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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书籍名:《故土》    作者:苏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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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终于到来了。

  天一亮,袁亦方就来到医院,同林子午商谈为天明改造

  房子的问题。两人不谋而合,林子午立即下令修建队火速出发,在天黑前办完此事。然后,他同袁亦方就医院的职工生活问题交换了意见,还透露给他自己关于安排秦国祥的设想,得到袁亦方的热烈赞同。

  一辆出租汽车把吴珍由天明家接到了袁家。这是她临时的“娘家”——她将在这里度过她未婚前的最后一个白天。然后,当夜幕降临的时光,她将由这里出发,进入白天明的住所——那是她的新家,她将在那里走完她生命的旅程。

  吴一萍俨然是她的母亲,小心地陪伴着她,安慰她激动的心,为她做最后一顿“姑娘时代”的爱吃的“家常饭”。袁静雅今天轮休,她象妹妹一样地在即将出嫁的姐姐身边转来转去,由衷地赞美因为幸福而变得更加美丽的珍姐是那么雍容与端丽。

  叶倩如也来了。她带来了盛开的和绢绒做的花朵。鲜花是要新嫁娘捧在手里的。那素雅美丽的花,将同如花的容颜相映照,给新郎一个永难忘怀的印象。那绢绒的红花是佩在新人胸前的,它将把喜庆的红光反射到白皙的面庞上,又犹如一颗浸透了爱的蜜汁的心,在幸福中震颤。

  童先生也来了。他是这次婚礼的“庶务主任”。他从友谊商店买来了新婚礼服,他坚持要吴珍穿上白纱的嫁衣,为了好让他用手提电影摄影机拍下婚礼的场面,回到美国去放映给吴珍的父亲看,以安慰那颗年老的心。他还买来了结婚的戒指,要在婚礼上由新人交换,以庄严地约束自己承担起爱护对方的责任。他是基督徒,但他没有提出在教堂结婚的要求,因为白天明曾经明确地对他说过,他信仰的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同基督教义无论如何扯不到一起,这点常识童先生还是有的。吴珍也不愿意过分的奢华,她只想按照故乡的仪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她渴求了多年的恋人。然而,谁也指不出北京婚礼的法定或习惯的方式究竟是什么。鼓乐花轿拜天地,早已成为陈迹,吴珍不愿意成为信奉旧物的笑柄;新式的集体结婚,又需要有几对新人和较大的场所,她等不得,而且身体也忍受不住那盛典;请吃酒席,旅行结婚,都是不可取的方式;唯一能够接受的,也是客观允许的仪式便是家庭的小型庆祝。中西合璧,亦庄亦谐,小而热烈,又有亲友的祝贺,象是西方农家的婚礼,这就很好,很可以满意了。

  袁亦方的意思是应该尽可能地庄重,以给吴珍的心以最大的满足,因为她很可能带着这满足走向天堂。所以,他赞同了童先生的做法,而且自愿以师辈的身份充任男方的家长,而让童建中以女方家属代表的身份出席婚礼。证婚人应该请林子午,他比神父要高贵尊严得多。伴娘一职早被倩如抢去。伴郎呢?袁亦方忽然想起侄子吴国华,请他即刻梳洗换装,扮演他一生中头一次扮演的角色。静雅和沈玉敏自然该充当新婚夫妇的亲属来招待宾朋。而宾朋绝不可以过多,只要有个热烈的气氛便足够了。太多的人将会添乱,只能让新娘疲乏。一切戏谑的玩笑都该禁止。这是一次喜形于色,悲在其中的婚礼,任何玩笑都只能破坏那庄严的气氛。他命令梁晓晨把守门口,抵挡一切不速之客。

  吃过午饭,他命令所有的人都离开袁家,让吴珍好好地睡一觉,以迎接晚上的辛劳。

  鸟雀呀,停止议论吧;风啊,收起翅膀吧。这一刻需要绝对的安宁,因为一个待嫁的新娘,走过了漫长的道路,在生命的边界才寻找到幸福。在幸福降临前的一刻,让她在故乡的怀抱里甜甜地睡上一觉吧。

  下午五点半钟,吴一萍轻轻地叫醒了吴珍,按照北京的规矩,给就要离开“娘家”的女儿,吃一顿她亲手包的饺子。小巧玲珑的饺子,每一个都包着细软的肉馅,象是母亲的心意,一点点吞落到女儿心底。

  吃罢饭,她给吴珍梳洗,更衣。当她干枯的手指滑过吴珍那飞爆般细软浓密的黑发时,老太太真象要送走亲生女儿一般地哭了。她生平只给静雅梳过头,但她却觉得好象老早老早以前,她就一次次给吴珍梳过头一样。她颤抖地拽下梳子上梳落的长发,揉成小小的一团,放到桌上的扑粉盒里。吴珍看见了,把这些头发拿起来,放到自己胸前挂着的鸡心坠里。当她在镜中看见老太太闪着泪花,为自己拔下了一根发黄的白发,她再也忍不住了,扭头扎进老太太怀里,轻轻叫了一声,“妈妈!”

  哦,妈妈!这对吴珍来说是多么陌生的称呼啊。小时候,从她懂事起,只有姑母,而没有妈妈。当她越海而去来到妈妈身边时,妈妈又早已埋进了黄土。代替她的位置的是一个比自己只大十岁的女人。那女人的眼圈涂得比自己的眼圈还蓝,指甲抹得比自己的指甲还红。“妈妈”,这声称呼,还没有诞生就死灭了。这是吴珍生平喊出口的第一声。还有什么比这声称呼更能打动人心。

  静难靠在门边,默默流下了泪。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是哭自己,还是哭吴珍?是为这个异姓姐姐的幸福而饮泣,还是为她的不幸而流泪?她只觉得心里象是堵上了一块石头。

  老太太捧起了吴珍的头,用细软的手绢擦去她的泪,可自己却还在流泪。她象劝亲女儿一般劝她:

  “闺女,天明是个好人。他厚道、实诚。他不会欺负你。好歹吧,我是他师娘。师徒如父子,他算我个儿子。你呢,是我贴心的肉,好比失散了多少年,高低了儿又把你找回来了。我的女孩儿,嫁给我的义子,这是亲上加亲。他会疼你,敬你。一辈子交给他,比守着娘好。去吧,高高兴兴儿的。你就是静雅的姐姐,我生的另一个姑娘……”

  “妈!……”

  静雅提醒老太太,这并不是真实的事情。可老太太已经相信了自己的幻觉,仿佛她真有个女儿,自小失踪,后来流落到外洋,如今又我回来一样。她得尽多年该尽而又未能尽到的责任。

  老太太扭过脸刘静雅说:“傻站着干吗?给你姐拿衣裳,该上头了!”

  雪白的轻纱结成花朵,绽开在吴珍的黑发上。那薄纱的裙裾穿在她身上,轻盈得如同海的浪花,吴珍轻轻地站起来,深深地弯腰,亲吻这如同生母一样的幻想家的手,把女儿的泪水洒在老太太的手掌上。

  叶倩如正在此时走进屋门。她看见俏丽的如同十八岁处女的吴珍,看见她如此虔敬地亲吻那干瘦的老太太,一刹时呆住了。一股庄严的情思涌上心头,耳边响起了辉煌的旋律,好象谁在演奏圣乐。瞧那老太太,脸上多么慈祥,多么光辉,拉斐尔的圣母像也不过如此。只是那老太太的脸上褶子多了一些罢了,可那每一条皱褶都满溢着母爱。难怪静雅总是那么温存和文静,不象自己似地疯疯癫癫。她们这一代人,从母亲那里承袭了更多的东西,而我们则有点儿瞧不上这些老祖母了。

  汽车来了。披红扎彩的汽车,停在门前。吴一萍突然哭起来,一把搂住吴珍,在她脸上亲呐,蹭啊,好象把迟到的母爱尽可能多地溶进这孤女的心。

  静雅和倩如扶住含泪的吴珍,把她扶进汽车,象侍卫女官一样地分坐在她左右。倩如拍拍司机的肩,递给他一条大中华牌香烟。司机半推半就地接过这喜礼,让它立即化为可爱的动力,灌输到发动机里,让车平稳而又飞快地驶出袁家的胡同。

  汽车本应直驶入水注子胡同,那时间也不过要十分多钟。也许是中华牌动力香烟起了作用,小汽车却驶向天安门广场。在华灯初上的北京市中心兜了一个圈子,让吴珍再一次领受了重归故土的欢愉,才轻快地转过头,奔向水洼子胡同。

  “嘣―啪!”一声二踢脚的巨响,仿佛是发出威武的命令。接着,胡同里便响起了爆竹的合唱。

  邻居们和以孙大勇为首的新华医院的小伙子们用竹竿挑着鞭炮,让这脆生生的繁响,驱散分离的愁云,掀开相聚的盖头,欢庆从今天开始的崇高的结合,让新人一起扶持着踏上人生的后一段征程。

  吴珍微笑着走下汽车,细碎的花瓣和纸花轻洒在她头上。穿着一身黑色西服,佩着红花的白天明小心地搭住吴珍的手,在花纸的细雨中和吴珍并肩走进小院。

  突然,《婚礼进行曲》响起来了,一盏碘钨灯照耀得如同白昼。童先生提起摄影机按动了快门,“轧轧”地拍下这喜庆的盛典。这影片会长期地保存下来,让新人、后人,反复地重温这幸福的时光。科学技术的昌明,给人类增添了多少欢乐,为了这个也得赶快实现四个现代化。

  倩如当仁不让,提起吴珍拖地的长裙。吴国华涨红了脸,傻呆呆地站到白天明身后。

  新人的行列走进小屋。屋正中的墙壁上,巨大的“囍”字下面,是一幅彩色的中国地图。地图前站着身着笔挺黑色中山服的林子午,秃顶上渗出细小的汗珠。

  新人站在他的面前。

  乐止。一片庄严的肃豁。

  林子午突然结巴起来,不知道该怎么开始第一句祝辞。

  人们沉默地看着他。

  吴珍美丽的眼睛里凝着一颗泪珠,也深情地望着他。

  林子午从这双眼睛里受到了启示,终于开口了。

  “姑娘,你从海外归来,就是为了寻找这个人吗?”他的声音庄严而颤抖,很有点神父的味道。

  吴珍轻轻地点点头。

  “你呢?”林子午转向白天明,“你真的愿意用一生来保护她吗?”

  “愿意。”白天明说。

  林子午庄严地把结婚证书递给他们俩。两个人又交换了戒指。

  林子午拉住他们两人的手,身体忽然有些摇晃。他定下神,抖颤着声音说:“我不代表上帝,也不代表神明,更不代表什么奇迹。我只代表新华医院的群众,代表你们故乡的亲朋。我愿你们,能够获得真正的幸福,在祖国的土地上,相亲相爱地生活……”他说不下去了,轻轻地摇了摇头,走到一边。

  那幅祖国的地图显露出来了。

  充当司仪的秦国祥,高声叫道:“向祖国三鞠躬!”

  吴珍的眼泪扑地涌出了眼眶。哦,这是谁的主意呀,他太了解我的心了。我不能向上帝致敬,我的“上帝”就是祖国,我是在祖国诞生的,我还要埋葬在祖国的土地上。祖国给了我爱情,给了我生活的勇气,给了我所有的一切。

  她紧紧挽住天明的手臂,以最虔诚的心情,向祖国的地图深深地鞠了三个躬。

  接下去便是向家长们、来宾们致敬。然后,摆开长桌,陈列上茶与酒,冷盘与糕点,让宾客们一道用热血般的红葡萄酒和清香的茶汁,来祝贺新人的幸福。

  吴珍和白天明并肩坐在长桌的顶端,面向大家。吴珍的笑脸洋溢着青春的光辉。她的端丽有如天使,她的神采有如少女,每一个笑纹都迸发出生命的光。然而,也许谁都不知道,那是她生命最后的力量积蓄在一起,在这一刻全部进发了出来……。

  林子午和袁亦方是知道的,吴珍今夜的欢笑,将会更加缩短她的生命。白天明未尝不知道,如今世界医学界对白血病所创造的业绩,是患者只有不到百分之一的成活率。但是,他坚信,吴珍就在那百分之一里。她回到了祖国,得到了她所爱的人,这就给了她力量。自己将会用尽一切方法把那百分之一变成现实。

  瞧她吧!今夜她如满月,如明星,那么光彩照人。她生命的力量必定是顽强的。

  吴珍为幸福所陶醉,走到钢琴边,要为大家演奏一曲。人们安静下来。正在这时候,安适之和章秋丽来了。安适之穿着如同绅士,章秋丽打扮得恰似蝴蝶。他们向新人致歉,说因为一位外国朋友临时约访,不得已而迟到。他们送上礼物,又表示了祝福。然后分坐在席位上,同客人交谈。章秋丽常常掩住嘴吃吃地笑,很惹人注意。袁静雅心烦地躲到院落里,看见那小东屋如今已变成了有下水设备的卫生间和厨房,不由得佩服起林子午的魄力。他要是下决心干,还是很能干的。

  屋里传来了钢琴声。

  袁静雅靠在门边,出神地听着。这乐曲是白天明曾演一奏过的《童年》。里面有鸟雀的鸣啭,昆虫的唱和;树林里,晨雾在弥漫舒展,一缕缕阳光穿透枝叶的间隙,风吹着树叶,沙沙地响。潺潺的小溪,鱼儿在游动;开花的原野,孩子在游戏。红花,绿草,蓝天,白云,还有孩子的幻梦。最后结束在一串轻柔的和弦里。

  吴珍奏罢,背靠在椅子上,红扑扑的脸,笑着微微喘息。人们都热烈地鼓掌,称赞。

  突然,听见安适之说:“不,先生,你得相信,我们在大步地前进,干部终身制的取消,就是了不起的进步。”原来,他正在和童建中谈话。

  林子午听见这话,眉头微微一皱。人们也朝安适之不满地瞥了一眼。接着,他又对吴珍热情地说起来。夸她弹得好,充满真情,而没有真情的音乐就没了灵魂。

  章秋丽摇摇摆摆地走到吴珍身旁,搂住她的肩膀,笑着大声说:“哎哟,您弹得可真好,您今晚上又这么漂亮,真看不出您是一个得了重病的人。”

  空气立刻凝住了。全场肃然,每个人的心上都好象扎上了一把刀。

  倩如笑着走到章秋丽身边,亲热地挽住她的胳膊,说:“秋丽,来,咱们到外头说句话儿。”说完,在大家沉默而又愤怒的目光中把章秋丽拉走。

  她俩走过静雅的身边,走到院中。在明亮的月光下,倩如忽地站住,转过脸来,满眼是仇恨的光,低低地咬着牙说:“章秋丽,我认识了你这么些年,今天才知道,你比我想象的要缺德得多。你是条花里长虫。你要是再敢在这儿胡唚,我就揪断了你的舌(蛇)信子!”说罢,瞪她一眼,头也不回地走了。

  静雅听见这句话,走去追赶倩如,在经过章秋丽身边时,轻声咒骂了她一句:“毒蛇!”就快步地朝倩如追去。

  章秋丽呆了一会儿,慢慢转过身朝屋里走去。在门口看见几个新华医院的小伙子,一个个抱着胳膊,冷冷地瞧着她。她的脊背上立刻冒出一股冷气。她低着头走进屋里,坐在安适之身边。从此,一句话也不说了。

  医院的同事们又山南海北地说起笑话。梁晓晨把梅梅领到吴珍身边,让她说出自己的心事。

  梅梅跪坐在椅子上,趴在吴珍的耳边小声说:“阿姨,快给我生个跟你这么漂亮的小妹妹吧,我好跟她玩儿。”

  吴珍羞红了脸,只是笑着点头不说话。

  “成吗?阿姨?你答应吗?”小梅梅认真地望着吴珍。吴珍红着脸笑着,点点头说:“好!”

  小梅梅拍着手喊道:“阿姨答应了,答应了!”

  白天明问她:“答应什么了?''

  “不告诉你,这是秘密!”说着,梅梅伸出小手指头,又拉过吴珍的手,说,“阿姨,咱俩拉拉勾,保守秘密!”

  “好!”吴珍高兴地跟她订立了同盟,又吻吻她的小脸蛋。梅梅也亲亲吴珍的脸。

  夜深了。客人们都一一告辞。白天明把他们送到大门口。

  街上,清冷的月光照着寂静的马路。袁亦方和林子午慢慢地走着。他们各自在想着心事。月光和灯光照映出他们的身影,一步步地朝前移动。

  在他们前面,袁静雅和叶倩如也在默默地行走,在深秋的晚风里,一言不发,在街上慢慢地前行……

  天上的星辰也仿佛在凝思,不再象夏天那样只是调皮地眨眼。经过一段岁月的流逝,连它们也变得沉稳起来了。是啊,生活里的事情,多么催人深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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