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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一见钟情(3)

书籍名:《坚持》    作者:尼尔·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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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被男人纠缠,我肯定不在乎遭拒一方心里是什么滋味,就像他们也不会理会我被他们斜睨、言辞骚扰、或是因为不让他们的如意算盘得逞而被一把抓住大骂“婊子”时的心情。在我这种长年累月遭受侮辱的人眼里,男人根本就无情义可言,就如同任何漂亮女人一样,在男人们看来我也不可能有思想,有尊严。我们是对垒的两军,彼此猎杀,随时举枪,随时开战。

  即便是女人之间也同样存在互相“物化”的问题,比方说,不拿胖女孩当人看。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十二岁到十四岁的那几年里,因为发育的缘故,我脸上长满了痘痘,整个人看上去圆滚滚的,就因为这样我饱受女孩子的排挤和嘲笑。直至今日,只要看到女孩因为貌不如人而遭人白眼,我就会像自己受到不公一样义愤填膺。对于女人来说,不论漂亮还是丑陋,只要走向极致,便一概沦为“玩意儿”,青春期因为形容尴尬成为笑柄,成年后又因容貌出众而备受嫉恨与羞辱,我从一个极端直接跳到另一个极端,完全没有中间路线可循。无论男女都把我当成了“玩意儿”,与他们任何一方成为朋友似乎都成了天方夜谭。

  有人抓起了安琪的手,她将大衣和钱包丢给我,跟着那人穿过人群走进舞池。我向侍者要了杯葡萄酒,旁边过来一位男子替我付了酒钱。随后他说想请我跳支舞。

  按照酒吧不成文的规定,我至少要匀出五分钟和他浅谈几句或共舞一曲,如果连这都不愿意,那么于情于理我都必须婉拒那一杯酒。这就好比是用一杯酒水来换取姑娘的五分钟,让他借着一支舞的机会凭着一副好口才把自己推销出去。若是彼此谈不拢,那么一曲终了,或者五分钟后,大家便各走各路。这个道理,男女尽知,当然,那些酒醉迷糊、智力低下的人除外。

  我无法拒绝,因为身体已经开始随着音乐蹦了起来,于是我笑着点头应允,将酒杯置于吧台,把两人的大衣叠好放在吧椅上,又把我俩的钱包掖藏到衣服下面,然后跟着他走下舞池。

  安琪已杀到人群的前方,紧挨着舞台,正和她的舞伴后背贴前胸地跳得热火朝天。她面朝舞台含胸弯腰,无拘无束的胸脯就在主唱眼皮子底下欢蹦乱跳,可惜他没有看见,只顾着闭着眼睛沉浸在自己的歌声中,这倒是便宜了舞池里的几个男人,让他们趁机大饱眼福。

  一曲结束,我谢过舞伴,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去找自己的酒杯。这男人倒也识趣,转而退入人群,寻找更解风情的女人去了。

  就在我伸手拿酒杯的时候,一个轮廓鲜明的年轻男人俯过身来一把摸上了我的胸。他身上的西服已被团得稀皱,一根领带松松垮垮地挂在脖子上。

  我愤怒地转身对着他。

  “请你不要抓我的胸!”我厉声说道,然后动用我的杀手锏,目不转睛地向他怒目而视。片刻,他把手移开了。

  这个年轻男子张大嘴巴,双手举在半空,一脸近乎夸张的不屑与轻蔑,好像抓我的乳房就是天经地义的,我这么不配合才叫不可理喻。经过在“街头狂奔”的多番历练,我只要看一眼男人就能估摸出他干什么行当。我猜这个人不是股票经纪就是投资银行家,反正就是那种众人景仰娇惯出目空一切的职业。从他那种张狂、自以为是的态度以及看似屈尊实则粗鄙的举止看,他上的肯定是那种学费昂贵的私立大学,十有八九还是该校兄弟会里非富即贵的一员。

  他恼怒地喘着气。“把话给老子说清楚了!你他妈的以为你是谁呀?啊?哼?”他捏着嗓子装腔作势地冷笑,“你当自己真是出身高贵的小公主啊?”然后他咆哮:“我呸!你就是一没人要的小婊子,我操!”

  说完,他转向他的朋友,这堆人都穿着职业装,头发乱蓬蓬的,一看就知道已经一连喝了好几个小时。他们看看我,哄堂大笑,然后转身走进人群。

  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动过手,但是每次碰上这种事,我就忍不住想要动手打人。我恨男人,恨酒吧。

  就在这时,乐队突然从天而降。追星族消息之精确让我叹为观止,真奇怪他们是怎么把乐队的行踪摸得这么清楚的。

  毫无疑问,拓克乐队来之前歌迷们早已驻扎在这儿了。恰好就在现场乐队一曲唱毕,尖叫欢呼和口哨声逐渐归于平静的时候,他们登场亮相了。拓克乐队的成员一径跑上楼梯,冲进房间,他们环顾四周,脸上带着唯我独尊的神情,仿佛在无言地宣告,“这是我的地盘!我的歌迷!”

  如果你是个摇滚明星,也一定会有这种独特的气场。这些人就是如此。他们队伍里也有女人,还有一些男人紧随其后,他们身上似乎就找不到明星身上的那种霸气。乐队阵容相当可观,夜总会里飘荡着响亮的英国口音,我们站在舞台附近都能听见。

  主唱安格斯·埃德肯斯长着一张令人意乱情迷的漂亮脸蛋。乍看见摇滚偶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只在杂志、电视和专辑封面上见过他,但是连做梦都没想过有朝一日能够见到本尊。他个头高大,金色卷发垂落双肩长及后背,宽厚的胸板撑爆了身上看着小了一码的体恤衫和皮夹克,紧致的臀部裹在一条量身订制的蓝色牛仔裤里。一双锐利的蓝眼睛配着浓密的眉毛,坚实的下巴上有一条清晰可见的美人沟,只需微微一笑就足以电晕泱泱一大片。他活像那种庸俗爱情小说封面上的花样美男,唯一不同的是,他就活生生地站在我们面前。

  安琪把我拉出舞池,和我一起迈着舞步,慢慢接近魅力四射、笼罩着奇异光环的安格斯·埃德肯斯。

  “我真想杀了他的妻子,”她看得几乎都忘了眨眼。“那个就是吗?”她朝一个高挑清瘦、肤色浅黑的女人指了指,这个时髦得让人过目不忘的女人此刻正弯着腰,好像在检查她的丝袜是不是抽丝了。不一会儿,她站直了身子,一手挎着安格斯·埃德肯斯的胳膊,无所事事地左顾右盼。

  “这瘦了吧唧的小婊子绝对不是我的对手!”

  “瞧,你要的人来了。”我指着说。

  贝斯手约翰·科里尔不如安格斯高,也没有他那么白,披着直直的棕色长发,长长的鬓角,留着小胡子。他长得不错,但他身上少了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神祗一般的光芒。他的笑容让人如沐春风,带着摇滚明星的自信,身上那件黑皮夹克一看便知是专门定做的,上面镶满了装饰铆钉,看得人弹眼落睛。若是没有这些,站在安格斯身边,就跟土地爷爷一般不起眼。

  安琪说:“嗯,他还行!”

  鼓手卢卡斯·斯坦顿长得瘦小结实,喜欢咧嘴一笑,脸上永远带着一副既惊且喜的表情,好像对什么事都兴趣多多,充满好奇。他朝约翰·科里尔和身量高大、一头黑发的吉他手杰弗里·埃姆斯走过去,跟约翰耳语了几句。他俩晃悠到舞台边上观看乐队表演,而杰弗里则去找安格斯。

  此时,安格斯·埃德肯斯正径直走向吧台。

  安琪被后面吵吵嚷嚷的一桌人吸引,女招待刚为他们端上啤酒,于是安琪暂且撇下安格斯,拉着我走过去。她在一个女孩面前停下来,俯身拥抱了她。这个女孩长着一双棕色的眼睛,一头卷曲乌亮的短发,着实俏皮可爱。

  乐声太响,人群又太过嘈杂,安琪只好扯着喉咙大声喊:“凯伦”,又拽一下凯伦的袖子指指我,叫道:“霍莉!”

  凯伦活泼地点点头,拉了一下身旁女人的衣袖,高声介绍:“艾米!”那女子体态娇小,一头金发,她背对我们站着,胳膊还揽着一个英国男人的腰。

  艾米微笑着转身加入了我们的圈子,那英国男人以为女伴要去哪儿,也跟着转过来。当他抬眼看到我时,便兀自愣住了。

  这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我走到哪儿,男人的眼睛就跟到哪儿。他们窥探打量的目光总是粘着我痴缠不放,明里暗里盯着我评头论足。我应付骚扰的办法向来是视而不见,或是侧身调开视线,不胜其烦地找个路速速脱身。

  眼前这双褐色的眼睛实在乏善可陈,小也就罢了,还长得一高一低。而这对谈不上漂亮的眼睛长在一张同样不太漂亮的脸上,鹰钩鼻,微瘪的下巴,长势堪忧的棕色头发在额前捎带出几缕卷儿,一对招风耳、两张薄嘴皮,咧嘴一笑就露出一口里曲外拐的牙。怀春女孩的目光不会停留在这样的眼睛、这样的脸上,这副尊容只会让她们谢绝小酌一杯或共舞一曲的邀请,再不就是一句“抱歉,就做普通朋友吧”把他给打发了。

  可奇怪的是,就是那双独特的眼睛、独特的面容,竟使我如遭电击,思维突然短路,脑袋瞬间一片空白。我屏息向他望去,一对上他的目光,就不由脸热心跳地低下头,之后,我再次抬起头来。从来没有哪个男人让我这般走火入魔地为之吸引。从来没有。

  “特雷弗!”艾米指着他向我介绍,一边把他拉入我们的谈话中来。她的胳膊紧紧箍着特雷弗,生怕他被人抢了似的。而与此同时,特雷弗依旧如同入定般地看着我。

  “幸会!”我拔高嗓门招呼。他那洞微察幽的眼神里闪烁着赞叹的光芒。很快我收到了他发出的邀约,对此我并不陌生,每次我与男人四目交投时,总能在他们眼睛里看到一样的火苗。但是这次感觉却不同往日,它像只看不见的手轻触着我的后颈,痒痒的,酥酥的,撩拨着我体内莫名的渴望。这一次,是两个人彼此吸引,可又远不止吸引那么简单,这究竟是什么?一时半会儿我也说不清楚。

  “彼此彼此!”他大声回答。“你说你叫什么来着?”

  “霍莉!”

  “霍莉!认识你真好,霍莉!真好!!”

  凯伦又向他介绍安琪,特雷弗扭头朝安琪颔首,说了句俏皮话。然后,他又转过身来,就像是读书读了一半不忍放下一样。他没有笑,只是神情专注地继续打量我。

  我啜一口酒,顺着杯沿扫了他一眼,又慌忙调开目光,可刚扭开脸又忍不住回头。每次朝他瞥过去,发现他都在琢磨着我。

  几分钟过去了,短短的时间里,含蓄的“邀请”逐渐升级成了某种召唤,之后又会怎样?继而变成某种渴求吗?半小时后,他似乎有些心浮气躁,像是困在窗台后面的一只公猫,眼睁睁地看着窗外发情的母猫一个劲地叫春,却只能焦灼地来回踱步,无计可施。

  我就是那只久久仰望窗台、发情的母猫。此刻,我再一次别开脸,望向别处。

  因为他身边有个艾米。他低垂着眼,悄无声息地侧了侧身,然后借故要拿啤酒,把手从她臂弯里抽了出来。他朝边上挪了挪,不着痕迹地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并转着身子稍稍背对艾米。他看着我,似乎想从我脸上找出些端倪,然后好见机行事。

  我局促不安地望着他。他如何看我,我全然不知。我只清楚内心的感受。人的眼睛大概是最不会说谎的,我明明想藏起内心的波澜,还自以为掩饰得天衣无缝,可他眼里逐渐聚拢的笃定自信却告诉我,之前的努力不过是徒劳,这股力量与自信随着内心深处的期待变得越发肆无忌惮。他算准了我会缴械投降,臣服于他的邀约之下。

  多么荒唐,我和他除了交换过名号,对彼此几乎一无所知,可我却觉得已经抢走了艾米的心上人,心中充满了内疚与自责。我从来没有在自己的女朋友和其男友之间横插过一杠,即便艾米不是我的朋友,即便特雷弗对艾米而言可能仅是过客而并非男友,不夺人所爱仍旧是女人——特别是有礼有度的好女人相处时应该遵循的不二原则。可是,现在,生平第一次,我竟然会在另一个女人面前横刀夺爱。我在心里默默地向艾米道歉,向天下所有经受相同遭遇的女人致歉。

  我明白我违背了女人之间的金兰之约,可除此之外我别无选择。在我与特雷弗的对视中火花四溅。这已经超越了男女之间的化学反应或是性的诱惑,甚至已凌驾于欲望之上。一切像是中了蛊,很快会趋向毁灭。我也一样。

  我打了个招呼跑进洗手间,站在镜子前仔细端详。我的头发看上去有些差强人意,于是便用安琪留给我的那把的美发梳试着换了两三种发型,暗自希望特雷弗眼里的自己能美若天仙。

  身边的两个女孩正预备补妆,她们打开手提袋,掏出眼影盒和睫毛膏。我朝她们笑笑,扮了个苦脸。杵在镜子前这么长时间,心里有些不好意思,为了表示歉意,我自嘲了一句:“瞧我这头发,多烦人!”我不想让人觉得我在顾影自怜,于是又笑着对其中一位满头火红卷发的女孩说:“咱俩的头发要是能换一换就好了!”

  红发女孩瞪着我,很快和边上的女孩交换了一个眼神,冲着我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只见她“啪”地一声盖上化妆盒,丢进手提袋,随即和另一位愤愤地离开了。

  人走了,话却留在了耳边:“你听到了没?她到底是哪根葱呀,真不知道她在矫情个啥?”

  “不就是故作姿态想让人恭维两句吗,肤浅!”另一个女子下结论。“不要脸!”她推开门,两人咯咯咯地一路笑着扎进人群中。

  看着自己的手,泪水盈满眼眶。我没有哭,眼泪连同淤积在胸口的委屈一并咽了回去。我微微颤抖着仰起头叹了口气,然后走出去回到桌旁。特雷弗看见我,精神明显为之一振,他含笑看着我渐渐走近,我也报以浅浅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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