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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我的原始生活》    作者:南瓜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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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没有回我的话,只是用木头将篝火挑成了几堆,再将它们均匀的平展铺开,再加上些柴火将它们烧的更旺,之后就回到我的身边坐着,不再管它们了。

我满头雾水,不知道他想干嘛,过了一段时间,散开的篝火渐渐的熄灭,信起身将灰尘都扫到了一边,然后打开了我们的行李卷,将草垫子放到刚才篝火平铺开的地上,再将兽皮褥子向上一搭,床铺就铺好了。

他回过身对我说:“这样就可以了,你现在要休息吗?”信熟练的动作让我想起了他曾经跟我说过的他们这里是怎么过冬天的,好像就是这样的呀。

本来我出发的时候就在奇怪,怎么他们出来露营都不用带帐篷的吗?刚开始还以为是这里没有,现在一看才知道,原来是根本就不需要呀。

终于可以好好的休息了,我一边感叹着一边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身体,抱着自己的被子就走了过去,摊开了就想进被窝,信却把我拉住了,非要我脱下外面的皮衣在休息。我有些不明白就问他:“这天本开就够冷的了,还脱什么衣服呀,而且这里荒郊野岭的又不是那么的安全,万一出了点啥事,再穿衣服也来不及呀。”

信对我解释道:“吧衣服脱了再睡这样明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才不会着凉,你要事穿着衣服睡到明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冷风会把捂热的皮子打透的,那样的衣服根本不可能保暖,你总不能明天赶路的时候都裹着被子的吧。再说衣服只是搭在被子上面,有事的时候起身一拽就能穿到身上,不会耽误什么的。”

我听了信的话觉得有些道理,只好哆哆嗦嗦的将身上的衣服一脱搭在被子上,然后迅速的钻进了被窝。还别说篝火的余热真的将被窝捂的很暖和,我将被冻的有些蜷缩的身子在被子里伸展着,只觉得是说不出的舒服。

信也脱了衣物在我身边躺下,我今天赶了一天的山路早已是疲惫不堪,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到了后半夜,篝火的余热散尽了,我还是被冻的醒了过来,只觉得被窝里冷的不行,我将身子缩成一团,希望这样可以暖和一些,可惜不大管用,反而是越来越冷,只得用手在自己的身体上快速的摩擦,盼望着用这样的方法为自己带来一些温度。

我这一通折腾惊醒了身边的信,他看我的动作就知道我是睡冷了,就掀开了一面的被角叫我过去和他一起睡。我当然知道两个人一起睡会比一个人睡暖和的多,但大庭广众之下,何况身边和有这么多的人,要我和他一起睡,呃,总觉得不大自然。

可是现实容不得我考虑太多了,迅速降下来的温度打消了我所有的顾虑,我悄悄的观察了下四周,发现并没有人注意到这里,就小心的钻出了被窝,快速的爬进了信的被子里。

信将我拥在怀里,又将我的衣服拽过来搭在我身上,这些举动顿时让我觉得暖和了许多,信伸手将被子的四周压严,又把我向怀里带了带,确定被子已经盖实了就对我说:“快睡吧,明天还要早起赶路。”

我的头枕在他的胸膛上,耳边可以清楚的听到他的心跳声,一下一下搏动的十分有力,我本以为自己会睡不着的,却没有想到周公很快就找上了我,伴着他怦怦的心跳声,我一夜的好眠。

第二天,天还没亮的时候我就被角了起来,大家草草地吃过了早饭就又急着出发了,这一天的路程要比前一天的好了许多,起码再没有那么多的沟坎,所以行进的速度很快,到了晚上,没用信再叫,我很自觉的钻进了他的被窝,这一晚上睡得那叫一个熟吆,连信什么时候出去守夜的都不知道。脚下的路在我们的进行中越来越短,终于在第三天的下午我们到达了东石部落。

作者有话要说:家里面来了客人,实在是来不及了,今天就先更这些。

奥运会

东石部落对我们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派出了一位长老来迎接我们,我们在长老的带领下来到了这次部落集会的聚集地,我们到的已经算是晚的了,有的部落能比我们早到两天,长老把我们送到这里后就离开了,大家则都在忙着收拾东西,准备点齐了之后好参加后面的集会。

我乘着这段时间向别人打听了一下集会的情况,他们告诉我每次集会都会持续3天,第一天是交换日,就是各个部落把他们带来的东西都拿出来摆个地摊,大家可以互相交换一下彼此需要的东西,或者去参观一下别的部落的宝物,看看是不是很稀奇,因为在交换日结束之后,部落之间要评出十大宝物,每个部落的带队长老都有投票权,除了自己部落的宝物之外,长老们可以把手中的票投给任意一个部落的宝物,最后得票最高的十件宝物就是本次集会的十大宝物。

第二日是狩猎日,每个部落的勇士都可以参加,人数不限,也没什么特别的要求,只有一个条件,就是参加狩猎的勇士必须是个人,不允许是团队。

这次的比赛规则是这样的,参加狩猎的勇士要在天亮之前到东石部落的南门集合,太阳升起的时候比赛准时开始,没有到的人算作弃权,不管有没有捕捉到猎物,太阳落山之前都必须回来,没有及时赶回来的人视为失败。

然后在赶回来的勇士猎物中评选出前十,标准就按照猎物的珍惜程度,猎取的难易程度来算。前十名就是本次集会的十大猎手。

第三天是交流日,勇士们可以随意的挑选对象来做心得交流或技艺切磋,交流结束之后每位勇士都可以将手中的票投给最让自己服气个那个人,同样得票最高的前十位是本次集会的十大勇士。

集会结束之后,大家并不会马上离开,因为带队长老们会聚在一起,将每个部落和他们的勇士在交换日、狩猎日和交流日所取得的成绩做出总结,然后将本次集会的最佳部落评选出来,作为下一次集会的东道主。下界的东道主选出来之后,集会就算彻底结束,来参加的部落才会陆续的离开。

我听到了这些,觉得非常的有意思,这算不算是原始版的奥运会呀?除了交换东西这一项之外,其它的都很像呀。

再仔细一琢磨就觉得能想出这这办法的人真的很聪明,毕竟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利益,有了利益就容易引起纷争,而交换日和狩猎日的时候可以让部落之间了解一下彼此之间生活技术和生产力的差距,交换日可以让他们了解自己和别的部落之间的武力等级都是多少,这样做可以减少不少的麻烦,毕竟彼此之间都了解,谁要是想动些歪心思,就得好好的掂量掂量自己的实力了。

打听打了自己想知道的情况后,我向那位兄弟道了谢,他回了句不用后就忙自己事去了。我则在人群里四处的打量,想找到信,这里的环境太陌生,让我有些不安,虽然身边也有部落了的人在,但我都不太熟悉,还是在他身边我才能安心点。

最后我再一辆手推车的旁边找到了他,当时他正靠在手推车上,用手中的皮毛擦拭着箭支的金属箭头,我走过去拿起身边的毛皮,学着他的样子,小心翼翼的给这些箭头做保养。

我已经知到在这个世界中金属是很稀有的,毕竟以现在的生产技术,人们还没有办法将深埋在地下的金属矿石开采出来,他们只能采集裸,露再地面或是浅埋在土里的金属原矿,将它们收集起来然后进行煅烧,溶出里面的金属,再用这些金属打造出需要的物品。每一件金属制品的诞生,都要耗费人们很多的心血,所以无论是谁拥有这些金属制品都会小心的照顾它们。

信手中的这些金属箭头是他的成年礼物,是岩用了3年多的时间才收集起来的矿石打造而成的,信非常的爱护它们,每天都要用皮子小心的擦拭好几遍,它们已经被使用了4、5年了,可是你在它们的身上却找不到一点的锈迹,它们和刚打出来的时候是一样的,依然是银光闪闪,锐气逼人。

保养结束之后,我就随信一起去吃晚饭,就餐结束之后大家就忙着去休息去了,这3天的急赶路真的很累人,总要养些精神应付明天的集会呀。

作者有话要说:看小说忘了时间了,豆大的文写的真的很精彩。

交换日

第二天我是被一阵阵的嘈杂声给惊醒的,睁开眼睛向四周一看,大伙都已经起来了,有的在做饭,有的在清点东西,还赖在被窝里的好像就我一个了。

红着脸赶紧爬了起来,瞪了在我身边的信一眼,真是的,起来了也不叫我一声,害我出了这么大的一个丑。信被我瞪的有些莫名其妙,一脸问号的看着我,我又不好意思提自己赖床的事,只好把头转一边不理他。

信想了半天也没搞清楚我在气什么,干脆就不想了,把早饭端上来催促我快些吃,好早点和他到集市上去逛一逛。

三两下快速的解决掉了早餐,信带着我向集市的方向赶了过去,东石提供给交换日所用的场地是很宽阔的,人们按照先到先得的方式在场地内站好位置,摆放着各自的物品。

我和信来的有点晚,到的时候场地里已经是人山人海的了,那火热的气氛,丝毫不比21世纪的知名大卖场差,幸亏族里面不用我们帮忙占位子,不然指不定排到那里去哪。

我跟随着信再人群里穿梭着,不时的停下来仔细的打量着让我觉得稀奇的玩意,这一路走走停停的四处撒么,只恨自己没多长几双眼睛。

只看了一会,心里就有些了然,我还是小看了这里的人呀,只是看他们拿到集市上来交换的这些东西,就可以看出他们现在的文明绝对没有我想像的那么原始,集市上什么东西都有,吃的、穿的、用的一样不缺,天上的、地下的、水里的你都可以找到。

我刚才就在一个摊子上看到了珍珠,被放在了木盒子里,满满的两大盒子,让人看着都觉得会溢出来一样。那些珍珠各个都有指甲盖大小,色泽洁白,质地圆润,一看就是好货,这要是搁到现在,足可以让那些珠宝采购商抢破了头。

在珍珠的旁边还有许多风干了的鱼干,那些鱼干的个头都不大,也就一指多长,筷子粗细,可是却很受欢迎,才摆出来没多久就被人给抢光了。

信见我特别注意那边,就对我说:“那边是大鸿部落的摊子,因为部落旁边有一座大胡,所以他们部落盛产湖鲜和珍珠。你看到的那些鱼干是筷子鱼制成的,这种鱼肉质细腻,味道鲜美,所以很受人们的欢迎,只是因为生长缓慢又不太容易捕到,所以平时很难吃到它们。但每年的4、5月份,筷子鱼们都会返回到大鸿部落旁边的那座湖里去产卵,所以他们每年都可以在鱼群到达的时候捕捉到大量的筷子鱼,他们将吃不掉的制成鱼干,等到集会的时候拿来换掉,每年都可以换回大量的生活用品。”

我听他说的这么热闹就问他:“那你不换点回去?”

信回我道:“长老会和他们领头的谈的,换好了就拿回来分给大家,每年都是这样的,跟着来参加集会的人都有份。”

我了然的点点头,原来是福利呀。

我和信继续在人群了穿梭,信说他要去那都部落那边看看,想找找有没有适合他的武器。信所说的那都部落我是知道的,离我们的部落不太远,整个部落以金属炼制而闻名,附近村子的金属制品有7成出自他们那里,信的箭头也是岩到那里请人制作的。可惜的是我们这次的运气不太好,没有在那里找到可心的东西,信有些失望的离开了那都的摊位。

我们继续向下逛,快到尽头的时候看到了东石的摊位,他们的摊位很特别,摆的不是什么日常用品,而都是些活着的动物。小到鸡、鸭、鹅、狗,大到猪、马、牛、羊你都可以在他们的摆位上找到,我一脸惊奇的看着那些动物,真没有想到在这里也可以见到它们。

信看到我一脸不可思议的样子就笑着解释道:“东石部落是以畜牧为主的部落,他们最拿手的便是驯养动物,上次的十大宝物他们也占了一样,就是他们的神犬大黑,那你看,就是趴在木桩前的那一条,听说特别的通人性,不但可以独自狩猎,还曾在危机关头救过主人一命那。”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在木桩前发现了一条趴着的大黑狗,那狗现在是趴着的,我看不太清楚它的样子,不过光看那体型就够我惊叹的了,啧,啧,足有牛犊大小,这要是给人一口,那效果肯定很精彩。

东石部落的摊子旁不知为什么围了一堆的人,我好奇的叫上信走过去想看个热闹,过去了才知道原来是东石部落的人在向外换狗羔,大部分的都已经换出去了,可有两只怎么也谈不拢,换的人说这两只小狗的父亲是神犬大黑,□好了会是打猎时的得力助手,所以若没有等价的东西就不用和他谈,另一方的人显然很想换到这两只小狗崽,可惜他拿不出让狗主人满意的东西。

我看着那两只狗崽两眼放光,从小我就喜欢和犬类有关的东西,连狗熊我都喜欢,谁叫它也带个狗字那,原来我家里也养过一条狗,不是什么名种,就是条普通的农村小杂狗,就这么个丢了都没人要的东西,可我就是喜欢,一直伺候到它死,有的时候爷爷都会嫉妒,说我对狗比人都好,我也没办法,喜欢呀。现在看到这两只狗崽,我是打心眼里稀罕,想马上换回家养,找了半天才发现我的东西都放到家里了,没带出来,急的我是直冒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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