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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章

书籍名:《重生·九公子》    作者:吾栖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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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九,为什么要跑?”司马铭彦一手尚提着滴血的短剑,另一手一把扯住往外跑的林朗。
  
  林朗只觉得心底的惧意无限蔓延,几乎要将他整个人吞没,眼前这人便是他的修罗他的克星,不论到那里躲不掉逃不开,终究要索他性命。
  
  他拼了命地挣扎着,手脚并用地踢打,嘴里大声喊道:“放开我,你这个疯子!”
  
  司马铭彦脸色微变,手劲却是半点没减,他冷冷道:“小九,你不是说过不管我是什么人,也不管将来发生什么,都要跟在我身边,替我分忧。现在不过死了几个人,这点儿血腥,你便受不住了?”
  
  “那是我瞎了眼,看错了人!”林朗心中一阵绞痛,他也分不清是替自己说的,还是替那个无辜枉死的刘九。看着眼前那张与前世毫无二致的脸,林朗只觉得脖子上似乎还存着那时的感触,痛彻心扉,连胸口也是憋闷着,简直要喘不过气来。
  
  他大喊道:“我只愿永生永世不再同你见面,最好是从一开始就没遇见过!你快放开我!”
  
  司马铭彦笑道:“现在明白也不算太晚,既然如此,你千万不要忘记刚刚说过的话。”
  
  “我死也不会忘记!”以一世的死亡为代价所换得的教训,又怎么可能忘记。
  
  林朗胸口的窒息感越来越明显,明明只是被司马铭彦抓着手臂,那人手掌热烫的温度像是火焰一般,渗进他的皮肤——林朗觉得又再次被他扼住了喉咙,那种烦闷到没有出口的感觉,让他简直想要破坏些什么才能得以纾解——与其将来重温那种缓死,不如干脆一刀来个痛快;如若伤不了他,那就从此两眼一闭,大家永不相见!
  
  他使劲一拧,终于从司马铭彦掌下挣脱,而后扑上前去,欲夺他手中短剑。
  
  司马铭彦脸色一变,立马还剑入鞘,另一手化掌为刀切在林朗后颈。
  
  林朗眼前一黑。
  
  司马铭彦一把揽起林朗,自嘲一笑,吩咐下人收拾了书房后,便抱住林朗往后院去了。
  
  过了正午,司马攸一回太守府便一路小跑直奔司马铭彦所在。
  
  “大哥,听说早上太守府有刺客?”
  
  “不过几个小毛贼罢了,算不得刺客。”司马铭彦无所谓地笑笑。
  
  “刘伶哥哥呢?他没事吧。”司马攸左瞧瞧右看看,也没见着林朗。
  
  “他受了点惊吓,现在正昏睡着。”司马铭彦搁了手中的卷宗,正色道,“对了,以后不要有事没事就去找小九,他和我们不同,没必要把他卷进我们这滩浑水。”
  
  “可是大哥你喜欢他啊。”司马攸不解道,“喜欢一个人,不是应该把他留在身边吗?我真不明白大哥,为什么要对刘伶哥哥那么凶,总是戏弄他惹他生气,这样他可是会讨厌你的。”
  
  “就是要他讨厌才好,他不适合我们所在的地方。”司马铭彦道:“当初我同你一样,也是慕竹林七贤的名声来临武寻访,但和他们相识越久,越觉得他们所言虽然有理,但却太过理想,没多大的实用价值。他们当中,小九年岁极轻,仅仅及冠,虽颇有才气,但相较而言就更为浮躁,加上年轻气盛,锋芒太露,即便我纳入麾下,到了京城,也多半只能用了当马前卒使。”
  
  “大哥是觉得马前卒式的人物手底下并不缺,犯不着让对你有情的刘伶哥哥来当吧。我记得大哥说过:宁可欠不相干的人一条命,也不欠相干的人一份情。”司马攸笑道,“只是那时大哥尚未对刘伶哥哥动心吧,我记得你跟躲什么似的快马加鞭回来,连驿马都累趴了好几匹。我还听说刘伶哥哥追了你十几里地,从山上摔了下来,结果失忆了。”
  
  “失忆总比没命要好。”司马铭彦叹了口气,“可是听说他偏偏还记得我的名字。”
  
  “那证明刘伶哥哥对你用情至深啊。”司马攸道。
  
  “我实在受之有愧。”司马铭彦苦笑道。
  
  “我虽然是第一次见刘伶哥哥,他也与传闻中的相差极大,但我觉得现在的他人很好啊,比京城那些追在大哥身后,成天拿腔捏调献媚的家伙顺眼多了。”司马攸双手撑着腮,嘟嘴道:“大哥,我看你也很喜欢现在的刘伶哥哥才对,什么适合不适合京城的,先把他拐走再说啦……”
  
  “现在的他,真是变了个性子,看起来倒是越来越像……”司马铭彦微露缅怀之色,略顿了顿,这才正色道:“攸,我说过,我不想欠别人的情,更不想这个人因为我的缘故身处险境。而且我从来不认为,在我为司马家分 身不暇的时候,我带着一个没有戒心的人到京城会是一件明智的事。现在唯一的办法,便是叫他对我彻底死心,最好是一想到我,就下定决心永不踏足京城。”
  
  “大哥你可真是……我不明白啦!”司马攸苦恼地抓着头,道,“我要是喜欢一个人,不管怎么样都要把他锁在身边,决不让他离开的!”
  
  司马铭彦笑得苦涩,话语中尽是沧桑:“那是因为你没有尝过迫不得已,必须亲手了断自己所爱的痛苦。”
  
  司马攸哪里见过他这般模样,怔愣了半晌,这才小心翼翼开口道:“大哥,我从未听你说过……”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时候还没你呢。”司马铭彦重又拿起案头的的卷宗,埋首道:“别说这些没用的,小九现在应该已经明白了,他的事情如今也算是个了断,你别再给我旁生枝节。”
  
  “知道啦,我最多以后少开刘伶哥哥玩笑好了……”司马攸撅了嘴在一旁闷坐了半晌,忽然猛地一拍桌子,道:“差点儿忘了,今天我去拜会嵇先生的时候,长乐亭公主殿下说晚上设宴,邀我、大哥还有刘伶哥哥同去。”
  
  “她?”司马铭彦蹙眉道:“她这又是为的哪一桩?”
  
  “我也不知道。不过人家好歹也是宗室一脉,她出言相邀,我们总得给点面子,去那么一次。更何况——”司马攸一脸向往,憧憬道,“嵇先生确实值得结交,今晚说不准还能和他一起喝上几杯,顺便欣赏下他的琴艺……”
  
  “攸,和他们谈谈风月就好,其他的大可不必放在心上。”司马铭彦见自家弟弟又要发作,于是无奈地叹了口气,道:“她也邀了小九?也好,今晚便送佛送到西,之后的事情就由他自己来甄别,相信经过这么多事,他也该沉稳些了。”
  
  司马攸皱眉道:“大哥,你这样做对刘伶哥哥是不是太残忍了点?”
  
  “如若不让他经历些风雨,他会一点自保能力也没有……”司马铭彦敛了目光,低声道,“有时候一味的给予保护,倒不如让他学会自保的好,至少在遭遇风险的时候,不用担心他会不堪一击。”
  
  司马攸居然叹了口气,显出他这个年岁所不应有的成熟气质来:“爹爹对我,又何尝不是一味保护。大哥,我真希望早日能和你一样,成为顶天立地的司马家男儿。”
  
  司马铭彦轻笑道:“攸,你还年少,总有磨练的机会。”他看了一眼窗外的日影,又道,“现在小九只怕要醒了,他肯定是不愿意看到我的。你去看看他,告诉他我们今晚去嵇康府上,他要是愿意,大可以不回太守府,今后爱住哪儿都行。”
  
  “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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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上初宵。
  
  因为得了个可以自由的承诺,林朗觉得与司马铭彦同行也不是不可以忍受,而那人也再没有自以为是地缠上来,就这么三顶轿子一路送至嵇康府上。与向秀所住之处并不相同,嵇康这处宅院倒是大了不止两倍,但是除却管家,一路只见两个仆人,显得十分冷清。
  
  三人跟着管家进了中庭,便见着一个素色衣裳的窈窕女子,正背对着他们安放筷箸。
  
  “公主,客人到了。”管家恭恭敬敬地唤了一声。
  
  那女子悠悠然转过身来,仪态端方地施了一礼,而后微微笑道:“贵客驾到,有失远迎,还请诸位见谅。”
  
  林朗初见这女子,便不由惊叹世上怎会有如此脱俗的人物,倒不是说她容貌绝色,而是她举手投足间不刻意之间便有了出尘之意,叫人忽略她的身份,忘了她的年岁,只知道那是一种世间少有的美好——如若用花来形容,那便只得一个“兰”字。但这份脱俗之外,细看之下,还有着一股与生俱来的尊贵之意,叫人不忍亵渎。
  
  “公主客气了,能得公主相邀,是我等荣幸。”司马铭彦也领着二人还了一礼,而后道,“不知嵇兄人在何处,怎的不出来相见?”
  
  长乐亭公主道:“叔夜午时多饮了几杯,此时只怕尚未醒酒,我怕唤他来反而冲撞了客人。如若各位不介意,这顿饭便由我作陪,等他醒了,自当向诸位赔罪。还请各位先上座。”
  
  司马攸明显一脸失落,怏怏地坐下来,道:“公主殿下,嵇先生什么时候才能醒来啊?”
  
  长乐亭公主略带歉意,道:“这我也说不准,说不准就半刻钟,也说不准是明日。二位司马公子,不如先尝尝我的手艺,这些菜都是我平日里常做的,虽然比不上贵府的八珍玉食,但清淡菜色,使人少欲,也别有一番风味。伯伦贤弟,近日定是寝食难安,不妨也多吃些。”
  
  司马铭彦道:“公主用心良苦,嵇兄有此贤妻,当真是有福啊。”
  
  “有福之人应当是我。”长乐亭公主笑道,“司马公子,虽然现下他们都说叔夜是靠了我身份的庇荫,但我信百年之后,世人多的是知道嵇叔夜,我只是个陪衬罢了。”
  
  司马铭彦一怔,继而也笑道:“公主所言,实在过谦。”
  
  +++++++++++++++++++我是不甘寂寞强烈要求“留言”的分割线+++++++++++++++
  
  本章是替铭彦洗刷冤屈的章节一号~
  嗯,话说小朗差不多要去见京城见大哥了 =v=
  
  再PS一句:忽然粉想煮河蟹吃,但是现成的材料只有四只:小朗、铭彦、嵇康、攸,选哪两只煮一煮呢?
  邪恶碧山摸下巴沉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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