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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威廉·威尔森(1)

书籍名:《金甲虫》    作者:爱伦·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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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廉·张伯伦《英雄史诗》

  下面要说的这个故事,不能因我的真实姓名而有丝毫玷污,那么,我就姑且自称威廉·威尔森吧!人们对我的恶名已经“如雷贯耳”,只要听到我的真实姓名,就会毫不犹豫地投以极度憎恶的目光,给出鄙视轻蔑的嘲讽。在愤怒的风的散播下,世界上最偏远的角落也早已听闻过了我的无双臭名。哦!我是个最被世人唾弃、被放逐到人类属性之外的人,这么一来,我岂不就是一具行尸走肉?哦!我无权拥有名誉,无权拥有希望,无权享受花朵的芳香,我已被人类除名。乌云浓郁,黑压压地裹挟着我,把希望和天堂永远阻隔在我的生之彼岸。

  在此,即便我可以详细地诉说这些年来所犯下的无法宽恕的罪恶、所经受的无法承受的苦痛,我也不愿这么做。是的,就在几年之间,我居然成了一个道德沦丧、无耻卑劣之人。我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下面我要讲的这个故事就是答案。通常而言,一个人不会突然之间就变得很坏,变成十恶不赦之人,而是慢慢变化的。可是,我不一样,几乎是在刹那之间,我就像把遮盖身体的斗篷脱掉一样,把一切道德良知尽皆摒弃;我差不多是刹那之间,就以一个小坏蛋的身份“扶摇直上”,犯下了最残暴的暴君也感觉不忍的滔天罪行。到底是在怎样的情况下,我把邪恶招惹了过来,并让它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呢?死神的脚步尚未到来,死神的阴影却已将我的心灵遮蔽。我在死亡的幽谷里行走,渴望人们能将一点怜悯和同情赐予我。人们要是愿意相信,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上天的捉弄才使我落到如今这个境地,我就会觉得无比欣慰;我是想说,命运的力量不是我这个小小的个体所能抗衡的,所以我只能如其所愿,服从它的安排,成为一个穷凶极恶之人。要是在看了我的故事之后,人们愿意试图从我生活的罪恶荒漠中寻找一小块救赎的绿洲,我会觉得无比欣慰。我希望大家可以承认(实际上也必须承认),各种各样的诱惑存在于人世间,我所经历的诱惑是此前任何人都未曾经历过的,因而我的罪行是最大的。在我之前根本没有人经历过这种诱惑,难道不是吗?那么,为什么偏偏选中了我?为什么让我去经历、去承受这份痛苦?要是这一切仅仅是一场梦该有多好,那么我就不用在这场惹人厌恶、离奇诡异的人间梦幻之下牺牲,眼睁睁地看着死神的脚步逼近。

  我是在一个容易亢奋、喜欢幻想的家族中出生的;我们家族的最显着标记,就是这种性格特征。所以,“容易亢奋、喜欢幻想”的家族遗传性格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展露出来。当我慢慢长大,这种性格也就更为突出,不但我的朋友为此替我担心,就是我自己也为此吃尽了苦头。我个性反复,完全无法掌控自己的脾气,并且偏执。家族遗传的性格也给我的父母带来了不幸,他们优柔寡断、性格懦弱,对我的管教既无心力也不得其法,所以他们只能纵容我的无理取闹,而无法管束我;我——这个邪恶之子,将父母的管教打败了,获得了完胜。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在家中就说一不二,规矩由我制定,家庭成员听我指挥,我的话就是家里的“圣旨”;在大多数孩子还对父母言听计从的年纪,我就已经成了家里的小霸王,为所欲为,或者说,没有任何人能管得了我。

  一栋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建筑,差不多承载着我对学校生活的最初的全部记忆。在英格兰一个多雾的乡间矗立着那栋建筑,小镇里有无数的大树,那些树不但非常高大,还有很多瘤状突起长在上面;屋舍也都是很古老的样式,老实说,那还的确是个梦幻般的给人以抚慰的老乡镇啊!写到这里,那从林荫大道吹过来的清冽气息似乎又拂过我的面颊,无数的灌木发出的清香又刺激着我的鼻孔,那让人一听之下就欢欣鼓舞的教堂钟声也在耳边响起。我记得,那每个小时响一次的钟声是那么低闷,将老朽的哥特式塔楼都唤醒了,使塔楼从静止深沉的睡梦中悠悠醒来。

  学校生活中的那些琐碎记忆每每从脑海中闪过,我就觉得无比愉快,无论我此后经历了多少快乐开心的事情,我的心中都会永远记得那份稚嫩然而纯洁的的欢快记忆。啊!现在的我,已在痛苦和悲惨中不可自拔,可是,从曾经那微不足道的记忆中寻求点滴的心灵慰藉的权力,我总还是有的吧!这些记忆虽然既荒谬又琐碎,然而对那时那刻的我来说,却有着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我是想说,那是我首次隐约感觉到什么叫命运的安排,因为从那个时候开始,命运就一直左右着我生命的轨迹,我始终都笼罩在它的阴影中。我想,就让那时的学校生活在我的记忆中活过来吧!

  前面我就说过,早年我就读的那所学校,建筑布局杂乱而不对称,式样非常老旧。校园相当宽广,坚硬的砖墙耸立四周,灰泥和碎玻璃砌在墙壁顶端。学生们的活动空间被这监狱一样的校园所限制,每周我们跟外面世界接触的机会只有三次,周六下午一次,全体学生在两位助教的率领下可以散步于邻近的田野中;周日的早上和傍晚分别有一次,我们能够列队到镇上的教堂去做礼拜。我们学校的校长就是镇上主持教堂的牧师。每次我在教堂的长椅上坐着,远远看着他迈着庄重而缓慢的步伐走上讲道坛,就感觉很是困惑而惊讶。每回我都忍不住地想,我们学校那个面露凶光、手持教鞭、衣着邋遢、教授雅典法律的校长先生,怎么会变成这个神情和蔼严肃、戴着大而僵硬的假发、穿着飘扬的光洁长袍的可敬的牧师呢?哦!两者之间的差距简直是无法逾越的,真是荒诞啊!

  有一道较之厚重的砖墙还要戒备森严的大门,位于校园四周砖墙的一角,大门上方装设了锯齿状的尖形铁,门上钉满了铁闩,看上去非常恐怖,它想要达到的效果大概也就是这样吧。每个星期,只有我们到校外活动的时候,这道大门才会开启。所以,门上的大铰链每一回发出咯咯的声响时,某种神秘至极的感受就会浮上我们幼小的心灵,对此,我们有想不完的庄严沉思,有说不尽的严肃话题。

  虽然学校有着非常宽广的校园,不过由于建筑的布局很乱,所以还是有不少隐秘地带,其中有三四个地方比较大,就合成了学生的操场。操场在校舍建筑物的后面,整块地面都很平坦,细细的坚硬碎石覆盖其上,上面没有任何长椅或树木。有个小花坛位于校舍前面,很多黄杨木和别的矮小灌木种植其中,不过,这个神圣的地方我们一般没有机会过来,除非是毕业离校或刚入学时,或者是亲戚朋友来接我们回家过暑假或圣诞节时,才有可能到这个地方走一走、看一看。

  而这栋典雅、怪异又颇具意味的校舍建筑本身,在我看来,就是一座地地道道的魔法皇宫。它里面弯曲迂回,好像有无数的小隔间,放眼看去,好似没有尽头。并且,对于我到底是住在哪个楼层的,我一直以来都没法知道或猜到;每次我要从一个房间去另一个房间,或者要往下走三阶,或者往上爬三阶。建筑物呈横向铺展,格局迂回曲折,隔间无数,在我们看来,这栋建筑物的确让人有一种不可捉摸、无限延伸的感觉。我有五年时间住在这里,总共大概有十八到二十个同学兼室友,可是自己的寝室究竟在什么楼层我都没有搞清楚,至于让我说出其他二十间寝室的正确方位,就更是提都别提了。

  整栋建筑物里面最大的房间就是我们的教室,这间教室占了那么大的空间,甚至让我觉得,也许世界上最大的一间教室就是它了。它是狭长形布局,橡木制成的天花板很低,使人感到窒息;好几扇尖顶的哥特式窗户排列在教室墙壁上。另外,有个八到十英尺见方的正方形房间是建筑物边上最恐怖的一角,那是我们的牧师校长白天办公的“圣地”,布朗斯比先生就在其中;那间办公“圣地”建造得非常稳固扎实,外面还有一道沉重的门,我们总期盼恐怖的牧师校长不在,盼望着里面没人。还有两间类似的正方形房间位于建筑物的另一端,虽然这两个房间也让人敬畏,可是最起码没有牧师校长的圣地那么让人恐惧;教授“古典文学艺术”的助教的讲坛占据了其中一间,“英文和数学”助教的讲坛则占据了另一间。杂乱老旧的黑色长桌和长凳堆满了“英文和数学”助教的讲坛房间,里面还有成堆的旧书,有的书本上或者涂鸦着古怪的图案,或者写着姓名缩写或全称,还有的竟然被刀子划得乱七八糟;一个大水桶和一个大时钟分别放在房间的两个角上。

  在这所高墙环绕的神圣校园中,我度过了快乐的前三年。我生性喜欢幻想沉思,我快乐的源泉就是思考和冥想,不需要再有其他的东西就能找到乐趣。所以,虽然看上去学校生活千篇一律、枯燥沉闷,然而我心智思想最亢奋、感觉最为快乐的时期就是这段时间,此后我可以说享尽了人间奢华的年轻时期,度过了充满邪恶快感的成年时期,然而后者的快乐都远不如这个时候。我想,较之于一般人,我心智的发展的确不一样,乃至到了非常不一般的夸张程度。通常来说,对于小时候经历过的事、感受到的快乐和痛苦,人们大都记不清,全都是过往的幽影。然而我却不同,童年时期我的一切经历,都深刻地、鲜明地、永远地镌刻在了我的脑海中,就像文字标记镂刻在了古钱币上一般。

  当然,在一般人看来,学校生活没什么好回忆的,普普通通毫无特别之处。我的生活也是这样,都是一样的——早上醒来,晚上睡觉,每天朗诵和读书,每周三次到校外活动,在操场上游戏、吵闹和耍弄诡计。可是,一旦魔法轻点尘封已久的心灵,当时那些有趣的、杂乱的、热切的、亢奋的、鼓舞的、怪异的感受和情绪,就会纷纷在心头涌现。

  我有着那么容易亢奋激动、嚣张跋扈的性格,很自然地,同学之间就流传开了关于我的话题,乃至我这号人物还在高年级的学长中间有了些名气,我的强势霸道连他们也为之屈服。可是,从来不买我账的只有一个人,他是我的同学,并且姓名跟我一模一样,可是不要误会,我们之间一点亲戚关系都没有。讲起同名同姓,要明白,虽然我是贵族出身,不过我却承袭了一个很一般的姓名,这个名字古来就有,取这个名字的市井小民随处可见。虽然在这里我化名“威廉·威尔森”,不过我的真名跟这个化名事实上很是接近。所以,我想说,在我同学中间,胆敢在学业、运动等方面(包括在操场边吵闹)向我挑战,不听从我的命令,不服从我的规则的,仅此威廉·威尔森一人,换而言之,威廉·威尔森根本就是故意和独断专制、任性霸道的我对着干。要是说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绝对的霸道专制,必然只能存在于一群青少年伙伴之中;团体中总会有一个专横任性、邪恶叛逆的小霸王,欺压同伴、作威作福。

  威尔森对我的命令的违逆反叛、对我的霸道的不屑眼神,总让我觉得难堪窘迫。虽然在众人面前,我总是故意装腔作势地压制他、虚张声势地打压他,可是在内心深处,我是惧怕他的,并且想到他总能轻松自如地给我好看、让我吃亏,我就不由得在心里暗暗佩服他,承认他的手段确实更为高明;不过我也不是什么省事儿的主,我即便没法把他压制住,最起码能够保持势均力敌的态势吧!还好,我的那些同学就跟瞎子一样,对于威尔森使坏的能力高我一筹这件事,一点都没察觉,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件事。确实,他每次跟我对着干的恶性竞争行为,都是暗中冲着我个人来的,没人知道也不奇怪。可是,我发现他之所以这么做,倒不是因为激动亢奋的心情或强烈的好胜心,大概他只是出于一个奇怪的原因,即纯粹想挫一挫我嚣张的锋芒,看着我诧异地说不出话,想要羞辱我一番,所以才处处跟我作对。可是,我在很多时候又注意到,他并非出自恶意地羞辱、伤害我或跟我作对,我非常诧异于这一点。他真是可笑啊,就算他是怀着恶意对待我,我难道会怕他?他干嘛这么假惺惺的呢?所以,我只能找到一个原因来解释威尔森种种出自非恶意的怪异敌对行为,即他真的太自负了,他把自己的那种假好心的惺惺作态,当成是对我的手下留情,当成一种施恩。

  不过,大概是因为威尔森从未恶意地对待我,并且和我同名同姓,还恰好跟我是同一个年级,使得那些高年级的学长把我们误认为是兄弟,在他们中间这个说法很是流行,不过从未向我和威尔森求证过。此前我就说过,我跟威尔森毫无血缘关系。可是,话说回来,我们俩要真的是兄弟,那也只能是对双胞胎。怎么这么说呢?后来从学校离开之后,我偶然中知道,威尔森出生于一八一三年一月十九日,上帝啊,这个巧合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因为,我们俩是地道的同年同月同日生!

  奇怪的在于,虽然我和威尔森之间始终处于一种让人不安的对立状态,并且他总是表现出那种让我无法忍受的对着干的样子,可是我压根就没有恨过他。我们差不多每天都要争吵一番,虽说最终总是他当众服输,不过从他的神色中我知道他的意思,他在让着我;因为我有很强的自尊心和好胜心,而他从来都是气量高贵、顾盼自若,所以每次争吵都是和平结束,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君子之争。我明白,我俩有着非常相似的个性,要不是因为地位身份悬殊太大,我俩一定能成为朋友。我对威尔森的真正感觉很难说清,这是种非常复杂的感觉,我总是带着一股任性的敌意对待他,却从未有过真正的憎恨;我对他很是尊重乃至敬重;另外,他还能让我感受到一种好奇而不安的畏惧。我想,就算是对人类心理和行为进行专门研究的学者们也要承认,我跟威尔森彼此了解,我们之间有一股无法割裂的情感。

  毫无疑问,的确有一种奇特的关系存在于我和威尔森之间,所以,我虽然在公开或私下场合对他发动各种各样的攻击,然而实际上都不是真正带着敌意的攻讦,而是善意的恶作剧和逗弄(就是为了挖苦他一下)。因此我费尽心力地策划了很多诡计,当然并非每次都可以顺利地整到他,那是因为,威尔森有着非常低调朴实、保守谦恭的性格,这些刻薄尖酸的恶作剧根本对他构不成伤害,他好像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弱点,什么玩笑都能开得起来,并总是可以从容地面对乃至享受。从性格上来说,威尔森差不多没有弱点,不过他却有一个先天缺陷能让我利用(要是威尔森的对手是别人,大概无法觉察到这一点),即他的发声器官不够健全,使他在什么时候都只能轻声细语般地说话,而没法提高音量。我煞费苦心才找到了他的这个小小弱点,当然不会轻易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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