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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页

书籍名:《盛夏的草莓》    作者:万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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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你现在是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怎麽能随便下厨呢……”说著又往程啸的身上瞄去:“真没看出来啊……我儿子真是出息……这种体格的也能压倒──”
  眼看不著调的母亲又开始想入非非,梅希铭涨了个大红脸,扯著程啸就逃出门。
  妹妹见状也要跟,梅希铭手臂一横拦住她,凶神恶煞道:“以後不准你再接近他!”
  妹妹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他是你的狗吗?凭什麽?”
  眼看两个人又要吵起来,程啸乖乖的走到梅希铭身後,平静的开口:“我不是他的狗,我是他的人!”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尤其是李少婷激动得几乎晕厥过去。
  羞窘到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梅希铭破门而出,跑了两步还不忘回身去抓程啸,结果又看到他和梅溪茗在讲话,立刻气红了眼睛,一把抓住程啸的手拽了出去。
  “你在和她说什麽?”
  “谢谢她!”
  “她有什麽好谢的?”
  “谢谢她……丢了你的狗!”
  闻言梅希铭竖起了眉毛:“什麽乱七八糟的,以後不准和她说话!”
  “好!”
  程啸答得太痛快,梅希铭倒有些不自然起来,低下头,将路边的一个石子踢得老远。
  “你干嘛……那麽听我的话?”
  “因为我喜欢你啊!”
  “总把喜欢挂在嘴巴……也不知道你喜欢我什麽……”
  “要理由吗?”
  “如果不需要的话……为什麽妹妹不行呢?”问完,梅希铭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嘴巴!事到如今还在小心眼,对程啸的青梅竹马放不下,自己都觉得够对不起程啸的一片心。
  可是……这麽多年活在妹妹的阴影下,这种心里障碍,不是他想克服,就能完全抹掉的。
  哗啦啦铁门拉起的声音,吸引了两个人的注意,路边的冰淇淋贩卖店刚刚开张,店员还一脸惺忪。程啸走过去,买了一支草莓味的递给梅希铭。
  虽然还窘迫著,但是天气闷热,没必要和冰爽的食物过不去,於是接了过来,大口大口的吃著。
  见程啸的眼神很渴望,梅希铭撇著嘴把冰激凌递过去。
  “小气鬼,买两根好了,干嘛谗我的?”
  程啸却摇了摇头,笑著说:“其实……我不能吃太多的糖。”
  “啊……哦……”梅希铭眼珠子转了转,立刻明白了缘由。相识之初,程啸的体重最起码有100公斤,现在顶多70公斤,瘦了三分之一,忌口乃至留下点後遗症,也是有可能的!
  想到这个,又觉得自己逼他极速降体重的行为很残忍……迟来的懊悔,心里隐隐的疼。
  “别自责,不是减肥的原因,是因为遗传的问题,吃含糖量太高得东西就会极速发胖……但之前因为生病,为了补充体力一直打葡萄糖,又吃激素的药,才会胖成那样,和你没关系。”说著,程啸伸出手揉了揉梅希铭的短发,继续说:“可是你也许不知道,我是最爱吃甜食的……不能吃好痛苦。”
  “那……吃一口吧!我不嫌弃你胖!”
  程啸依然摇头,笑容加深,两颗酒窝称在圆圆的脸庞上,格外可爱,声音却很平静:“但看到你……就有了吃糖的感觉,好甜蜜。”
  梅希铭抓著冰淇淋的手越来越紧,融化了的汁液顺著蛋卷流下来。
  “我没有那麽伟大,为了让你幸福而和你在一起。”程啸缓缓向他靠近,半低下头,亮晶晶的眸子盯著梅希铭的脸,声音压低:“我想和你在一起,是因为我能得到幸福……你能让我幸福吗?”
  话音刚落,冰淇淋店的一块挡风玻璃突然掉了下来,径直向程啸的身上砸去。梅希铭从来都是反应迟钝,从来都是运动神经奇差,可是这一刻,他就像突生神力一样,一把抓住背对著玻璃还不知情的程啸,使尽全身力气将他推开。
  玻璃摔在地上,溅起晶莹的碎片,在梅希铭的胳膊上滑了一道血痕。并不深的伤口,但已经渗出红色的血丝。
  程啸想也不想,一把捞起梅希铭的胳膊,捧到面前,小心翼翼的舔著伤口。
  梅希铭陡然红了脸,想抽手,程啸却不放,直到伤口被舔得发白,才放开胳膊张开手臂将他抱了个满怀,头埋在他颈窝,深深的叹息:“下次再遇到危险,你只要大叫一声,我就会抱著你跳开的!”
  “这样……你就幸福了?”
  “是的!”
  梅希铭侧过脸,憋著笑意,还掩饰的轻咳了几声,小声道:“好吧……给你……幸福……”
  话还没说完,之前一直漫不经心的店员慌张的跑出来道歉,也吓得满头大汗,还表示要请他们吃冰淇淋。
  “我已经有冰淇淋了!”程啸指了指梅希铭,温暖的笑著。
  “唉──你──”当著第三方的调情让梅希铭有些窘,轻轻推开程啸,盯著胳膊上细小的伤口,低下头,呐呐道:“你吃了我的血,以後,真的是我的人了哦!”
  “嗯!”
  “谁也抢不走哦!”
  “就像你的草莓冰淇淋!”程啸将剩下的冰淇淋送进梅希铭的嘴巴里,看著他甜的眯起了眼,也跟著笑出一口雪白的牙齿:“永远抢不走!”
  盛夏的冰淇淋店门口,散发著淡淡的草莓香气,口腔里是凉爽的感觉,突然好想接吻了。

  盛夏的草莓 end

  尾声
  新机场的候机大厅宽敞明亮,世界一流的航站里装点著各种传统元素的景观,梅希铭背著手东张西望,心里充满愉悦感。
  拖著行李,站在检票口,梅溪茗还依依不舍。
  “程啸,你不再考虑考虑吗?”
  “……”
  “从美貌到性格,我都比我哥哥适合你哦!”
  “……”
  “其实……我是你的初恋吧!”
  “屁!”对之前程啸一直保持沈默很而露出满意微笑的梅希铭终於破功的骂出来:“胡说八道!”
  “他小学的时候不是暗恋我吗?”
  闻言,梅希铭瞪起了凤眼,一想到肯定是被老妈出卖了,就恨得牙根痒痒,底气不足道:“才……才没有……”
  “我没有!”倒是一直很听话,坚决不和梅溪茗对话的的程啸突然开口:“我没有暗恋你!”
  说得斩钉截铁,不仅妹妹,梅希铭也吃了一惊。
  但梅溪茗却不信:“我看了你写给我哥的情书,明明就是说你小学的时候喜欢我──”
  “没有!”程啸转了转眼珠,又说:“不过还是谢谢你!”然後就不肯再开口。
  妹妹吃了鳖,明显有些不甘心,但显然她不甘心的不是程啸的冷漠,而是老哥抱著手臂那一脸嚣张的笑容。
  “哼!我还不稀罕呢,追我的人绕赤道三周!”
  “妹妹你要去非洲选婿吗?好啊好啊,非洲人能力好──”
  妹妹气红了一张俏脸,又骂了几句,忿忿的走入安检口。
  程啸捏了捏梅希铭的脸颊,叹道:“你啊……总爱逞口舌之快……”
  明明心地不坏,明明及其疼爱家人,却总做一副凶恶相。明明昨天还准备了那麽多妹妹爱吃的国内才有的零食以母亲的名义用越洋快递发了过去。
  “嫌弃我哦?”梅希铭白了他一眼,疑惑的问:“你干嘛……否认?”程啸不是那种人,不是那种为了讨好他而否认过去情感的人。
  “我说的是事实……给你讲个故事吧……”
  程啸小的时候,并没有多俊俏可爱,略微有些胖,五官还没张开,都挤在一起,还带著眼镜,学习成绩中上,性格中庸。
  总之是个不起眼的孩子,学校里一抓一大把。
  不过他过的很快乐,家里对他的教育很宽松,写完作业就可以去玩,也没有上一堆乱七八糟的补习班。
  那天是个仲夏的傍晚,尽管马上就日落西山,但空气还是热得跟个蒸笼一样。
  程啸踢完球打算坐公车回家,在站牌底下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往柱子上刷什麽。
  “梅溪茗同学!”程啸走近,大方的打著招呼。
  “你谁啊,滚!”同学抬起头,一双凤眼红彤彤的,恶狠狠的瞪了他一下。
  程啸吓得後退一步,很是莫名。梅溪茗是他们班的副班长,平时是个很有点冷但是很有礼貌很乖巧的女孩,不管对谁都是客客气气的,他们俩虽然不算熟悉,但也没交过恶,而且以梅同学温柔的性子,就算无意中得罪了她,也应该不会凶他才对。
  他坐的那路公车到了,犹豫了一下,程啸没有上车,而是再度靠了过去。
  “梅同学,这麽晚了……你还不回家吗?”
  同学瞄了他一眼,抿著嘴唇不答话。
  “那个……天要黑了,再不回去会很危险的!”
  听到这句话,一直默默刷柱子的梅同学突然抽泣起来,漂亮的眼睛里凝聚著水汽,不多时,圆滚滚的泪珠一颗一颗往下掉,掉进他拎著的那个装著粘稠液体的橘色小桶里。
  程啸慌了神,伸出手,想去拭泪,却又不敢,只好围著梅同学来回的转圈圈。
  “你别哭啊,我说错了什麽你打我吧,别哭啊……”
  梅同学从背包里抽出一卷纸,打开一张,贴在柱子上,程啸看了一眼,是一张寻狗启事。
  “将军……”梅同学红豔豔的嘴唇上都是泪滴,一张口便吞到嘴里,声音涩涩的:“我的将军……天黑了还找不到,会有危险的……呜呜呜……”
  梅同学越来越伤心,索性嚎啕大哭起来,引得路人侧目,议论纷纷。程啸涨红了脸,只得捉住梅同学的手,将他拉到旁边的巷子里,笨手笨脚的帮他擦眼泪,同时安慰道:“别哭……别哭……会找回来的,就算找不回来了,我送你一只狗狗……”
  “我才不要你送,我只要将军!”梅同学这才缓过气来,蹭了蹭脸颊,还抽泣著道:“将军和我最好了,只有它是我一个人的,只有它喜欢我不喜欢我妹妹……我只要将军!”
  “那我帮你去找!”
  “真的?”
  梅同学抬起脸,望著比他高半头的程啸,一双漂亮的眼睛里闪著期盼的光。
  “放心,我一定能帮你找到!”程啸顿时浑身充满了干劲,拍了拍胸脯,领著梅同学,穿街过巷,还跑到流浪狗集中的地方去看,甚至连狗肉馆也去侦查一番。
  直到皓月当空,精疲力竭,还是一无所获。在广场前附近的喷水池台阶上坐下,梅同学垂著头缄默不语,程啸心中隐隐的觉得愧疚。
  他当时信誓旦旦,现在却毫无作为,给了梅同学希望,却又让人家失望至极……想著想著,就觉得自己混蛋,眼泪也掉了出来。
  程啸一哭,梅同学也跟著红了眼圈。
  “你怎麽也哭了……”
  “我觉得对不起你……”
  “那你哭了也不能弥补啊……”梅同学握著程啸的手,帮他擦了眼泪,站起什麽,跑到路边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了一支冰淇淋。
  程啸接过来,舔舐了一口,抬起头看著梅同学,轻声问:“你不吃吗?”
  “我的钱不够只能买一只……”
  “那我们一起吃!”
  “嗯!”梅同学立即答应了,坐到程啸身边,凑过脑袋去咬了一大口,被凉得眯起眼来,肩膀还抖上一抖。“好甜……”
  年仅十岁的程啸陡然红了脸。
  两个人在街边你一口我一口的分食冰淇淋,而後梅同学又眉飞色舞的讲著将军的种种可爱事迹,彼此都忘记时间,更忘记给父母打电话报个平安。直到满头大汗的梅家父母找了过来,将梅同学带走,程啸还恍恍惚惚的。
  梅父帮程啸叫了计程车,给程啸家里也打了电话,送他回家。
  夜里躺在床上,程啸只觉得脸红心跳,少男的春心萌动。突然觉得梅同学著实可爱,以前只知道他是个淑女,乖巧温柔,却不知这娇蛮的撒娇哭泣的样子如此动人。
  一个暑假简直度日如年,打定主意开学就要向梅同学告白,哪知却没了这个机会。暑假结束的前三天,程啸跟著父亲移民美国,在机场哭得肝肠欲断。父亲安慰他到了美国可以给班主任打电话,再问梅同学的地址,可以给她写信告白。
  然而美国的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程家虽然在国内颇有资产,但是程父却一心独立闯荡,繁忙到没有时间照顾他,甚至忽略了他被美国同学欺负的情况。小孩子并不懂得什麽种族歧视,只知道自己被人看不起被人打,以为著全部是自己懦弱的错,便断了跟梅同学联系的念头。
  心里觉得自己太窝囊,在美国过的这麽惨,怎麽还能去追求那麽漂亮那麽可爱的梅同学呢?
  时光荏苒,程啸上高中之後在冰淇淋店打工的时候,偶尔会有个漂亮的女孩来买咖啡口味的冰淇淋。同为东亚人,程啸偶尔也会看她几眼,只觉得五官著实好看,却也从来不曾和她答话。
  後来更是因为生病而急速发胖,半年之内就从个英俊的帅哥变成了人见人笑的肉包子。但是因为并没有心仪的人,於是也没觉得胖有什麽不好,直到高中毕业後回国探亲,路过海蒂高中门口,他看到此生中见过的最美的一道风景。
  一个穿著纯白色棉质上衣,鹅黄色裤子的、18岁的孩子,手里拿著一支草莓味道的冰淇淋,眯著眉眼,伸出嫩粉色的舌头,舔著手臂上融化了的液体。脚边还围著几只有些脏污的流浪狗,吃著明显是那人带来的食物。
  狗儿们挤来挤去,那孩子站不稳晃了一下,随後皱著鼻子咧开嘴巴,开怀的笑了。两颊染上淡淡的红润,像冰淇淋上的草莓一样诱人。
  微风轻拂,那孩子有些长的额发飞扬起来,露出饱满的额头和英气的眉毛,只是带著水汽的凤眼又平生几分媚态。
  程啸心中懵然一动……几乎在回过神的一刹那,就认出,这就是那走失了小狗,嘤嘤哭泣的梅同学,是他一直萦绕在心头的梦中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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