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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一见钟情(5)

书籍名:《坚持》    作者:尼尔·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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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有节日的感觉!你闲暇时间做什么?”

  “看书,学习。”睡觉?这才是最诚实的回答,但是我并没那么说。

  “你在上学?”

  “没有,我只是买了些图书馆找不到的教科书自己翻翻。”

  他似乎很意外,饶有趣味地看着我。

  “什么书?”

  “主要是心理学,其他还有人类学,文学和艺术史。只要是自己想看的,而且是便宜的二手书,我就买。”我扮了个鬼脸。“不过我从不看代数,跟它划清界限。”我叹口气。“说不定哪一天我必须得攻克代数,在这方面我简直就是个傻瓜,你知道吗?我真该好好学学数学。”

  “为什么不上学呢?”

  “我不知道。”我耸耸肩,看向别处。“有一天我会的。”我没告诉他不上学是怕门门挂科,因为如果不是像今晚这样兴奋的话,平常我七点半就早早上床,累得跟一滩泥似的了。我无法想象工作一整天后再去夜校接着念书。原本就极为有限的精力,根本没法支撑着我再打一份工,或是在夜间应付学业。当只有睡眠才能帮我暂时逃避抑郁的肆虐时,我还得硬撑着如常上班,这在我已经是相当了不起了。我不得不和挥之不去的困倦疲惫作困兽之斗,苦苦挣扎中我的火气越来越大,有时还会让我变得狂怒暴躁,或是引得我热泪狂飙。我过着身心失衡的日子,无法拿出多余的精力好好学习。

  此外,我根本付不起学费,而那些申请经济资助的表格总也填不完,就像繁杂的家务一样逼得人无法喘息。我没有人可以求教,没人帮我,我也鼓不起劲排除万难独自一人把申请流程从头到尾走上一遍。如有可能,我会悄悄溜进教室,而不会不厌其烦地反复申请,反正我也不需要学位。但是我怕偷偷进教室的时候被逮个正着惹来麻烦。

  对于学习,我多半是放弃了,因为一切是那么的无望。在成长的过程中我渐渐明白,上大学就像高中毕业舞会和盛大婚礼一样,这些对其他女孩而言顺理成章的事,于我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信什么教?”

  “天主教。”

  “我也是。你现在还信吗?”

  “放弃了。”

  “我也是。或许我有了孩子还会再考虑。你养宠物吗?”

  “养了一只狗。叫潘西。”

  “啊哈!”他点点头说。“我喜欢狗。什么品种?”

  “卡犬。”

  “好怪的名字。那你父母呢?”他大笑。

  我僵在那里,朝他勉强笑笑,摇了摇头,挪开了目光。

  他靠了过来。

  “他们怎么了?”他温言软语。然后又安慰地加了一句:“我只是问问,不想说也没关系。”本来没打算告诉他,可最后还是和盘托出:妈妈自杀了,爸爸不要我了。他转头看着别处,拉起我的手放在唇边亲吻着,然后与我十指交错,拉到他的膝上,双手捂着我的手,什么也没说。

  “你呢?”我问。

  “好吧。我的全名是特雷弗·安东尼·文森特·怀亚特。文森特是我父亲的名字,也是我的教名。安东尼是我外公的名字。特雷弗是我自己的名字。”

  “我的教名是克里斯蒂娜。”我告诉他。

  “啊!好名字。”他继续说:“我的生日是四月二十六号,今年我就二十四岁了。最喜欢蓝色,没有宠物。有两个姐姐,都比我大上一大截,没有兄弟。有几个姑妈,但几个叔伯都过世了。三个外甥女,没有外甥。还有六个堂姐妹。除了父亲,多年来我是我们家族里唯一的男性。我被家里的女性宠着、爱着,跟着她们学会了各种家务活。你会发现我是个相当能干的男人。我最喜欢吃烤牛肉配约克郡布丁,也喜欢奶油蛋羹。”

  “约克郡布丁是什么?”

  “英国人喜欢吃的一道美食。”他停下话头问我:“你会做饭吗?”

  我摇摇头。

  “什么时候我给你露一手,我们好好搓一顿。”

  “你做饭?”我半信半疑地问。

  “当然,做得好着呢!”格雷弗紧握我的手。“你等着瞧吧。”

  他虽然握着我的手,但神情中却带着一丝不安。他漫不经心地朝其他人坐的那张桌子瞟了一眼。顶着一头红发的达兹正拿鼻尖蹭着凯伦的脖子,查尔斯已转过身,和刚进来的乐队成员约翰·科里尔相谈正欢。安琪朝坐在另一张桌旁的男人探过身子,大声调笑,她要不就是忘记了她点名要的约翰,要不就是临时改了主意,再或者约翰的不解风情让她死了心,转而另觅目标。

  特雷弗瞥了我一眼,随即低下了头。他神情凝重,一语不发地沉思良久。他拿起啤酒喝了一大口,然后擦了擦嘴,若有所思地看着手里把玩的酒瓶,之后他抬起了头。

  “我非常清楚我爱上了你,霍莉·诺埃尔·克里斯蒂娜·萨维尔诺。”他直视着我的眼睛柔声说,表情严肃,带着几分忧郁。他的坦白让我的心理防线轰然坍塌。“你说该怎么办?”

  这番话让我如同第一眼看到他时那样,如遭电击,思维瞬间短路,头晕目眩。只是这一次,电流来得更迅猛更强烈。

  这样的表白我不是头一次听到。曾有三个男人在第一次约会时就开口求婚,还有一个和我住在一个街区的男孩,索性连约会也免了,上来直接就毛遂自荐,他说:“如果你怀孕了,需要一个丈夫,我愿意娶你。”其他男人多半是喝醉了,告诉我第一眼就爱上我了。特雷弗显然也喝高了,这样的事并不新鲜。

  可是,这次却不一样。这个男人的话犹如火花劈啪作响,如同巫术般勾魂摄魄,他志在必得的神情甚至超越了不顾一切的渴望。刚才那番表白准确无误地说出我想对他说的心里话。正如我们心照不宣的那样,他不容置疑地确定了我们注定就该在一起。是爱情还是欲望?是爱,他说,我愿意相信那就是爱。我不能让他看出内心的恐惧,于是故作轻松地朝他笑笑。

  “你跟多少女孩这么说过?”没有本事随机应变,只好别别扭扭地调侃了一句。我一耸肩做了个鬼脸,但心里大约明了他不会将这句问话当作玩笑一笑而过。

  特雷弗摇摇头。“一个也没有,”他一脸认真地回答。“只有你。”他沉稳地看着我,等着我回答。

  “我信。”我点了点头,看着地面。我尽量不去担忧。我从来不曾和别人认真交往过,我知道这是第一次。我没把握能够将这段关系维持下去,但要我就此放手,我一定不会甘心。

  “我不是摇滚明星,你能够接受乐队后勤做男友吗?。”

  我吃惊地仰起头,睁大眼看着他,笑了起来,然后肯定地点点头。

  他笑着说:“你愿意和我一起巡回演出吗?”

  我摇摇头。“我有一只狗,而且还得工作。”

  “你能把狗暂时托给别人吗?问问老板,能不能请个假?我想你和我在一起。”他举起手,手指滑过我的发间。“两周?三周?能不能更长一些?”

  “我们刚认识!”我努力保持清醒,不想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我们甚至还没有接过吻,他就邀请我和他一同上路,这好像有点不合常理。我试着把飞到九霄云外的理智给拽回来。

  “我们不是已经很熟悉了吗?我们了解彼此的一切。请跟我一起走!”他的声音含着融融的爱意,身子朝我靠得更近了些。

  “我们认识还不到两个小时,你怎么就有把握知道你想和我在一起?”我问。也许我更应该问问自己:我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特雷弗举起双手,漫不经心地比划了一个俯冲的动作,然后放下。“我不知道,我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我们就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我相信特雷弗和我一样对此心知肚明。惊叹之余,我别无选择,只有顺其自然,坦然接受。

  “那……你去不去?”他站了起来,向我伸出手。

  “巡演?还是到你的房间?”

  “都是。”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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