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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追根问底(2)

书籍名:《坚持》    作者:尼尔·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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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着我,那样子好像在说他的回答已经非常充分了,要是我还不懂,那要么就是我太过迟钝,要么我就装模作样故意跟他夹杂不清。他显得有些疲于应付了。

  你很年轻,原本我不会选择一个像你这样年轻的,可你的眼睛看上去却很沧桑……”他的思绪仿佛刹那间飘回了初见那一刻,“对。就是那种感觉。你有一双沧桑的眼睛。”

  “我有一双沧桑的眼睛?”我吓了一跳,赶忙从手袋里掏出化妆镜,举到眼前仔细端详,一边摸着双颊惊呼:“呃,完了!”

  “对,就是这样。这双眼睛告诉我,你不是个浅薄无知、没啥可聊的小野猫,所以我不在乎你的年龄,我喜欢能和我聊到一块去的女孩。”

  他顿了顿,似乎在逃避什么,眼里掠过一丝阴影。我猜他是想起大他两岁的贝丝了。他在把我俩做对比?我和贝丝一样健谈吗?我无助地想,我是啥样的呢?她受过大学教育,有多我七年人生阅历。那抹阴晴不定的神色稍纵即逝,随后他的注意力又回到我身上。

  他紧握着我的手说:“你告诉我有关你的身世后,我便明白了那份沧桑来自何处。”

  我看着他,轻轻点头,等他继续说下去。

  “我们似乎既可以成为知己,也可以成为情人。我转念一想,要不还是和你做情人吧。”他随意地笑着说,继而突然粗鲁起来,眉毛暗含深意地上下挑动,一只手从我胳膊下伸上来揉搓我的乳头。“当然,也是朋友。”他一本正经地补了一句。

  “‘要不’还是和我做情人?”我轻轻打一下他的手,将他推开。“什么叫‘要不’?”

  “还有知己。”他咧嘴一笑,提醒我。

  “可你并不觉得我漂亮。”

  “谁说的?”特雷弗抽回了手,一脸不置信地看着我。“你绝对倾国倾城!我觉得你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最漂亮的女人!我立时三刻爱上了你——是立时三刻,就在这儿,就是现在,你听好了,我爱这个女人,迷恋这个女人——我恨不得这就剥掉你的内裤证明给你看。”他细细啃咬着我的耳朵,压低嗓门咆哮着。

  “既然你认为我好看,凭什么就觉得别人不会这么想?”

  “一般来说,我觉得有魅力的女人并不是其他男人喜欢的类型。可这次很奇怪,不管是我还是其他人都一致认为你很迷人。”他笑笑,看来对自己能掌控全局很是满意。他点点头,表示这个话题可以到此为止、封存归档了。

  “还喜欢我什么地方?还有吗?”

  “打住,霍莉。”见蒙混过关的企图功亏一篑,特雷弗立马沮丧起来,他不爽地挪动一下身子,恼火地咕哝几声,然后夸张地耷拉下一张脸,不愿再继续这个话题。

  “不,你告诉我。我要听。”

  他无奈地叹口气,继而变得有些深沉。“你看起来很坚强,但其实有点迷茫,无依无靠。你身上有什么东西让我想要抓住你的手,紧紧地抓着,就这样轻轻拍它。”他拍拍我的手,缓缓地说。

  多数男人只想抓我的乳房,就像先前特雷弗那样。

  “之后呢?照顾我?”我的声调随着我的提问不自觉地拔高,腰板也挺得更直。

  “不。你好像不愿被人家照顾,这点我很欣赏。”他思索片刻。“嗯……我要说的是,你不愿被人照顾,可是你确实需要。这常常让我进退两难。”他瞥了我一眼,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了,但为时已晚,话一出口就覆水难收了。

  我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我完全可以自己照顾自己。”我充满戒备地说,双臂交叉环抱胸前,稍微离他远点。我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人。我就是。三年来我难道不是自己养活自己,独立生活吗?

  “我知道,宝贝。”

  “这是事实,”我坚持。“我就是独立的。”

  “是的,宝贝,百分之百。”

  “可你觉得我照顾不了自己!”

  他亲一下我的脸颊,说:“不是。我是希望你需要我。那才是我的本意。”

  特雷弗若有所思地朝窗外看了片刻。

  “我猜没有我,你仍能过得很好,”他静静地说。然后又面向我,说:“但是自打我第一次握住你的手,我就感觉你不那么迷茫了。我想那可能说明,我就是为你而来的。”

  他的手指拨弄着前座的扶手,看着窗外。“你觉得我是你的白马王子吗?”他问得似乎很不经意,可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忘了之前我还有点生他的气。

  “当然,”我说着,伸出双手,轻轻握住他的。“当然,我非常确定。”特雷弗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们彼此之间的爱,就是我赖以生存的氧气。

  特雷弗笑了,明显轻松快慰了不少,可能连他自己都觉得意外。

  “那就行了,你也是我的白雪公主。”他拍拍我的手,舒舒服服地靠在椅背上。接下去的一英里车程我们都没有说话,然后特雷弗伸手拉铃,叫大巴靠站停下。

  “起来吧!”他轻轻推我一下。“到站了,要下了。”我从座位上惊跳起来,随着大巴一个急刹车,摇摇晃晃地朝后门走过去。我推开车门,跨上马路牙子。

  我们谁也没开口,在一片暮色中安静地朝家走去。我低着头,沉思片刻,然后抬头问他:“假如我很丑,你还会爱我吗?”

  “这算哪门子问题?”特雷弗的声音听起来无助而苦恼。“我永远不会觉得你丑。”我们拐入另一条人行道,漫步走向大楼。他给我开门,跟着我上楼梯,顺手在我屁股上捏了一下。

  我一边脱衣服一边固执地继续刚才的问题。“可如果我出了意外,毁容了,那样你还爱我吗?”我把上衣扔在椅子后背上,蹲下来抱起潘西,小东西正发了疯似的摇头摆尾。特雷弗从椅背上拾起上衣,抖了抖,然后小心地挂到壁橱的衣架上。接着他挣脱着褪下毛衣,踢掉靴子。

  “你还是我的大美人。”他说着,把毛衣挂在我的上衣旁边。伸手拾起他两只靴子并排放在门边。又把我刚踢掉的鞋归拢好,拿到卧室壁橱里。

  我知道,他不是个花言巧语的人,他说的都是真心话。我把他刚才那番话细细回味消化了一遍,仍然觉得这个问题没掰扯透,于是便跟在他后面进入厨房,脚边还跟着个活蹦乱跳的潘西。我绞尽脑汁,盘算着该问个什么问题,可以换来一个痛快干脆的回答,好一次性解开心头的疑窦。

  “我们有吃的没?饿死我了。”他扭开电热壶烧水泡茶。

  特雷弗一看我的脸,就知道如果我得不到答案就不会关心肚子饿不饿。他叹口气,认输了。

  “嗯,那好吧。”他吐了口气,没等着我问出下一个问题,反而甩给我一个疑问:“那好,我有个问题问你。假如我突然变成了丑八怪,你还会爱我吗?”

  我凝视特雷弗的脸,伸出手指划过他的一只招风耳朵,摸摸他的脸颊,轻轻碰了碰他脸上一处粉刺印痕,然后掠过遮着一口里曲外拐牙齿的薄嘴唇,最后停在他微瘪的下巴上。我抬手将他的一缕纠结蓬乱的头发梳理平顺,然后细细端详那双正凝视我的褐色小眼睛。我咧开嘴笑了。

  “嗯,还会。我想我会依旧爱你。”我咯咯笑着。我的手掌轻柔地盖着他的脸庞,逗弄地推了一把。特雷弗抓着我的手,轻轻啃我的指尖。

  “这就是答案。爱就是爱。”解决了这个问题,特雷弗浅浅地地吻了吻我的唇。然后转过身,俯身研究着冰箱里的冷盘。

  我的疑虑尽消,露出了满脸笑容。

  没有演出的夜里,特雷弗就去林肯大道酒吧,在现场版的蓝调音乐中度过轻松惬意的一晚。特雷弗对艺术家奉若神明,每首歌曲结束时,他的口哨吹得最响,巴掌拍得最欢。他把求得的照片与签名当成宝贝似的收藏起来。

  在公司里不管他何时打来电话,我都得排着队等公司里的女孩们依次和他聊完,最后一个才轮得到我说话。他成了女孩子的大众情人,人人都为他倾心不已。每次她们邀我去酒吧,他都陪着我一同前往,所以和大多数女孩都已处得相当熟络。对于我邀请她们看表演,他总是有求必应,不过关照我只能让她们留在观众席里,不能放去后台。对此我没有异议。

  表面看来一切都很完美,其实烦恼时隐时现。和他相处的几个星期,对他的个人爱好和习惯我没一个能看得上眼的,而对于他侵占我的私人空间,我同样怒火中烧,无法抑制。我数着日子,希望十一月快点到来,好让他赶紧从我眼前消失,整整五个星期,我的心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郁闷、怨恨和怒气。我故意误解他的意思,找茬生气,伺机发火。我知道我爱他,却无法阻止心头的恨意。我愤怒不已,我知道这全是因为我的病症,和他说什么、做什么毫不相关,可我就是控制不了情绪,无法与他共度这本应美好的时光。我的神经突突直跳,日日夜夜经受着愤怒的拷打与折磨,唯一缓解的办法就是一个人呆着。

  这就是为什么我从没有与女友同室而居过。任何时间都不能有人侵入我的地盘,就连特雷弗也不例外。

  然而,我想方设法地将所有的负面情绪隐藏起来,不让他知道。有时,明明想对他尖声大叫,但一开口,却不得不有礼有度。明明恨不得给他一刀,却不得不满脸堆笑。当我和他缠绵温存时,心里却只想一个人清清静静地睡上一觉,当他将我吻醒的时候,我只想把他一把推开,叫他停止骚扰。我紧紧抓住那点点自制力,掰着指头辛苦度日,我告诉自己他迟早要离开,而我的房子我的生活很快就会重归平静,重属于我。

  可真到了他离开的日子,我又再度陷入凄风苦雨之中,整个人变得失魂落魄。思念之情绵绵不绝,再见之日却遥遥无期。我深陷抑郁不可自拔,唯有靠着隔三差五的鸿雁传书才能找到些许情感的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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