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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蛋

书籍名:《医道万花》    作者:悠悠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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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到了一张破破烂烂的狼皮的方晨终于肯让宋东旭把东西放他荷包里了,当然不是那血淋淋的狼后腿和狼皮,那俩样东西只能放宋东旭自己那边,坚决不能进他的荷包。
  “这锦囊好用是好用,就是位置太少了,你说要是这好东西再多几个就好了,对吧?”宋东旭掂量着自己脖子上的锦囊,对方晨的那个似乎什么都装得下的荷包很是眼馋。
  方晨哼了哼,觉得宋东旭实在是有些贪心,二十八格的包竟然还嫌少,这东西就是七秀坊的梁大家做起来也是十分费力,材料实在难以收集,就连他也只是用的二十六格的包,只是数量多了点而已,可就是这样,全部加起来所需要的费用也不比俩个二十八格的包贵。
  “小晨,你不是说这边有水吗?怎么还没看见啊。”宋东旭看着衣服上已经干涸成块的血迹,哀叹着这一身衣服是已经毁了。
  一身血迹的宋东旭此时可谓是狼狈不堪,他该庆幸自己带了换洗的衣服,不然要是带着这一身洗不掉的血迹回去,准能造成全村轰动,然后他们就会被方家夫妇抓回去狠狠念叨,再然后他就别想靠近方晨了。
  信誉破产什么的,简直是罪。
  “再走一段路就到了,你再忍耐一下。”方晨从前也会自己偷偷上山来,可每次来用的都是轻功,速度自然比现在要快得多,现在多了一个宋东旭就只能慢慢走了,他都有些后悔带着这个家伙了。
  不过把他一个人留下显然更不可能,没有宋东旭在,夏芸雪是绝对不会留他一个人在家的。
  又走了一段路,果然就见到一条小溪出现在了他们面前,那是一条非常浅的溪流,即使是方晨站在水中也只能淹没他的小腿,但小溪偶尔也会有因为暴雨而涨水的情况,所以小溪所在的地方边缘是凹陷下去的,深度大概有一米多。
  宋东旭抬脚就下了水,脱掉身上的衣服,连裤子也脱了个精光,“你不下来洗一洗吗?这水可凉了。”
  方晨没兴趣看他洗澡,把脸转到了一边,“你自己洗就好。”
  “下来吧,这水这么凉快,这么大热天的泡泡水可舒服了。”夏天方晨穿的是凉鞋,不用担心会弄湿他的鞋子,所以宋东旭走过去,伸手就把他抱了下来,放在水里。
  冰冰凉的溪水冲刷着双脚,一部分打湿了裤腿,不过大夏天的泡泡溪水确实很不错,所以方晨也就不打算和宋东旭计较了。
  随意找了块感觉的地方坐下,方晨一边泡脚一边四处打量,不过有一边他没看,宋东旭光屁股的样子有什么好看的!有肌肉了不起啊!
  宋东旭很快就把自己打理干净了,脏了的衣服他也不打算再要了,没有洗衣粉肥皂,这些根本洗不干净,直接被他塞锦囊里准备回去再处理了,拿了套干净的衣服换上,宋东旭也走到方晨边上坐着了。
  “在找什么?”
  “晚上落脚的地方,我记得上次来的时候这边有个山洞的。”方晨回道,“洗好了吗?好了我们就快走吧,天都快黑了。”
  “好了。”宋东旭先自己爬上了草地,再一把把方晨拉了上去,确定他站好以后才去拿起药篓背上,“往哪边走。”
  “沿着小溪向上。”方晨指了路。
  顺着水源走,即使没有落脚的好地方,也不用担心用水的问题。而且很多草药都是喜水的,在溪边能发现不少。
  再往上走,树木越来越茂盛,这几年风调雨顺的,让这些本来就容易存活的大树枝繁叶茂,有些打堆生长的更是纠缠在一起,几乎遮住了大片的天空,撒沙沙作响的树梢间,鸟儿的叫声此起彼伏,吵吵闹闹的好不热闹。
  方晨又摘到了一棵草药,这一带已经人迹罕至,许多草药生长的十分良好,只这么一会儿,他就找到了好几种草药,而且数量还不少。
  只是几几种罕见的药材方晨还没发现踪影,如果最后都找不到的话,他只能动用自己的存货了,或者去药店买次一等的。
  宋东旭看方晨采药看得多了,对他采的那些药也有了印象,方晨在这边找草药,他就到另一边去找,凭着方晨给他的工具,还真的挖到了不少,他也不懂那些草药那些部位有用,干脆就连根带土的整棵挖了起来。
  方晨挖了一会儿,回头看不到宋东旭的身影,心里一惊,没多想就拿起工具顺着他离开的方向找了过去。
  走了一段路,才看见那人完完整整的呆在一棵大树上,原来是爬树来了。
  心里微微松了口气,方晨走了过去,仰头看着书上的人,“你怎么爬上面去了?”
  “我找鸟窝呢,你等会儿啊!”宋东旭在上头喊了一句,又继续往上爬,他的动作灵活而敏捷,三两下就窜到了最高的树杈上,再往上,哪里的树枝就支撑不了他的重量了。
  方晨的眼睛和耳朵都好使,虽然被树叶挡住了不少,但他还是看到了那个树杈上面确实有个鸟窝一样的黑影,只不知道是什么鸟,值得宋东旭往上爬了,这家伙一般可是不会祸害鸟窝的,他老是嫌弃那些鸟蛋太小,还不如鸡蛋好吃呢。
  宋东旭在上面呆了会儿,就下来了,看他那沮丧的样子,就知道他这趟是毫无收获了。
  一下来,也不用方晨问他,宋东旭就自己交代了:“我刚看见上面有只雀鹰飞走了,看那样子是只雌雀鹰,我还以为鹰巢里面能有几只小的呢,结果什么除了一些蛋壳碎片和鸟毛,什么都没有。”
  明明都确定了那是鹰巢,却一只小鸟也没看见,宋东旭怎么能不沮丧呢。
  宋东旭这家伙对动物的喜好就和他的人一样,越是凶狠的动物他越喜好,这鹰就是鸟类中最的他喜欢的,老早就想着弄只鹰来养着,所以每次看见有可能是鹰巢的鸟窝就非要去看看,只是次次都没结果,当然也有几次找到了些刚孵化的小鸟,一开始还兴致勃勃的带回去养几天,不是养死了,就是长大发现不是鹰就被他丢开了,整个一糟蹋生命的主儿。
  不过这样的事儿在乡下也多,哪家男孩不爬树掏鸟蛋的,要是掏出了小鸟自然是要带回家宝贝似的养着,只是大部分都被他们养死了,少有能活下来的。你要是和他们说什么鸟类是受保护的,不能抓,谁搭理你,没看市集里就有不少卖鸟的人吗?
  雀鹰方晨也见过,还是在清河镇的赶集上,那种小型的猛禽是抓老鼠的能手,但人们对它们的印象可不太好,买卖起来更是毫不手软,上次他还见过一个警察在买某种受保护的鸟类,说是要带回去尝尝鲜呢。执法者自己都不管了,他们这些小老百姓还管什么?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方晨见宋东旭垂头丧气的样子很是不习惯,这家伙从来都是那么精神,这样子怎么都让他不顺眼,抿了抿嘴唇,方晨倒是想起来了自己出谷的时候,有位师弟送了他一个礼物,倒是很适合宋东旭,所以他就问了:“你就那么想养?”
  宋东旭想也不想就道:“当然想了,你想啊,要是能自己养一只,那有多神气啊!”
  “你就不怕养死了?你自己说说你都糟蹋了多少鸟了?”
  “那不一样,要是我能养一只老鹰,我保准天天看着照顾的无微不至,我家里还放着好几本养鹰指南呢,我都能背下来了。”
  这看书和实际操作能一样吗?方晨不予评价,只是说道:“我有一只羽墨雕的蛋,你要是真能养好的话,回头我给你吧。”
  羽墨雕是万花谷里独有的一种雕,顾名思义,这种长大后翅膀能有三米多长的大型雕类全身都是墨色的羽毛,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羽墨雕是万花谷里专门培养出来的飞行坐骑,在大唐江湖里可谓是标志性的猛禽。
  羽墨雕因为数量稀少,所以并不能做到人手一只,在万花谷也只有专门的巡音人才会有,他们的工作就是训练好羽墨雕,供谷内的弟子搭乘飞行,但也只限于在万花谷内,出了谷,大家还是要做隐元会的马车,所以方晨才会在马车上莫名其妙的到了这个世界。
  方晨的那只羽墨雕的蛋,是负责驯鹰的一位师弟送给他的,那只蛋是淘汰下来的,即使孵化了也无法长到羽墨雕那三米多的大小,所以那位师弟才会送给他,希望的是他孵化以后,即使不能乘坐,用来送送信还是好的,毕竟不是哪里都有隐元会的信使的。
  方晨本来早就忘了这个,那只雕蛋一直和其他的礼物一样被他放在荷包里,这会儿倒是可以送给宋东旭,也免得再放下去,真的变成死蛋,哪怕荷包里的空间根本没有时间流动,这也是不得不让人担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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