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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书籍名:《风起时》    作者:皂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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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老爷子出岛,儿孙们总会聚在一起吃顿小团圆饭。此时已近六点,该下班的下班,该放学的放学,一大家子人全聚在客厅里闲聊。
花家的曾孙有七个,最大的已有十岁,最小是花紫。而花家大宅是大伯——即花四和花六一家所居,其他子女均另居他处,十一虽名义上是四叔的养子,但实际上是跟老爷子的,老爷子是这宅子的上一任家主,因此他们出岛后理所当然的也把这宅子当家了。
“十一快过来,这送你们。”四叔从茶几下把大礼盒取出来肖似老爷子的脸上带着和善可亲的笑。
十一探身接过,道了谢,和三七一同挤进单人沙发里,性急的打开盒子看,居然是一套民间工艺捏的灰泥人,贩夫走卒三教九流,形态夸张且惟妙惟肖。三七拿起一个身着灰褂子,挑着扁担的货郎细看,那小人物精瘦的脸上融合了欢快、得意与精明,几乎可以想象他刚做了笔买卖,客人很好说话,让他翻倍的赚了一笔。
“你四叔刚从平南地区出差回来,那地方捏泥人的手工艺堪称一绝。十几年前我常去那边,还结交了现在鼎鼎大名的丁炳业师傅。你们可能不认识,他现在已经把手艺传授到国外去了,开班授徒,听说从他手下出来的没有弄不出名堂的。”老爷子摇头笑叹:“这倒让我挺好奇的,我记得那人生性木讷寡言,跟他说话他半天蹦不出完整的句子来,来来去去就回点头应嗯,再来就是憨笑,笑得你都想掐他喉咙逼他吐个音出来,所以说人啊,你永远无法预测他会改变多少,变成什么样。”
“可不,十一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么。”大伯望着十一笑,忽问:“十一,在学校有喜欢的女同学了么?成年了,可以交女朋友了。”
十一随口答:“没有。”
“你四哥十三岁就早恋了,跟他讨讨经验。”四叔打趣。
“真的?”三七转头望花四,戏谑道:“四哥,你都吃什么了,怎么这么早熟?”
花四还没开口,他爸已快一拍接应:“这小子最喜欢吃汉堡和炸鸡,中午放学的时候经常和单令夕那几个小子跑到肯德基或麦当劳,一坐就是一下午。他们班主任给我打电话说他又逃课了,我直接到他们学校附近的店找人,每找每中。都不知该说他们狂呢还是说蠢,连个地方都懒得换,逃了课还理直气壮的,见我去了还敢问我要钱。上行下效,后来连老六也把他这德性学了个十成十。”
花四抱屈:“瞧您这话说的,他学我什么啊,他那是天生的,从小就比我嚣张……”
“背后说我什么呢?”站在楼梯口的花六阴恻恻的插了句话,转又问小保姆:“末末回来过么?”
小保姆摇摇头:“今天中午打电话说有事,交代我给小家伙喂米糊。”
“一回来就找末末,她是你老婆又不是你老妈。”花四戏道。花六置若罔闻,走过去把摇篮里的小花紫抱起来,转身又上楼去了。花四转对自己老婆道:“小雅,要是我天天一回家就找你,你烦不烦?”
苗小雅似笑非笑的睨他一眼:“你试试我才知道。”
花四有些尴尬的别过眼,从口袋里掏出烟,低头衔了一根,火也不点便走到侧门外的走廊上。晚风沁凉,他拉紧外套出神的望着栏杆外沉寂的春寒料峭中的萧瑟灰蒙的景物,过了几分钟,玻璃门再次被拉开,他揉揉冰凉的鼻子转过头:“出来做什么?冷死了。”
“那你还出来。”十一笑着走过去,从他兜里摸出打火机,帮他点上烟:“四哥,你心情不好?”
“你又知道。”花四搓他脑袋,偏过头吐了口烟雾,朝倚在门边的三七努努嘴:“要不要抽烟?”
“不要诱惑他!”十一退后揽上三七肩膀,笑眯眯的挑衅:“七,告诉他,你不喜欢抽烟。”
三七从善如流:“我不喜欢抽烟。”
花四无声失笑。十一高兴了,抬起三七下巴往那红润的嘴唇上亲一口,又流连亲昵的啄了几下,语气粘腻的说:“吃完饭我们去逛街吧,买些春夏天的衣服,再买些颜料和画布之类的东西。”
“叫夏时一起?”
“不知道他有没有空……”十一嘀咕,掏电话打过去,响了好久那头才气喘吁吁的接起,他问:“夏时,你在学校打球?”
夏时应是,不痛不痒的扯了几句“最近怎样”之类的闲话,听他说晚点一起出去逛逛,想了想便答应了。
收了线,十一扬下巴朝三七笑,猛地跳到他身上,两腿环上他的腰,小袋鼠般挂在他身前,扭头对静立着的花四说:“四哥,进屋去吧,可别感冒了。”
花四挥挥手,又叼了根烟点上,两肘抵栏伏着,目光遥望横亘在彼端的灰白天际,莫名其妙的低语道:“人活着是为了太多的私欲,总自以为是的认为两害相权取其轻,可其实呢,到底哪个轻哪个重当时根本分不清,纯粹是欲望在作祟,它支使你做出选择,事后即使你痛苦后悔,它也只是冷眼旁观,因为造成这种种结果的是你自己,你怨不得谁,酸甜苦辣麻你得自己尝,尝过后你就明白了,这就是你如今甚至未来的生活和人生,然后你就妥协了,安分了。”
“那你后悔什么?四哥。”十一问。
花四叹了一口气:“后悔的事情太多了。以后再也不说后悔,说了就真作践自己了。这世间自有一套公平法则,是非对错得失咱们无法清楚的衡量,那就努力让自己活得高兴。”
“言之有理。那晚点我要多买些东西,爷爷给我的卡我才刷过几次,里面还有很多钱呢。”十一作恍然大悟状,小腿蹭了蹭三七的后腰:“去叫阿姨开饭了。”
花四把烟丢到灌木丛里,伸了把懒腰,揪住十一后领把他扒下地,狠狠的兜在腋下揉搓一番,带进屋里。
又等了十来分钟,阿姨终于过来叫吃饭了。一大家子人涌进餐厅,纷纷拉椅入座。可供二三十人共同进食的长椭圆形餐桌前几乎满座,十一和三七并排坐在靠窗处,捧起盛好的汤碗喝了汤,再自己动手盛饭。
三七饭量一向大,而且吃饭速度很快,其他人还在细细的品着汤,他第一碗饭已经扒了一半了,且阿姨的厨艺极佳,菜式虽偏清淡但色香味俱全,尤其是那香菇蒸鸡肉丝和西芹炒五花肉,他最喜欢吃,一端上桌十一便把那两盘菜推到他面前,几筷子下去就没了大半了。幸好阿姨了解他的喜好,每次做这菜时分量总比其他多一倍,否则其他人就只能看着他吃了。
四叔好笑:“这小子从小就这样,吃个饭总是狼吞虎咽的,又没人跟你抢,你急什么。”
“他牙齿利着呢。”十一如往常一样慢吞吞的吃着,便回应:“他啃鸡腿,都是把骨头咬碎了,把骨髓吸干。”
“勤俭节约是个好习惯,很多人都是从小养成的。你们都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现在在要求你们去学,难。”老爷子微笑道。
“三七叔叔还记得在孤儿院的生活么?”花家最大的曾孙花瀚一脸好奇的问。他对这两位小叔不熟,在两人出岛前,他从未见过十一,而在三七偶尔出到上课时也仅见过他两三次面,基本无交谈,他的身世则是从长辈们闲聊中得知的。他对三七的印象是有些面冷,不爱笑也不爱说话,长辈们问什么他答什么,但不可否认的,他的身形高挑且又长得极好,是女孩儿们喜欢的美少年类型,姑姑阿姨们私下还开玩笑说要把表姐配给他。
“只记得饭不好吃,其他不记得了。”三七拨冗回答。这是大实话,他确实不记得那些人那些事了,唯一根植在脑海里的事粗糙的米饭青菜、馒头、和清水煮面条,即使三餐照吃了也会时时刻刻觉得饿,所以当老爷子带他出来吃第一顿美食的饭菜,他终于觉得踏实了:如果以后经常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菜,他就跟他了。
“那你的名字是谁取的?”他又问。这奇怪的名字一直让他疑惑。
旁边的家长薄斥:“花瀚,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这么多话。”
花瀚撇嘴,不甘不愿的住了口。而三七正埋头忙着吃饭呢,也没工夫回答他。
那年十一和三七刚搬到北面住时,十一很兴奋,经常半夜把他摇醒,手拉手到阳台上漫无边际的聊天。十一说:起,那天爷爷说让你跟我一起姓花,以后你就得叫花三七了。花三七花三七,这名字真难听,你跟他说不改了,就姓三。
三七不在乎自己姓什么,既然十一喜欢他叫三七,那就叫三七吧,不改了。
后来长大了,懂的东西渐渐多了,想的也多了,十一又说:七你估计是三月七日生的,所以你父母给你起名叫三七;或者你是三月七日进的孤儿院,院长就叫你三七;再或者你是孤儿院里的第三十七个孩子,所以叫三七,之前的则叫三六、三五之类的,以后你跟他们有机会碰上,一见这名字就知道是熟人了。
三七不在乎有没有其他数人,有十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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