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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页

书籍名:《希腊抽风神话》    作者:格蕾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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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上战甲之后,两位武士一手持刀一手执盾,双目含着杀气对峙着。

  “外乡人,让我知道你的姓名!”

  “哼,即将成为尸体的人没有资格知道!”

  “狂妄之徒!今天我要让你知道,雅典也是有英雄的!”

  忒修斯的宣言,引来台下众人的一阵欢呼,大家高声叫好,齐齐为他助威。

  在众人的鼓舞下,忒修斯砍出了第一刀,挑战者以盾挡住,向前大跨一步,刀尖直向忒修斯的面门刺去,忒修斯灵活的侧过了头,这一刀也是落空,双方都没占到便宜。

  电光火速之间,挑战者的刀改变了方向,割向了忒修斯的喉咙,忒修斯探下 身,拿盾牌撞向了挑战者的腹部,力道之大,逼得对方退后了好几步。

  挑战者站住了脚跟,很快就发动了进攻,招招刺向忒修斯的要害部位,锋利的刀刃虎虎生风!

  忒修斯一面招架抵挡,一面看向对方右肩,当对手频于进攻时,必定会疏于防范,他在寻找机会给予致命一击……

  台上双雄武艺精湛,搏斗得难舍难分,台下观众看得惊心动魄,大气都不敢喘。

  忒修斯暗中惊讶,这少年至少小自己四五岁,招式却十分凌厉,力气也不减他半分,难道真如赫斯所说,他并不是凡人……

  但他还是保持了镇定,无论如何也不能输给这种小鬼,果然年长四五岁的作战经验还是发挥了作用,在他的消极防备下,对手越来越勇,大肆的进攻中忘记了防守,忒修斯趁他再次将刀砍过来时,果断地出手,一刀刺向了他的右肩,刺穿了他的盔甲——然而却就此停住,无法进入他的身体半分!

  忒修斯惊讶万分,就在他愣住的一刹那,对手砍断了他的刀,把他踢倒在地上。

  挑战者恼羞成怒,挥起刀就要砍向忒修斯——

  “住手!”台下有人出言喝止,宏亮的声音竟然镇住了挑战者。

  “你又是什么人?!”

  “无耻之徒不配知道我的名字!”

  “你说什么?!”挑战者愤怒地看着来人。

  “不错,你就是个无耻之徒!我问你,你为什么要来这座城市挑战?”

  “我要打败天底下所有的英雄,这样我就是英雄中的英雄!”

  “哈哈哈,笑话!”赫尔墨斯对他露出了鄙夷之色,“你只是一介莽夫,连勇士都称不上,谈什么英雄!”

  “你竟敢侮辱我,信不信我杀了你!”

  “你手里有刀,力气又比我大,当然可以杀我!”赫尔墨斯毫无惧色地走近一步,“来,动手吧!”

  年轻的挑战者却退后了一步:“我不杀手无寸铁的人,你去选一把刀!”

  “呵呵,就算我拿着刀又怎样,我根本打不过你!就算我打得过你又怎么样,我只是血肉之躯,你却有刀枪不入之身,这场决斗从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

  听到赫尔墨斯的斥责,挑战者面露愧色,突然一言不发了。

  “如果我没说错,阁下应该有神的血统?”

  挑战者点了点头:“我母亲是海中神女忒提斯。”

  挑战者这么一说,赫尔墨斯就记起他了,只是上次见他的时候,他还是个躲在母亲怀里吃奶的小婴孩。

  他是忒提斯的独子,女神对他十分疼爱,希望他拥有神的身体,提着他的足踝泡在了冥河里,因而除了没被冥河水浸到的足踝,他的身体强壮得几乎和神无异。

  “你是阿喀琉斯?”

  “正是。”年轻阿喀琉斯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年轻人,这世上你不知道的事情多着呢,想凭一身武力独闯天下是不可能的。刚刚那位勇士刺穿了你的铠甲,如果你是凡人的话,已经死在他的刀下。你赢了他,不过是凭借了身体的优势,你觉得这种胜利方法够英雄吗?”

  阿喀琉斯听这一番话,默默地低下了头。

  “受人尊崇的英雄,不仅是因为他们力量强大,还因为他们利用了自己的力量做了些什么。想想伟大的克勒斯吧,他是神王宙斯之子,曾经除掉了十二头危害人间的怪兽,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变得狂妄,而是平和地对待其他人,这才是人们心中真正的英雄!”

  阿喀琉斯这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打败天下无敌手的想法多么愚蠢!

  还好没铸成大错,他来到忒修斯面前,单膝跪下,将手中的刀敬献给他:“你赢了,输的是我。”

  忒修斯接过战败者手中的刀,高举起来示意自己是胜利者!

  这一刻,全体雅典人沸腾了!他们的英雄诞生了!

  人们情不自禁地涌上平台,纷纷走到忒修斯面前,无数双手将他托举起来!

  这时候的赫尔墨斯,却悄悄地退出了人群,走下了平台。

  “等等!”阿喀琉斯叫住了他,“给我指引了方向的智者,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赫尔墨斯回头看着他,淡淡笑了:“我只是个凡人而已。”

  说完便回过头,消失在人群里。

  阿喀琉斯沮丧地走出了雅典,来到城外与师傅约定好的地方相见。

  他的师傅正是人马族的喀戎,这位智者培养出了许多人间英雄,阿喀琉斯是他其中一名弟子,也是众多弟子中他最喜爱的一个。

  看到阿喀琉斯垂头丧气,似乎在喀戎的意料之中,他捋了捋银白的胡子,微笑着问:“怎么了孩子,遇到不顺心的事了吗?”

  “师傅,今天我战败了。”

  “呵呵,这是好事,英雄都是从挫折中磨练出来的。”喀戎笑呵呵地问,“那你从今天的失败中学到了什么?”

  “今天之前,我以为只要打败了所有的英雄,我就是最强的了……但是那个人却告诉我,即使我真的战胜了他们,也不是强者。”

  喀戎眼前一亮:“哦?那个人是谁?”

  “他不肯说。他说的话充满了智慧,尽管他看起来像是我的同龄人。”

  “那他长什么样子?”

  “十分俊逸,有一头褐色的头发,一双美丽的褐色眼睛。”

  喀戎叹了一声:“唉,我知道他是谁了……”

  “师傅,他是谁?”阿喀琉斯十分好奇。

  “呵呵,孩子啊,去拜他为师吧。”

  “什么?”

  “你父亲自小将你托付给我,希望我把你培养成为一名英雄,日后继承他的王位。你很聪明也很努力,学到了精湛的武艺和丰富的知识,但是光靠这些是不够的,你还需要有位智者来指明道路。今天你遇到的,是天底下见识最广最懂得人情世故的人,你在他那里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经喀戎这么一说,阿喀琉斯忍不住又问了一次:“师傅,那人到底是谁?”

  “呵呵,记住,你要想留在他身边,最好就不要问。”

  阿喀琉斯点了点头:“我这就回去找他。”

  喀戎欣慰地笑了:“去吧孩子,不要停下你前进的脚步!”

  就这样,阿喀琉斯拜别了恩师,回头去找那个神秘的人。


49冥王现身


  雅典国王和失散了多年的儿子相认,举国欢腾。

  国王和王子一起在王宫的露台上向前来祝贺的国民们示意,男女老少从四面八方涌来,一睹英雄王子的风采。

  赫尔墨斯看到这一幕,也算是完成任务,想着是时候离开雅典城,就在转身之际,眼角瞄到了有人伸出第三只手,悄悄地往人家的腰包摸去。

  本来身为小偷和骗子的守护神,这种小偷小摸的事情他是不管的,但是看那荷包的主人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奶奶,赫尔墨斯毫不犹豫地抓住了那只手。

  小贼的手一抖,吓得荷包都掉了,赫尔墨斯伸手接住了它,看这小子年纪轻轻神色慌张,应该是个初哥,就笑了笑吓唬他:“这位小哥,雅典的刑律规定,偷东西是要剁掉手的哦,你是准备不要左手还是右手呢?”

  “别……别……”小贼双腿不停颤抖,差点就跪下去了,“求您高抬贵手……”

  赫尔墨斯伸手把荷包挂回到老太太腰间去,回头对那小贼眨了眨眼:“兄弟别怕,同行。”

  “哎哟妈呀……”那贼松了口气,擦擦额头的冷汗,“你怎么不早说!”

  “嘿嘿,虽然我是个偷儿,但是盗亦有道。你看那老太太就靠那几个钱安度晚年,你还好意思伸手啊?”

  “唉,兄弟你不知道,我这是……头一回,就想着偷个年老体弱的,就算发现了也追不上……”

  “你这就不够意思了,不仅偷的钱不多,还败坏我们行业的名声。”赫尔墨斯说着,指了指离他们不远的一个胖子,“看到没有,那种肚子比怀孕的女人还大的,不仅跑不动,而且钱多得不在乎没那么几个,偷一个就能让你过上一段好日子了。”

  “说得也是……”

  “这样吧,看你是后辈,今天我让着你,你去动手吧。”

  “好兄弟,得手了咱一人一半。”

  小贼蹑手蹑脚地靠近那胖子,此人正对着高台上的国王激动得振臂高呼,丝毫没注意周围的情形。

  赫尔墨斯看他悄悄地伸出了手,就在他快要摸到那个胖鼓鼓的荷包时,却突然高声大喊:“有小偷!”

  周围的人一下都停了下来,纷纷摸向自己腰间的钱包,东张西望地找谁是小偷。那偷儿的资历浅,吓得拔腿就逃,这下倒好,众人指着他的背影大喊:“抓住他!”

  赫尔墨斯趁着众人转身的时候,唰唰唰地从后面抽了几个他看中已久的钱袋子,看着那群人追小贼去了。

  手里掂量着那几个沉甸甸的荷包,心里暗笑:“小家伙,就这点本事也敢学人偷?”

  话说那小贼被一群人追了九条街,虽然是笨了点,还好人瘦跑得快,体力不济的就被撇下了,不过就是有那么四五个,像猎犬一样穷追不舍。

  眼看自己就快不行,心想这下完了完了……

  就在这时,巷子里头有只手把他拽了进去,带着这只惊慌的小兔四弯八拐地转了几圈,在这蜘蛛网一样的迷宫里面,跟得上的人越来越少,直到最后追逐的人影都不见。

  终于安全了……

  小贼背靠着墙壁,累得眼冒金星气喘吁吁。

  “谢、谢谢你……”歇了口气,小贼睁开眼看一下谁是救命恩人,“靠!是你!”

  “嘘——你想把人引过来吗?”

  小贼气得脸红彤彤的,声音压低了几分:“你个骗子!竟然出卖我!”

  “呵呵,我要是出卖你,就不会抄小巷过来救你了。”赫尔墨斯拿出钱袋子在小贼面前晃了晃,“钱到手了,一人一半。”

  小贼这才反怒为笑:“还算你够义气!”

  “走,找家全雅典最好的餐馆坐下,顺便分赃。”

  两人去了雅典城里最豪华最精致的餐馆,点了一桌子的好菜,胡吃海喝起来。

  看样子都是饿了很久,吃起来顾不上什么仪态,一直到肚皮再也撑不下了,靠着椅子摸着肚子舒服地打了个饱嗝。

  “兄弟,你真有本事,干这一行多长时间了?”

  “咳咳……我也记不清了。”上辈子加上这辈子,少说也有四五百年了。

  “你看起来不像本地人,怎么称呼你啊?”

  “叫我赫斯好了,我是个流浪汉,走到哪儿吃到哪儿。”

  小贼一听来精神了:“哦哦,我叫帕里斯,也是个流浪汉。”

  “哦,帕里斯……”赫尔墨斯仔细看了看这小贼,眉宇间好像和谁有点像,“你的家乡是哪里?”

  小贼像是被说中心事,苦笑了一下:“特洛伊。”

  “特洛伊……”赫尔墨斯的心像被针刺了一下,看着他喃喃自语,“该不会特洛伊人都长得差不多吧,我有位故友,和你有点儿像……”

  “不知道呢,我很小就离开那儿了……不说那鬼地方了,来,喝酒!”

  帕里斯抓起酒杯碰了碰赫尔墨斯的杯子,仰起头一饮而尽。

  赫尔墨斯也喝了一口,又问:“我看你不像是个职业小偷,怎么沦落到这种地步?”

  “唉……有头发谁想当秃头,实在是无路可走啊!”

  “怎么说?”

  “我本来在雅典郊区给一家农户放羊,辛苦地干了一整年,等到发薪水的时候,老板竟然不认账,还污蔑我偷了他们家东西,把我赶了出来!”帕里斯抹了把辛酸泪,“我已经饿了两天了,今天趁着城里热闹,这才想着碰碰运气……”

  赫尔墨斯看他楚楚可怜的模样,神态间和当时刚来奥林匹斯的甘美斯更像了,顿时起了恻隐之心,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怕,我替你讨回公道。”

  “怎么讨回?那个老板铁石心肠,我找了他好几遍都不理。”

  “放心吧,我自有办法。”

  “赫斯,你这人真好。”帕里斯眨着大眼睛和他套近乎,“我看你人比我大,本事比我高,不如这样吧,我认你做老大好吗?”

  赫尔墨斯怀念这种充满信任的眼神,笑了笑问:“你真的想跟我混?”

  帕里斯连连点头:“是啊是啊!”

  “好吧,我就收了你这条马仔。”

  “哎哎,谢谢老大!咱终于找到组织了!”帕里斯兴奋不已,又见他偷偷地转过身,从怀里掏出个什么小玩意儿,轻声地说,“赫尔墨斯爷爷,今天我算碰上好人了,谢谢你保佑我!”

  赫尔墨斯见他暗地里在说自己的名号,好奇地凑了过去:“你在干什么?”

  “没、没什么……”帕里斯赶紧收了起来。

  赫尔墨斯马上耍起了威风:“我是老大,我命令你,给我看!”

  “好吧,看在你今天救了我的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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