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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大叔,张嘴

书籍名:《鸳鸳相抱》    作者:稀世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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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俊熙先生,请问20XX年9月13日凌晨一点到三点,你在哪里?”

黑着脸的警察一手端端正正的坐在俊熙对面的椅子上,晃眼的灯光直射过来,伴随着那小警察嫉恶如仇的视线,如果目光可以杀人,俊熙相信自己已经死了千百来回了。

“我的当事人当时正在自己家中。”

忠犬律师在一旁,帮支着下巴未作一声的金俊熙答道。

“有谁可以证明?”

“邹家那么多的仆从佣人,二三十只眼睛,哪个都可以替我的当事人证明。”

“何筱雅的证词里说是你开枪伤了她,这点请问你怎么解释?”

“很简单,犯罪嫌疑人何筱雅小姐精神方面问题严重,随口诬赖他人也不是没有可能,就算有她的口供也只是一面之词,不能就因为这个判定我的当事人私闯民宅、持枪伤人。况且打伤何筱雅的那把枪警方也进行过指纹鉴定了,枪上面根本找不到我当事人的指纹。”

“那么请问为什么被绑架的人质最后会在你的住宅里找到?”

“手下人自作主张跑去救人,莫名其妙的送回我当事人的别墅治疗,我当事人见到自己的朋友伤得那么重,当然是救人最重要,请问这有什么问题吗?”



小警察问了半天,金俊熙或翘着二郎腿、或撑着脑袋神游、或趴在桌上睡觉,总之是从头到尾一个字没说。

仅仅只有何筱雅一个人的供词,物证都被人动过了手脚,的确很难定金俊熙的罪。

可谁都知道邹凯死后阎帮是金俊熙独揽大权,从前没有和这等人物碰过面,警方把俊熙请到警局走一趟,一来是想探探将来对头的底,二来当然是想最好能把他弄到里面去呆几天,挫挫上海黑帮的锐气。

结果挫了半天锐气没成功,反倒被金俊熙的无视激恼得火冒三丈,人家有钱有势,帮着顶罪的小弟就有一大片,真凭实据拿不到手,无论怎样也是奈何不了他的。

俊熙无所事事的坐着,律师和警察用眼刀互砍了半天,最终还是没个结果。

眼看拘留的时限将至,金俊熙好整以暇的坐正了身子,整了整身上的衣服,伸了个懒腰准备离开,这时候突然另一个警察推门而入,伏在原来那个的耳边不知道嘀嘀咕咕的说了什么,只见那两人同时抬头望了金俊熙一眼,阴测测的笑容就此泛滥开来。

Shi~t,笑屁啊!看得人心里发毛。

俊熙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脖子后头阴风阵阵,感觉不太好了。

“金俊熙先生,恐怕我们对你的扣留时间又要增加24小时。”

那小警察从黑脸突然成了个大红脸,喜气洋洋的别提多得瑟了,俊熙心里突的一下,只道完了,估计是后头又被人黑了。

“请问你们有什么理由延长我当事人的扣留时间,我们金先生事情很忙,没工夫一天又一天的坐在这里陪你们耗时间。”

“接下来咱们不耗时间,可以直接进入正题。”警察连甩都不甩律师一眼,径自用凌厉的目光对上金俊熙:“金俊熙先生,我们刚刚收到了一盒录像带,录像时间是昨天凌晨1点到三点,录像地点是何家别墅附近,录像主人公——很遗憾,就是你,以及一帮手下。”

“靠!”俊熙暗自握紧了拳,“到底哪个家伙心那么黑,隔岸观火、救人害人,事情全被他做齐了。”

……

“来,岑岑,吃饭,张嘴,啊!”

叶雨岑呆呆的坐在病床上,任司徒白痴的围着他转来转去嗲声嗲气的喂饭,一点反应也不给他。

金俊熙原本说好一天就能回来,结果再次让人从背后捅了一刀,就算能撇清开枪伤人的事情,私闯民宅是脱不了干系了,没个两三天别想回来。

大叔在医院里做了个详细的检查,脑子烧是烧着,还没把人烧傻的地步,身上的伤实际上比不上上次在妖孽酒吧里的严重,说是因为受虐过度导致的疾傻也不大可能。

“是不是亲眼见到邹凯惨死,心里接受不了?”妖孽坐在一旁猜测到。

“这个可能性最大,你说小凯多不负责,自己半死不活还拉着岑岑陪着他一起,你说他们这样谁能救谁啊?”

司徒经天舀了勺鸡粥送到大叔嘴边,男人眼都不带眨的直视前方,根本没搭理他。

“你懂屁,这是生死相随!哪天我死了,说不定你鳄鱼的眼泪流那么一滴,隔天就去勾三搭四。”

“呸呸,你就乌鸦嘴吧!要我也当天就勾三搭四去。”

啐了胡乱说话的死妖精一口,司徒干脆扶着叶雨岑的下巴,拇指中指微微用力,撬开了叶雨岑的嘴,反食物送了进去。

结果大叔一点咀嚼的自觉都没有,喂进去的粥一半直接从食道滑下去,一半稀稀拉拉的全掉了出来,弄脏了雪白的床单。

“叶雨岑还是这样?”

舒扬苍白着脸,裹着满身纱布进来,司徒见状赶紧放下碗起身让舒扬坐下。

“一直这样,什么都喂不进去,就是喝水都能呛出来,实在不行的话只能给岑岑挂营养液了。”

舒扬眉头微蹙,伸手拂开了叶雨岑额前的碎发,细长的指尖滑到已经消肿的脸颊,上面一道鞭痕已经结痂,脱落后便再也看不出曾经伤过的痕迹,可是——

把手掌轻轻的铺盖在男人的胸前,温热的手心感应着叶雨岑小小的心脏一下一下的跳动,身体上的伤口愈合了,心里面的伤该怎么办呢?

“叶雨岑从救回来起一句话都没说过吗?”

“说过。”司徒想也不想的回答,“他见到我的时候有过反应,不过就说了一个字‘猪’,我寻思着是不是岑岑一直对我意见挺大的,要不怎么都这样了还记得骂我?”

“他不是骂你。他,在找他的猪——”

文宣神色黯了黯,目光垂下,在白炽灯的照射下留下大片剪影,不多时又摇了摇头,起身,留下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走了。

当夜,那个伫立着个旧仓库的郊外多了个看上去多少有些行动不便的身影,一盏探照灯投射出狭长的流萤,如鬼魅般在寂静的山林间穿梭,断断续续若隐若现。

“那天的方位……”

舒扬咬着下唇站在和那天同一片的草地上,转来转去的回忆当时揭开布条的时候打叶雨岑的人所站的位置和转向的方向。

“好像是这边。”

选这个方向,舒扬提着灯就往前走,一路走一路注意的往地上看。

叶雨岑的那只小猪他只在当天见过,记得是一只粉粉的、眼睛大大的猪仔,手脚都短小得可以忽略不计,整个身体胖成了一个球。

照理说只是被那么一扔,不至于都走到了距离位置方圆五十几米还是找不到,可是这大片的草地和丛林中的确看不到一个圆滚滚的粉色猪影。

时间已经到了后半夜,就在舒扬气喘吁吁的坐上地上的石墩,随意的抬起头思考着是不是让什么拾荒人捡走了的时候,却惊恐的看见树梢上一对亮堂堂的眼睛正欢喜的望着他(自行想象,怎么觉得有点惊悚片的意思=!)

这不就是那只猪么?舒扬还道怎么来来回回的找不着,原来被一扔就挂到了树上。

抹了把汗站起身,舒扬低着头四处看了看,捡起一块相对较大的石头,作势就要朝着小猪扔过去。

可怜的猪头把眼睛瞪大、瞪大、再瞪大,瞪到眼珠子都要爆了,结果,‘腾’的一声,小猪眼见着一个天外飞石正正的砸在自己的脑袋上,自己圆滚滚的身体就这么吭哧吭哧的掉下来,被舒扬那只恶毒的双手接了个正着。

这只玩具猪在树上风吹日晒雨淋了个把天,颜色已经没有了原来的鲜艳,偶尔几处和树枝粘得紧的地方甚至还长了些绿色的长毛。

本该被嫌恶的脏东西被舒扬像个宝贝似的抱在了怀里,那种温暖的感觉连小猪都舒服的咧了咧嘴角。

舒扬啊舒扬,大美人,要不是我已经有了叶雨岑这个正宫娘娘,我就考虑临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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