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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页

书籍名:《12年的爱与恨》    作者:黑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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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你想起没有啊?”
“恩,”我朝那个赵娉婷笑了笑,“抱歉,好多年了有点记不清,你别介意哈。”
“没关系,其实我都没想到能认识你,那个,王若飞,生日快乐,呵呵。”那女孩儿低头笑了笑,天下间的温柔大同小异,我从她身上依稀看到宝宝的影子,对她有了些好感。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很多年之后,我想到第一次见到赵娉婷,见到这个一直温柔陪伴我的女人,她让我真的感受到很多文人墨客笔下一个女子温婉柔善的模样。
我看她也渐渐不紧张了,这才走回小笛身边,小笛看我笑了笑,“你还挺多情呢。”
“吃醋了?”
“你不喜欢男的么,我吃她醋干吗?”他利落地抛过来一句,转身脑门对着我。
正当我纠结着呢,忽然听到肖林的声音,“若飞!”
凌珑立刻立正稍息了,嘴巴张老大,“我……靠……”
我推推小笛,“哎,肖林追她呢。”
“真的?”小笛惊讶地看看我,又看看凌珑,也不知道想了什么,没说话。
“大家好啊,我是肖林,若飞朋友。”
隋朗没好气地瞪他,“肖大少爷,如雷贯耳啊,干嘛,又来欺负人?”
凌珑瞪着他没说话,鼻子里哼了一声,我看他俩反应挺逗的,嘿嘿笑着把一干人打包催促着往前赶了。






那天还是很热闹,隋朗、肖林、凌珑、赵娉婷、小笛还有我,我们中有几个人刚开始还是有点别别扭扭,后来就都玩儿开了,凌珑对肖林采取无视政策,我和小笛就在那儿看好戏,肖林无所谓就靠在沙发上看凌珑唱歌,凌珑在他目光下最后唱不下去,挑战似的走过去让肖林唱一首,结果肖林那小子情歌王子,唱的那叫一个棒,凌珑搬石头砸自己脚,脸拉得比马还长。
赵娉婷和凌珑是一个专业,但不是一个班,因为一个社团互相认识后聊着聊着发现是老乡,结果也不知道怎么就聊到我了,然后凌珑就要趁我生日当红娘。那女孩儿一直就安安静静坐着也不唱歌就和凌珑隋朗笑闹一会儿,凌珑没事儿就撮合我俩,我就拿肖林当挡箭牌撮合他俩,她立马就咪那儿了,一晚上还真是生机盎然地热闹。
后来隋朗那小子起哄让我和小笛“老夫老妻”合唱一首歌,说实话我挺感谢他,要不我还真不知道有什么理由在有两个女生的情况下找小笛来唱。
音乐响起的时候,小笛看着我笑了笑,然后转头看向屏幕,轻声唱了起来,他的声音很清澈,我仿佛还能听到他高中变声的时候沙哑的嗓音,我也看向他的眼睛,拿起了麦克风。

让我的爱伴着你直到永远
你有没有感觉到我为你担心
在相对的视线里才发现什么是缘
你是否也在等待有一个知心爱人
--
把你的情记心里直到永远
漫漫长路拥有着我不变的心
在风起的时候让人你感受什么是暖
一生之中最难得有一个知心爱人
--
不管是现在
还是在遥远的未来
我们彼此都保护好今天的爱
不管风雨再不再来
从此不再受伤害
我的梦不在徘徊
我们彼此都保存着那份爱
不管风雨再不再来


小笛,不管是现在还是遥远的未来,如果可以,不管风雨再不再来,你都陪在我身边,好么?
我想我看着他的时候,我的眼睛或许告诉了他我心底回荡的声音,我看到他轻轻眯着眼睛,温柔地看进我眼底。
歌曲结束的时候,他对着麦克风,看着我的眼睛,笑着说,
“若飞,生日快乐。”
若飞……呵,他只有每次在我怀里情动迷乱的时候喊的名字,我知道他想说什么,我也知道他答应了什么,那时候我们的微笑或许没人看得懂,但我想,那应该就是他对我沉默却沉重的诺言。


大家闹到很晚回去,肖林要送凌珑回学校,凌珑坚决要住宾馆,于是隋朗和凌珑赵娉婷住宾馆去了,肖林说要爬墙回学校,我本来也打算回去,忽然小笛拽着我和大家道别。我迷迷糊糊地被他拉着走,他到马路上打了个车,“师傅,去WL。”
我一听WL脑子懵了一下,“去那儿干嘛?”
“呵呵,给你的生日礼物。”
我一路脑子空白,连怎么下了车,拐了多少个弯,走了多少楼,怎么到了门前都是浑噩状态,直到一把钥匙塞到我手里,我终于回过了神。
“小笛……”我拿着钥匙,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开门哪。”他笑笑看着我木呆呆的表情。
“……”我感觉手都有点抖,太惊讶了,我完完全全没想到他会给我这么个礼物,我找了半天钥匙孔,哆嗦着对准,锁头咔哒想的时候我感到我心脏都跳慢了半拍。
我握了握拳又松开,终于抬起胳膊,拉开门。
我永远都记得,那天眼前灯火通明的屋子。里头全是白色米色黑色的家具,房子很小,却是一应俱全,我感到我握着钥匙的手心全是汗,我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眼前,我听到自己的心脏用力地跳动着。
“哥哥,喜欢吗?”
“………………”
“怎么了?不喜欢吗……”他有点失落的声音。
“……你这几天,就忙这个了?”
“恩……”他耷拉着头,没说话。
我感到我的嘴角忍不住上扬,再上扬,然后嘴就很没形象地咧得合不拢了,我转身一下子紧紧抱住他,紧的我自己都觉得硌的疼,“哈哈哈,我太喜欢了,傻瓜,我都快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了,小笛,哈!小笛,我爱死你了,我真的爱死你了!”
我完全不知道怎么表达我兴奋的心情,除了抱着他胡扯以外完全不知所措。他终于也大大地笑开,紧紧搂着我,我心里想,这是我的人,在我怀里的,是我一直爱着珍惜着的人,而我脚下的,就是我和他的房子,是只属于我们的房子。这个想法让我欣喜若狂,满眼的白色黑色告诉我,这一切都不是幻觉,它们真真切切地在我眼前,在我身边,就像我怀里的人一样,一直在我身边。




阳光从窗外洒进来的,很温暖。我睁了睁眼睛,看到一片白亮的天花板有点发愣,直到怀里的人动了动,搭在我腰上的胳膊传来熟悉的体温,我无声地笑起来。
2000年10月11日,我和他的第一天同居日,呵呵,光想想脑子就放光,除了傻笑我还真不知道该摆什么表情。他还在睡,我想起昨夜的疯狂,忍不住低头吻了吻他,他没什么反应,还是熟悉的睡觉时微微皱着眉头的表情,不想吵醒他,我悄悄溜下床,套了件衣服走到厨房。
好吧,我承认,我做饭的确不怎么样,话说有一次炒个菜被油蹦了一堆泡,结果做出来的东西可以咸死深海鱼。我木呆呆看了一会儿锅碗瓢盆,最后决定还是出去买比较实在,我还不想谋杀亲夫。
我买完早点回来看到他还在睡觉,我无语了。我笑笑走过去刮了下他鼻子,“小孩儿,起床了~”
他皱皱眉头,嘟哝着翻了个身继续睡。我黑线,只好绕到床的另一头,再次叫他,“起床了起床了起床了~~~”
他再次翻过身后脑勺对着我,我就不是一个囧字了得了……我干脆爬上床,捏住他鼻子,他眉头都扭成一个疙瘩了,终于受不了地睁开眼睛,我放开手,笑得一脸灿烂,“宝贝儿,早上好~”
他眼神没什么焦距地盯了我一会儿,然后很利落地侧头闭眼继续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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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小子你再不起来,我就使出杀手锏了。”
“唔……三分钟嘛,就三分钟。”
“……好,三分钟……”
我很无聊地掐着表数到180,他终于在我连拖带拽中痛苦地爬起来,我真是惆怅,我估计我要是不管他可以睡在这儿三天三夜不起床。他洗完走到饭桌楞了一下,“你出去啦?”
“当然了,你看都几点了,再不起来你就迟到了。”我说着摆好早餐,“吃饭吧。”
“嗯哪~”他抬头开心地笑,我想我的表情或许也是和他一样的吧。
“对了哥,我想我们宿舍不要退,好不好?”
“恩?为什么?”
“恩,晚上社团或者班级开会什么的开到很晚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回寝么,而且,”他挠挠头,“呃……我不知道怎么跟我老爸解释我不住寝室,他要是没事儿查一下就完蛋了。”
我想想也对,留着是给自己留后路,也可以顺带瞒一下老师家长,只要查寝晚上回去装装样子就好了吧,于是我也同意了。




“小笛,”我想了想还是问出了口,“房租怎么办?”
“我付呀。”
“……不行,房租多少?”
“……哎你别管了,我付就可以了也不多。”他低头吃东西,明显逃避话题。
“哎……”我叹了口气,“傻瓜,你付不也是从你生活费里扣?你都不跟你老爸说,扣四个月房租你还剩多少了?干嘛,要跟我一起过穷日子啊。”
“对,我就是跟你过穷日子,”他满不在乎地低头又喝了一大口粥,“不许拒绝,我说了算!”
“…………”我低头不再说什么。
忽然的安静彼此都有点尴尬,我听到他的声音很小声地,“喂”了一声。
“恩?”
“那个……你没生气吧?”
“气什么?”
“我……我自作主张,恩……先斩后奏,唔……”他脑袋越来越低,声音越来越小,“不许生气……”没什么气势的祈使句。
我失笑,点了一下他脑门儿,“小孩儿,抬头。”
他抬头,一脸郁闷的表情。
“那,你先养我好了。”我笑笑,摸摸他脑袋。
他呆了一下,然后嘴角翘起来,摆出一个大大的笑脸,“嗯哪!”
我想让他安心,而我自己安不安心就没人知道了,那时候我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一定不会让他伤心难过、我要照顾他陪着他,我们要一辈子在一块儿。
一辈子、永远,年轻的时候经常挂在嘴边的保证,现在想想,那时侯的我们都是那么单纯和倔强,太美的承诺只是因为太年轻,如今的我们,虽然经过了那么多的别离,挣脱了那么多的阻碍却再也没有勇气说简简单单的一句,一辈子。
在一起一天,便去珍惜一天,一辈子,实在是太长太模糊的概念。
张爱玲说,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的确,太多的未知,让我再也找不到少年时自信满满骄傲不羁地说出保证时的眼神,但我想,我还是习惯了他在身边的日子,或者说,我习惯了为了和他在一起执着下去的日子。
或许他还会离开我两年、离开我五年、离开我十年,世事难料,我不会再说什么一辈子的陪伴,但我想,在我的这辈子里,我心里住了一个人,他一住就是十二年,不管我们结局如何,他在我的生命里早已经是独一无二,无可替代。




一个学期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我和小笛各自忙着学业,早上我负责买吃的外加催他起床,偶尔他会哈雷彗星似的起来做顿早饭。然后一起去上学,没课了就回家,每次看到他在家里等我,我就满心幸福的感觉。小笛的科研比赛得了二等奖,他还特地拿来奖状给我看,然后才上交组织,他总是喜欢和我分享很多开心的事,就连中午吃饭吃出虫儿都能让他笑半天,他其实是个很容易开心满足的人。
有时候我们会互相看看对方的必修课教材,他看我的近代世界简史看得头昏脑胀,我看他的高等数学A看得头晕眼花,尽管我们脑子里的知识架构完全不同,但生活上脾气上倒是越来越有同化的趋势,表现在他越来越自然得体地更换面具和我越来越淡漠冷静果断的脾性。
周末的时候如果能抽些时间,我一般都喜欢带他出去玩儿,有时候我们两个人,有时候跟一些朋友一起,我很喜欢带他出去满北京的跑,他很喜欢玩儿,但是很少主动去,每次出去玩儿他就会开心很多天。我很喜欢他的笑容,那种从心底绽放的快乐总是让我看得痴迷。
肖林追凌珑没有半点成果,后来他有了个女朋友我就问他是不是放弃了,他无所谓地笑了笑,说,“心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我照追不误。”我只能狂飙汗,他是个人物,恩……
后来凌珑又拉着赵娉婷来了几次,我装傻,其实心里明白,小笛半点醋都不吃,就等着看我好戏,那小子内心还是有点捉弄人的潜质= =
一天晚上我抱着小笛躺在床上闲聊。一起住了以后没了顾虑,外加青春期活力无极限,导致我们晚上有点地动山摇,但是为了顾虑他的身子,有时候我忍的还是挺辛苦,恩……
不过像现在这样抱着他我也挺满足了,“小笛,明天我去看阿涛,可能晚上回来比较晚,不用等我了,吃完饭就睡觉吧。”
“恩,好。”
聊了一会儿他也困了,我收了下胳膊,说:“晚安。”
“晚安~”
也许以后可以天天看到他睡觉的模样了吧,这样想着,我也渐渐睡了。




第二天周末,我早早起来买好早餐放在桌上,朝那个睡得昏天暗地的人说了句拜拜,然后带上门走了。
我记得阿涛在海淀租了一个写字楼里的一间屋子,离我们不是很远,转了一会儿车就到了,进里面还费了些功夫,等终于到了门口我长吁一口气,找的我头都大。
敲门,里面一把熟悉的声音传过来,“进来。”
我推开门,却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屋里人不多,却还是有些挤,杂七杂八的东西摆了一堆,很压抑的气氛。前面的人转过头,看到我一脸吃惊,“若飞?你怎么来了?”
我呆呆地盯着他,有点不敢认,这个人,我第一次看到他这么糟糕的模样,他把头发剪了变成很普通的样式,大大的黑眼圈加上清晰可见的血丝,他瘦了,瘦的很厉害。我心里忽然有种很疼痛的感觉,这个曾经潇洒不羁意气风发的男人,怎么邋遢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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