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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酒神的乐园

书籍名:《狼兄》    作者:鬼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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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风平浪静。
  我趴地毯上,老大头枕在我身上,正在假寐。
  将近十个月没有见面,我和他的关系似乎有变化,又似乎什么都没变。
  就一头狼而言,我对这种感觉有些不知所措。在我们的生命中,十个月已经是一段非常漫长的时间,足以经历无数的生死考验,新出生的小狼崽都已经快要长大成人,而草原也已经轮回了一季。
  而对于人类而言,十个月意味着什么呢?
  那不过是幼年时一个短暂的瞬间,青年时一段狂放的日子。
  但即使是这样,十个月的距离也足以影响些什么吧。
  老大动了动,好像要醒过来的样子,结果只是翻了个边,继续睡,我有些无语的看着他被银灰色的头发遮住的半张俊雅温和的脸。
  一切都很安静,除了车轮倾轧路面的声音,马蹄声,士兵盔甲、兵器、盾牌碰撞声,偶尔的说话声。
  突然老大含含糊糊得说了一句什么。
  我没听太清楚,挣扎了一下。
  他终于抬起头,半坐起来,抚摸着我的皮毛,重复了那句话,“很快就可以了,塞莱斯,很快你就可以和我们一样。等我们回到圣洛克。”
  和你们一样?
  我听着这句不可思议的话,难道是说我也能和他们一样变成人形吗?伊格内修斯不是在测试的时候,发现我不具有那种体质吗?
  我的疑问没有传递给老大。
  他深棕色的眼睛温柔的看着我,眼里是没有掩饰的喜悦和期待。
  说完这句话之后,他调整了一下姿势,又继续躺下了。
  金毛跳上车,走了进来,踢了踢老大的腿,对他霸占我的行为表示不满,老大睁开眼看了他一下。
  “嗨,灰狼,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金毛挥了挥手中拿着的东西。
  老大懒洋洋的看了他一眼。
  “我们得当个展览品,在圣洛克城游街了。”他把信递给老大。
  我趁着他们不注意瞄了一眼,原来是帝国皇帝的信函,里面命令他们在进入圣洛克城的时候听从礼仪官的安排,进行一场凯旋的游行。
  老大看完信之后,把它随手扔在旁边。
  “哎,灰狼,有时候我真怀疑你变成人的时候,喉咙被卡住了。”金毛把双手放在脑后,躺在我旁边,慢悠悠地说。
  老大的个性是比较沉默,不喜欢说话,但那也是相比较交游广阔,如鱼得水的金毛而言。
  “这样也好。”老大终于做出了回应。
  金毛点点头,“对我们的计划确实没什么坏处。”
  他们又开始了一些闲聊,大部分都是金毛在说,而老大偶尔发表点意见。
  而我呢,则张开嘴打了个哈欠,开始睡觉。
  在冬季即将结束时,我们踏上了回程,当我们到达圣洛克城的时候已经是三月份。
  胜利的军队受到了圣洛克人的夹道迎接。
  我从来没有亲眼见到过像这样热烈的气氛以及疯狂的人群。
  罗斯帝国的人喜欢和崇拜英雄式的人物,他们毫不吝惜的把赞美和颂扬这些英雄的诗歌不停地传唱。
  对于荣耀、财富、奴隶以及各种随着战争而来的奖品的渴望驱使着罗斯人把一个小小的村落式的小城邦变成了一个庞大的帝国。
  帝国的历史上有无数曾经光辉灿烂的人物,他们开疆扩土,带来了无尽的财富和奴隶。
  老大和金毛带领着部分士兵沿着古老的凯旋路线前进,宽敞整齐的大道旁挤满了欢呼的人群,维持秩序的城内卫队士兵组成了一道人墙。
  他们穿过大竞技场,之后又继续穿过罗斯广场,圣洛克城的人们把鲜花、橄榄枝条、绸缎以及其他表示敬意的东西扔到凯旋的队伍身上。
  两边的窗口中,一个个美丽的少女把象征着爱意和仰慕的花环投给那些英俊阳刚的将士。
  士兵们随便伸手就能抓到一个在头顶上像雨水一样落下的花环,以至于到最后,每一个人头上、脖子上都挂上了好几个。
  金毛黑着一张脸走在最前面,他刚刚被一个花环砸在了脸上,周围人发出一阵善意的哄笑,而二楼窗台上发出一声尖叫,“啪”的一声,窗户被关上了。
  他僵着脸,随手把花环丢给旁边的副官,可怜的副官已经快成为一个移动的花树。
  老大表情比较自然,时不时还向着周围欢呼的人群示意。
  这种凯旋的游行仪式原本被老大和金毛拒绝了,但是帝国皇帝觉得圣洛克城以及整个罗斯帝国需要一场盛宴,所以命令他们必须遵照礼仪官的安排。
  老大和金毛讨厌这座城市。
  圣洛克城从来没有给我们留下过任何好印象。
  不管是身为野兽时候被驱赶着在斗兽场上进行你死我活的争斗,还是变成人之后在圣洛克城中看到的日常懒散而奢靡的贵族生活,都是如此。
  这段折磨人的噪杂的行程终于快要结束了。
  因为罗斯帝国的皇帝奥尔雷特一世将在不远处接见凯旋者,所以围观的群众被隔离在了一个比较远的距离。
  在民众眼中,奥尔雷特一世是个欢乐的胖子。
  他热衷于各种娱乐活动,尤其喜欢夸张的庆典,在这一点上,他是一个完全的圣洛克人。在他统治的将近二十年时间里,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舞台、宴会、斗兽场以及竞技场的乐事上,可想而知,他的政务处理是多么的糟糕。
  罗斯的贵族非常厌恶奥尔雷特一世,但是圣洛克城的贫民却同情他,因为他不但带给了他们那么多欢乐,而且免费给他们提供果腹的面包和劣质葡萄酒。
  圣洛克城的人喜欢让自己过得快活,对于让自己不快活的人和事通常都缺乏必要的宽容。
  就比如现在跟在他身后的那一大群衣饰华贵的贵族,有一部分的脸上就很是不以为然。
  有一个看起来有些脸熟的人身边聚集了一群人,与旁边那一小群人之间泾渭分明,还有一些人则两边都不靠近。
  奥尔雷特一世胖乎乎的身体居高临下的坐在一个装饰着金百合花的椅子上,而那个椅子连同托着它的平台被一头大象驮在背上。
  第一眼看到这头大象的时候,我就有一种熟悉感,它甩了甩鼻子,我闻到了熟悉的气息,立刻把它认了出来。
  其实我没有想到,与大个子的再会是在这种场合。
  我一直以为它肯定留在了草原上,穿行于草丛与稀树之间,随着季节的变化,在广阔的草原上不停地迁徙。
  而现在,它巨大的头上戴着一个缀满了各色宝石,掺入金线织成的锦缎织成的华贵的视频,宽阔的背上不见了小金毛,而坐着一个看起来很滑稽的人类。
  很明显,大个子也认出了我,它有些激动地把鼻子甩来甩去,却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只是用温和的眼睛亲切地看着我。
  它旁边的几个象奴紧张的看着它的一举一动,有一个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它的鼻子,塞给它一个苹果。
  看来他们很怕老大暴走。
  其实大象是一种脾气很温和的动物,所以才会被他们这样驯养,而我以为,要把野生的大象驯养起来,绝对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我没有理会那正装模作样的与老大和金毛交谈的奥尔雷特一世。
  老大和金毛有些不自在的看了一眼大个子,如果我没有看错,他们应该也已经认出了这个老朋友,而且对于在这种情况下的见面感到有些愤怒。
  我注意到奥尔雷特一世感兴趣的看了看我,用手指着我,与老大和金毛说了什么。
  他对老大和金毛的回答并不满意,只是不以为然的摇摇头,然后宣布,凯旋狂欢正式开始。
  接下来连续两天的狂欢,不仅仅是为了庆祝老大和金毛的凯旋,也是为了庆祝酒神节。
  在大广场的高台上,奥尔雷特一世装扮成酒神巴尔罗斯,戴着挂有葡萄枝条编成的皇冠,葡萄的卷须垂下来与他戴着的金色假发混在一起,他端起一杯葡萄酒,在众人面前一饮而尽,然后高高举起杯子,围观的群众一阵热烈的欢呼,等待已久的狂欢和放纵的酒神节开始了!
  老大和金毛是如今炙手可热的新贵,据说还得到了洛蒂亚公主的青眼有加,罗斯帝国的权贵们都在看着他们俩,心里在打什么主意就不清楚了。
  他们接到了许多的宴会邀请。
  就连帝国第一大臣以及他的死对头财政大臣莫里斯·阿尔特都向老大和金毛抛出了橄榄枝。
  老大和金毛谁也不拒绝,挨个参加,当然,也完全不表态。
  沾他们的光,我也成为了一个知名人物,所有的圣洛克人都知道了凯旋归来的将军身边有一只形影不离的白狼,而且还在以前的谣言基础上继续添油加醋,比如金毛曾经说过我和他喝同一个母亲的奶水长大的,现在变成了,金毛是被我的奶水喂大的,所以我们现在才这么亲密!
  我的天,难道他们眼睛瞎了吗?我是一头公狼!
  第三天,他们被奥尔雷特一世邀请参加了一个晚宴,而且是在奥尔雷特一世当皇子时候就建成,之后一直扩大规模,添加内容,所有圣洛克人都希望一游的丁芬鲁花园——它被人称为“酒神的乐园”。
  我也跟着去了。
  这是一个足以让人瞠目结舌的花园,奥尔雷特一世不愧是享乐的行家,他发挥了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在花园中分成了各种各样的袖珍场景,有草原,有高山,有森林,你可以这里看到春夏秋冬的变迁,也可以看到帝国各地的奇花异草、珍禽异兽。
  而奥尔雷特一世就站在那儿,肥硕的身体裹在一身紫色长袍中,黄金的绶带穿过胸前,他张开双臂欢迎自己邀请来的客人。
  客人们聚集在一栋别墅里,特意选出来的外貌出色的奴隶侍候在左右,随时听候吩咐,不管是客人提出什么要求他们都必须满足。 奥尔雷特一世不但是个社会活动家,同时也是个美食家——这从他肥胖的身体就可以看出来,他提供的食物千奇八怪,比如具有蛮族风味的用火烈鸟舌做成的主菜等等。
  我把老大和金毛丢在那个奢侈华丽的大厅中享受着美食,还有勾心斗角,而自己开始在这个宽广的花园中乱逛。
  这里面真的是什么动物都有,我甚至看到了一头老虎,在发现它之后,我立刻停下来,进入了战斗状态,结果它尾巴一甩,连看都没看我一眼,转头就钻入了旁边的树林里。
  我呆了片刻。
  这大概是养久了,食物充足,已经没有猎食的必要,以至于失去了攻击性吧?
  这个疑问存在了我心中。
  突然,我眼前一亮,在一片树林旁边,居然出现了我眼熟的景色。
  这难道是稀树草原的模拟版吗?
  我震惊的看着眼前这片望不到头的草地,还有灌木林,以及在这上面悠闲踱步的角马、长颈鹿、羚羊,甚至还看到一只跳兔鬼头鬼脑地从草地上露出头,在看到我之后,受惊的缩了回去。
  看到这些动物的时候,我不但感到非常亲切,更油然而生一种捕猎的冲动。
  不过,我还是决定放过它们,遇到几个家乡的动物不容易。
  我慢慢地在草地上走着,脚掌陷入草丛的感觉让我有些高兴。
  我听到了河水的声音。
  循着声音走过去,一条清澈的河流出现在我面前,还有在河对岸的树下睡觉的长着金棕色鬃毛的雄狮。
  它听到了我的脚步声,懒洋洋地睁开眼,眼睛是熟悉的金色,不过它的眼睛更近似它的鬃毛颜色。
  我想我知道它是谁。
  而我也确信,金毛最好永远也不要看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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