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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书籍名:《流水人家》    作者:花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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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子,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偎红很眼熟?”张华戳了戳齐达。
“我都在她房里睡过一夜了,你说眼不眼熟?”齐达没好气的睁开眼睛,那叮叮咚咚的琵琶声吵得他头痛。
“也是,”张华嗤嗤笑开了,立时把刚刚见到偎红时那一点疑惑抛到了脑后,“说起来,”挤眉弄眼的碰了下齐达,“是什么感觉?嗯?”
齐达有些好笑的看着一贯稳重的张华也有这样的表现,虽然今生还没开荤,他到底不是真正不解人事的少年郎,当下故意含糊其辞的道:“腰酸背疼腿抽筋的,有什么好说的?”
他说的可是大实话,那晚他在椅子上睡了一夜,可不是“腰酸背疼腿抽筋”!
张华吃惊的睁大眼睛,有些担忧的上下打量了齐达一遍,吃吃的叹道:“不会吧,你身子竟这样不经事?”
齐达怒了,虽然他是有意误导张华,可是只要是男人,断没有喜欢别人怀疑自己那方面能力的,“胡说些什么,你今晚在这椅子上歪一宿,看你腰酸腿疼不?”
张华闷声笑起来,“这么说,你竟是白进去一回了?大好春光,都在椅子上消磨了!”
齐达脸上顿时热起来,其实那夜的事情他自己后来回想起来也不是不扼腕的,毕竟是花魁娘子啊!不过,不管心头怎么叹息遗憾,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在口头上让一个毛头小子比了下去,于是在心头好生组织了一下语言,正容道:“你晓得什么,偎红姑娘可不是普通的青楼女子,我对她自然是要放尊重一点。再说了,偎红姑娘见多识广,和她谈天,何尝不是一番难得的际遇!”
“这位年兄所言是极,男女相交重在心灵契合!尤其是偎红姑娘那样的人物,我辈更是应当尊之重之,万万不可以俗物玷污了姑娘!”齐达话音刚落,一个一起来的看样子也是被排挤在外的四十来岁的男子便凑了过来大发知己感言,一身晃悠悠的儒衫显示这位也是他们这次聚会的人员之一。
“受教!”张华眉毛抽动几下,“在下楚州张华,自字重光;这位是在下好友齐达,表字衡文,还未请教年兄高姓大名?”来的路上大家伙倒是相互通报过名字,可是这位,貌似没有见过的。
中年书生的脸上一阵难堪,“在下益州人氏,姓朱名越,表字伯宇。适才听闻两位小兄台议论,受益颇多,在此谢过!”
张华恍然大悟,难怪自己不记得他。本朝南北之争甚是严重,朝廷上差不多所有的官员都分成南人北人两派,彼此之间争斗不已。每有新进官员,不问学识能力,首先问的是你是南人还是北人。在这样的背景下,益州地属南方,益州士人中的泰斗汉中侯却是北人中的马首是瞻者——第一代汉中侯是北人,所以益州士人自然被归到北人一边去了。可是如今侯府式微,益州士人群龙无首,一片混乱,造成的结果就是南北双方都不承认他们是自己人。于是,益州士人成了朝廷党争的弃儿。
难怪!
张华素来觉得这种党争很无聊,因此倒是不拒绝朱越的示好,“幸会!”至于齐达,根本就没有党争这种概念而且深信多个朋友多条路的他自然更不会拒绝。
台上的表演已近尾声,偎红已经站起来准备入内了,往下也没什么好看的,而刚刚成功结识了两个南人士子的朱越不想这么快放下好不容易搭上的线,于是坚持要请两个朋友客,硬是将两人扯到二楼开了个包间,还叫了三个当红的姑娘。
齐达或许不是很清楚,张华却深知对方这般殷勤所求为何,只是以个人身份接受一个人的示好是一回事,要是把他引荐到自己的小团体——即使自己不喜欢这个小团体,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正在思量用什么方法脱身的时候,救星来了。
偎红的贴身侍儿红芹送来偎红的帖子,请两人进去喝茶。
张华非常“遗憾”的跟朱越道别,脸上大大的笑容遮都不遮一下——事实上也不需要遮,与齐达一道跟在红芹身后脚步轻快的向后面走去。
偎红居住的地方是一个独立的小院,说是院子,其实也就是一明两暗的三间房。
群芳院占地面积并不大,就连这个小院子,也是偎红红了以后才特意为她辟开来的。小院距离前面的主楼并不远,错落种植着的几株玉兰花树稍稍的隔绝了外面的窥视,一条小小的通道隐于其间:如果不是坐落于此,任谁也无法把这样一个清雅出尘的地方和一个风尘女子联系在一起。
小院阶前,已经换成了一身鹅黄而显得格外温柔的偎红手提绣篮,一双妙目含情带笑的望着两人盈盈拜倒:“两位公子,偎红这厢有礼了!冒昧相邀,若有得罪之处,还望两位谅解。”
“哪里哪里!有幸得见姑娘真颜,便是刀山火海,张某也是一定要来的。”张华笑嘻嘻的扶起偎红,眼珠一错,看到偎红脚边放着的一把花锄,扬眉戏谑的问道,“不过,看眼下情状,姑娘莫不是唤我等来帮姑娘锄草种菜的吧?”旁边的齐达也是一脸诧异,她不会就是想要他们帮她种田吧?
偎红眼底闪过狡黠的光芒,笑盈盈道,“偎红早就听闻公子聪颖,今日方知公子还料事如神。”素手从绣篮中拈出小小的一个纸包,“前日偎红偶然得到一包花籽,据传来自极西之国,所以想试种一下。不知两位公子可愿帮小女子这个小忙?”
话虽是问的张华,偎红的眼睛却从一开始就没有离开过齐达。
张华自然是注意到了,虽然心头腹诽齐达这呆子有什么好值得着花魁在意的,面上对美人的要求自然是无所不依,于是狗腿的扛起花锄拉上齐达给花魁娘子干活去。
原本以为不过是陪着美人儿玩耍的美差,没成想花魁娘子真的把他们当花匠使了。
“这里这里,劳烦张公子打个棚架!”
“齐公子累了吧,喝口水,上品的柳茶,据说是上用的,千金难求一两。”
“张公子,有劳了,再去提点水过来,可否?”
“齐公子……”
这么几次三番下来,张华再色迷心窍也看出偎红的差别对待了!
这个女人,不会是真的看上齐达了吧?
这个念头一生,张华顿时警醒起来。
喜欢青楼女子是一回事,可是迎娶青楼女子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当今大魏,较之前朝民风算是比较开放的,迎娶青楼女子的逸事不能说没有,可是这样做的要么是功成名就的一方名宿,要么就是仕途无望的落魄风流才子,像他们这样刚刚通过进士科、身后又没有任何势力背景的,迎娶青楼女子无疑就等于自绝生路。
尤其是,这个女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莫名其妙的在一堆王孙公子里选择了齐达,现在不过第二次却表现得这么亲热,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谁知道这个女人怀的什么心思!
趁着偎红回房的功夫,张华拉着齐达猫到小院花廊一侧的假山下,一脸慎重的告诫道:“齐达,我可告诉你,无论偎红对你怎么好,你都绝对不能答应娶她,晓得不?”
“怎么了?”齐达莫名其妙的看着张华一脸紧张的样子,有些不解怎么突然提到娶偎红的事情了。偎红一代名姬,自己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穷书生——对自己身上能安上书生这两个字齐达很得意,“我怎么可能娶偎红姑娘,她可是这里的花魁娘子啊!”言下之意是自己绝对娶不起花魁娘子,而且就算她愿意倒贴,自己也养不起。
张华却是听错齐达的意思了,“说得没错!我们读圣贤书,自然要做有德之人。这等风尘女子,可不能使之污我书香门第!”
齐达很想说句其实现在我们根本就没有门第给人家玷污,不过还是算了,毕竟他又不是真的想娶偎红。
张华看出齐达脸上的不以为然,决定再接再厉,用齐达最在意的经济问题一次性把齐达心底所有可能会答应迎娶偎红的因子全部拔掉,“而且,像她们这种花魁,吃穿用度最是靡费。听说偎红随便吃一席就要花上好几十甚至上百银钱,身上的衣服首饰,动辄上千金。所以我们还是距离她们远一点好。不然,什么时候家产倾尽都不知道。”
这句话绝对的命中红心,深得齐达同意,毕竟,前世的时候就有“嫖赌毒”三害之说,他所见过的听过的栽倒在这三害上面的人绝对不少,所以很有同感的点头,“说的是!放心,我不是那糊涂人,你自己也要小心才是。”
张华点头,“那是当然!特意来科考,自然是要挣功名,逢场作戏也就罢了,要是真的为了一个青楼女子误了前程,前面十多年的书都白读了,还不得被我父亲打死!”说到这里,张华幽幽一叹,“唉,这辈子我最羡慕你的就是可以自己当家,上头没人管!就算把房子拆了倒过来都不用担心有人指手画脚!真好!”
“是啊?而且就算你有朝一日饿死在家里也不会有人知晓!”齐达嗤嗤的笑起来,“走吧,还有一桶水没浇呢!”
“怎么不见你饿死了?”张华不客气的反驳着,跟在齐达后面走出了假山的遮蔽处,“咦,不是说进去拿点子东西吗,怎么偎红姑娘还不见出来?”
“哪个晓得呢?”齐达咕哝着,“还是先把手头的事做完再说吧!”
假山后面,双手捧着一个鱼白色碟子的偎红颤抖着靠在石头上,脚下,散落的一地茯苓杏仁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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