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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洗“盘子”

书籍名:《逆世界之匙:起源》    作者:某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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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莫雷斯还是把阿罗德一块拉走了。
  
  倒不是真要他监督自己,只是把阿罗德一个人留在营地,尽管露娜现在看起来没有异状,而且去洗个澡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可他还是有点不放心。
  
  於是以避免在密林里迷路为理由,让魔族为他带路。
  
  虽然比尔兹也想命令魔族帮忙收拾战场忙,但莫雷斯却先一步把人给拉走了。
  
  
  
  阿罗德所说的那条小溪确实离营地不远。
  
  畅快流淌的清水非常吸引人。
  
  刚才的战斗让莫雷斯出了一身汗,汗水和狼血早就把里衣彻底粘在身上,让人非常的不舒服。
  
  莫雷斯迫不及待地脱掉了盔甲,衣服也脱得非常干脆利落,然後跳进溪水中。
  
  清凉的溪水刺激了还没来得及从战斗中冷却下来的皮肤,莫雷斯舒服地感叹:“阿罗德,你的提议真不错!”
  
  他的身体非常健美,全身都覆盖著像被石化过的结实肌肉,特别是一双能够挥剑敲碎恐狼头骨的手臂更加是千锤百炼的强壮。这副身体即使没有穿上盔甲,已经能拥有令人畏惧的绝对力量。
  
  阿罗德见他完全没有清理盔甲的打算,於是认命地捡起被丢得东一块西一块的盔甲护腕什麽的,拿到溪边冲洗。
  
  “我来吧!”莫雷斯连忙想要伸手过来拿,但被阿罗德瞪了一眼。
  
  魔族挑剔地打量强壮的裸体上根本没洗干净血污的地方,毫不客气地说:“你还是先把自己打理干净吧!”
  
  “干净了啊!”
  
  佣兵战士对干净的概念跟贵族似乎有相当一段的差距。
  
  阿罗德丢下被冲洗得比主人干净十倍的盔甲防具,腾地站起身,伸指点出几个还蹭著血迹的部位:“这里!这里!还有这里!还有你的头发!”
  
  “真麻烦……”
  
  天族战士并不为自己的脏乱而感到羞耻,只是魔族贵族却盯得非常紧,他只好认真地把自己擦洗一遍。
  
  可惜他对的干净概念,始终无法达到魔族的标准。
  
  导致在无数次没有任何进展的重复劳动之後,站在岸上的魔族终於抓狂地从水边捞起一把粗糙的苔藻,扑了上去。
  
  “轻点!轻点!哎呀!好疼──我的皮要被你搓掉了!!”
  
  莫雷斯被压在水里,像刚才他的盔甲一样被魔族用力地搓擦。苔藻是下世界一种常见的水生植物,根部和叶茎都非常粗糙,就像一团毛刷子。
  
  他可以忍受流血,可以忍受骨折,但不代表可以忍受这种非人的折磨!莫雷斯觉得自己的皮要给阿罗德给磨掉一层了!
  
  可怜的天族战士,并不知道磨难才刚刚开始。
  
  把他上身擦干净的魔族显然并不满足,并开始往下身的部位摸过去。
  
  “别!下面我自己来好了!阿罗德!等等?!哦!不──”
  
  阿罗德完全不把可怜的天族战士当成人,只当是一个脏了的餐盘,或者是杯子什麽的,一只手托起他的膝盖,另一只抓著苔藻的手就开始用力地擦。
  
  哀嚎已经不足以形容莫雷斯的叫声。
  
  每一个部位,包括腹股沟、大腿、膕窝等等的部位都被一一擦洗,甚至胯间的属於男人最敏感部位的阳具和囊袋,也被毫不留情地一把苔藻下去──
  
  “啊啊啊──”
  
  “嚓唰嚓唰嚓唰──”的一阵,像刷沾了脏泥的枪头。
  
  “那里又没有沾到血迹……”天族战士悲惨地抖著声音抗议,可是魔族不管,刷盘子的时候总不能因为只粘脏了一点点就只擦一个角吧?
  
  洗完一条腿,另外一条又被抬了起来。
  
  “哦,饶了我吧──”
  
  终於,阿罗德放开了被折腾得奄奄一息的天族战士,他从溪水里站起来,丢掉了已经揉成一团烂根坏叶的苔藻,满意地打量自己的杰作,如同平时在农庄时把一切打扫干净之後享受成果一样。
  
  溪水很浅,就算莫雷斯只有一只手臂撑起上身也不至於被呛到,被刷得干干净净的“盘子”仍然保持著被丢开的状态,完全不加掩饰自己的身体。
  
  阿罗德也是第一次看到天族人的身体,毕竟在下世界能看到的都是些皮肤发紫的魔族,有的时候会让人觉得拥有正常的肤色是多麽的令人惊讶。
  
  天族战士的皮肤是一种非常健康的颜色,除了胯下因为过度洗刷的缘故被刺激到的阳具微微勃起,颜色要更深一些,龟头稍稍顶了出来,就算半沈在水中,仍然能看到粗长的形状像他的主人一样强壮得令人乍舌,如果完全勃 起的时候,实在无法想象是怎麽的一件凶器。
  
  那些娇小的天族女人,能够承受得了吗?
  
  阿罗德为他自己想到的问题感到无力,他转开脸,走上了岸边。
  
  被丢下的莫雷斯觉得自己被从头顶到脚趾头都刷了一遍,是自他有生以来最干净的一次,可是代价就是浑身都像被大火球烤过一样,火辣辣地疼。
  
  他有脏得那麽人神共愤吗?
  
  
  
  等他们回到营地,一地的恐狼尸体已经被清理干净了。
  
  虽然知道恐狼皮应该可以卖不少钱,但是他们现在的目标是离开下世界,可不是在做平时的佣兵任务。
  
  莫雷斯走过米凯尔身边的时候,敏感的魔法师吸了吸鼻子,说:“真高兴不用再闻到你的汗臭味道。”
  
  一个无论何时何地都得穿著盔甲的战士,总不能要求他在赶路和战斗的时候永远不流汗地保持清爽干净吧?
  
  莫雷斯对於同伴的嘲笑只是咧嘴一笑,并没有放在心上。这也是为什麽米凯尔加入这支队伍的一个理由,如果换了佣兵团里的其他战士,听到穿著布袍的魔法师这样嘲弄,马上就会翻脸拔剑。
  
  比尔兹留下了一些恐狼肉,正架在火边烧烤,肥美的肉块被烤出了油,滴在火上让火星弹跳。
  
  耗费了不少体力(?)的莫雷斯一副恨不得生吃的表情,蹲在篝火边就不肯动了。
  
  这个时候露娜走了过来,问:“莫雷斯,那条小溪在哪里,我也想洗一洗。”
  
  莫雷斯眼都不眨地盯著冒出熟肉香味的恐狼肉,说:“就在西边不远的地方,走一阵子就到了。”
  
  “我怕迷路。”
  
  比尔兹似乎猜到了她的心思,看了站在一旁的魔族一眼,说:“让他带你去吧!”
  
  阿罗德没有错过露娜眼底闪过的一丝兴奋,心里苦笑,又来了吗?
  
  可是他无法反抗,於是他转身正要向露娜走过去,忽然手腕一紧,天族战士阻止了他的脚步。
  
  “正好有新鲜狼肉,你给我做上次的那道恐狼肉汤吧!”
  
  莫雷斯站起身,拍了拍手,朝露娜一笑:“我刚去过,还记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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