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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球场较量

书籍名:《007系列小说:金手指》    作者:伊恩·弗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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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好,都准备好了吗?”声音是冷淡的,好似在下命令。“我看见俱乐部外面有一辆汽车,是不是有什么人来打球?”

“说不准,先生。是一个老会员来修理一根球棒。先生,你要我去问问他吗?”

“他是谁?姓什么?”

邦德在注意倾听,脸上现出一个狞笑。他希望他们的音调马上会起变化。

“是一位姓邦德的先生。”

停顿了一下。“邦德?”音调并没有改变,但显然这人对此相当感兴趣。

“不久以前,我曾经遇见过一个姓邦德的家伙。他叫什么名字?”“先生,他叫詹姆斯。”

“啊,对了,”这一次停顿的时间更长了。“他知道我要到这儿来吗?”

邦德可以感觉到金手指的触觉在探测情况。

“先生,他现在在工作间。可能已经看见你的汽车驶过来了。”邦德心里想:

艾尔弗雷德是个向来不说谎话的人,这次他会不会应付自如呢?

“这倒不错,”金手指的声音变得轻松一些。他还想从艾尔弗雷德·布莱金那里获得更多的情况。“这个家伙打的是哪一种球?”“先生,他小时候时常来这里打球的。后来就没有看见过他到这儿来打球了。”

“嗯。”

邦德可以感觉到这个人在权衡这些话。他发现鱼饵马上将被吞下去了。

他把手伸进球棒袋取出第一号球棒,开始用一块虫胶片来擦试棒柄。要装成忙碌的样子。工作间的工作台被他搞得吱吱直响。邦德背向着敞开的门一个劲儿地擦着。

“我想我们曾经见过面。”走廊上传来了低沉而淡漠的声音。邦德迅速地回过头来望着,“天呐,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是金,金金手指。”

他希望他做得不致过分。他以一种不高兴和疑惑的口吻说:“你从哪儿冒出来的?”

“我告诉过你我要和你在这儿打球,记得吗?”金手指狡猾地望着他,眼睛睁得很大,眼睛中射出的光线似乎又透视到邦德脑壳里去了。“记不起了。”

“玛斯托顿小姐没有把我的话告诉你吗?”

“没有,什么话?”

“我要她对你说,我愿意到这儿来和你打一场高尔夫球,她没有提到吗?”

“啊,那好,”邦德颇为客气地说,“不过我们得改天再来打。”“我本约定和那位职业球手打的,现在,我可以改和你打。”金手指说。

毫无疑问的,金手指已经上钩了。邦德现在必须努力让他咬住钓饵。

“干嘛不改天再打呢?我今天到这儿来是修理一根球棒的。再说,我还没练过球。也许一时还找不到球童。”邦德故意尽量地推辞。其实,他最想做的事就是和金手指打一场高尔夫球。

“我也有好久没打球了。”(邦德心想,一个十足的骗子。)“修理一根球棒并不要多少时间。”金手指转身走进工作间,“布莱金,你能够替邦德先生找到一个球童吗?”

“先生,可以找到。”

“你看,就这样安排了!”

邦德懒懒地把球棒放回球棒袋里,“呃,好吧,那就打吧。”他想出了一个使金手指分散注意力的方法。他不客气地说:“不过,我先说好,我喜欢打高尔夫球赢钱。我可不想只是为了好玩而不厌其烦地把一个球滚来滚去。”邦德对于自己装出的性格感到很得意。

金手指眼睛里迅速地闪过一种胜利者的光芒。他淡漠地说:“那也适合我的胃口,随你的便吧。我想你说过你打的是九穴?”“不错。”

金手指小心地说:“我可不可以问一下,在什么地方?”

“亨特库姆。”邦德在圣宁达打的也是九穴。亨特库姆的场地比较容易打些,这样说不会吓倒金手指。“我打的也是九穴,是在这个球场。那么,这是一场平手赛,对不对?”

邦德耸耸肩,“你比我强得多。”

“你这话我不信。”金手指信口回答,“不过我要告诉你我要做什么。

赌注是你在迈阿密从我这儿拿过去的那笔钱。你记得吗?数额是一万美金。

我喜欢赌博。让你我来试一试,”

邦德冷淡地说:“这个数目太大了。”他迅速地考虑了一下,觉得他会得胜。

于是装作无可奈何地说,“当然,你可以说那笔钱是白捡来的,就是丢了也不会心痛。噢,那好吧。来得容易去得快,今天我们打赌,赌注就算是一万元美金。”

金手指转过身,对布莱金说:“布莱金先生,一切都安排好了,非常感谢。把你的场地费记在我的帐上。我今天不能和你打球,真是非常抱歉。另外,我来付球童费。”他那平淡的语调中出现了亲切感。艾尔弗雷德·布莱金走进工作间,把邦德的球棒拿起来。他望着邦德说:“先生,记着我告诉你的话。”他闭了一下眼睛,向邦德暗示。“我的意思是指你的平抽式,你一定要注意。”

邦德对他笑了笑。艾尔弗雷德的听觉有所欠佳,他可能没有听清楚刚才谈到的数目。不过,他明白这将是一场重要的球赛。“艾尔弗雷德,谢谢你。

我不会忘记的。请拿四个彭福德型球来。”

邦德穿过工作间,走出俱乐部,来到他的汽车旁边。那个戴圆顶高帽的男子正在用一块布擦拭那辆“银鬼”车。邦德感到这个人停下工作注视着他取出拉链包,然后走进俱乐部。这个人有一张方方的扁平的黄脸。他就是其中一个韩国人吗?

邦德把草地费付给管事人汉普顿,走进更衣室。更衣室还是老样子——旧的鞋子、短袜和客人留下汗水的气味。这里是最有名的高尔夫球俱乐部。

可它的卫生条件却和维多利亚时代一所私立学校差不多,这是为什么?邦德换了短袜,穿上一双有钉子的旧鞋子。他把上装脱下来,披上一件已经褪色的黑风衣。

是不是要带上香烟和打火机?他已经准备好上场了。邦德慢慢地走出更衣室,心中考虑着这场球。他曾经故意刺激这家伙,来参加一种高价的恶战,使金手指对他更加尊敬,也使金手指认为邦德是那种残酷无情的、奋力拼搏的冒险者。这样的人对金手指可能是很有用的。

邦德曾经想过,这场高尔夫球的赌注应是一百镑,可是,结果竟是一万元美金!

高尔夫球史上可能还没有出现过赌注这么高的单打赛。除了美国的冠军赛,或者是加尔各答业余球手大赛,才有这种情形,但那是赞助人而不是打球者来下赌注。

金手指的私帐由于上次交锋留下了一个缺口。他绝不会甘心的,会想方设法把钱捞回去。当邦德谈到下赌注打球时,金手指马上就发现了这个机会。

赌注现在已经下定,无论如何,邦德不能失败。他穿过工作间,去艾尔弗雷德·布勒金那儿拿了高尔夫球和球座。“先生,霍克已经替你拿去了。”

邦德走出工作间,穿过一片修剪了的海滨草地,朝第一号球座走去。金手指正在离球洞二十码的绿地上打棒击球。他的球童名叫福克斯,正站在附近,把球滚给他。金手指换了一个姿势,把一根木质短球棒放在两腿之间轻轻击球。一看金手指这种击球法,邦德觉得他的勇气来了。他从不相信这种新式击球法。他宁肯相信他的旧胡桃木球棒,虽然它有走运的时候,也有倒霉的时候。但那是没办法的。

他也知道,圣马克球场的草地不论在速度或质地方面,都和这个球场上的草地不太一样。

邦德的球童就在前面,一边走,一边拿着邦德的球棒,敲击着想象中的球。邦德赶了上去:“霍克,你好!”

“先生,你好!”霍克把球棒递给邦德,丢下三个旧的球。他那机智而带有讽刺意味的脸上咧出歪曲的微笑,以示欢迎。“先生,好久不见了,你好吗?二十年来你还打高尔夫吗?你还能把球打到发令员的小屋的顶上去吗?”他谈的是有一次邦德在比赛之前,曾经把两个球打进了发令员小屋的窗子。

“等着瞧吧。”邦德接过球棒,在手里掂了掂,然后估测了一下距离。

在练习草地上,击球的声音已经停止了。邦德做好准备,开始击球。他迅速抬起头,几乎以垂直角度把球推了出去。接着他又试了一次。由于球棒位置过低,一英尺草皮跟着飞了起来,而这个球只滚了十码。邦德转身对着嘲讽地瞧着他的霍克说,“霍克,还不错。这两球只是试一下。现在再打一个漂亮的给你看。”

他走到第三个球边,慢慢地扬起球棒,然后用力敲过去。这个球飞到一百英尺高,然后再下落八十英尺。落在发令员小屋的茅草顶上再弹下来。

邦德把球棒交还给霍克,霍克现出深思、感兴趣的神色。他没有说什么。

然后,他把第一号球棒取出来,交给邦德。他们一同走到第一号球座,一路谈着有关霍克的家庭情况。

金手指轻松而冷淡地走过来。邦德向金手指的球童打招呼。这个人名叫福克斯,是个爱拍马屁、说好话的家伙,邦德向来不喜欢他。邦德向金手指的球棒瞥了一眼。

那是一套美国的新产品,木棒上包着圣马克斯俱乐部的皮套子。球棒袋是美国专家们所喜爱的黑皮帆布袋。为了便于抽取,球棒都是分别放在卡纸板管子里。这是一套精制的球具。

金手指把一枚硬币抛向空中,“我们猜正反来决定谁先发球好不好?”

“好的,我猜反面。”

结果是正面。于是,由金手指先发球。他把他的第一号球棒取出来,掏出一个新球说:“邓洛普一号球。我总是用这种球。你的球是什么型的?”“彭福尔德型。”

金手指热切地瞧着邦德。“咱们严格按球规打?”

“自然。”

金手指走到球座边上,把球搁在球座上。他仔细地、聚精会神地摆了一两下球棒。这种动作邦德是非常清楚的。它是一种、机械的、重复的棒法,表明这个人曾经以极大的注意力研究有关的书籍,花了五千镑从最好的职业教练身上学来的。这是一种优美的、有力的棒法,在压力之下不会崩溃。邦德十分羡慕这种动作。

金手指摆出击球的姿势。他优雅地转动着身体,以一个极大的弧形使他的球棒头部向后摆。他两眼盯着球,扭动着手腕,机械地、有效地使棒头向下,对着球作了一下美妙、标准的敲击。这个球向前疾驶,大约在草地上滚了二百码。

这一击非常优美,但并无创新之意。邦德知道,在整个十八穴中,金手指能够用不同的球棒重复采用这一击球式。

邦德走向前去,为他自己安置了一个低的球座,以一种平板的打网球者的姿势,把球敲出去。这一击猛烈有力,他的球一下子越过了金手指的球。

而且继续滚动了五十码。这是一个左曲球,停在草地左边深草地的边沿。

两人的头一击都很漂亮。邦德把球棒交给霍克,跟在不太耐烦的金手指之后漫步走了过去。圣马克斯俱乐部球场的第一穴,有四百五十码远。在这四百五十码起伏不平的草地中央有一个沙坑,捕截击得不太好的第二棒球。

接着又有一连串的沙坑,分布在球穴处四分之三的草地上,以捕截打得好的球。

邦德注视着金手指取出了三号球棒,作了两次抽球练习,以调整击球的姿势。

很多残废人也打高尔夫球,其中包括瞎子,独臂人,甚至没有脚的人。

人们常常穿古怪的衣服去打球。其他打高尔夫球的人,并不认为他们穿着奇装怪服。没有什么条例规定在打高尔夫球时应有什么样仪表,或该穿什么服装。这也是打高尔夫球小小乐趣之一。

不过,金手指在打球时衣冠整齐。他的服装款式,在球场上显得比较协调。火红的头发中央带着一顶以钮扣固定的高尔夫球手帽,脚上是擦得雪亮的桔红色皮鞋。

这套高尔夫球服十分时髦,短裤脚管系着松紧带,长袜子为杂色的,上面有绿色的袜带。或许金手指曾去过服装店对裁缝说:“替我做一身高尔夫球服,你知道,象苏格兰的那些高尔夫球手所穿的一样。”

社交的魅力对邦德造不成什么印象。他很少注意服饰对一个人的影响。

但对金手指他却有着异常的印象。从第一眼看到他起,这个人的每一件事情都令邦德切齿痛恨。他这种特别炫耀的衣服只是这个恶棍施展的一部分魅力。从一开始邦德就感到讨厌。

金手指又一次表演着他那机械的击球姿势。球儿飞了起来,但是没有越过斜坡,反而弯到右边,停在短障碍区内。邦德走到自己的球边。球在地上高高突起。邦德取出第四号木棒,准备将它击飞过沙坑。他想起了职业球手的名言:“反败为胜,现在正是时机。”他感到悠然自得,决定打一个满意的短球。

邦德刚把球击出去,就知道这一棒不会达到目的。高尔夫球的一次佳击和一次劣击之间的区别就如同一个美女与凡妇之间的差异——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这次球棒头的敲击只在球下面低了一毫米,却使球飞行的弧度高而软。

他为什么当时不用一根三号木棒或一根二号铁棒来击这个球呢?结果,球儿击中了远穴的后缘,向后落下。

邦德从不计较已经击过的球是好是坏,只想怎样打好下一杆。他走近沙坑取出宽头棒,估量着到标杆的距离,二十码。球还在那里静静地躺着。他应该把两脚站得很开,以把球击出去呢,还是应该压低棒头,扬起很多沙呢?

为了安全起见,他决定还是采用压低棒头的打法。这一击并不理想。不过,金手指打出的球也不比邦德的好多少。两人的球都停在离标竿还有三英寸的地方。

第一穴打完了,邦德把他的球抬起来,从霍克那儿取来第一号球棒。

“先生,他说他打的是几穴?”

“九穴,这是一场平手的比赛,必须打得比想象的要好。我应该用第三号球棒来打第二穴。”

霍克疑惑地看着邦德说:“先生,那还早呢。”

邦德知道已经不早了,反败为胜,现在正是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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