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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当个恶霸不容易》    作者:凡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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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目前两位顶头BOSS对前太子的培养计划上看,估计他们是打算把他放养成一个威风八面,战功赫赫、名副其实的恶霸。看来以后我也得继承前辈的光荣事业,在这行混了。恶霸就恶霸好了,这年头当个好人不简单,难道当个恶霸还不容易。人家古人都说过了: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告戒我们有好人变坏蛋容易,由坏蛋变好人才难呢。我的前途是由连好人都算不上,本来就一般般的我变成个恶霸,怎么说也比由一个劣迹斑斑的娃变个好人简单多了吧。再说了这年头当好人有什么用啊,你看我还不是个好人呢就落到这地步,要是当了好人还不知道怎么地呢。决定了,我要当坏人,我要做恶霸。
  啥?你问我为啥不反抗?开什么玩笑,也不看看我的现任顶头BOSS是谁?人家俩一个是多年的媳妇快熬成婆了;一个是千年的王八,噢,不,是千年的婆婆快熬成太婆了。人家要人有人要钱有钱,根深蒂固枝繁叶茂,我一个出来乍到还整天在人家眼皮子底下晃悠刚出炉的小屁孩凭啥跟人家斗啊?别说斗了,我相信只要我出现一点不对劲的地方,那俩头儿都能迅速作出反应。要我我也不会让付出那么多年心血,关系身家性命的事情出什么乱子的。所以我看我还是老老实实乖乖当皇拖的好,这样最起码能平安长大多蹦达些日子。
  制定好短期目标和长远计划,本来还想再弄个具体的五年发展计划啥的,可是看着天上那颗半明不亮的星星,我的思绪又被带远了,带的很远很远,远到我在另一个世界那个我还叫叶暖的时候。

  昨日重现(1)

  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叫叶暖,因为叶天说树叶整天被阳光照着当然是暖暖的。叶天是我父亲,从记事起我就没见过母亲,妈妈这个称呼大多数情况下对我来说只是上课或者翻字典时偶尔会遇到的一个名词。即使这样,也并不防碍我在小时候一遍又一遍的追问叶天我的妈妈在哪里?虽然每次得到的答案都是“妈妈去干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去了,等干完就回来了”,但我依然隔三差五一遍又一遍的问,乐此不疲。同时还感到一阵得意,真好,我有一个和别的小朋友都不一样的妈妈,她能出远门干重要的事情呢。
  有一天,我被人欺负了。一帮孩子因为玩打弹弓屡次败于我的手下而恼羞成怒。他们在大声指责我的动作太难看而被我反驳之后,就围成一个圈整齐而响亮的喊着“弹弓打的好,没妈的孩子也像根草”。就像是一个写出了自己最得意作品的诗人,这帮对世界还懵懵懂懂的孩子整齐而嘹亮的一遍遍重复着这句话,品位其中的奥妙无穷之处,全然没有意识到这句刀一般的话,已经在初通人事的我身上划下了进入人生的第一个痕迹。大概是由胜利到被奚落的转折太过突然,被众人团团围住的我手足无措,猛地冲出包围圈拼命跑回家,抱着叶天委屈的哇哇大哭,边哭边问“妈妈怎么还不回来啊,都那么长时间了,她是不是不要我了?”叶天猛的一震,紧紧抱着我又像以前一样重复说“妈妈不是不要你了,只是那件事真的很重要很重要,一办完就一定会回来的。有爸爸陪你不好吗?在爸爸心里暖暖最重要了”。我在他怀里一直哭一直哭,后来哭累了就沉沉睡去,隐约好像下雨了,一滴滴的雨点滴在我脸上,凉凉的,又迅速消失,真好玩。那年我6岁,刚上小学一年级。叶天22岁,风华正茂,迷倒全楼雌性无数,很多人或明或暗或半明半暗来表达自己或他人的心意都被他微笑拒绝。
  有一天,我被人讽刺了。班里几个跟我对立的女生商量好了似的纷纷穿着正在流行的漂亮裙子,眉飞色舞地大声讨论着裙子的颜色款式质地,并涉及到买裙子的妈妈是多么好多么有眼光多么温柔。在人类最伟大的发明——语言的刺激下,我终于忍不住了,一个小小的火星足以使我的怒火烧遍全身,我愤怒的指责叶天那重复了多年至今仍毫无新意的谎言,大声吼着“我根本就没有妈妈!没有!她死了,早就死了!”叶天由诧异转为心痛,他不断喃喃自语“有的,有的,你有妈妈的,有的。” 渐渐眼泪大滴大滴往下落,最终变成掩面而泣。那年我10岁,因想省些钱跳级上初中。叶天26岁已经染上岁月的烟尘,但依旧风华正茂,依旧迷倒全楼雌性无敌手,依旧有很多人或明或暗或半明半暗来表达自己或他人的心意,也依旧被他笑着拒绝,很多人说他痴情,很多人暗叹可惜。从那时起,我便不再哭也不再提关于妈妈的一个字。为了避免再受欺负,我开始练习灵牙俐齿,开始练习武术散打。
  有一天,我听了一个故事。那时琼瑶阿姨的小说电影电视剧演得如火如荼,深深牵引着每一个青春期少年少女的心,他们白天进入我们的眼睛,晚上就进入我们的梦。那时似乎到处都充满了一大团一大团粉红色的泡泡,我偷偷算出爸爸有我时才16岁,并坚信那些催人泪下感人肺腑的故事必有一部属于他和妈妈。于是,围绕在我身边的粉红泡泡突然之间变成七彩的,装点着我一个又一个因思念而寂寞又疼痛的夜晚,直到他们因承受不了真相阳光的照耀而纷纷破碎。
  那个漂亮的女人,或者说是那个我至今仍没有记住面貌,只留给我漂亮的印象的女人,她是那么轻描淡写的吐出“我是你妈妈”那句话,全然不顾她的风淡云清对我来说是怎样的惊天骇浪。然后一个我期望以久的琼瑶版故事就那么毫无征兆的变成海岩版在我面前上演:
  从贫穷地区走出来的女子聪明漂亮心高气傲,她发誓会改变贫穷的一切,却被残酷的现实打磨的筋疲力尽。在一次旅行路上,她意外结识了一个有钱的男人。她觉得这是上天赐予她难得的机会,尽管知道男子已有家室,她还是用尽全部孙子兵法的智慧赢得男子的好感,并在郎有情妹有意下春风一度一度又一度。沉浸在胜利中的女人被巨大的战利品充昏了头脑,她开始幻想起麻雀变凤凰的奇幻历程。而她不知道的是,同样沉浸在胜利中的男人却厌倦了眼前的一切想早日摆脱。
  发现真相的女人当然不甘心,她费了那么多的心血,堵上了所有的青春,她绝对不能接受一无所获的事实。聪明的女人使出了36计让男人的家里从此鸡犬不宁。眼看就要成功的女人没有想到就在这时,男人的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而彻底倒闭,与他共同合作经营多年的朋友却带着他们最后的钱逃之夭夭,并巧妙的摆脱与男人的关系,留给他一大比债务。整日惶惶不安的男人在进行躲避债主的猫鼠游戏中出了车祸,终于永久的摆脱了债务。男人的妻子觉得男人欠她太多,逮不到男人讨不回公理难以咽下这口气,随追着男人而去。
  一夕之间,男人的儿子,那个原本无忧无虑品学兼优的16岁少年家破人亡什么都没有。不,他还得到一样东西,一个孩子,一个女人视为战利品视为筹码的孩子,一个已经没用被另觅高枝的女人匆匆抛弃在他家门口哇哇大哭的女孩子。后来那个叫叶天的少年抱起了那个哭的奄奄一息的女孩子并给她取名叶暖。
  我呆呆地听着那个故事,脑子里一片荒芜,耳旁传来一阵阵女子的哭诉声“你别怨我,我也是没办法。我只是想过的好一点,我16岁从老家出来的时候就发誓绝对不会回去。那个地方太穷了,我穷怕了。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叶天。我和你,我们都对不起他。我把你扔在他家门口是听说他还有个有钱的叔叔,以为他会被收养,想让你也跟着去,好歹也算是一家人应该能混一口饭吃,总比跟着我受罪强。我哪知道那个有钱人只承认叶天根本不认你,见叶天舍不得你连他也没要啊!几年前我结婚了,老公是个有钱人,我们到现在也没有孩子,我来带你回去。”我静静的坐着,默默的看着眼前虽然泪流满面却依旧十分美丽的女子,想把这想像了十几年,思念了十几年,偷偷描绘了十几年的面容好好的看看清楚,却终于无法成功只好作罢。我慢慢起身,淡淡地说:“这位姐姐,谢谢您给我讲的故事,虽然它又臭又长。不过您找错人了吧,我妈妈早就不在了,您看我们一点都不像呢。”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回到家,看见叶天正坐在椅子上发呆,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泛起一层淡淡的光,明亮而温暖。岁月的烟尘已经清晰的停在他的脸上,为了我,为了那笔不属于他的债务,他吃了不少苦吧。可是真奇怪?为什么他却比以前更加光华夺目了呢?看到我他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地说:“今天……恩,今天……”我打断他的话:“今天真倒霉,听一个女人讲了一个又臭又长的故事,你得我给我做一顿好吃的来补偿一下,去去霉气。”叶天猛的转过头去,胡乱在脸上抹了几下:“好,我给你做,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做什么。只要你……都能吃的下去。”那年我16岁,高中,正是做梦的年纪,只是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做过梦,我已经找到了给我阳光的那片天空,还有什么梦好做的呢。叶天32岁,风采依旧,但已经没有心意来向他表达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平静而温暖,直到又有一个女人来打破这种幸福。她是叶天的青梅竹马林清梦,叶天爸爸合伙人的女儿,那个在最困难时期挟款私逃的男人。多年以后,林清梦带着她父母对叶天一家的愧疚及一大堆的眼泪,气势滂沱地大哭着发誓要弥补过错,就再也没有离开。缺少母亲的我从她身上感受到了长期以来一直苦苦渴求而不得的东西。我们相处很愉快,几乎无话不谈,我一度觉得有她的家慢慢衍生出一种平时所没有的快乐。也许她能一直陪着叶天,也一直陪着我。
  直到有一天晚上,叶天出远门办事不在家,我们笑着闹着喝了很多酒。我借着醉意,嚷嚷着要她当我妈妈。她大醉着兴奋地告诉我,会的,她一定会和叶天结婚的,叶天的那位叔叔快不行了。据可靠消息,无儿无女的他要把名下所有遗产都留给叶天。而她爸爸的公司因经营不善周转不灵,又一次面临要破产的危险。
  那一刹那我就知道我犯了一个错误,我觉得我犯的错误就要由我来改正。所以当我突然接到叶天说他要提前回来的电话时,我笑着对他说我和清梦阿姨都在,不过阿姨好像喝醉了,只好由我负责来迎接你了。但是我怎么觉得阿姨今天有点怪怪的,你回来看看她是不是生病了。接下来的事就简单多了,我穿着林清梦的衣服,遮住脸到成人情趣用品店买了点用的着的东西,再回去换上被我撕破的衣服,往身上泼了点酒,稍稍试用了下那些东西,静等叶天回来。再接下来就更简单了,不需要别的表演动作的我缩在墙角里一直哭,旁观叶天的怒火咆哮着爆发出来,再一脸心痛万分地抱着我。那一年我21岁,大学,当了一回不错的演员,用最简单的方法彻底断绝了一个女人的希望。叶天37岁,风采依旧,只有我知道他的寂寞。
  在刚参加工作的我把相处一年的男朋友,我的顶头上司云听风带回家时,我清楚地记得当时叶天正在做饭。当他们在饭菜的香气里同时惊喜地喊出对方的名字时,我看到一丝亮光闪过云听风的眼睛。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完了,我一向有着比平常人稍稍敏锐点的第六感,就是这稍稍的一点点改变了许多事情。有时候我不禁想,要是我比平常人迟钝一点,有些事情是不是就会不一样。也有很多次我都自欺欺人的劝自己眼前的一切都是在做梦,梦醒了就好了,可是这个办法最终总是失败。不管我怎样的劝自己,我都清楚地知道这不是梦,因为我从16岁起就再也不会做梦了。
  从他们的交谈中我知道云听风与叶天是校友,比叶天小6岁。这是我第一次邂逅年轻时代的叶天,那个曾经翩翩少年的叶天,那个曾经光彩耀人的叶天,那个曾经是那么多人心目中无可匹敌的偶像的叶天,从旁人嘴里。叶天含笑着与云听风交谈,眼睛里闪耀着我从来不曾见到过的幸福而又迷幻的光彩。他们之间有一种我与云听风,甚至我与叶天之间从来没有过的默契,一种我怎么努力也找不到的默契,一种他们两人现在谁都没有发现的默契,一种——情人之间的默契。在那个时候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年,从来没有女人走进过我们的家,就连刚开始时的林清梦也没有,因为他们从来都没有得到过叶天的允许。
  我想是时候把叶天的幸福还给他了,虽然还不全,但是我尽量。我悄悄打听了好久,然后跑到一家很隐蔽很有名气的同性恋酒吧。在那里因为一杯水的因缘,我认识了一个跟清晨露珠一样清新的女孩—雪纯。后来想想我们的相遇就像一首歌里说过的那样,不知道是劫是缘。我们在某些方面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我们都喜欢动漫,我们都热爱美食,我们都不爱逛街,我们——都没有母亲,我们总是窝在一起吃着零食聊着怎么聊也聊不完的话题。
  终于有一天,当看到云听风跟我求婚的眼里闪着刻骨铭心的痛时,我知道那个时候终于来了。我向雪纯坦白一切,我求她帮帮我。于是事情出现了惊人的相似,我与雪纯衣衫不整的在床上被叶天与云听风发现。我平静地告诉他们经过林清梦的事以后,我忽然发现我喜欢女人,之所以找男朋友是因为我不相信这个事实,但自从遇到雪纯之后我已经确定这件事。我是叶天养大的孩子,自然知道怎么做才能打动他的心获得成功。那一瞬间云听风如释负重的表情和叶天虽震惊但闪现一丝喜悦的眼睛让我知道我成功了。那一年我22岁,毕业工作一年,又当了回不错的演员,用最复杂的方法还给了我最爱的人幸福。叶天38岁,风采依旧,我知道他已不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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