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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书籍名:《故土》    作者:苏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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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静雅生平第一次陷入了惶惑和烦躁。她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三十五年来,她生活在温暖、平静的家庭里,父亲和母亲都疼爱她,但又不娇惯她。父亲在兵荒马乱的年月里结识了母亲。那时候,吴一萍是个逃出军阀府邸的使唤丫头。父亲用慷慨和豪情保护了她,在乡间的一座破庙里,两人结成了伉俪。月亮是他们的煤人,群星为他们证盟。此后,几十年的风风雨雨,荣辱贬升,都不能减弱老人之间持久的爱情。这忠贞的爱自然也润泽了静雅的心,使她从小就盼望一个象父亲那样忠实的丈夫,而自己,则象母亲一样奉献给他自己的一切。和安适之结婚以后,她连一点点追忆与回想未嫁时男友的心思都没有闪过。她和白天明原也不曾是爱情,只是一般亲密的友情。当她成了人之妇以后,白天明便消逝得无影无踪了。她心里只有丈夫,只有安适之。谁知道,丈夫竟然背弃了原则与信义,在“四人帮”的淫威下揭发父亲是反对“毛主席革命卫生路线”的“反动权威”,让老人也尝到了下干校劳改之苦。一个在静雅心目中忠诚、热情的丈夫,竟成为出卖亲人的叛徒,她的心碎了。为了丈夫,她主动承担了一切家务,让丈夫成为一个好医生、好党员。这是一种牺牲啊。她原本也可以成为好医生的。但为了做个好妻子,她放弃了好医生的前途。她的牺牲化为泡影,她不能容忍这种行为。她平时处处忍让,待人谦和,从不争抢任何好处。她总是把舒适让给别人,自己承担困苦。但当她一旦决断之后,她又有虽九牛而不能动分毫的决心与毅力。她认清了安适之,这是一个正派人不能与之共处的宵小之徒。她觉得耻辱,于是,她离开了他,斩断了一切柔情。

  然而,她的心是苦的。她孤寂的生活里的确需要一个男人温情的补充,但她想到再与另一个男人相处一生,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新的结合,必定会勾起以往生活的回忆,那一定是酸楚的。让一个男子因为自己苦涩的回忆而得不到全部的欢偷,作为妻子那是不公平的,是对不起人的。为什么让一个无辜的人和自己一道品尝昔日生活酿成的苦酒呢?让自己慢慢地去饮这杯苦酒吧。所以,她不想再婚,也不想再爱。

  可是,白天明不同啊。和他在一起,自己可以倾吐不愿向任何人倾吐的苦衷,可以毫无顾虑地捧出自己的心。坚强的、软弱的意念,甜蜜的、悲苦的思绪都可以倾倒给他。自己愿意和他每日相处,见面便想诉说隐衷。可是,见不到他,却又并不想他,不会心灵震颤地为他而苦闷,而忧郁。是的,安适之是坏人。可是自己同他未婚时,天天念着他,时时想着他,想起他就有一股甜蜜升入心头,听到他的名字也会砰砰心跳,不见他又有淡淡的哀愁,一切都引不起兴趣,总是百无聊赖。那种激动,那种苦与甜相混杂的心情,无疑是爱。就是结婚几年,她每天也愿意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那目光里有夫妻之情,也有类乎姐姐甚或母亲般的疼爱,虽然她要比安适之小八岁。只是因为安适之欺骗她的假面被戮穿,事实无情地蹂躏了她的心,她才死灭了那爱情。自己同白天明之间,远没有那种复杂的心境。这难道也叫做爱吗?没有激情,没有冲动,没有痛苦,只有平静,这叫爱情吗?难道是因为自己人到中年,岁月的筛子滤去了轻浮的感情的泡沫只留下平静的湖水吗?难道中年人的爱情只有平平淡淡的欢愉吗?不,不不,这不是爱情,是友情,是两性间最纯正的友情。自己并不过分地嫉妒叶倩如,当听到她激动地要和自己竞争天明时,自己只觉得好笑,笑她的幼稚,爱情竟成了一场球赛。不过她也尊重倩如的情感,佩服她的勇气。自然,悲愁也有一点,想到天明今后会同这么个大大咧咧的姑娘在一道,自己再不能同他象今天似地相处,也有些遗憾。但并不是撕心裂胆的痛苦哇。没有嫉妒的情感是爱情吗?没有排他欲的情感是爱情吗?也许不,不不,肯定不是。只是友情的结合,那家庭里除了互敬之外,还有欢愉吗?没有陶醉到痴迷程度的家庭生活,也许是长久的,但也会是乏味的。双方只是拘于礼数和遵从道德的法规,彼此相敬地走完人生时旅程。这自然比那些朝三暮四,分合频繁,互相欺诈,各觅新欢的伪家庭要好上千百倍。然而,家庭里也一定要充满爱,而不能只是友情。友情加爱情,才是最持久、最甜蜜、最完美的家庭与夫妻。

  哦,已经过了而立之年,仍不能判定自己对天明是爱还是友,这是多么让人苦恼和烦躁的事啊。

  天明,第一次发出了约请,要自己到天坛去,到那个远离亲朋,不至于碰上熟人的公园去。他要说什么呢?自己该怎么回答他呢?难呐,真是难乎其难。

  她默默地洗了脸,在头上抹了些发乳,也第一次给自己脖子上涂了点香水。她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对着镜子凝视着自己的影子,呆呆地立了一会儿,又重新洗脸,洗脖子,要把那香水洗去。

  她到达天坛公园东门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半钟。白天明正站在售票处门口,眼巴巴地等着她。

  他们买了票,走过长长的雨道,本想到新修的双环亭去,见那里已经有不少情侣坐在回廊上,便又朝前走。他们都觉得有些不自然。所有易于抒发爱情的场所,似乎都被年轻的恋人占领。爱情原本同青春结合在一起,人到中年才开始涉猎这个领域,很象是十八岁的青年才上小学一年级一样,课室里的小孩子自然会以异样的目光盯住后排的成人。总之,他们在天坛公园所有绿荫旁,长椅上,藤萝架下,假山石上,都没有找到可以歇脚谈心的地方,只好沿着长长的雨道踱来踱去。

  夕阳已经挂在树梢。十月底,北京的风已经颇有凉意了。但他们并不觉得冷。将近一小时的慢步行走,已经近乎长跑,加上沸腾的热情流布全身,他们额上、鼻尖上还渗出了细小的汗珠。

  他们谈的都是工作:断手再植的冯京生,如今己经开始练习恢复手的功能;外科的手术室应该有更合理的工作制度,门诊手术应当扩大,不要把那些小手术也挤到手术室去;肿瘤科的工作,应当放在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上;柏年的不幸,应当引为殷鉴;应当把他的“大纲”早日补齐。

  谈到柏年,他们都很难过,觉得都没有尽到职责,失去了这样一位长兄般的朋友,是一个无法补偿的拐失。

  多快呀,要吃晚饭了。先别忙着去排队吃饭吧,趁现在公园里的游人纷纷散去的时候,去看看祈年殿,去看看圜丘台吧。不饿吗?好,走吧。

  在圜丘台上,他们一道仰望苍茫的天宇,听归鸦刮刮的唱和。在古柏林中他们默默踱步,好象听得见彼此的心跳。

  终于,那个时刻到了。

  白天明看看靠在树干上仰望天穹的静雅,吞吞吐吐地说:

  “静雅。”

  “嗯?”

  “我们,我们认识了很多年了,啊?”

  “嗯。从一九六四年起,十八年了。”

  “对,十八年。十八年的变化真大。我们,都老了。”

  “你不老,才四十岁。”

  “对对,你更不老。……嗯,山南海北,我们也分开了好多年呢。”

  “十四年。你一九六八年走的。”

  “对对。那时候,你快要结婚了。”

  “是啊!”

  长长的叹息,接下去是沉默。

  “你,现在痛苦吗?”白天明轻声说,“不不,我的意思是说,你,心里,还好吗?”

  “没什么,都过去了。”

  “对对。过去了。我,我想……你不会生气吗?”

  “什么?''

  “要是我,说些不该说的话?”

  静雅笑了:“你能说什么不该说的话?劝我和他复婚?”

  “不不。不过,你要是真那样想……”

  “不,我从来不那样想。”

  “那么,我,”白天明看看她,把脸转到旁边去,鼓足了勇气,飞快地吐出几个字,“我能不能代替他?”

  “什么?”静雅有些不明白,眼睛从远处转向他,呆呆地望着,“你代替他?”

  “嗯嗯。”第一句说出来,以后便好说了。白天明恢复了平静,侃侃而谈,“代替适之的位置,和你一起生活。不不,你不要急着回答我,你可以考虑,也可以拒绝。但我要说,我爱你,从我到袁老身边学习,见到你的那天起,直到今天,我都爱着你。我听说你结婚以后,曾经痛苦了很久,想压下那爱心。可是不成,我不能离开你,不能没有你。这爱情经历的时间越久也就越浓。你相信吧,我会尊重你,保护你,爱你,永远永远不会欺骗你,我会让你幸福……”

  袁静雅不说话,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心里涌起一股酸楚,眼泪慢慢地汇上眼眶。

  她轻轻地说:“别说了,别说了。我相信,相信你,我感激你,非常感激你。你能这么长久地,这么好地看待我,多么不容易呀!我尊重你的感情,也应该回报你同样的感情。可是,我不能欺骗你,也不能欺骗我的心。我想过,已经想过不止千百次了。我,是不是爱你?”

  “你,你想的结果呢?”白天明怯生生地问。

  “没有,没有结果。不不,我说不清,说不清,原谅我吧。也许我对这个问题,还要思考……”

  “我等着,等着你想清楚。”

  “别,别再问我。”她背转身面向树干,头埋在双手里。

  一两只归巢的乌鸦吵着飞掠过柏树林。远处,有人在直着嗓子吼歌:“不知道为了什么,忧愁常围绕着我……”风吹着柏枝沙沙地响。静雅在哭泣,把自己的烦闷、痛苦哭出来。爱情得不到回报,是痛苦的;寻觅不到爱也是痛苦的;面对一个爱自己的人,却无法弄清自己对他的感情更是痛苦的。只有草率的人,视人生为儿戏的人,才会到处施舍热情。严肃的人在倾听自己心声的时候,怎么能不为自己心曲的不流畅的旋律而痛苦呢!

  白天明惶惑了。他从未想到过静雅会如此回答自己。他设想过静雅的答案,很简单,接受自己的爱,或是拒绝。再不,就很有自尊地回答,让我考虑一下吧,过几天回答你。可他没有想到,静雅这样坦率地把自己的心呈献出来,说她想过千百次而不能回答,她也苦恼。她苦恼自己的无法判断。也许,从理智上说,自己同静雅结合最为顺理成章。她一定也觉着这结合是很合理的。医院里同事们的流言,未尝不是善意的期待。但是,爱情并不一定都是很有道理的。她的苦闷,说出了一个事实,铁的事实,就是,她还不爱自己。但她不愿这样想,或者根本就没有这样想过。她承认或者起码不否认我们结合的合理性。但爱情不是数学,也不是医学,它不按世界物质运动的规律办事。她的感情告诉她,她还在爱与友的边界徘徊。于是,她苦恼,她烦躁。她毕竟是真诚、善良的。她不愿伤害我,不愿欺骗我,也不愿欺骗她自己。她是应该受到自己敬重的。

  白天明虽然内心产生过两次热爱的冲动,但毕竟一次也没有付诸过实践。他还没有同任何女人一起走过爱情的途程。这时候,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懊丧,但又觉得轻松,仿佛卸下了一副重担。无论如何,十几年堆积在心头的话,今天是说出来了。她并没有拒绝。自然,她也没有答应,甚至也没有说哪天才能给予明确的回答。但说出来,就是一个进步,一个突破。让岁月作出结论吧。

  他们踏着星月走回家,路上,车上,谁也不说话。上下车,过马路,他都挽着静雅的手,这是他生平第一次主动地挽着女人的手。但是,一点儿也不激动,一点儿也没有神秘感,甚至心里连一点震颤也没有,平常的如同挽着郑柏年的手。静雅也没有任何拒绝的意思,她似乎一点儿也没有觉察到是一个爱自己的男子在挽着自己的手。

  天呐,还有什么比这更雄辩地说明他们的关系。是的,一切好心的人,都盼着他们结合。能不能遂了众人,也遂了他们自己理智的愿,那只有让时间去促进,去弥合,去考验,去完成了。愿他们幸福。

  白天明木然地回到家。街道居委会的郭大娘递给他一封电报,说是邮递员送了两回,你都不在,我们就盖了街道的公章,替你收下来了。快瞅瞅,好象是打国外来的,准是你姐姐来的,别误了大事。

  白天明回到家,拆开电报,见是:“珍即归京,行期另告。绵绵心意,促膝倾谈。”

  他的头“嗡”一下胀大了。她回来可怎么办呢?

  可是,那倩影、那声音又顽强地浮现出来。吴珍穿着紫色的薄呢大衣,踏着黄叶向他走来,走来。叹息般的声音在屋里回荡:“天明,我爱你,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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