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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番外四原庆云的presentation

书籍名:《青莲纪事》    作者: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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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包,名字叫纭,说实话,我很讨厌自己的名字。
庆云是我后来自己给自己起的字,也是我现在的化名,这个名字没什么意思,也是随手起的。
有很多人我都很讨厌,比如说绝大部分女人。从我有记忆开始,她们见了我只会发痴傻笑流哈喇子,还想动手动脚,捏捏我的脸什么的,真叫人烦。到我稍微大一点,女人们突然在我面前矜持起来,动不动就掩袖脸红之类的,再暗地里给我飞个媚眼,送个秋波。一个人天天看着这些,当然会腻味得不能再腻味。我最开始小时候还对女人的身体有点好奇,所以,当十三岁时我的丫环主动勾搭我时,我就有了第一次性经验。这种最早的青春期的沉迷持续了一年左右,等李尚书家二小姐的肚子据说被我弄大了,这个比我大四岁,主动叫丫鬟来给我送信夜半幽会的婆娘非要赖着嫁给我时,我对女人的厌恶到了顶点,从而使我走上了另一条路。
兰倌是我的第一个男人,那年我十四,他十七。
那天,一帮平时总跟我混在一起的纨绔子弟把他招来,找点乐子。
我当时也不是不诧异,在国安伯刘家的画舫上,一堆男人轮流玩他。他生得很美,干干净净,皮肤很白皙,大概是旦角的关系,很不像男人,看得出也不是第一回接这种生意,彼时小兰老板也算刚刚大红,堂会叫他的班子很多,想不到私下却要这样被狠命糟蹋。也难怪,这些权贵子弟哪个他也得罪不起。
他倒是很温顺,被那样折腾,实在痛极了才忍不住轻轻呻吟两声,因为奇怪的角度扭曲而抬头对上我的眼睛。他眼中与其说有什么悲痛恨怒,不如说是茫然的平静,好像什么食草动物。他的眼睛很黑,不过黑得很温润,有点水汽氤氲,就显得不大黑了,我一直很喜欢他的眼睛。
我坐在椅子上安静地看,有人邀请也不加入,后来其余人都玩够了,叫人抬他回去,我才去把他扶起来。抱到我房里弄干净。
第一次尝到男人的滋味,说实话,男人的味道确实比起女人别有风味,难怪有几个特别沉迷此道。
我没怎么折腾他,兰倌因此就在此后的许多年都一直认为我是一个温柔的好人,这当然是个天大的误会。
因为这一次,我觉得男人是比女人更好的玩物,尤其是兰倌虽然喜欢仰慕地盯着我,他的眼神却没有那些女人叫我讨厌的东西在,反倒叫我心里舒坦。因此,我把兰倌包了下来,不让他再唱戏,因为我的因素,他当然也不必再去接那种脏活。
不过,兰倌被我包下,小圈子里有人争风吃醋,结果闹到了我爹耳朵里。
老头子本来就讨厌我,嫌我长得漂亮,嫌我斗鸡走马,嫌我不如两个哥哥,嫌我不读书不练武。其实,我倒不是很喜欢斗鸡走马,也不喜欢那些狐朋狗友,可是无聊的感觉是会让人发疯的,一闲下来会想些玄之又玄的事情,比如我究竟为了什么要活在这世上之类的问题,所以,即使事后觉得没意思,只要当时有点乐子的事我都会做。
至于说读书,我不喜欢经书,也不喜欢八股文,可是我爹的兵书我也没少看。而练武呢,就是冤枉我了。哥哥们像我这么大时武功还不如我呢,我虽然不大勤快,武功还是练得挺好的,之所以被我爹嫌弃,就牵涉到除了我爹之外我最讨厌的一个人:姚锦梓。
那个臭小孩实在是讨厌极了,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十一岁,他六岁,他爹跟我爹交情很好,两家常有来往。说实话,我以前都没想过一个六岁的小孩能骄傲成这样,还老是安安静静的,不大搭理人,他爹叫他演练武功,他就走到厅中间,抱拳说“是”,既不露怯,也不兴奋,一点都不像六岁的小孩,一点都不可爱。
从那时候起,我就决定要一直讨厌他。这个家伙凭什么这么骄傲?要说长相,虽然他也不错,我可比他美得多了,要说武功……他是比我强,可那是因为我不怎么练,他天天像变了态一样苦练,这样做是为了讨大人欢心吗?是为了让所有人都众心拱月围着他,仰视他吗?
我判断:姚锦梓是个庸俗而浅薄的人。道不同不相与谋。
我家老头子极喜欢他,恨不得是自己儿子,对我也就越发看不顺眼,我觉得,其实从本质上,他们两人很相像。
兰倌的事情爆发后,我家老头子对我的厌恶和不满也来了次总爆发,他一直不想让我在眼前待着,终极原因大概是因为我长得最像我那个在我一岁时莫名其妙失踪的娘。
老头子终于决定把我丢到西域去。临行前,我把兰倌送给了梁王。
梁王比我大整整十岁,和我同一天生,是个很奇怪的人,我从来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肯和我这样的小孩子走得近。说来有趣,我虽然并不喜欢这个人,和他相处却很舒服,他可能也是同样的感觉。也有可能,是因为我们都是不大被承认的那种人,和我爹,和姚家小子不同。
梁王不见得是好人,但是至少他不会虐待兰倌,也不喜欢男风。
我师父是另一个变态,他和我爹早年是很好的朋友,却因为自己喜欢的女人嫁到了西域小国,他就跟了来,又从来不去见她,自己躲在雪山上做情圣状自我陶醉。
这种黏黏乎乎的行为我最看不上,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不说?不行的话就抢过来好了,如果不想抢,就忘掉她,天下女人这么多,又不是没了她就活不下去。
实在说呢,我挺喜欢西域,这里的人比中原直率得多,女孩子顶多会红着脸跑过来直接对我说喜欢我,却不会尤抱琵琶,惺惺作态。雪山的空气很干净,因为没事可做,我的武功进步倒是挺快。不过,真他妈寂寞!
这种日子我过了八年。直到有一天,消息才传到西域:我家被满门抄斩了。西域偏僻,消息传得慢,我知道时已经是出事的一年多之后了。
说真的,直到现在,我都不相信,我没有亲眼看见他们的死亡和下葬,便总觉得他们其实仍然不过是在一个遥远的地方,远远离开我生活着。那个我讨厌的男人,我一直以为他是永远不会死,不会老,不会倒下,不会败,不可逾越。如果连他也就这样死了,人的生命究竟是脆弱成怎样的存在呢?
于是,好罢,我收拾东西,告别师父,踏上复仇的归程。人生如此无聊,有仇可报也是好事啊。
如今,回中原已经快一年,兰倌回来了我身边,这个孩子就像狗一样忠忱。梁王是唯一知道我回来的人,从孩子到男人,我的面貌变化很大,没有人认得我了。
他主动提出要帮我,我知道他的心思,他和我终究也不是一路人,其实,有些东西值得这么去争取吗?就算拿到手又怎样呢?他想证明什么呢?不过,我还是接受他帮忙,适当时也给他帮把手。
对了,最近两年觉得不但女人讨厌,男人也很恶心,他们见到我时露出的眼神也很花痴,倒是我的仇人很有意思,他见到我从来都不屑一顾,据说他还是个好男色的人呢。
他也很美,很不像男人,但又和兰倌不同,有时候我觉得他很妩媚,有时候又很刚烈,大多数时候是很有趣,我一看到他就兴奋,从小到大还没有这么想得到一样东西呢,看来复仇真的是好玩的事情。
唯一可惜的是,他好像喜欢上姚家小子了,呵,就连像他这样的人,也还是更喜欢姚锦梓那样的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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