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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书籍名:《天使与魔鬼》    作者:丹·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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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伯特想尽量赶上她,可双腿却像灌了铅。“等一等吧!”他告饶了。“能不能……”

  罗伯特往上爬着,视线开始模糊起来。这时耳边传来了雷鸣般的声音。我得追上她!但他再抬头看时,女友已经不见了。站在那里的竟是个一嘴黄牙的老头儿。老头儿瞪着一双圆眼看着台阶下面的罗伯特,满脸狰狞。这时,罗伯特痛苦得叫了起来,声音在沙漠上空回荡着。

  罗伯特·兰登身子一动,从噩梦中醒了过来。床边的电话还在响着,他懵懵懂懂地抓起了话筒。

  “哪位?”

  “请找罗伯特·兰登。”一个男人的声音说道。

  兰登从空床上坐起身来,定了定神道:“我……就是罗伯特·兰登。”他瞥了一眼自己的电子钟,是清晨,5 点18 分。

  “我得立刻见你。”

  “你是哪位?”

  “我叫马克西米利安·科勒,是离散粒子物理学家。”

  “是什么?”兰登还有点回不过神来。“你确信你找的就是我这个兰登吗?”

  “你是哈佛大学的宗教圣像学教授,你有三本关于符号学研究的专著,而且……”

  “你知道现在是几点吗?”

  “我很抱歉。我有样东西,你有必要看看。在电话上跟你说不大方便。”

  兰登不由得叹了口气,顿时不悦起来。这样的事儿以前也有过。这都是他写的那些关于宗教符号的书惹的祸,一次是几个宗教狂热分子打电话给他,让他确认一下他们新近从上帝那里得到的神迹。上个月,俄克拉何马的一个脱衣舞女打电话向兰登承诺,如果他肯南下,飞过去鉴定一下魔术般出现在她床单上的十字形,她就会让他品尝到永世难忘的性爱。那是塔尔萨(塔尔萨,美国俄克拉何马州东北部城市。——本书关于宗教、文化、科学、艺术以及符号学等方面的知识或典故非常多,所以译者相应地做了注释,以方便读者阅读。本书所有注释皆为译者注。)的裹尸布。兰登当时这样答道。

  “你是怎么弄到我的电话号码的?”兰登尽量保持礼貌,尽管这个电话来得确实不是时候。“是在万维网上,在登载你的著作的网站看到的。” 兰登立刻面有愠色。他确切地知道,他根本就没把家里电话在那个网站上公布。这家伙显然在撒谎。“我需要见你。”那人很执著。“我不会亏待你的。”

  兰登简直要气疯了。“对不起,可我的确——”

  “你要是立即动身,到这里大约是——”

  “我哪儿也不去!现在才清晨五点钟。”兰登挂断了电话,颓然倒在床上。他闭上眼睛,想再睡一会儿,可就是睡不着。刚才那个梦深深地刻在他脑子里。无奈,他只好穿上睡衣,下了楼。

  罗伯特·兰登赤着脚,在位于马萨诸塞、具有维多利亚时代建筑风格的空寂的家里踱着步子,慢慢地喝着一大杯热气腾腾的雀巢即饮巧克力,这是他惯用的治疗失眠的办法。四月的月光透过凸窗洒在华贵的地毯上。兰登的同事们经常笑话他,说他的家根本不像个家,看上去倒像个人类学博物馆。书架上塞满了世界各地的宗教手工艺品——一个产自加纳的伊库巴,一个产自西班牙的金质十字架,一个产自爱琴海基克拉底群岛的雕像,更为难得的是,还有一个产自婆罗洲的机织的博克斯,这是一个年轻勇士青春永驻的象征物。

  兰登坐在他那带有马赫里希(马赫里希,也称大圣,是印度教导师或精神领袖的称号。) 铜像的箱子上,品着暖融融的热巧克力,凸窗上映出了他的影子。那影像扭曲而又苍白……像个鬼。一个逐渐变老的鬼,他想,这影像残酷地提醒了他,他那年轻的心灵栖居在一个易朽的躯壳里。

  兰登虽然不能算是标准意义上的翩翩君子,但在女同事们的眼里,今年四十五岁的他还是颇具才子魅力的——他有一头夹有根根银丝的浓密棕发,一双善于探究事务的蓝眼睛,一副充满磁性的深沉的嗓音,以及大学运动员式的热情奔放、无忧无虑的笑脸。兰登在预备学校和大学里都是跳水运动员,因此到现在他仍然有着一个游泳运动员的壮硕身材,硬实的六英尺高的个头,这都是他每天在学校的泳池里游五十个来回的精心维护的结果。

  兰登的好友们总是把他看作一个高深莫测之人——一个跨世纪的英才。每到周末,人们总是能够看到他身着蓝色牛仔徜徉在学校的方院之间,与学生们讨论计算机图解问题或是宗教历史问题;有些时候,人们还会在高品位的艺术杂志上看到他的照片,他穿着海力斯粗花呢外套和苏格兰佩斯利涡旋纹花呢马夹出席邀请他去讲演的博物馆展览的开幕式。

  尽管在教学上严谨有加,一丝不苟,兰登却是第一个欣然接受他所赞颂为“高尚、素朴的失落的艺术”的人。他以一种具有感染力的狂热参与各种文娱活动,和大学生们竟建立起了兄弟般的友情。他在校园里的绰号是“海豚”,因为他有着亲切友善的天性,同时有着令人惊叹的跳水能力以及在水球比赛中全胜的骄人战绩。

  兰登兀自坐着,心不在焉地凝视着黑夜。这时,一阵刺耳的声音又打破了室内的宁静,这回是传真机的铃声。兰登现在实在是无力再发火了,只好无可奈何地笑笑。

  上帝的子民啊!他独自思忖。盼望弥赛亚(弥赛亚,犹太人盼望的复国救主。)

  盼望了两千年,现在还那么执著。

  兰登懒洋洋地把手里的空杯放回厨房,慢吞吞地走进镶有橡木饰条的书房里。传真机传送过来的文件就摆在那张托盘上。兰登不由得叹了口气,绰起那张纸头看了看。

  顿时,他觉得一阵恶心。

  那纸上竟印着一张死尸的照片。尸体被扒光了衣服,头被扭了过去,脸整个朝向了后面。死者的胸前是个可怕的灼痕。这人被打上了烙印……只印了一个词。这个词兰登再熟悉不过了。熟悉得不得了。他瞪大了眼睛满腹狐疑地看着这个十分考究的烫字。“光照派。”他结结巴巴地读道,心里怦怦直跳。这不可能是…… 兰登对马上就要看到的东西真是有点害怕,便小心翼翼地把这份传真旋转了180 度。他端看着这个倒置的词。兰登一时目瞪口呆,有如遭了一记重击。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便把传真又旋转了一遍,正着端详了一遍,倒过来又端详了一遍。“光照派。”他低声说道。

  兰登惊得目瞪口呆,一屁股瘫坐在椅子里。他如堕五里雾中,呆呆地坐了好半晌。传真机上一眨一眨的红灯终于引起了他的注意,显然,发传真的那个人是要和他通话。兰登盯着闪烁的指示灯看了良久。

  终于,他哆哆嗦嗦地摘起了话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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