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玄武湖怪人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六月十六日《论语》半月刊第四十三期“古香斋”栏,在《玄武湖怪人》一文之后。这原是鲁迅一九三四年五月十六日将《玄武湖怪人》剪寄《论语》时附致该刊编者陶亢德的信。陶征得鲁迅同意后,将此信中主要部分作为按语与剪报一同刊出。
〔2〕中头鲁迅在一九三四年五月十八日致陶亢德信中说:“以敝‘指谬’拖为‘古香斋’尾巴,自无不可,但署名希改为‘中头’,倘嫌太俳,则‘准’亦可。《论语》虽先生所编,但究属盛家赘婿商品,故殊不愿与之太有瓜葛也。”按盛家赘婿,指《论语》社成员、大买办盛宣怀的孙女婿邵洵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