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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书籍名:《流水人家》    作者:花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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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探花使久久不动,鼓噪声越发大了。
齐达首先奈不住了。毕竟从来没有过这样直面广庭大众的经验,他差点就想扔下花不管三七二十一抱头鼠窜了。“张华,怎么办?这花要怎么送啊?”
看着齐达一脸无措的样子,张华心头奇异的掠过一丝心疼,心头涌起一种恨不能对他现在尴尬无措的情况以身相替的感觉。不过想到现在的情况,张华马上收回了有些散漫的心思,迅速回过神来,目不斜视的开始指点齐达,“找个年纪比较小的送,越小越好,最好在十岁以下。实在不行,就送给宁华公主吧。好像就是那边倒数第二个彩棚里。宁华公主名满京城,为人最是高傲,绝对不会下嫁给一个穷书生。放心去吧。”
“哦。”
“我要进杜大人家的彩帐了,你赶快选一个吧。”张华说着就走到礼部尚书杜荀家的彩帐,躬身道:“楚地张华,求见杜三小姐。”经过帐前的小婢通报后,张华在一阵击掌声与欢呼声中被请进了杜三小姐的彩帐,现在,就剩下齐达一个人了。
现在,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齐达手上了。那种热切程度,齐达觉得自己手都快要被看熔了。
现在齐达最大的愿望就是地上出现一条缝把自己埋起来。
放眼四望,真的要按照张华说的送给一个公主吗?那可是天子的妹妹,他很怀疑自己有没有那个胆子走进公主的彩帐。
而且,和天子结亲(齐达你想多了),这样的福分,哪怕只是想一下,也是自己消受不起的。他对目前的生活很满意,还不想因为肖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折寿早早失去自己现在的生活。
忽然,齐达精神一振,稍远处平民围观的地方,他瞥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毛颖!
女的,未婚,最重要的是不会有成亲的危险,还有谁比毛颖更合适?
齐达几乎不假思索的就往毛颖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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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颖昨天跟着师傅值班,今天轮休,刚好是一年一度的探花宴,而且探花郎还是一起上京的张华齐达,本着为朋友捧场的原则,自从上京差不多所有空暇都一直埋在书堆里的她难得的放下医书,跑出来看热闹。
当看见齐达朝自己这个方向走过来的时候,毛颖还很热切的跳起来使劲挥手。毕竟,他们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一个书院的,又是一道出来的,所以现在齐达手里拿着鲜花在人群中心风光,她也很有几分与有荣焉。
不过,随着距离的拉近,毛颖感觉到不对劲了。
为什么感觉齐达是冲着自己来的?
看到齐达一脸热切满眼恳求的时候,因为三年同窗两月同路而对齐达缺心眼这一特质格外了解的毛颖马上就意识到了他想做什么,还不想暴露自己女儿身秘密的她转身就走。
人群很挤,不过再挤总会有空隙,毛颖不顾周围人的咒骂使劲的往外挤,一边挤一边后悔,自己好端端的为什么好挤到这么前面来呢?
“哎,阿颖,别走啦!”身后传来某人的呼唤。
所有的人顺着探花使的目光语气看了过来,毛颖气的差点闭过气去,来不及了,毛颖再也不管什么面子的问题,身子一矮,然后猫着身子瞅准前方的空落——不管是别人的腋下或者什么下,一发狠就钻了出去。
身后,隐隐还传来那个缺心眼混蛋的呼唤。毛颖决定了,等下次遇见那家伙的时候,就让他尝尝自己前不久刚刚配置出来的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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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达举着花万分尴尬的站在周围人群让出来的圆心里面,献花对象因为不愿意接受而逃跑,他大概是有史以来第一位这么不受待见的探花使吧?
周围的人群发出善意的哄笑声,有人甚至喊着“追上去吧”或者“不如送给我吧”之类的话,可惜无论是前者的建议或者后者的提议齐达都缺乏行动的勇气。
眼珠无意识的四转着,齐达希望能找到一个帮助自己摆脱如此窘况的契机,一个十岁左右绑着辫子的小女孩进入他的眼帘,想起张华说的话,齐达走过去两步,弯下腰尽力摆出一个不那么沮丧的面孔,道:“小……妹妹,要不要这枝花,很漂亮的,你要的话我送给你。”
小姑娘斜着眼不客气的看着齐达,清脆的声音里满满的全是嫌弃,“我才不要别人不要的东西!”
周围刚好听见这句话的人爆发出一阵比刚才的哄笑声音大了不止十倍的爆笑声,甚至有人击起掌来,毕竟探花使年年有,可是这样“宝”的探花使可不多见!
笑声中,有人提出疑问,“刚才那个,好像是位公子吧?难不成咱们探花使是个断袖?”
“原来如此!看样子人家不是吧!”
“切,怎么又是断袖!”
本朝民风开放,男风之事颇为盛行,坊间甚至传言今上与少傅李度之间就有暧昧关系,不管怎么样,事实是,大魏的百姓们对男风接受度极高,民间甚至有男男成亲的事情,而且是官府出具婚书的那种。
不过,这些半调子大魏书生齐达自然是不知道的。事实上,他根本就不知道周围的人在说什么。他现在已经濒临绝望了,嗓子眼一阵阵的难受,眼前已经有些发黑了。像自己这样失败的探花使,这些京城百姓一定是第一次见到吧?居然连一个例行了百多年的规矩都做不好,皇帝会不会就这么撤了自己进士的称呼,或者不让自己进入那个会计司……
好不容易走出了那个山村,还来不及尝一下皇粮的味道,自己又要被打回去了么?
“……”身边似乎有人在说话。
齐达慢慢回过神来,却是有过两面之缘的偎红,一身素衣,脸上蒙着面纱,铅华尽去,与往日格外不同,自己也是仔细分辨了一下才认出是她来的。
这种场合,以偎红的身份,按理是不能露面的,就算是参加也只是在某些达官贵人家的彩帐里。齐达对偎红颇有好感,不想在这里说出她的身份惹人注目,于是顿了一下,才道:“呃,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偎红对齐达的话笑而不答,只是伸出一双纤细柔美的玉手,一双美目笑盈盈的注视着齐达道:“公子如果不嫌弃的话,愿意把手中名花赐予奴么?”
还能不愿意么?
齐达忙不迭的双手奉上,连话都不会说了,“送给你!”
看着偎红伸手接过,齐达方才长舒了一口气,终于送出这个炸弹了。然后才慢一拍的想起自己似乎少说了一句话了,于是又添上一句道:“希望你喜欢。”
偎红美目一转,似有意又似无意的道:“其实,如果你能叫我一声姐姐,我会更喜欢的。”说着貌似调戏的伸手在齐达颊上轻轻拧了一下。
齐达迅速在心头估量了一下,不就是口头上让人占下便宜么,认了,“姐姐好!”说着似模似样的抬手作了个长揖。
抬起头来,齐达准备对偎红好好说两句好话表示一下自己的感激,却发现偎红已经抱着花在侍儿的扶持下背对着自己走开了。而且走的时候,偎红的头一直低着,似乎接受了自己的花是一件无脸见人的丑事。
齐达郁闷了,自己这个探花使就这么讨人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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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达本以为自己这一天受到的打击就这么多了。可是,事实证明,咱们的老祖宗仓颉当初造字的时候弄出一个“更”字,是很有必要的。
探花宴在下午申时初刻开始。这会儿,探花使的风光已经过去,观礼的京城老少也都回避了,整个杏园就是状元的舞台,所以,开始的时候,齐达很本分的很尽职的当自己的绿叶,随着司礼太监的号令起伏,咳,错了,是起拜。
但是,千不该万不该的,就在状元郎献花的时候,齐达突然起了许多年都埋藏得好好的好奇心。
于是,趁着大家的目光都盯在状元身上的时候,齐达偷偷的歪着脑袋抬起左眼角自以为隐秘的偷看上面那个自己从来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皇帝。
然后,对上了一双略微有些好奇有些惊讶的眸子。
齐达奇怪的眨了下眼睛,甚至还对那双眼睛勾起了一抹友好的微笑,然后,那双眼睛立时变了。
也不见什么变化,齐达霎时间就感受到了从那双眼睛里传来的不容挑衅的无上尊贵,已经万物在握的强大威严。齐达几乎是立刻就意识到了那双眼睛的主人是谁,同时吓得一下子就软到在了那里。
周围响起了低低的嗤笑声。
齐达却没有时间去理会这些,因为他发现了那双眼睛的主人就是自己科考前在十里桃花见过的那个男子,而对方,显然也认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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