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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少年

书籍名:《艳汤》    作者:周析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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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风靡江湖的天下第一美男子季墨白,其实并没有一张多么惊天地泣鬼神的脸,但关键在于某个人垂眸浅笑时那一缕带着诱惑的神情。定力高深如季太初,也在与他对视的第一眼凝住了呼吸不是被他出色的五官所惊艳,而是沉沦于那男人由内而外散发出的成熟妖冶,一种低调的性感,一种毫不张扬的温情,那是岁月历练过后沉淀下来的味道……
——回到现在。
男人指尖轻轻抵着鬓角,水光一线的眸晶莹闪烁,向着黑暗的角落微微敞开怀抱,唤一声:“出来吧,艳殊。”
——魔主艳殊。
同样是令世人耳熟能详的名字,但却不是以美丽和花心着称,有人说提及他的名讳上至七旬老朽下至咿呀孩童,闻之丧胆,见之即魂飞魄散,这话却一点都不夸张。要知道,当年菖蒲宫之所以能傲立江湖,这与艳殊的残忍血腥,和近乎疯狂的嗜杀息息相关。那些年里比起凌迟更让人恐惧的死亡方式不是十大酷刑里的任何一种,而是“美人风筝”和“剔骨”。据传艳殊最喜欢收集美人,无论男女,但收集来却并不喜欢与之发生过于亲密的关系,艳殊喜欢的,是闲来无事将他们带到尧山之巅高高的宫墙上,用利刃划开他们美丽的皮囊,漂亮的指尖捻住一截软肠狠狠一揪,血光四溅之中,美人从高空踉跄坠落,有人形容那场景的确是血腥到极致的凄艳,令人毛骨悚然;其二是“剔骨”,艳殊极其喜欢小孩子,喜欢他们湿漉漉黑漆漆滚动的眼珠,晶莹乌润,但他最喜欢的还是幼童稚嫩薄脆的手骨,像剔透的玉瓷一样不堪一击,他只会剔除他们右手无名指的那一小截脆骨,手法干净利落,留人残疾或忍痛至死,为的仅仅是将那骨头磨成灰掺进花田里,让花开的更为繁茂……
诸如此类的疯狂事例不胜枚举,然令每个人都欣喜若狂的是,到最后他竟然有了软肋,软肋名叫“季墨白”。因为季墨白的叛逃,他曾于西湖左畔血洗六大门派和江南世家的围剿;因为季墨白的身份泄露,他曾心甘情愿的把自己一身功力过了六分于他自保;因为季墨白同其他人不能理清的牵扯,因为季墨白过分拖泥带水的仁慈,他一次次的被人背叛:因为季墨白也因为菖蒲录爱恨不能痛苦难当,当每个人都深陷在爱欲和物欲中不可自拔时,他是第一个为了爱走火入魔不顾一切的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直至发狂,被分筋错骨,被散去一身的菖蒲秘术成为一个连胳膊都抬不起的废人。是以这样的牺牲为代价,他终于赢得了季墨白完整的一个人,终于完全拥有了他。
此刻,这个为了爱殚精竭虑不顾一切的男人正向着他期待已久的怀抱轻柔走来,哦不,或许不应该称呼他为男人,因为他看上去只是一个……
少年。
——少年艳殊。
秀气的瓜子脸,尖尖下巴如翦水燕羽,一双水光琳琅的桃花眼像极了清晨走失的麋鹿,在潮湿的张望着四周,带着怯怯的凉。单薄的唇微微抿起一角,珠玉色的唇瓣像两片芙蓉色的碎玉,形状优美。少年无疑是纤细灵秀的,甚至有些楚楚动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不堪一搦的脆弱感,唯独一双离经叛道的瞳仁,是泛着清澈水光的银灰色,宛如一双浸在湖底的珐琅,波光流转,十分的惑人。
季墨白轻轻弯下腰拥抱他,微笑。少年青涩的手臂像湿润的藤蔓一样缠缠绵绵绕上他脖颈,密密匝匝的圈紧,一点一点,带着明显而又小心翼翼的占有欲,踮起脚尖,亲吻季墨白温润如玉的面颊,眼眸闪烁带着飨足:“墨墨……”“有没有哪里还痛,嗯?”季墨白温柔的亲吻他指尖,苍白到颤栗的色彩,隐约的诱惑。少年煽动着蝴蝶翅翼般狭长的睫毛,甜甜一笑摇头:“没有,没有哪……”甜腻的尚且稚嫩的嗓音。这哪里是当初令人闻风丧胆的魔主,这分明只是一个单纯清澈,一眼见底的十四岁少年……
——假如可以忽略那一双银瞳的话。
敏慧如墨白,了解艳殊的一切可以清晰到小至他吃饭的表情,大至他杀人前眼底一闪而过的寒光,他是个合格的情人,这也是他能如此长命的原因之一。可是否就是因为太合格,过多的心软和犹豫不决让他间接伤害了许多人,然后直接导致悲剧的反噬。是要到最后他看到艳殊走火入魔丧失理智的瞬间,才明白自己存在于世早已背离了最初的愿望,那瞬间心灰意冷的痛苦,可以被称之为绝望。而后拼尽全力的阻止艳殊,哪怕双方到最后几乎是同归于尽,幸或不幸他都保存了一条性命,而艳殊虽活了下来,却在一夕之间成了废人。抱着他到皇宫大内求姬止水赐药时,他已经不清楚自己是疲惫多一点,还是愧疚和心痛多一些。那一夜在皇宫密室里活下来的不再是艳殊,而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丧失记忆,丧失杀人的能力,只留下空白的记忆和天真的性情,唯一能证明他过去的,只有一双闪耀着银光的半透明瞳仁,令人颤栗的美。
返老还童,世事是如此阴错阳差……
——翡翠台已闭馆七天。
季太初一腔莫名的气闷无处发泄,在弹断了所有弦子还引不来凤凰青鸾之后,终于妥协,在水榭后面种的那一大片墨竹林里卸掉伪装的容颜,一袭青衫洒然而立,步履间清风缠绕,挥洒自如,不知不觉间一觅雪寻天步竟已娴熟于心。折一截翠竹,百无聊赖的练习分花拂柳指,果不愧是季墨白闻名于世的两路工夫,轻功的步法轻盈至极,沾水无痕,身法回转间一派大气优美,分花拂柳指则是犹如探囊取物的妙手一般,快准稳,却不失去那一份捻花捋风的优雅自如。传说当年的季墨白就是凭借傲人的轻功才躲开了诸多痴情人的抵死纠缠,季太初现在已深信不疑。
只是。
不知是否错觉,连日来他总感觉有一双眼睛在暗处不动声色的观望着他,偶尔敏感的回眸,却只触到一闪即逝的白光,璀璨耀眼,逼得他不得不别开脸,再看去,已是一片寂然。太初心下烦闷,内力沸腾而起,一招“镜花水月”使出去非但没有削平寸竹,反而因力道过大而震碎了那一截翠竹,讷讷的张开五指,竹末儿迎着清风四散飞扬,一如流沙。
“清风借力,浮云照水,忌焦躁忌庸心,如非止水,无德而成……”沉如磬玉的嗓音在林中回荡,惊飞了卧落在枝头的云雀,扑棱着翅膀飞起,靛青的一片遮了头顶的天空。太初转身,说话人正微笑着站在水榭上雕花的凭栏前,背后是一帧清远的水墨,影影绰绰,端的是无限风流长情。季墨白穿了件攒碧丝的白衫,广袖翩然,衣裳下摆浅浅的偎着几片墨竹叶,浓淡相宜,十分应景。看见太初注意到他,遂漾开一抹笑,眉眼深深:“你的轻功已小有所成,分花拂柳指也只差几分火候把握,唯独内息……”
“我有件事要问你。”太初突然打断他的话,足尖蘸水一点,姿态轻盈落于人前,看到季墨白眸中一闪而过的嘉许,“关于内息,你还没有告诉我,这般摄人的能力为何会在我身体里出现?”“你说呢。”季墨白笑意渐深,“小初,你很清楚,这样强势的内力普天之下只有一个人肯无偿的奉送给你……”太初的身子微微一僵,垂眸呢喃:“果然是他。”
这就可以解释为何那个人在他被胁持后一直悄无声息了吧?可是又不对,依着艳殇的性格被自己窃取了内力又遭背叛,应当会立刻调兵遣将杀过来将他千刀万剐才对,却到如今都不曾流泻出多少动态。红殊和沽赏日日归来都会汇报最新的形势,说凤阳门门主疯了一般广派人手搜寻他;说八大门派蠢蠢欲动准备像二十年前胁持季墨白一样的胁持他,然后逼着艳殇交出菖蒲录。大小消息说了许多,外界形势日趋严峻,但是关于菖蒲宫关于艳殇,却是死一般的寂静。
——太初是如今方才明白原因为何。
任何一个散了功力又横遭背叛的人,只要尚存理智都不会轻举妄动,江湖那么大,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有些时候没有动作,对于别人来说就是最大的动作。显然,菖蒲宫多年在江湖上树立的威严足够支撑它屹立不倒,因为目前为止私下结流要围剿菖蒲宫的不外乎一些乌杂之辈,不足上心,最富有的四大世家未曾表态,现任武林盟主西亭越也不曾流露出具体异向,便是说有些头脑的人还在静待艳殇的反映,一旦确认他有所行动,天下人的矛头就会在瞬间直指他季太初,得到他就是得到了艳殇的臣服,得到他,就等于得到了菖蒲录……
——那么,艳殇不肯动作,竟然是在保护他吗?太初心中一恸。
“你会担心他麽……”一只手温柔的抚摸上他的脖颈,慈爱的手法,温情默默,太初望着季墨白微微怔住:“什么?”季墨白但望不语,眸如团墨漆黑浩淼,深渊般不可琢磨,嘴角笑意微微苦涩,垂了眸,鼻端下方秀气的美人痣随着笑痕微微漾起,有种奇异的瑰色,轻声说:“小初,你比爹冷血。这是幸,也是哀……”
每一个人,无论是谁,生存于世都有着心动的权力,不过是有些人对于爱欲物欲过分的追逐导致其方向迷失,能洗尽铅华修成正果之人多么不易,而身为同性产生悖德逆市之情,若想生出并蒂之果,则更是难上青天。不同于季墨白的心慈手软,季太初的目标一路明确,他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他会适当的改换方式以便让自己更舒服的活着,他不足够强硬,也不足够的温婉,但正是这一种柔韧有致的刚性才可怕,刚则易折,柔而常弯,刚柔并济的态度最难把握,可是有这么一种人,他天生就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在艳汤馆混迹生存,有尺度的风流,保存了口碑又赢得了势力;与唐门里最难亲近的唐七少交好,竟然还能从他身上捞到七十二路点穴大发,虽是皮毛,却也看的出他敏慧异常;曾心仪于“桃九苏”,却牢牢控制着自己的感情血脉,不让其流俗;被艳殇软禁凌虐对待,面对刚强会适当的示弱,分寸拿捏的好就是柔,拿捏不好才是娇;继而是真相的揭密,环雅等同于凤淮恙,可以说带给他的惊讶远远少于失望,他给了那人最后一次机会,却终于还是让彼此错过,然而对他来讲,错过一次就是错过了一辈子,决绝;赢得艳殇的信任与放松,与其说是被胁持不如说是乘了顺风逃离龙潭虎穴,凤淮恙恰好是助了他一臂之力,以为可以再续前缘,得到的却是季太初毫不迟疑的撤离,稳准狠,干脆利索,这种与生俱来的冷漠是季墨白所欠缺的,所以注定了季太初要比他冷血……
“我不过是更爱自己一点。”太初淡淡的说,转身离去。这个世界已经足够残酷,为何还要给别人凭多借口理由来伤害自己,不爱,就没有弱点,爱自己多一些,软肋才能不被人察觉。他季太初向来如此,从未因谁改变过。
季墨白回忆青年与他对峙的那一个眼神,清冷漠然,毫不掩饰的脆利,眼尾勾着的倨傲不动声色,却遮不住嘴角似笑非笑的美丽。这是他的儿子季太初,一个与他有着截然不同性格的青年,他们的容貌也不过是两分像,但他确确实实是他的父亲,毫不掺假……
季墨白阖上眼,天际传来青鸟翅膀扑簌的声音,像一首盘旋的歌。再睁开眼,一只信鸟正停在他肩头勤奋的啄理着自己的羽毛,修长的指取下它足踝处系着的布条,涔涔墨迹布满的一行字:八月十五,洞庭西湖。捏着布绸的指尖微微一滞,季墨白眸子里有一星焰火跳闪,旋即顿灭。攒进手心微微施力,碎裂成尘的绸布随风消逝在五指间。年近四十的男人面无表情望着远方:“吩咐下去,即刻动身前往西湖左畔洞庭世家……”
“有故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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