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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书籍名:《大药天成》    作者:一瞬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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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她要的就是老哥这句话,现在心也放肚子里了。沈薇拍拍沈之书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如果你能帮我解围,我回头就去陈阁老家把小阿娇骗进咱们府里。”
说到这,沈薇摸着自己的下巴若有所思,“说起来小阿娇,哥你还记不记得陈阁老家的苍狼驹啊?”
沈之书一手拿着毛笔一手撑腮,说起苍狼驹,他可是垂涎好多年了。记得第一次去陈府做客,陈阁老正在给苍狼驹洗澡。只一眼,他就被苍狼驹的气势镇住。
帝朝流传千年的传说,苍狼驹是无法驯服的怪兽,有人说那是马,有人说根本就是狼。沈之书不曾想,这世间原来竟真的存在这种怪兽,那野性的双眼贪婪的看着一切,仿佛要纳为腹中之物,却独独对陈阁老,眼中露着柔顺。他实在太喜欢了,只可惜,放眼整个帝朝,也只那么一只苍狼驹。
沈薇看沈之书发愣,知道一提起苍狼驹沈之书就思绪乱飞了,直接拿桌上的扇子打了一下沈之书的头。“话说,你帮我把那个叫戚什么白的气走,我保证能让你过过瘾,怎么样?你可不吃亏啊。”
沈之书被沈薇砸了一下,回过神来,有些激动,“说话算话,这个忙老哥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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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薇无聊的坐在假山顶上看着水池里的仙鹤戏水,偶有一阵风飘过,吹得落英缤纷,美丽迷人。
假山下,丫鬟荔枝抱着一筐山莓发呆,她家小姐真是男装女装皆潇洒,坐在假山上的模样就像皇宫里的大画匠苏西水画的九天仙女图。
沈之书站在不远处的月亮门一个劲的跟沈薇挥手,示意沈薇戚梦白已经光临,让沈薇做好准备。
沈薇其实早就想好了要怎么应对跟戚梦白的见面。既然爹娘都说戚梦白是一表人才,那戚梦白肯定就是个风度翩翩的才俊。帝朝的才俊择妻基本上有三不要:不要不端庄的。不要不守德的。不要不漂亮的。首先,这三不要里的前两不,沈薇基本都满足了,不过沈薇的老娘是个美人胚子,沈薇完全遗传老娘的长相优点,她现在要满足三不要,就只能自毁容貌。当然,此毁非彼毁,沈薇绝对没有拿手术刀在自己脸上划着玩的自虐倾向。她只是昨晚上花了点时间,做了一些特别的油彩,抹在脸上一些,还不忘放些月见草的花汁保护皮肤。现在看到沈之书传达暗号了,站起身来从假山上往下走。
荔枝望着自家小姐摇摇头,感叹果然是一白遮千丑,一黑毁颜容。
沈薇现在这个样子,谁还能认出来是沈家那个风姿卓绝的小姐!
沈薇看看自己这一身装扮,觉得也差不多了。慢慢走到荔枝身边,捏了几个筐子里的山莓吃的嘴唇鲜红鲜红的。乍一看上去,是为遮丑而图上的唇红,却不想适得其反,显得更丑了。
荔枝想:完了,她家小姐已经变成怪物了!
沈之书跑过来,看着沈薇的脸良久,有些担心道:“这,是不是太过分了?”
“别忘了你可是答应我的!”沈薇怒瞪着沈之书。
“好,好,我知道了。”
沈之书无奈,只好答应着。
经过一番折腾,当戚梦白和戚国丈见到沈薇的时候,便看到了一个衣衫不整,脸上微黑,嘴唇鲜红,非常带有异国风情的丑女。
沈薇看着从椅子上跳起来转头就跑的戚梦白,心里乐开了花。看吧看吧,世界上大多数男人都是颜控,遇到长的丑的,绝对跑的比马车还快。
戚梦白对沈薇自然没能好好观察,他心里也知道沈薇是个美女,虽然这是从他那个纨绔的弟弟戚梦远那里听来的。可,能让戚梦远那个花心大萝卜都夸上天的女子,可定是很天仙的了。但是看沈薇今天这装扮,肯定是人家神女无心将情谊托付,他又何必留在这里自取其辱?还是早死早超生,呸,早走早安生。
戚国丈脸色自然不好看,被沈薇这么一闹,他都快气炸了,不过好在顾及身份,没跟沈薇一般见识,只是临走训斥了一番沈荣,说既然无心结亲何必多此一举。
戚国丈和戚梦白走后,幸灾乐祸的沈薇还在畅快中,便被沈荣狠狠打了一耳光。这一耳光当真是清脆,吓得丫头荔枝噗通跪在地上,一个劲的喊老爷饶命。
沈薇愣愣的站在沈荣面前,捂着脸不干置信,“爹,你打我!”
沈之书看到小妹挨打,急忙跪在沈薇前面,“爹,这事不是妹妹的错,都是我,是我看不上戚家的人。那个戚梦远总是凌弱暴寡,戚梦白也肯定好不到哪去。”
“你出息了?我儿子沈之书什么时候这么出息了?你给我滚出去。”沈荣满脸怒气的看着沈之书,抬脚就要踹上去。
沈之书仍然跪着,不顾沈荣发火,质问道:“爹,你就忍心把小薇推进火坑?”
沈夫人在旁边实在看不下去了,赶紧上前把沈之书拉起来,“你就别管这事了。要是还有更好的办法,你以为我们不想让小薇嫁个更好的人家?”
“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沈之书不解的看着沈夫人,厉声质问。
沈荣正想开口,门外突然响起御前大太监朱无庸的声音。
“大御医沈荣接旨。”
沈荣心想,完了。煞费苦心却最终还是没能挽回,难道这就是她家小薇的命运吗?
屋里子各人起身站好,沈荣带着一屋子的人出来接旨,跪下道:“臣沈荣接旨。”
朱无庸乐呵呵的宣读圣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后宫未有得凤位者,今有沈氏之女,医术精湛,知书达理,温柔贤德,有凤仪之姿,乃世之奇女子也。敕令沈氏之女择日入宫。受昭封之礼。”
沈之书接下圣旨,道:“谢皇上隆恩,微臣感激涕零。”
嘴上是这么说,可沈荣心里并不是这么想的。
皇上十岁继位,即位十年来大权太后独揽,说白了就是个傀儡皇帝。从小又身缠恶病,虽然平时看上去跟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病发之时,恐怖异常,就连太医院都束手无策。此病诡异,不像是天生疾病,他曾替皇帝诊过一次脉象,时虚时盈,倒像是受了蛊毒所致,他未敢确认,毕竟蛊毒之术只在帝朝南方三千里外的尸骨密林中才有,皇上从小深居简出,不会招惹到。可是沈薇从小对只对医术痴迷,根本就不知道皇宫里勾心斗角的政治险恶,眼下进了宫,这辈子的幸福可就全毁了,哪天被人害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朱无庸笑着将沈荣拉起来,“真是恭喜沈御医了。以后可以要忘记了洒家的好处啊。”
沈荣也不敢得罪这个在皇上面前得势的大太监,便拉着朱无庸的袖子到旁边说话,“以后小女在宫中,还得烦请朱中宦多多照顾。”说罢,命人呈上黄金百两。
沈荣不是个贪官,平日里崇尚简朴极度反对铺张浪费,饶是这样的沈荣都能跟玩似的拿出来几百两黄金而不是几百两白银,可见帝朝的富贾已是非常。
朱无庸给一旁的小太监递个眼色,小太监麻利的把黄金接过,退到一边。朱无庸眼皮都笑的眯在一起,回着:“好说好说。以后洒家还要多依仗皇后娘娘呢。”
沈荣只得强颜欢笑。
虽说沈家也不缺这几百两黄金,可这些钱进了朱无庸的腰包,那以后可是有窟窿等着填了。想到黄灿灿的金子尽付东流水,沈荣就一阵阵的肉疼。
这个时候,只有沈薇还跪在地上,她已经完全愣怔了,反应过来后不得不感叹命运真是无常,才逃出狼窝又进了虎穴。为什么病秧子皇帝点名要她做皇后啊!!!她攥攥小拳头,想:她要逃婚!
一只纤白的手落在她的肩膀上,她抬头正对上沈之书的脸。
沈之书一脸凝重的看着沈薇,叹口气,道:“这次,老哥也帮不了你了,就算你能帮老哥把苍狼驹讨过来,老哥也不能不顾爹娘的性命,帮你逃婚了。”
沈薇心里一震,是啊,这可是要嫁给皇帝,若是她逃婚,岂不是要害的沈家满门抄斩?她看看站在一旁垂泪的沈夫人,又看看正在外院和朱无庸说话的沈荣,最后把脸对上面前的沈之书。
为了沈家,她不能逃,就算是刀山火海,她也得进宫。
圣旨上说择日入宫,果然是择日,择了大帝朝最吉利的日子,六月十六。
皇室娶亲自然不是一般平民百姓,光是阵仗足以让整个帝都昊城都为之动容,雍容华贵的新娘车辇以黄金为饰,红绸招展礼炮轰鸣。
这可是自新帝登基以来,第一次娶妻,说后宫无人能得凤位那是顾全皇家的面子,实际上,这代君主后宫萧条,连个姬妾都没有。当然,这事沈薇并不知道,她只知道皇帝是个病秧子,还听说,平时性格不好,有人格分裂症状。
沈薇穿着嫁衣,带着凤冠,垂头沉思,把外面的锣鼓喧天十里红妆抛在脑后,充耳不闻。
根据医术分析来看,人格分裂是因为长期郁郁不得志生活得不到舒展,而致使心理扭曲做出异于常人举动的病症,一般伴随着病症爆发,会出现性格逆转,重者常常伴有暴力倾向。
“唉。”沈薇叹口气,跟这样的夫君生活在一起,最好随身携带跌打损伤药一打,防身匕首一个,麻醉剂两支,如此方可确保性命无虞。
直到送入洞房,沈薇还跟在做梦一样。主要是她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比戚国丈的家还气派的地方。现在,她倒是觉得,戚国丈家跟皇宫一比也就是细柳街的翠竹居那样的气派。
翠竹居是一家经营声色生意的地方,她有几次去那边义诊经过,觉得是个不错的地方,依水有柳,还时不时有唱曲的声儿飘过。不过,那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看表面文雅的很,内里腐朽的比戚梦远还不堪。
喜嬷带着一众宫女过来给她请安,才起身,皇帝就穿着新装进来了。透过盖脸的红色薄纱,沈薇觉得这个身影有些眼熟,就是不记得在哪见过。
皇帝在沈薇旁边坐下,微微闭目,模样乏累。
屋子里的宫女嬷嬷赶紧跪下行礼。
沈薇尴尬的坐在床上,纠结是继续坐着还是下去跪着。
皇帝缓缓开口,“起吧,都下去吧,朕累了。”
喜嬷有些为难,“皇上,您好歹的把这礼成了啊。”说完从穿着喜庆的宫女手里接过喜称,呈到皇帝面前。
“唔,朕差点忘了。”
挑起红盖头的一瞬间,沈薇惊的眼睛圆睁,差一点脱口而出。皇帝原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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