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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后继有人

书籍名:《人人都爱小龙》    作者: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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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产地是自家的,魔药配方如果能够保证领先于整个魔法界,知识转化为利益才是21世纪最提倡的经营模式。
卢修斯接过这叠企划书,望了望向他挤眉弄眼的父亲画像,明白其中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头的,“我要仔细看看,你先去上课吧,等你上完了课,我们再来谈这个。”
小龙点了点头,行个告退礼,走出了书房,既然爹地开始用书房了,他的继承人课程就得在学习室进行了。而且,他写的企划比较详细,就是父亲也要花点时间才能全部看完的。
目送小龙走出门外,当书房门合上后,卢修斯就大笑了起来,很不马尔福!但他从没如此开心过——他有个最优秀的继承人,最富裕的马尔福家,哪怕自己万一忽然死掉,马尔福家在德拉克的掌控下,依旧会是最富裕的!
魔法界的纯血贵族世家中,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最古老的布莱克,最聪明的斯帕罗,最富裕的马尔福,最强悍的波特,人脉最广的韦塞尔,政治影响最大的金吉尔,还有最神秘的奥格登。
这句话算是整个魔法界都知道的秘密,也的确点出了这些家族的特性。
曾经向小龙求婚的斯帕罗家的孩子,令马尔福家族额外慎重对待,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他们家世代都出自拉文克劳,有史以来的历代家主中,其中的几位甚至聪明到了恐怖的程度。据说,这一代的斯帕罗家孩子中,也有这么一个被称为斯帕罗晨星的天才,出于保护的缘故,没有任何人知道五个小斯帕罗中究竟哪一个才是那个未来家主。
这才是纳西莎会小心翼翼通过沙龙那种社交渠道,将“小龙只会娶进来不会嫁出去”的消息传播出去的原因。
说实话,如果真是最聪明的小斯帕罗看中了小龙,在霍格沃茨的七年了,他会有足够的机会,来令小龙自动走进他的圈套,允诺下嫁。
不是小看小龙,而是史有明证,斯帕罗家那几代天才家主,还真没有什么事难得倒他们呢,虽然斯帕罗家财富并不多、权势也从不太大,但他偏偏就有本事做到他想做的!
斯帕罗家的天才就是那么可怕!
据说当年邓布利多会和第一代黑魔王决斗而阻止战争,也是因为上一代斯帕罗家主快要死了,觉得下一任家主的能力还需要磨练,应对战争时期有点勉强,亲自策划推动的。
传言中的这七个家族,对于继承人的培养,的确各有侧重,毫无疑问,马尔福家最注重的是继承人的商业敏感度。
而这一代的马尔福继承人,这方面的天赋,的确非常令人满意!
卢修斯向着画像中的父亲肆意大笑,“我们有了个最优秀的继承人。”
“是的,”阿布拉克萨斯也不得不承认,“小龙甚至连麻瓜的钱也想赚……麻瓜。”他脸上的表情仿佛看见了臭水沟。
“得了,父亲,”卢修斯耸耸肩,“哪怕是落在臭水沟里的金加隆,也是金加隆!我早就说过……”在父亲的表情严厉起来时,他住了嘴,“好吧,让我来看看小龙写了些什么。”
“哼!”阿布拉克萨斯冷哼一声,闪身离开,向着学习室跑去,看到臭小子这副样子就火大,还是去关心宝贝孙子的教育吧。
看完这叠企划,卢修斯点头,的确,小龙注意到的某些问题,并不是不存在,成立魔药工坊,也不算什么为难的事,但,他想得是有点太简单了。
会那么容易就找到珍贵得近乎绝迹的魔药材料的替代品?那魔药大师不都发财了?魔法界的魔药材料总共就这么点,翻来覆去的,早就被魔药大师们倒腾得彻底了,西弗勒斯会签这张契约,恐怕更多是为了哄小龙开心吧!
不过,小龙的商业思路还是正确的,这一点需要肯定,从材料到成品,全由马尔福家掌控的话,的确能够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得到更多收益。
而且,“垄断”这个说法也非常精确,卢修斯微微摇头,“这小子!”要知道他自己也是在十一岁去订制魔杖时才领悟到的,独门技术和产品,的确,无论订价多少,都没法讨价还价,最要命的是,你还没法子不买!
当年,站在奥利凡德那个破房子门外的卢修斯,那个怨念啊,直到现在都没忘记。
一想到小有洁癖的德拉克在十一岁也将要受这种折磨,卢修斯开始考虑,有没有必要在马尔福家的产业中增加一家魔杖制作店——德国的魔杖制作工艺也有可取之处!法国的就算了,那种太过随性浪漫的国度,对于这种精细手工艺方面的技术,不太可信。
喝了口红茶,卢修斯明白了小龙整个企划中的问题所在,与想法可取之处,还有,要又如何在不打消小龙商业积级性的情况下让他自己觉察到这个计划的缺漏,组织好了语言。
仔细了过滤了一遍,看了看时间,现在小龙正在上课,还是等会儿再和他谈吧。
至于现在嘛,卢修斯拿出了小龙给他的玉简,开始按照修行方法中知道的查看方式,研究那个能够帮助魔力更快凝聚的魔法阵。
对于小龙所说的,从梅林那儿流传下来的魔文,他还是很感兴趣的。
相比起西弗勒斯,卢修斯在学习之前,就从玉扣中得到了整部功法的所有具体内容,通过思维学习到整套的修行功法时,他就知道在修行到每一阶段能够做到什么样的技巧,相较于只对草药、炼丹术和强大的在魔核与形后才能施放的魔法特别感兴趣,对魔文不太感兴趣的西弗勒斯,拥有精灵血统的卢修斯却对只要学会了,就能够通过它借用自然之力的魔文非常有兴趣。
对于将魔文刻在某种灵石中,制作成阵子,再将不同的阵子放在不同的方位,就能飞快地布置出一个个不同用途的魔法阵,他更是觉得太棒了。
因为即使是魔法界,对于魔法阵的研究也没深入到这种程度,魔法界目前的魔法阵,也是需要在某个载体上画出来的,而往往从开始画这个魔法阵,到魔法阵起作用,这当中的时间很长,使用起来也限制多多。
现在,有一种只要制作前花下时间后,随时能够取用的,与魔药一样方便的魔法阵形式,卢修斯怎么会不抓紧时间去仔细研究呢?!
对于魔法阵,有常识的巫师都知道,魔法阵是比魔咒更复杂威力也更大的魔力运用方式,纯血世家的历代家主,都必须精通——就为了掌控自家庄园的防御魔法阵的维护,也不得不被逼精通!
学问这件事,无论是不是被逼,但凡脑子够用的,学着学着,也就学出趣味来了。
所以,马尔福家的孩子,在霍格沃茨上到三年级的选修课里,肯定会有古代魔文这门课,而霍格沃茨里的关于魔法阵的珍贵书籍,借阅的人,也必然是纯血贵族世家中的未来家主。
卢修斯本来就对古代魔文感兴趣,不过,在看到小龙给他的玉简中的资料时,还是OUT了。
这是和马尔福族长以前学过并精通的魔文全然不同的另一门体系!
(作者乱入:当然不同,汗,这可是中国修行者用来画符的云篆!)
当然,也有相通之处,每个魔文必须一笔画完,画的时候魔力必须随着笔尖渗入到墨水中,并沿着笔划不停流动,还必须保证这一过程中魔力的稳定,不能有丝毫的混乱或中断。
所用的笔,比起在霍格沃茨里初学魔文用的那种刷子也差不多,区别是一种是扁的平头刷子,一种是圆的尖头刷子(毛笔要知道被说成这样会哭的),最好是用狼的毛制成的。这让卢修斯有点挠头,是一般的野狼就行呢,还是需要魔法原狼的毛?更或者,弄点狼人身上毛,会不会更好?
最后,卢修斯决定,三种都弄来试一下,反正,马尔福家不缺钱!
写魔文时的墨水也自有配方——这一点和如尼魔文、雅吉玛尔魔文的要求很象,配方总共三味,其有一味含意非常模糊的赤色矿石,第二样是需要雄性的外表皮、毛为黑色的魔法生物的血液,这是最特殊的一点,巫师们使用的墨水中最好的一种就是龙血墨——西方的龙基本都是黑色外皮的,只有极少数是褐色的。但要求一定要雄性魔法生物的血,就有点奇怪了。不过,马尔福家名下有养龙场,专门收集雄性黑色的龙的血液并不困难。第三种,是需要雨水或雪水,这不难,但它的要求是,在半空中用干净的器皿接住。这三种东西按一定的配比混合成一种红色有粘稠液体,才能够成为正式用来书写这种魔文的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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