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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我们短暂的一生(1)

书籍名:《追寻》    作者:艾米·布鲁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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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这一切已变得容易些了,独自一人,与苏菲和雅科夫说话,不费力地进入又走出一片孤独(孤单,她想起来,还有单一,清静——暗示着某种独特甚至美好的意味——以及寂寞——这恰是用以描述她当前感受的一个正确而悲哀的西方词语),如若真遇到一个居住于此,情愿喂给她食物并乐意让她赖在这儿不走的电报接线员(他们当中有些人似乎就很乐意这样做,尤其是那些在天黑后见到当地的妻子而又在天亮前与之离别的男人,在莉莲起床之前,他们会将一个饰有珠子的小手镯或者一满杯白桦树皮药膏放在她的床边),她便会多驻留一阵子。而其他一些人会明确表示她可以留下来一两个晚上,但这屋子太小因而他们有足够的理由选择自己一个人待着,莉莲自然也用不着只为了弄清楚所谓的理由是什么而与那些男人待上一晚。当莉莲正接近门前台阶时,一把摇椅吱嘎地响了一声,在门廊内深黑的阴影里瞬间闪过一支散弹枪的冷光。莉莲慢慢放下小背包,这样就可以像电影中的罪犯那样举起手来了,她又把帽子撞到地上,头发披散下来,她把它推到耳朵后面。这真是一件尴尬的事,让人看到她的头发那么脏,即使那是一个端着枪穿着染有血污的衬衫的男人。

  约翰·比舍普是个流亡之徒;九号避难所就是他的厄尔巴岛(译者注:位于意大利托斯卡纳地区的一座岛屿,拿破仑曾遭流放于此)。每一个清晨都揭开更多的悲伤;每一个夜晚他都坐在门廊上遥望家的方向。有讯息传来,他会再将它们传出去,一连九个月都不见任何对他有特殊意义的东西:迪克·鲍尔的菜谱,本·班森的白日梦,然后在两天之前,关于一个女人即将到来的消息。

  他看着这个女人放下背包。她颈后细软的毛发被太阳染上了金色,脖子上镶着一圈污泥,位于宽大衣领和衬衣之间的那块皮肤被晒得黝黑。别动,他对她说,枪口仍对着她的胸。最好的办法,最聪明的办法,也许就是把她撇在她正站着的那块地方,永远都不必认识她。

  “我没带武器。”莉莲说。她仍举着手。

  她没带武器,她听上去像是外国人(迪克认为最有可能是德国人或俄国人,但也不排除是个共产党间谍的可能)并且被吓得要死。没有理由把枪一直对着她,除非他能做到,并且可以此推迟他不得不和她说话的那个时刻的到来。现在她身子向右方严重地倾侧着,几乎要跪在背包上,前十英里的路她一定是跛着脚走下来的。许多白色虱子亮闪闪地附着在她的头皮上,正顺着一缕缕头发往上攀爬。想要请一个处在如此惨状中的女人聊聊天或是体面地玩上一盘跳棋似乎是不正当的,而抱有此种期待也显然是愚蠢的。他们本来也许能玩几把“金拉米”或者下几盘象棋,如果她会玩的话,而且如果那一过程进行的还不算太糟,或者即使它很糟糕但他们可以一笑置之,那么他曾想过请她在上路之前躺在他的身边度过那个黄昏。他曾想象过的是一个干净利落、金发碧眼的漂亮女人,穿着一件线条简洁的夹克,或许在擦得铮亮的科尔多瓦皮靴之上还有一条摇曳多姿的裙裤,仿佛她来这儿是为了一日的远足。在他的想象中,她会将几支菊芹点缀在秀发上,会有一个酒窝,有褶边装饰的内衣,有取悦别人或被人取悦的意向。

  约翰·比舍普小心翼翼地放下枪,并刻意表现出了那个动作;他把枪口朝向小屋,然后双臂交叉站在那里。莉莲将此看做是允许她放下手的表示。她动了动,拾起了小背包,她的外衣在她身后鼓动着,犹如一张硬挺的深色船帆。当她试图要更清楚地看一看他时,打了个趔趄(损伤的膝盖、僵硬的脚踝),把自己刮到了门廊的栏杆上。他根本没管她。

  不过他确实说了:“你可以洗个澡,我想。”而这只是一种提议,算不上是邀请。

  莉莲说:“我将感激不尽。”

  “约翰·比舍普。”他的手碰了碰帽檐儿。

  “莉莲·利波。”莉莲边说着边点了下头,就像她看到西方妇女常做的那样。这是鞠躬礼残留下的最后一丝痕迹。此种礼节让他们两个都吃了一惊,但是也没什么好笑的;谁都知道这一带的人会为了一句无心之言或一个未能返还的馅儿饼盘子动辄相互残杀。

  “你要不要进来?”约翰·比舍普说,似乎她可能更想要继续前行而他也不希望她留下。

  莉莲凝视着正不断下沉的天空,凝视着向四面八方伸展开的荒野。她把背包和铺盖卷扔到地上,坐了下来,将那把撬棍搁在大腿上。“是的。”莉莲说,然后她又坐了一分钟以便能迈开步子走进屋里;她的双腿塌垮在她身下。

  九号避难所和她曾住过的其他小屋一个样。墙上的双层圆木,开裂的硬泥,悬在椽木上的盆盆罐罐,挂在钉子和松木架子上的衣物。莉莲坐在柳木椅里,没怎么动弹,约翰·比舍普把夹克挂到钉子上,然后提着一个大桶去河边溜达了四次。他烧着水,莉莲把她的东西一件件码放在自己周围,既是为了井然有序又是为了寻求慰藉。她叠起她的外衣。她将撬棍放在外衣上,小背包摆在它旁边,又把她的帽子胡乱塞进背包里。

  “是我就不会那么做,”他说,“你有虱子呢。”

  “我知道。”

  你很容易就能看到那些虱子,看到它们像杂技演员一样在帽顶上翻着筋斗,顺着夹在帽子内侧绸带里的发丝向上攀援。在过去的五天里,莉莲每时每刻都能看到它们,与它们一同生活,她想到若是换成另外一种男人也许就不会注意了,而约翰·比舍普所想的也是一样。他想的是他已远离人烟如此之久因而无法再与另一个人像样地说说话了。莉莲把脸移开,咽了咽口水。她不想让自己窘迫得不得不离开她的休憩,她的沐浴和她的晚餐。

  “那帽子挺漂亮的。”他说着把它拿起来,只是用两只手指捏着帽边,拿到阳光下,放在离门廊几英尺远的一堆木柴上面。

  “放在那儿不错。”他说。

  “好吧。”莉莲说,而约翰·比舍普则想到他刚刚真是昏了头。

  同虱子一样让人悲哀的是,她的脚伤愈发糟糕且无从掩藏。那些水泡流出了淡红色、深红色和黄色的泪滴,脚骨在过去的两天深深塌陷在皮肤之下。即使将她的最后一件衬衫扯成两半,并将两脚像裹婴儿一样缠缚起来,那水泡还是如同湿乎乎的嘴巴一般浸湿了棉布。注视着她拔掉靴子,看到那羊毛短袜黏附在化脓的皮肤上,听见她边脱鞋袜边沉重地喘息,这一切都是让人揪心的事情。他在壁炉里把水烧热了,接着倒入一个铜制的小浴盆中,那是他用来洗衣服的浴盆,也是在他将捕来的动物放血去毛时用于盛接血液并浸泡兽皮的浴盆。他往浴盆里撒了一把薄荷叶,以此将它从其他用途上转移开,并让薄荷叶在她身上发挥其应有的疗效。她的膝盖布满淤青,在她脚上,除去那些因感染而出现红色条纹或结出黑色疮痂的部位,其他处的皮肤都呈现出灰暗的苍白。她的水泡感染了,蚊虫叮咬的伤口感染了,分泌出的汗液又臭又黑,如果她选择对此只字不提,那么他也会一样。

  “很抱歉。”莉莲说。

  “进浴盆里去好了,”他说,“我见过更糟的。见鬼,我经历过的事比这更糟。”

  她的身体是一张绘满伤痛的地图,每一个印记都在清晰地讲述它的故事,约翰·比舍普全都看见了,接着他将目光移开,在她洗澡的当儿忙着做起炖肉来。他将圆葱和马铃薯削了皮,用胳膊肘把两只剥了皮的兔子推到一旁。莉莲回头注视着他,一边从一块大大的海绵中挤出温热的水一边思忖着,有谁能在看到这些剥了皮的兔子时不会同时看到屠杀的场景和死去的孩子呢?随后她又想,假使她从未见过像一团肉一样摊在地上的人身,那她也不大可能为了炖兔肉而烦扰自己。没有理由去谴责一个正在准备晚餐的人。

  她很惊讶地听到自己说:“那些兔子像是死人。死去的孩子。”她又加了一句,仿佛这样才能把事情说清楚。

  约翰看着那两具光滑、洁净、象牙白中透着粉色的躯体,点点头。

  莉莲说:“我是犹太人。”然后她想,我准是神志不清了。

  他曾想过她可能是个犹太人,但并不是因为他见得多——曾经有一个优秀的拳击手和他漂亮野性的妹妹说过他们是犹太人,可他们还说自己是哈里·霍迪尼 的私生子,但他并没有追问此事。

  “犹太人,你离家很远了吧?”

  莉莲张开了嘴,她想说,正相反,从中国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都能找到犹太人,不过没错,她确实离家很远。

  “你们的确是‘落脚在煮锅里’的民族。”

  这或许是莉莲早已习惯于在西方世界听到的并非出于敌意的评论(更具有威胁性的说法是,你们的确卷去了所有的钱,你们的确紧紧抱成了一团),但或者这只是在陈述一种事实,而此种事实在这世界上的真实性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不会有任何犹太人妄想与之辩驳。

  “是的,没错,”莉莲答道,但她并没有说,“那么你倒是用那些煮锅做什么呢,先生?”

  莉莲开始失去平衡。她将自己扶正了然后喊出了声,我没事,我没事,似乎他并非在七英尺之外,而是靠近了她身边,看着水从海绵中渗出,沿着她脊骨上的伤肿向下流淌,漫过她满是虫咬伤口的臀部,继续向下滑过她美丽的双腿。没有再多说什么,这样两人便都可装作他并不在房间里,他将一块很大的方形亚麻布放在她身后,还放了一条本属于小杰克·沃勒的裤子,是在他溺水身亡之后留下来的。莉莲走出浴盆,湿漉漉的脚落在他的靴子旁边,脏水从她身上滴下来。

  约翰拿着一只板凳和另外一条亚麻布方巾走到外面,莉莲跟着他。他往她的头发上倒了些温热的油脂,然后又倒些冰凉的醋以对付那些虱子,接着用一把铁梳子将它们驱逐出境,她躺在那儿,头朝后靠在铜制浴盆的边缘上,他卷起另一块布把它垫在她脖子下方,仿佛她是个孩子而他是位母亲。

  莉莲穿着一套男士长内衣裤坐下来,脚伸进一池子绿色灰色以及淡紫色相掺杂的水里(约翰·比舍普把他能找到的所有干草药和花芽都扔了进去),喝起了热乎乎的朗姆酒。在傍晚的这个时候,出于礼貌,她应该听听他的故事了,可她却不知道该怎样把她想要了解的事情架构起来。

  约翰·比舍普摇晃着他的杯子,说:“你知道,嗯,你可能不知道——我猜你应该没怎么经历过——酒吧里的殴斗总是进行得很快。一场酒吧殴斗用不着打十个回合;见鬼,一场酒吧殴斗只需要两分钟。你坐在那儿,尽你所能照看自己的事儿,酒吧里坐满了人——那儿是人们喜欢的地方。那是星期五的晚上,每一个该拿工钱的人都拿到了工钱,我们在“金天鹅”玩儿得很开心。我喝着啤酒;那已经不是我的第一杯酒了,我打算娶回家的女孩儿就坐在我身旁……”

  这正是莉莲想问的事情,但当他刚一提到她时,莉莲便觉恻然。

  “金天鹅是她喜欢去的地方,因为没有当兵的人在那里喝酒——我当时是个警察——坐在我左边的男人靠过来恭维她,他靠得有点儿太近了,还说了一些我不喜欢听到的话,我不想重复……”

  后来,他还是告诉了莉莲那个男人的话,莉莲于是说:“你打架就是为了那个?”她把手放在他胸口似乎想要挽回那件事。

  “嗯,太过分了,那种话我不相信哪个男人能置之不理。所以我站起来,只是为了让他退后些,让他知道那是个好主意,他低下头好像为自己感到羞愧并正在找合适的词来道歉,结果那个狗娘养的重重击了我一拳,就在这儿——”他把莉莲的手放在他的胸骨上,“——我倒在地上喘着粗气。好像被马踢到了一样。当我像条大口吸气的鱼一样躺在那儿时他没来动我。他说,他的英国口音是那么重我几乎搞不懂他在说什么,‘昆斯伯里侯爵 ’,他说,‘你有十秒钟的时间爬起来。’我站起身,我不能整晚都躺在地上虽然我宁愿那样。他看起来得意得很,仿佛我是被赐给他的礼物。他眼睛阴森森的,预示着他将要给我的一顿捶打,我不禁想到我弟弟会得到我的旧散弹枪和警枪,我母亲会拿到我最后一周的工钱,而我则永远做不成副巡官了。我一只膝盖跪着地起来,这时那个英国人把啤酒泼到我眼睛上,又把我扫倒在地,我又像醉酒了一样摇晃着站起来,因为我必须得起来。然后我使出以往与人搏斗的力气打了他一拳,一个勾拳打在他左太阳穴上,于是他稍稍朝后退了一下,退得并不多,那家伙头很硬,脖子就像钢缆绳。我找了个机会又出一拳,他躲闪开了并朝我逼近,他的手大极了,指节像胡桃那么大。我又打了一拳,至少已尽我所能了,这时他被绊了一下,你想象不到吧,他的脚刮到了铜栏杆,坚硬的头撞在一个柳条箱的边框上,那箱子小伙子们还没卸完,然后那个男人就再也没有起来。他只是仰躺在地板上,面色惨白,有血从他耳朵里流出来,但还没那么严重。我见过比那更糟的,我自己流血流得更严重。我的女孩儿喊叫着,她对我说:‘约翰,我的上帝,你杀了他!’我说:‘我当然没杀他,这家伙是头牛,等一会儿就起来了。’但他仍一动不动。我寻思着我们无论如何都得离开那儿,趁那个家伙还没站起来痛殴我之前——他浑身上下都像极了拳击手杰克·登普西,在酒吧里争吵对骂可不是那个厚颜无耻的家伙喜欢做的事。我们于是离开了——人群为我们让出一条路,仿佛我是个危险的人,那真可笑。”

  “他们刚到医院他就死了,死亡原因是:因外力撞击造成大脑血管破裂。第二天一早,酒吧老板派他的外甥来找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

  “说到大脑,”约翰·比舍普说,“就像装在盒子里的一碗果冻,那盒子就是头骨。你使劲击打一个人,他的头骨会停下来但大脑却会继续运动,或者前后或者左右,可以是那一拳打过来的任何方向。对侧伤——他们这样叫它——和受击打的方向相反。”

  他把手放在莉莲的头顶,轻轻摇晃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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