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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希腊抽风神话》    作者:格蕾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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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小朋友们,六一快乐~~~
值此普天同庆之际,偶小格蕾又开坑了~~~
(避开无数扔过来的鸡蛋,掏出三百万字的演讲辞)
首先能开这坑,要感谢偶爸妈的培养,感谢万千同人女的支持,感谢经常帮偶挑刺的史莱姆,感谢隔壁的张大妈……
(保安拖走ING……)别别!让偶再说一句!最重要的是,这次俺终于积累了5万存文!!可以日更!日更啦~~~(留下无尽回音在空中荡漾)

  夜色深沉,清风徐徐,明月高照,暗香飘送。
  赫尔墨斯却是郁闷的。
  这个时候众神都睡下了,唯独他要从温暖的被窝爬起来,偷偷摸摸地往宙斯的神殿跑。
  这么晚了,宙斯叫他过去肯定没好事,不是叫他去拉皮条,就是让他去打救那些落难情人。
  唉,想他张小墨,真是个命苦的孩子!
  前世一出生就没了娘,老子一喝醉酒就对他拳脚相加,靠着邻里相帮活到了十三岁,后来老子又有了老婆,一次老子为了后妈要打他,他一挥拳头正中老子的鼻梁骨,宣告自己正式长大,拍拍手离家出走,自此流落街头当起了小混混。好不容易活到十七八,成了十省八市远近闻名横行乡里心狠手辣无恶不作无坚不摧无妞不泡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黑道老大…………手下的一条马仔,可恨天意弄人,在他前途一片光明的时候,却多管闲事救一个乱过马路的三岁小孩被卡车活活轧死!你说他堂堂一介流氓,在街上被仇家砍死也就认了,偏偏是为了救人搁屁,这让一心想当天下第一大坏蛋的他情何以堪啊情何以堪!于是这样含羞带恨地死去,还要被追加了“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成为流氓界的一大笑柄。
  倒霉的日子并没有因此结束,如同大多数放屁扯蛋的三流小说写的那样——他光荣地穿越了!
  一觉醒来就看见两个金发碧眼的老外对他叽里咕噜地讲些什么,女的还激动地把他抱在怀里哭个不停,差点就把他勒得再穿越一次。
  后来张小墨花了大半年的时间学会了叽叽咕咕的鸟语,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这个原体的老妈告诉他,他是自己和宙斯的私生子。
  宙斯是谁?哼哼,横跨海陆空三界呼风唤雨电闪雷鸣无所不能无坚不摧无女不泡无恶不作……哦不,是无善不为的天界之王神中之神是也!
  听到这里张小墨口水哗哗地,心想这下终于轮到老子发达了,一旦这个啥神中之神不小心喝口水呛死了,自己是不是就能登基大宝统治海陆空三界?
  然而他老妈一个大浪就把他给盖醒了,她说儿啊其实你还有一大群没见过面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这天界年轻一代但凡有些位阶的神,这凡间年轻一代但凡有点名气的英雄,没有一个不是出自你爸爸的种,算起来你应该是他第三百二十四个孩子……
  一记重拳差点把张小墨击晕过去,天哪地哪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
  但是他老妈还没停止对他的打击,他说儿啊虽然你爹高高在上却不是天界第一,你要记住,还有个神比他更大,千万得罪不得。
  张小默大吃一惊,老爸既然是天界之王神中之神,还有神敢骑在他脖子上撒野?
  老娘点头道,就是他正房老婆——天后赫拉。
  张小默顿如五雷轰顶!身为天界之王神中之神的老爸竟然怕老婆怕老婆怕老婆怕老婆怕老婆怕老婆怕老婆怕老婆怕老婆……!!!
  老娘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这几年咱娘俩东躲西藏,住在这深山老林,就是为了躲避神后赫拉的夺命追击。谁知还是躲不过,半年前你吃了一个过路怪阿姨给的桃子,一下就被桃核给噎断气了,还好你爸及时赶到,这才把那颗桃核给拍出来了,不然你这小命怕是早丢了。”
  张小墨嘴角抽搐,原来原体是这样死的……原以为自己已经死得莫名其妙了,没想到这孩子更喜感。
  老娘说到这里,突然发了疯似的抓住儿子的肩膀死命地摇啊摇:“儿啊我知道你又蠢又笨又傻又呆又没用又废物,但你好歹给娘撑到十三岁好伐!生下你这种儿子已经够绝望了,要是中途搁屁了你叫我还活不活啊!好歹给我混个神位回来,不然我把你砍成几块吞进肚子里再生一次!”
  张小墨见眼前这个女人几近崩溃,怕她发起神经真要把自己吃了,连忙跪下大磕响头:“老娘我知错了,儿子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神,争取当上大神让你风光过赫拉那个女神!”
  “啊!没想到你噎过桃核之后,比以前聪明了好几百倍,竟然知道娘的心思,早知道我就该早点弄几只桃核治治你的蠢病。”说着说着难以自己地大笑起来,“赫拉啊赫拉,看我儿子多聪明,比你那些个孩子优秀多了,你那分明就是嫉妒啊嫉妒!O~HOHOHOHOHO~~~”
  张小墨擦了擦额角的冷汗,终于知道这孩子的愚蠢基因是从谁身上来的了。
  
  张小墨十三岁那年,终于够得上封神的年纪,宙斯果然来接他走了,自此离开了母亲,成了真正的赫尔墨斯。
  本来宙斯对这儿子不抱什么希望,之前见过几次都觉得他笨得不行,接回来后不知道要给他什么神位,只好把他留在身边差使,免得他哪天得罪了赫拉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然而出乎意料,小家伙精灵得很,除了神力学得不咋的,坑蒙拐骗样样在行,更神奇的是,被他坑过的神还不知道自己吃亏了,依然乐呵呵地找他出一些馊主意。
  宙斯见儿子这么聪明,长得又标致动人,倒也舍不得派他去做其他事了,给他封了一个“神使”称号,负责传达他的旨意给众神;又见他喜爱凡间的金银之物,就让他兼管凡间商界,一个油水多多的部门。
  但!是!
  这些统统不是赫尔墨斯的主要职务,平日里他做得最多的就是:拉皮条,打掩护,看风声,骗赫拉……救助宙斯的落难情人,给老大的风流帐买单。
  自从被宙斯发现他是个鬼灵精之后,物尽其用地让他当起了自己的“生活助理”,于是灾难的日子来临了:宙斯不断地结下风流帐,赫拉到处追杀他的情人和私生子,赫尔墨斯东奔西跑疲于奔命地去解围。
  为此他没少得罪过赫拉,要不是自己运筹帷幄灵活周转,恐怕早被这位恐怖的女神撕成碎片磨成粉。
  现在听到宙斯深夜叫他过去,赫尔墨斯的头又开始冽冽地疼。
  不知不觉来到宙斯的神殿,四下张望没有赫拉的眼线,他才敢蹑手蹑脚地从小侧门进去。
  神殿的右侧有一间小房,是宙斯和他开“秘密会议”的地方,进去之前,赫尔墨斯使劲地拉了一下苦瓜脸,挤出一个虚伪的笑容来。
  敲开房门,里面有一位看上去像三十来岁人类的神,长得英俊又潇洒,身材魁梧又伟岸——这些都是他泡妞的资本。神有漫长的生命,可以选择他最喜欢的年龄阶段来表达自己的形象,好像宙斯这样,既有父亲的沉稳与威严,又有成熟男人的风韵与魅力。赫尔墨斯则是个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少年,有着柔美的轮廓和精致的五官,这一点倒也是遗传自他的母亲。
  宙斯见到他就激动不已,走上前来抱住他的肩膀,深情地喊一声:“赫尔墨斯我的儿啊!”
  赫尔墨斯忍住怒气保持微笑:“伟大的宙斯我的父啊!深夜找我有什么事啊!”
  来到天界赫尔墨斯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天神腔”,每一位神都要咬文嚼字以示优雅,搞得他每说一次就想吐一次。
  宙斯双目炯炯有神,神情十分严肃:“赫尔墨斯,我聪明的儿子,这次为父真的要靠你了!”
  “父亲有话请讲,儿臣万死不辞!”
  表面一副忠诚样,内心却在OS:死老头有话快讲,老子办完好回家睡觉!
  “是这样的,我看上凡间一位公主了。”
  “是哪位公主如此幸运,得到父王的垂青?”
  是哪家倒霉的姑娘又被你看上了啊!大色魔!
  “她是比拉斯国的公主伊尔,我们一见倾心两情相悦,嬉戏于山野烂漫间,就在快要成事的时候……”宙斯轻叹一声,欲哭无泪,“赫拉来了。”
  “那……公主现在怎么样了?”
  “你不知道,那时候情况紧急,没地方把她藏起来,我只好把伊尔变成了一头母牛,骗赫拉说我是在欣赏动物。”
  赫尔墨斯满头黑线,这就是身为神中之神的宙斯使出来的伎俩!
  “但是赫拉还是没放过她,把牛给牵走了,现在被囚禁在山脚下吃草,由一个长着一百只眼睛的巨人看守着,真是可怜极了!”
  这还不就是你造的孽!——赫尔墨斯暗地里骂道。
  宙斯用热切的眼神恳求他:“赫尔墨斯,你去解救她吧!”
  赫尔墨斯挠了挠头:“我的父王啊,这都第几次了,偶尔也可怜一下我这个奔波的儿子吧!我才刚刚帮你解决了一单,您又给我这样的任务……”
  “我指着冥河发誓,这是最后一次了!”
  “唉,算了吧,冥河都被你说得不值钱了……”赫尔墨斯咕哝着。
  “你说什么?”
  “我说我很愿意为您办事。”赫尔墨斯挤出一个不情不愿的笑容。
  “这就对了。”宙斯拍了拍赫尔墨斯的肩膀,“没有我风流,哪能有你啊!”
  赫尔墨斯脸皮抽搐,宙斯每次说这一句,他都被堵得无话可说。
  是啊是啊,没有你风流,哪里有我啊!
  罢了罢了,谁叫自己是拉皮条的命呢!
  没有办法,只得去取来自己的飞行宝物,按着宙斯给的地址飞下凡间。
  




最爱恶作剧

  晚风飒飒,夜色朦朦,赫尔墨斯像是流星划过,从奥林匹斯山坠向了人间界。
  只见他身穿短袖束腰外衣,头戴长着双翅的金盔,脚着带翼的飞鞋,手持一柄缠着双蟒蛇的信使节杖。那头盔和飞鞋上的四翼如同蜜蜂的翅膀快速扇动,发出一种“嗡嗡”的低鸣,这是天界里头速度最快的飞行工具,连晚风女神想跟他打声招呼也来不及。
  赫尔墨斯酷爱这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像一只轻盈的飞燕翱翔在天地间,风刮向脸庞呼呼而过,没多久就被抛在了身后。
  “YO~~~~~~HO~~~~~~”
  从心肺间发出一声畅快的呐喊,隐隐地看见地面了,那郁郁葱葱的树林,在夜色中像是被风刮起的层层海波,发出沙沙的声响。
  不远处的山脚,就是百眼巨人戈斯看守公主的地方。
  可怜的公主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头白牛,有口难言有家难归,被栓在一棵树下,低头啃着周围所剩无几的青草。
  巨人戈斯是赫拉的忠实仆人,深夜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巨人即使睡觉也只闭上五十只眼睛,另外五十只依然紧盯着白牛,生怕她逃跑了。
  赫尔墨斯藏在云端看清了状况,就一溜烟地飞走了,莽撞行事可不是他的风格,自己才不会蠢到和这大块头硬碰硬,和四肢相比,他更喜欢动用脑筋。
  悠然自得地飞到了别处,底下的宫殿灯火通明,鼓乐之声响彻云霄,欢乐的人影随着乐曲摆动着身体,连火焰也像醉了似的,左摇右摆翩翩起舞。
  赫尔墨斯微微一笑,这种狂欢的地方,怎么少得了他?
  赫尔墨斯化成凡人,找了块空地打了个旋儿,稳稳当当地停了下来。
  狂欢的人群已经喝得差不多了,男男女女在酒精的作用下,像个陀螺随着乐曲打转,有些转着转着就“扑通”一声,倒在地上酣然大睡。
  赫尔墨斯跳过一个个肉堆,左瞧右瞧都不见要找的人,最后竟然是在茅厕里头找到了他,那家伙正四肢敞开地打着呼噜,估计解手解到一半就轰然倒地了。
  赫尔墨斯一手捏着鼻子一手把他拖出这个臭熏熏的地方,当神能当得像他这样还真是少见!
  把他拖到远离宴会的花园,赫尔墨斯找来一桶水,整桶洒向那个酩酊大醉的家伙——“哗啦”一声,由头到脚全身上下湿了个透!
  “痛快!”那家伙大叫一声抹了把脸,却连眼睛也没睁开,转过身继续睡去了。
  赫尔墨斯满头黑线,跳到他身边把他揪了起来,摇晃着叫唤他的名字:“喂!狄索斯!”
  没有任何反应,赫尔墨斯叹了口气。
  这个穿着紫色长袍的俊朗帅哥,是他的众多兄弟之一狄索斯,负有盛名的美酒与狂欢之神,为人豪爽性格不羁,通晓音韵会酿好酒,走到哪里都是人见人爱神见神睬,由于不喜天界的清规戒律,长期在人间定居,哪里有宴会PARTY,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赫尔墨斯晃了他好一会儿,连屁都没嗝一个,一发狠一记耳光就甩了过去:“狄索斯!”
  脑袋从这边晃到了那边,人睡得像头死猪一样,就是没有一点反应。
  “醒醒!”脑袋又从那边扇到了这边,这次“嗯”了一声——就啥都没有了!
  “太不给面子了!”赫尔墨斯大怒,左右开弓在他脸上噼里啪啦噼里啪啦:“给老子醒过来!!”
  一阵连环耳光之后,帅哥已经变成猪头,赫尔墨斯甩甩累坏的手,心想靠!再不醒老子写个服字给你!
  狄索斯还真的睁了睁眼睛,傻兮兮地笑了,咕哝了一声:“舒服……”
  然后……两眼一闭,又睡死了去!
  “我靠!你还是不是人啊?!!”
  (狄索斯:老子是神!)
  赫尔墨斯气得直跺脚,一股热血往脑门上冲,这脑袋一充血鬼主意就来,灰色的眼珠子骨碌碌地转了两圈,再看看脚下这一滩烂泥——嘿嘿,有了!
  赫尔墨斯从地上捡来了一只空杯,把体内多余的液体注入进去,走到狄索斯身边,嘿嘿笑了:“兄弟,别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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