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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格伦基福特家与歇佛逊家的战争(1)

书籍名:《金银岛 汤姆·索亚历险记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作者:马爱侬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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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早上,当他和老太太下楼时,一家人都从椅子上站起来向他们问好,等他们俩坐好之后,大家才会坐下来。这时,汤姆和鲍勃会走到酒柜前,给他调一杯滋补酒。他拿酒杯却并不喝,汤姆和鲍勃把自己的酒调好会对他们鞠躬说:“敬父亲、母亲一杯酒。”他们俩微微点头倾身,说声谢谢孩子们,然后,他们三个人一同干杯。鲍勃和汤姆也会给我、勃克调上一杯白糖威士忌或者苹果白兰地,由我们也向两位老人家举杯致敬。

  鲍勃是这个家的长子,汤姆是老二。他们两个也像他父亲一样个子高高的,肩膀宽宽的。棕色的脸,长长的黑发,黑黑的眼睛,英俊潇洒。跟老绅士一个样,他们从头到脚,一身细帆布服装,戴着巴拿马帽。

  夏洛特小姐二十五岁了,身材挺拔,神情骄傲严肃,长得很漂亮。她平时总是待人很随和的,可是一旦有人惹她生气了,她就会像他父亲一样,脸色就能把你吓跑。

  索菲亚小姐是她的妹妹,她二十岁了。她的性格文静温和而又像只鸽子一般活泼,她长得也很漂亮。

  他们每一个人都有贴身黑奴侍候。勃克也有,勃克的黑奴整天忙个不停、脚不沾地。我的贴身黑奴则空闲得多了,因为我不习惯于叫人家侍候我。

  现在他们家只有这些人了,原来还有三个孩子,不过都叫人杀死了。还有哀美琳,是病死的。

  老绅士家有一百多个黑奴,还有好几个农庄。有的时候,他们家的亲戚会从十英里或者十五英里以外的地方来到这里,男人们都带着枪。他们在农场附近和大河上郊游,白天在树林里跳舞、野餐;夜晚就在这所房子里开舞会,尽情地在这里玩个五六天。这些人都是上流社会的绅士和小姐们。

  离这儿不远还有五六家贵族。他们与格伦基福特家族一样气派高贵,出身好,有钱,讲排场。在上游大约两英里的地方有一个渡船码头,是歇佛逊家和格伦基福特家合用的。有时,我和我们这边的人到码头时,经常会碰上骑着高头大马的人,他们大多是歇佛逊家的人。一天,我跟巴克到树林中打猎,我们正准备横过大路,突然听见一匹马奔跑过来。巴克急切地说:“快!朝树林里跑!”

  我们跑到了树林里,透过树叶朝树林外边偷看。一会儿,一个长得很英俊的年轻人骑着马顺着大路飞奔而来,他骑在马背上意气风发,神态简直像打胜仗归来的将军。他把枪横在马鞍前面。那小伙子是哈尼·歇佛逊,我过去见过他。只听勃克一声枪响,哈尼头上的帽子被打掉了。他忙抓起枪,纵马朝我们藏身的地方直奔过来。我们没有耽误时间钻入树林就跑。树林不是很密,为了躲避子弹我边跑边往回看,看见哈尼两次用枪对准了勃克;后来他又沿原路骑马回去了。可能是去捡他的帽子了吧,但是,我没看见。我们马不停蹄地跑回了家。老先生兴奋得眼睛闪亮,足足有一分钟。根据我的判断,这是欣慰的表示。随后他的脸色稍稍平静下来,他用温和的口气说:

  “孩子,你怎么不站出来走到路上呢,我不喜欢从树后开枪。”

  “父亲,歇佛逊家的人总是利用机会偷袭,他们可不这样干。”

  勃克叙述这件事情的时候,夏洛特小姐高高地仰着头,跟个女王一样,她的呼吸急促,眼睛里闪着愤怒的火焰。两个哥哥也是一脸愤怒的表情,沉默不语。索菲亚小姐一时紧张得面色苍白,但是,她听出来那个小伙子没被伤着时,脸上的颜色也恢复了。

  后来,我和勃克来到了粮食仓库的大树下面。只有我们两个人时,我问他:

  “勃克,你真的想把他打死吗?”

  “是的,我肯定想。”

  “他有什么事对不起你吗?”

  “没有,他没害过我。”

  “那你为什么要杀他呀?”

  “我只是在报仇。”

  “什么叫报仇?”

  “我说给你听吧,报仇是这么一回事的。就是两个人吵架,其中一个把另一个给杀了,另一个人的兄弟就把他也杀了,接下来双方的其他兄弟,就互相地对打,再接下来所有亲戚都参加了进来。一个个都打光了,仇也就报完了。不过这个时间很长。”

  “这里的报仇有多长时间了?”

  “大概有三十年了吧,是为了一件什么事发生纠纷,然后去法庭打官司,法庭的判决令一方败诉,败诉方把胜诉的一方给杀了。我想换了谁都会这样做的。”

  “是因为什么事情呢,是为了争田地吗?”

  “可能是吧,我不太清楚。”

  “是格伦基福特家的人还是歇佛逊家的人先开的枪?”

  “天哪,这是很早的事了,我怎么知道?”

  “那有人知道吗?”

  “我爸爸还有一些老一辈的人应该知道吧,不过到现在,当初是怎么闹起来的,他们也不知道啦。”

  “勃克,死过很多人了吗?”

  “是啊,经常的。不过有时候也没死人,只是受伤。我爸爸就受过枪伤,现在身上还有几颗子弹没取出来,不过他不在意的,因为子弹在身体里面也不增加体重。鲍勃和汤姆也被猎刀砍伤过。他们都受过几次伤。”

  “今年呢,死过人吗?”

  “死过,我们死了一个,他们也死了一个。大约三个月前,我那十四岁的堂兄弟勃特,在大河那边的树林里,那天他刚好骑马穿过树林,他听到身后有人骑马过来,他看到是巴第·歇佛逊家的老头,就没有很在意。他真是傻得要命,身上也没带任何武器。到了一个人稀的地方,巴第·歇佛逊老头儿骑一匹马,手端着枪从他后面跑过来,勃特应该跳下马躲到树林里,可是他没有,他以为自己能跑过他。于是,他们就跑开了,一个在前跑,一个在后追。这样跑了五英里多,那老头越追越近,到最后,勃特看没希望了,他就停住马,掉过脸被巴第·歇佛逊老头从正面一枪打进了胸膛。不过巴第·歇佛逊老头没活一星期就被我们的人干掉了。”

  “我看那巴第·歇佛逊老头是个胆小鬼吧?”

  “不,不是的,歇佛逊家的人不是胆小鬼,格伦基福特家的人也没有胆小鬼。有一次巴第·歇佛逊老头跟三个格伦基福特家的人,一对三干仗,干了足足有半个钟头,结果他赢了。他跳下马,躲入一堆木头后面,把马拉在前边挡子弹;可是格伦基福特家的人却骑在马上,围着巴第·歇佛逊老头跳来跳去,冲他乱放枪。最后他和他的马都淌着血回家了,格伦基福特家的人是一死一伤抬回来的,第二天受伤的那个也死了。不过格伦基福特家的人没有胆小鬼,他们都是英雄。”

  一个星期天,我们都骑着马,男的都带上了枪,勃克也带了枪,去了三英里路之外的教堂。他们把枪夹在两腿中间或把枪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歇佛逊家的人也这样。牧师尽讲些兄弟友爱啦之类的无聊的话。可是回家的路上都说牧师讲得好,还在讨论对上帝的虔诚、行善积德、前世因缘、天意决定啦这类的话题。叫我也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我觉得这是个最无聊的星期天了。

  吃过午饭后过了约一个小时,大家有的坐在椅子上打盹,有的回到房里睡觉,我觉得很没意思。巴克跟一条狗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也睡着了。我也想睡个觉,就上楼回我们的房间。我们和索菲亚小姐是隔壁,我看见她站在她房间门口。她让我进了她房间里,轻轻地关上门,问我是否喜欢她,我说喜欢;她问我能不能帮她一个忙,不让别人知道,我说可以。她说,她把她的《圣经》落在教堂的座位上了,在两本别的书中间夹着,问我能不能悄悄出去,到教堂帮她把书取回来,对谁也不提一个字。我说我愿意为她效劳。于是,我从家悄悄溜了出来,顺着大路往前走。教堂里的门没上锁,人全走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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