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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修改)

书籍名:《流水人家》    作者:花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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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半天,齐达带着小家伙上山打草。两个多月不见,小家伙现在黏他得紧,走一步都要跟着,生怕一个转身哥哥又不见了。
齐达也理解小家伙的心情,上山的一路上都跟小家伙不断保证不会出去了——这倒是真的,张先生说过,齐达现在的学识,考秀才科还好,因为茉阳这边并没有什么人才(先生原话就是这么说的),可是要是考进士科,还是多读几年书才好。横竖现在他有了秀才身份,也无所谓什么时候去考进士。
把打好的草分三次背回家后,齐达决定先去自家荒了半年的田地看看。
齐达家的田地一半在山脚下的溪沟边,是水田,还有一半在山坡上,却是旱田。
水田自然是不指望种菜了,干脆积点水,哪天去溪沟里掏几尾鲫鱼扔下去,看看明年开春能不能有点收获;倒是旱田,现在正是打理得时候。
不过,等齐达到了田边,却发现整片田里全是稗子,而且是很老的那种——如果嫩些相信兔子们也可以将就,可是现在——就两个字,垃圾!
一脸晦气的回家准备拿镰刀锄头把田里的稗子清除了,却碰上了根生上山来,正好他手头也有镰刀,齐达就问他借了割草。
“这些稗子,碍事,我要除了全部种菜。”齐达指了指满田的稗子,开始动手。
“种菜?全部?”齐根生几乎转不过弯来,“你不要活了吗?全部种菜了你冬天吃什么?我知道你要喂兔子,可至于要种这么多吗?那些兔子能管饱吗?”根生叹了口气,“达子啊,我晓得你是个心高的。可是啊,咱们庄家人,还是要实在点好。肚子都吃不饱,想那么远做什么?再说了,我知道你卖兔子得了一些利,可是啊,你现在是个秀才公了,是个读书人了,读书人要有读书人的样子。以前迫于生计也就罢了,现在还搞那些做什么?”
“伯伯,我要扩大养殖规模,要养更多的兔子,光靠山上路边的那点野草怎么够?而且我又不是马上就要进京去考进士。先生也说了,我还要在家里待上几年做准备,这几年总要吃饭喝水吧,又不是成了读书人就不食人间烟火了。再说了,伯伯你也帮我喂过一段时间的兔子了,你觉得怎么样?比种田划得来吧?”齐达开始鼓吹齐根生养兔子,以他的想法,如果能够像前世沿海的那些山村那样,一个乡村做一样东西做出一个品牌,以后大家的生活就会好很多了,不说吃香喝辣,起码不会再有人饿肚子。
根生一愣,没想到齐达把话突然转到这个地方来,“是吧,还好,”想到卖兔子的时候,齐根生有些眉飞色舞起来,“说起来,没想到一只兔子可以卖那么多钱,而且有人还挑着大米白面的上门来换兔子,我说,你家里那小小的一个兔笼就可以抵得上半亩田了。嗯,到底是读过书的,就是会想主意!”
“是啊,伯伯看喂兔子多好,不如你也来喂吧,而且喂兔子不止兔肉可以吃,还有兔皮可以硝了做衣服手套帽子的,你看去年过年又子穿的那一身,不好看吗?而且,要是有一样花色的皮毛做的,会更加好看。我说反正伯伯最近也没什么活路,不如拿对兔子去养,到时候我们一起拿去柳坪或者县城卖?”齐达小心翼翼的提着自己的想法。
“卖?当然——”根生突然顿了一下,即将出口的话硬生生转了个弯,“当然不行,你以后是要考进士当状元的,怎么可以去卖东西?以前就算了,现在已经是秀才公,怎么还要做那些低三下四的事情?以后专心读书,兔子这些事情就不要管了,好好考个状元回来,然后好生拜祭一下你爹,这才是好的,知道不?”
“晓得了,我会去考的,可是先生也说了,现在不行,要过几年再考,我当然要听先生的话了。”齐达无语的抬出先生,“而且,伯伯既然也觉得兔子好,要不要拿一对去喂喂试试,俊俊家去年就在这里拿了一对。”
“哦,原来赵寡妇家的兔子是从你这里拿的啊!”齐根生恍然大悟的点点头,其实前面他左扯右扯的就是不应齐达的话就是因为不好意思占齐达一个小孩子的便宜,不过,既然已经有人开了先河,“那好吧,我也拿一对去让你伯娘喂着试试看。”
说到了喂兔子的话题,齐达自然免不了要叮嘱根生一番那些讲究以及禁忌之类的,而且要他先做两个兔笼子然后再来拿兔子,毕竟齐达家里现在兔子多了,已经没有多余的笼子了。
根生的手脚很快,因为二狗子在他姐夫家学习做木匠,所以根生一声令下,二狗子带着他的全套行头回家花了半天功夫就做了两个,因而第二天中午,根生就过来拿兔子。
齐达给了根生一对十个月大的种兔——对于兔子来说,这是正当壮年的时候,也是最好喂养的时候。
齐达俊俊考了秀才的消息很快就在附近村子里传遍了,不少人家,尤其是那些家里有女人的庄户人家,纷纷借着买兔子的名义来相看两个半大小伙子——也亏得两家都养有兔子。虽然对那些明显有含义的打量套话烦不胜烦,但是齐达还是因此做了不少生意,得了不少收入,因着不是所有人家都存有大量钱币的,所以连带着齐达接下来大半年的米面油盐还有柴禾都不愁了。
而观望着齐达这阵子买卖的根生也对养兔子真正上心了,可着劲儿的采最鲜嫩的青草,而且采回家的草都用井水洗过,然后晾干了剁细了才喂,简直就像是伺候地主老爷。于氏也一反之前对他不务正业的不满,开始支持起根生的养兔事业来。
再次回到书院的时候,齐达发现书院里面多了几个人,而其中一个还是他们平西村的,说是毛先生的侄子,叫做毛颖。
毛先生是村里的大夫,也是附近三四个村子唯一的大夫,所以很得村民们的尊敬。不过,倒是从没听过毛先生有什么侄子的,齐达只知道毛先生早逝的儿子儿媳给他留有一个孙女儿。
中午大家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齐达仔细的看了那个叫做毛颖的小孩子几眼,果然发现了他耳垂上两个不起眼的小洞,心头立刻确定了面前这小孩儿的身份。抬起头来,对上一双狡黠中带着几分示威的眸子,不由笑了。
大魏民风比较开放,齐达早在茉阳看到半夜还在街上乱走的女子就知道了,不过,他没想到的是,先生那么古板的人,居然也会放一个明显装扮不到家的女孩子进书院来读书。
下午上课的时候,毛颖跟齐达身边的俊俊换了座位,趁着先生低头翻书的时候,扔过来一个纸团子。
齐达展开一看,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几个字,“不许对别人说。”
齐达侧头看了看毛颖桌前书上整齐的小楷,然后又看看手上东歪西倒的几个烂字,再看看毛颖,却对上她还沾着墨汁的左手,不由暗叹,真是个机灵的丫头,居然还知道掩盖自己的字迹。在后面添上几个“不会的”字后,齐达把纸条团起来又扔了回去。
“齐达!”
可惜,齐达到底是个农民,当读书人的时间太短,还没有这种传纸条夹带小抄的特殊经验,第一次就让先生抓了个正着。
对上先生炯炯的怒目,齐达噌的一下子站了起来,满脸通红。
“你来说说,孰谓之文?”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齐达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回答出来,毕竟,这个身体的脑袋还是很好用的。
“很好,下学后以此为引作文,明天交上来。”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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