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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洞花主》小引

书籍名:《集外集拾遗补编》    作者: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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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陈君梦韶〔4〕以此书作社会家庭问题剧,自然也无所不可的。先前虽有几篇剧本,却都是为了演者而作,并非为了剧本而作。又都是片段,不足统观全局。《红楼梦散套》具有首尾,然而陈旧了。此本最后出,销熔一切,铸入十四幕中,百余回的一部大书,一览可尽,而神情依然具在;如果排演,当然会更可观。我不知道剧本的作法,但深佩服作者的熟于情节,妙于剪裁。灯下读完,僭为短引云尔。一九二七年一月十四日,鲁迅记于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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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篇据手稿编入。

《绛洞花主》,陈梦韶根据小说《红楼梦》改编的剧本,共十五幕。

绛洞花主,贾宝玉的别号,见《红楼梦》第三十七回。〔2〕《红楼梦》长篇小说,清代曹雪芹著,通行本一二○回。后四十回一般认为系高鹗续作。

〔3〕关于《红楼梦》的命意,旧时有各种看法。清代张新之在《石头记读法》中说,《红楼梦》“全书无非《易》道也”。清代梁恭辰在《北东园笔录》中说,“《红楼梦》一书,诲淫之甚者也。”清代花月痴人在《红楼幻梦序》中说:“《红楼梦》何书也?余答曰:情书也”。蔡元培在《石头记索隐》中说:“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清代“索隐派”的张维屏在《国朝诗人征略二编》中说它写“故相明珠家事”,王梦阮、沈瓶庵在《〈红楼梦〉索隐》中则说它写“清世祖与董小宛事”。

〔4〕陈梦韶名敦仁,福建同安人,当时是厦门大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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