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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书籍名:《穿越梅花烙之皓祥》    作者:小泥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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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徐文海头疼的捂着太阳穴挣扎着想睁开眼睛,宿醉果然是件磨人的事,他老婆昨晚一定又把他一个人晾在客房里了,他可是喝了一瓶四特、半瓶XO、一打啤酒的人呢,酒混着喝最易醉了,谅他是个酒国英雄,这次也醉得厉害,要是宿醉再着凉,酒精作祟下肯定得进医院了。
  “老……”婆,丫的,嗓子果然不舒服到了极点,连声音都出不来了,这该死的女人,这时候不会狠心的上班去了吧?!
  一只细嫩的小手摸上他的额头,温柔得不像他老婆。
  “皓祥①,你还是躺着吧,”见他要起床,另一只手轻轻的把他推了回去,对浑身无力的徐文海来说这力道足以让他再跌回去了,小手的主人接着轻声细语的说,“我让厨娘给你熬碗醒酒的汤。”
  说完又拧了把毛巾敷在他额头上。
  头疼欲裂,外界的声音都很模糊,翩翩②说的话自然也进不到他的耳朵里。他只知道自己现在身边还有人照顾着,而且照顾他的人显然比他老婆温柔多了,不会见他要醒来就先训斥几句而是温柔的让他接着躺回去。唉,算她还有点良心,上班前还知道叫人来照顾他,这个人应该是他们家的保姆吧,明天给她涨涨工资。既然有人照顾他,公司的事她应该都会替他处理了,倒也叫他放心不少。
  他老婆挺有能耐的,对他要是能多点女人味就更好了。
  可惜啊,她是个聪明的女人,而自己又太过理智,两人婚姻关系虽然处理得极好,却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把陌生的两人变成亲人而已,没有干柴对烈火轰轰烈烈的爱恨情愁,他们只是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多了段细水长流的感情,而生了个儿子之后,更亲近一层,成为荣辱与共的一体,如此而已。
  不过,他对目前的生活没有不满,相反的,他觉得挺好。
  如果弟弟再出息些,更好。
  婚前他就对男女之间的情爱可有可无,他身边的朋友不是玩女人就是被女人玩,小小少年就一个个被“爱”折磨得看不出原形,他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明明跟对方才刚见面或者根本还未了解对方就能陷入情啊爱啊那张大蜘蛛网的糊涂事,在他看来,他们都被蒙蔽了双眼,俗话说:眼睛被屎迷住了。
  他是个男人,欲望方面的事再清减也是有的,不过他向来少触及感情,实在DIY满足不了自己了就去找个女人或者男人。没错,他就是那种人人鄙视之极的双性恋!不过他自觉性生活很干净,比那些异性恋或者同性恋更懂得保护自己,也是对方让他觉得顺眼两人达成共识后才维持下来的你情我愿的性关系。前后他总共有过两个女人,一个男人,都是聪明人,不玩那种腻呼呼的游戏,干脆利落是他们的共性,碰到一起了还能成为朋友。
  而结婚后有需求他就只找老婆了。不是他标榜自己多忠贞,也不是他对他老婆有多爱,只是结婚了,他就要对婚姻负责,他有了自己的家,那么他就有责任有义务努力把这个家经营好,对自己负责,也是对要跟他生活一辈子的人负责。更何况,有老婆了还偷腥不成?那种幼稚的游戏,毁人不利己的事,他向来不屑于去做。所以,面对自己的老婆,他敢挺胸脯保证从结婚的那天起,他就只属于她一个人的。
  他岳丈大人跟自己父亲是战友,他跟林万月却是接触极少,他大她两岁,虽然父亲的朋友他常见,也礼貌的叫叔叔,却鲜少父亲的朋友们的孩子玩在一起,同在一个城市家住的也不近,更因为和林万月两人异性的关系,他们在婚前也只见过几次面,大概是五岁、十三岁、十九岁的时候,后来就是婚前见面了,之后两人就拍板订婚了。
  都是新世纪的人,他老婆在婚前的感情自然也不是空白的。她高中时也腻呼呼的玩过恋爱游戏,大学时也谈了个帅气的男友,毕业后那男人当上了公务员,见自己女朋友连工作都没有又不能为了自己委曲求全一点就吹了。要是他知道林万月是个家资上亿在当地又颇有权势的富家独生女,有他后悔的吧。
  林万月看淡了情爱,大学毕业后就不再谈感情了,认真的帮她父亲经营公司。而当时,他自然也是不差,也把他父亲移交给他的公司经营得有声有色的,颇受业界老一辈的好评。因为这两个人都对爱情无所谓的态度,让两家的老人起了把他们撮合在一起的念头。
  对方的人品都是他们两个肝胆相照苛刻致极的父亲认可的,各自事迹也早已耳焉能祥,两人一照面,对对方都还算满意,笑着握了握手,相约一起喝咖啡就把婚事定了。
  双方父母只说他们两人果真是姻缘到了,一见钟情,徐文海和林万月相视一笑,也不反驳,于是就结婚了。
  那一年,他27岁,林万月25岁。
  在他们两人看来,感情是能培养的,即使没有爱情,只要用心,都将是对方不可或缺的亲人。
  因为彼此不玩心机,两人过得很纯粹,累了都能安心的把自己的工作交给对方处理。虽然他们两个父亲都不是会徇私的人,但两家公司自老一辈留下来的一些弊端还是存在的,又都是各自接手管理的,两人干脆合计了一下把两个公司合并成一个,掀起了个不大也不小的股市风波,好在两人合作无间的漂亮摆平了,没引发什么不良反应。
  那一战打得漂亮,也打出了他们两人之间的友情,互为欣赏,大大的吹捧了一下对方。性方面,两人自然也是和谐的。
  两年后,他们共同有了个捣蛋的儿子。现在,他们的儿子三岁了。
  只是,那个女人对他果然还是很狠得下心肠啊,自家老公,也不舍得请天假好好陪陪自己。
  你说,他是太成功了,还是太失败?
  呜呼哀哉,他可比她体贴多了,每次她生病只要情况允许自己可是都在家伺候着~!不过,他老婆可不会浑身酒味的让他照顾就是了,她讨厌浑身烟酒气味的人!丈夫也不行。
  该死的女人,公司不是他一个人的啊,他都帮她应酬了,她不该有点表示?
  唉~~看在他是自己儿子的妈的份上,原谅她吧!
  女人,果然该更温柔些。可惜,货已恕不退还!
  说到温柔,刚才那只小手,是他家从家政公司请来的那个年轻保姆吗?她不是昨晚就带他那个调皮捣蛋儿去他姥爷姥姥家了?还是自己去应酬前顺道送过去的呢~~自己还让她带着孩子在那多呆几天,不急着带回来的,老人家喜欢外孙喜欢得紧。
  是出什么事了么?
  想到这,他又开始头疼了,真的是喝多了,下回再也不能逞英雄了,别人看你能喝越是把你往死里灌,一点都不会考虑到别人的身体。
  一阵轻盈的脚步声在靠近,带着淡淡的粉香飘来,他怀疑自己的鼻子酒喝多了暂时性有障碍,这年头女孩子不都是用香水的么?刚才头太疼了,没注意到,难道这个女孩不用香水该擦粉了?嗯,的确比原来的香水味好多了。
  他对香水有一丁点儿的过敏性敏感,他老婆除非必要也不用,不过他身边的女人多数还是在用,导致他对各种刺鼻的香水品牌了如指掌。
  也不知她用的是什么香粉,淡淡的,还透着点儿花香,挺好闻的,真是品味见长啊,他满意的在自己脑海意识里兀自点点头。不排斥照顾自己的人身上的味道,对自己来说是件好事,尤其是现在他脑袋瓜子里还充满着混沌,感觉大脑工作得比平时慢了很多的时候。
  感觉额头上一凉,那块湿布已被拿开,窸窸窣窣又有人进来的样子,感觉靠近后又走开了,估计是拿那块湿布出去了。丫,谁来他家做客了么?还是他老婆请假在家陪他了?
  “皓祥,你感觉好点了吗?”一声轻语,带着浓浓的关怀。
  他点了点头,却恍然觉得进入耳朵的声音有点陌生。这声音不是他老婆的,甚至也不是他家保姆的!他吃惊的睁开那如胶似漆粘在一起不想分开的正亲热无极限的眼皮,进入眼帘的是张陌生的丽颜!
  咚!
  “醒了就好,来,把这汤喝了吧,喝完就好受多了。”这个陌生的女人吹了吹汤水,送到他嘴边。
  陌生人!陌生的女人!虽然长得挺漂亮!
  “跟你说了这么多次,你这孩子小小年纪怎么就这么不听话呢?”女人见他瞪着眼睛看她,无奈的叹了口气。
  “你……”是谁?徐文海想这样问,可喉咙干渴难受得厉害,无奈他只得低头喝了一口翩翩递过来的汤润润喉。
  见他低头喝汤,翩翩嘴角扬起一抹笑容,拿起丝巾给抬起头来的儿子擦擦嘴角。
  徐文海惊的下巴都掉了!
  这陌生的女人一见面就这么自然的亲近他,他记忆里除了母亲可没有这么一个女人会这样对他过了。几岁的人了,擦什么嘴角,抽搐,而且……啊,刚才没注意,这女人穿的衣服也太仿古了吧?他惊讶的抬头四望,这房子……
  古色古香的!百分百可以肯定的是,不是他家的!!!
  注释:1.皓祥:《梅花烙》里男主角皓祯的弟弟,是个真正的世子,他哥哥皓祯乃被偷龙转凤李代桃僵的穷家小儿。原著里的他天生愚钝,始终得不到父亲的关爱。而“庶出”身份的低下、生母翩翩的失宠使他对自己的命运备感不公,久而久之形成了尖酸刻薄、自私自利、敏感易怒的个性。对於皓祯母子的风光,他夹杂著羡慕与嫉妒,常常迷失自己,喜欢把失意的情绪加注在他人身上。
  2.翩翩:本名姓啥名谁不可考。以琼瑶原著里说法应是硕亲王诞辰,缤纷场面中宾客所带来的众多贺礼之一,回疆③美女,舞姿动人,被王爷当场纳为妾室,赐名“翩翩”。
  3.回疆 (huí jiānɡ):清代对新疆天山南路的通称。该地为维吾尔族所聚居,因清代对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或地区多加称为“回”,故名。也叫回部。
  作者有话要说:新坑,大家多支持O(∩_∩)O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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