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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书籍名:《故土》    作者:苏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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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飞机载着安适之直上重霄九的时候,白天明正在万安公墓对着一抔黄土沉思默哀。

  已经倾斜的墓碑上刻着几个失去了颜色的字:“吴蕴芳之墓”。

  她能在这里存放自己的骨灰匣,并且立上一块让人识别的标记,已经是很不错的事了。她的生命之火是在“史无前例”的岁月里熄灭的。照她生前的身份和经历,她当时最有可能被焚尸扬灰。可是,托福她的学生,一位在火葬场工作的殡硷工还记得自己这位心慈面善的老师。他给她的遗体美容,又亲自送她进入去往另一个世界的海关——焚尸炉,然后把她的遗骨装入一个青瓷坛里,悄悄叫上白天明,在一个深秋的早晨,把她埋在万安公墓,还竖了一根石柱,刻上她的名字。人们生前的功德,还能润泽死后的形骸,并且给那飘浮的灵魂一个栖居之所——倘若真有灵魂的话。所以,劝人生前广结善缘,在宗教眼里是为了求来世之福,在世俗人的眼里却是为了求死后肉体的不受侮辱。而对于历史,死的仪式与遗体的处理方式,却是死者对于人民、民族和时代贡献大小的总结。但无论如何,要人生前多做好事,不做坏事,总是不错的。那位殡硷工以大无畏的气概,用自己的行动,给吴蕴芳这个只懂音乐的中学教师做了一生的总结,为她洗去死前硬栽给她的种种罪名。所以,当时很令白天明感功,曾紧抓他的手,含泪向他道谢。

  “别价,别这样儿。咱们好歹同过学。”那位老实的殡硷工说,“吴老师一辈子可真不易。咱们都受过人家教育,虽说咱俩现在身份不同,可再怎么着也得受恩知报。其实呢,咱俩的工作也差不到哪儿去,只是个上下手儿。您呐,上一道工序,我呐,下一道工序。您治不了的,归我。咱俩一个场子,是这话儿不?”

  医院和火葬场属于一个行业的两道工序,白天明在理论上,感情上都接受不了。可是在事实上,他又不能不承认人家的话是真理。真理是必须尊重的。何况,人家的话里还有自豪的因素,医院管人生前的身体,火葬场管人死后的身体,这职业同医学是同样崇高的。这种自豪感也是应当尊重的。两个尊重加在一起,使白天明和那旧日的同学成了朋友。

  那同学对于吴蕴芳的墓也算尽心,每年清明都来添一锹土,拔几棵草,洒扫一番。所以,至今依旧可以辨认得出她那一丘小小的国界。“国”土很小,但毕竟是独立的。这就不易。

  那位在美国布法罗学院教书的童建中先生,去了一趟四川,原说七天便归,谁知叔叔和婶子的泪眼,侄儿侄女们的亲情拉住了他的心,竟把这七天之数膨胀了三倍,二十多天之后,才赶回北京。这一来,他就不能再同白天明深谈了,因为假期已完,囊中也显出惭愧的颜色。就算是美国的教授比中国的教授多挣了几个大子儿,也禁不住成天价飞机、汽车地来回折腾,饭店、旅馆里穷泡。一天的房租就五十块人民币呐,够买好多袋富强粉呢。童建中要回去了。白天明得送给那边儿的吴珍一些足以让她想念故国的礼物。白天明也有些诗人气质——当医生的大凡都有那么一点儿诗人气。从医生改当文艺家的名人不老少,鲁迅、郭沫若就是明证。——他想起要给吴珍四样东西:吴蕴芳坟头的一撮黄土;北海里的几滴湖水(要贴明标签,不要喝下去);一片微黄的白杨树叶;再附上一首自己的小诗。这一切,大约都不必上税,可以减轻童先生的负担。

  他在吴蕴芳墓前沉默良久,捏了一撮土,放在一个小小的景泰蓝盒里,这大约是用来放印泥的吧。他又去寻找自己父母的坟丘。可惜,一来年月太久,自己记不起方位,二来也因为父母没有学生在火葬场工作,只有一个草率从事的女儿,临出国时把二老的骨灰匆匆埋掉,所以那一块属于他们的国土,已被荒草和新坟淹没,以致于无从查考了。白天明怅惘地在墓地里徘徊了一刻,只好在父母坟墓的大致方向行了一个深深的鞠躬礼,算是对他们亡灵的祭奠,顺手也向一切应该纪念的死者,一并致哀。

  他回到家里,把那从北海取来的一小试管湖水,同一片白杨的落叶,都包在一个塑料袋里,同那一小盒黄土,一起放入一个小木匣里。他铺开一方白纸,想了想,用细细的钢笔字写了一首诗:《我愿》——

  我愿我的门前

  有排高高的杨树,

  我愿它的黄叶

  飘满门前的小路。

  我愿你从远方归来,

  和我踏着落叶行走;

  我愿你温馨的气息,

  总在我的耳边吹拂。

  我愿我们永不衰老,

  并肩走这漫长的小路……。

  他看了看,自己并不满意这首诗,觉得似乎有些缠绵,怕引起吴珍的误解。但是,要是写得过于冷冰冰,一来不是事实,因为自己毕竟热爱过她,至今也不能说一点也不再爱她,而诗没有了真情实意,也就算不上诗;二来,不表示出自己还思念她,记着当年同她踏着落叶行走的情景,并且愿意“安排重过少年时”,也太不近情理,不能安慰离国寄居异乡的吴珍的心。欢迎她回来看看少年时的朋友,总还是应当的。血肉之躯,孰能无情?况乎对一个曾经和自己初恋过的姑娘?纵使是遥远的梦吧,稍稍沉浸在梦中,也算不上不正派。白天明至今也还是单身男儿,男儿念情,算不上罪过的。

  白天明写好了诗,也装在木匣里,然后钉好,写上:“吴珍姐收,弟天明敬赠。”

  他办完了这些事,依旧坐在桌边,望着窗外出神。呆了片刻,从抽屉里取出童先生捎来的吴珍赠送的她的照片册。翻开,头一页是吴珍在枫树前的一张大照片。她的容貌依旧那样年轻,好象岁月的刻刀不曾在她脸上停留。她的黑发依旧那样浓密,身材依旧那样窈窕。如果说生活也留给了她印痕,那便是她的眼睛。那双美丽的大眼,流泄着无尽的哀怨,还有一丝顽强的期待,透过那哀怨的光束射向远方。假如没有了这点希望,她也许早已离开了人世。她的身体一定不很好。看她的脸,那么白,白得好象晶莹的碧玉。大理石雕像般的容颜,写在文字上好象很美,俗语也说:“一白遮百丑。”然而,放到活人身上,那就必定是不健康的标志。如果一位皮肤有如雪花膏一样细腻的姑娘,脸上投有一点点嫣红,又常常香汗淋漓,娇喘可爱,为她去做次体检吧。她八成儿肺部有病,或者心脏不好,心跳过于自由,想跳就跳,不想跳就歇会儿;再不就是二尖瓣闭锁不全,心血管先天梗阻或者血液本身有病,血液老是不能带足了氧气奔流全身,而是阴死阳活地慢慢流动,所有的毛细血管都老处于半饥饿状态,那皮呀,肉哇,能结实吗?汉白玉似的美女,只可以当成塑像摆置在案头,在现实中绝对是病秧子。吴珍是有病的,也许是过度地思虑和哀愁损伤了她的健康。思虑伤神,失眠丧元气。精、气、血三亏,她处于虚弱之中,应当给她寄些人参健脾丸去。脾胃和,吐纳好,百病皆消。十全大补,鹿茸人参,火太大,吃多了无益。整天价嚼人参玩儿,并无好处。对,西洋参性温和,写信告诉她,买一点泡茶喝吧。但是最重要的,她要去检查身体,心情开朗。假如她思念故国,她想要什么都可以给她。愿意回来,就回来吧!祖国,故乡,少年时的朋友,或者说友情,对,只是友情,不过更浓,更深,更久长,这一切,都在向你招手。愉快些吧,你是应该得到愉快的,因为乌云已经消散,祖国的天空更湛蓝,更高远,更晴和了。

  于是,照片里的吴珍活动起来,穿着黑白相间的格条薄呢大衣,踏着如火的枫叶,用悠长的,叹息般的声音呼唤着:“天明,我爱你,爱你!”

  假如她真的归来,真的来寻找她失落的爱情,怎么办?让她失望?让她更加愁苦?

  然而,人不能在谎言中生活,不能在两重道德的边界上徘徊,天明爱的是静雅。现在,是啊,现在爱她,爱得那么真挚,那么苦涩。去同她说吧。明天,明天,勇敢点,幸福不能等待,明天必定会到来。

  对于孙大勇来说,他的明天正在到来。

  他如今已经是骨科的按摩师。尽管他的经验还不够丰富,手法也有待提高,但是,第一步已经迈出去了,第二步、第三步难道还远吗?他已经治愈子好几个病人,其中一位还和他建立了远超过友谊的关系。自然,那病人是个姑娘。

  他的变化始于那次在病房区草坪上的柔道比赛。

  那次比赛,在体力上他胜了,但从精神上他输了,而且输得极惨。先前,不管他怎样被医院领导批评、警告、处分,也不管他怎样吊儿郎当地对待工作,他在一班青年职工中都威信不减。用他们的话说是:“大勇哥们儿够份,谁都不怕呀!”孙大勇战胜了那位化验员,本应更高地树立起自己的光辉形象,但是,他在失败者按照规则以手击地表示认输之后,还一劲儿用背心使劲绞勒人家的脖子,差点儿把人家憋死,这就完全丧失了英雄气概,而一下子由英雄沦为不齿于新华医院青年职工的“狗屎”。

  “孙大勇这小子,不仗义,明儿不理他。”

  “这孙子,人事不懂。晾着他,咱们!”

  “谁要是再搭理他,谁是小狗子。”

  “干脆,找个岔儿,咱们花了他,怎么样?”

  “用不着,我怕脏了手。”

  “啐他呀,咱们!见面儿一人一口。”

  这沸沸扬扬的义愤之词筑成了一道铜壁铁墙,当间儿孤零零地站着一位膀大腰圆的孙大勇,左右一看,只剩下自己和影子,真正是载载孑立,形影相吊,不由得也伤心落泪,凄惶起来。谁都怕孤立。能在孤立中坚信自己理想的正确,忍辱负重,依旧昂然向前并且终于赢得群众信任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这种勇者并不多见。翻翻浩如烟海的史籍,便会知道,这种真正的勇士,可谓寡矣。哪位不服,哪位就让人孤立一回试试。孙大勇不是勇士,不过还算得上聪明,他立即悟到自己是犯了众怒。众人之怒犹如洪水烈火,避之唯恐不及,孙大勇竟以个人之身相犯,岂不是自找倒霉吗?在这种情况下,郑柏年能伸出手来,把他从孤立的圈子中拉过来,怎么能不让孙大勇感激呢!

  那次柔道表演之后,孙大勇费了一整天功夫,吭哧吭哧写了一篇五百字的检讨送给郑柏年。郑柏年给他改了九十四个错字,让他重抄一遍。然后,由他领着大勇向那位化验员当面赔礼道歉,并且提出倡议,来一次整理医院环境的义务劳动。

  人有脸,树有皮。郑柏年这样宽待自己,自己再不好好儿争气,那,活着也实在没劲了。

  第二天夜里,孙大勇在北新桥夜宵店置酒款待那化验员。化验员先头不知底细,以为孙大勇设下鸿门宴,就邀了两个街坊二楞子、三青子,作他的左右随从。谁知到了饭馆儿一瞧,只有孙大勇孤身一人,面对着满满一桌子啤酒、肺头、小肚、香肠、蛰皮、熏鱼、鸡腿、粉皮,外加两大盘儿猪头肉。那架势不象是叫他来饭馆儿“练练”的,倒真象是请吃赔礼酒。吃就吃,这人们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你有酒菜,我有肚皮,一个不够,还捎上俩来。还有钱吗?上菜,照吃不误。别以为这人们小气,明儿上东来顺儿,烤鸭,撑死你。夜宵店算什么?凉盘儿一桌,这也叫菜?再摞上三尺,不过二十来块钱,临了儿闹几碗馄饨,应名儿请客了,丢人去吧。二楞子、三青子,傻看着干嘛?上座儿,吃啊,喝呀,白闹一顿儿。

  坐是坐下了,可没话。孙大勇和化验员都没上过外交学院,外语外行,交际话稀松。一霎时只剩下了干瞪眼。这时候,郑柏年走进夜宵店——他加班写材料,搞他那个设计,肚子饿了,来吃夜宵。

  两个干瞪眼的小伙子都慌了神儿。让副院长瞧见,这算干什么呢?前天的仇人,今天的食友,满桌子大瓶小碟象摆供一样,干坐着不吃。是运气?等着说岔了,好用啤酒瓶儿,菜碟子往对方脑袋上扣?不象话呀!走吧,来不及了;不走吧,回医院又是一顿好批评。

  谁知道,郑柏年笑着,端着一碗馄饨走过来了。

  “哎哟嗬,郑院长,您来了?坐坐!”

  “起来起来,我介绍介绍,这是我们医院的郑院长,有名儿的大大夫。还不快叫老师!”

  “郑老师!您好!”二楞子、三青子是活道具。

  “什么老师不老师的,咱们是同事。嚯,菜不少哇!”郑柏年坐下。

  “您吃,吃点儿。没好菜,要不跟他们商量商量,来个炒虾仁儿怎么样?”

  “行啦,坐下吧。”郑柏年把孙大勇拉到座位上,“你们这是谁请客呀?”

  化验员头转向大勇一甩——到这时候儿他还觉着叫出孙大勇的名字怪别扭的。

  郑柏年笑笑,说:“你们两个和好如初,恢复友谊。好,这顿夜宵算作纪念,我跟这两个小伙子当见证人。往后,要是你们再一起作出好成绩,我请你们,再请这二位作陪客。来,我借花献佛,喝你们半杯啤酒,表示祝贺。来吧,喝酒!”

  四个年轻人,眼圈儿都泛红了。大医院的副院长,闹着玩儿吗!上层人物咧,大知识分子啊,跟咱们小哥们儿这儿坐坐就是给脸啦。人家不那么瞧哇,跟咱们平等。伙计,再不争气露脸,还叫仗义吗!咱输在仗义上,可不能再输在这上头。干,一人一瓶儿,谁不干谁是小狗子。

  喝了啤酒,吃了菜。舌头活泛了。郑柏年主持了两人复交仪式,酒桌上签订了友谊协定。

  谁知,三天以后,郑柏年就查出有肺癌,从此卧床不起。

  孙大勇能不感激他吗!

  一孙大勇从此勤奋学习,认真工作,变成了另一个人。

  一个月前,有位女工赵秀芬,肩背疼了近一年之久,老是好不了,来骨科看看。医生说骨头没病,是肩脚炎,按摩去吧。正好赶上孙大勇。

  孙大勇按摩戴着副黑墨镜。按摩师盲人多,女病人心里踏实,反正他瞧不见,捏吧,揉吧,治病就得。孙大勇是明眼大小伙子,女病人一进来,都不找他,而请老大夫王则魁。王则魁按摩多年,技术高超。奈何年岁大了,手劲儿不够,常常自个儿累得浑身酸疼,病人却见效不大。孙大勇老呆着,心里不落忍,也戴上个墨镜装盲人。于是女病人也找他了,完全是心理作用。孙大勇潜心学习,基本手法提、捏、揉、捶、推、拿……很快就掌握了。看病,反正有王则魁医生,他确定病位,病因,施诊手法,由大勇操作,竟一连给好些个患者解除了病疼。于是,趋者若鹜,女病人亦从善如流。“这小伙子,捏得怪舒服的,反正他瞅不见。”

  赵秀芬也是受了女病友的促进来找孙大勇按摩的。每日一次,大勇的手掌在她丰满的肩与背上揉搓推拿,确也减缓了痛苦,增加了轻松。谁知有一次,秀芬觉得格外轻松,扬了扬一直抬不起来的右臂,不留神碰掉了大勇的墨镜,“哐啷”一声掉在地上碎了。秀芬急忙弯腰拣起那眼镜儿,准备赔礼道歉,再给瞎师傅买一副。谁知一抬头,正好儿碰上大勇炯炯有神的双眼。姑娘顿时楞了,想到半裸的肩背,脸上立时飞起了红霞,什么话也没说,一溜烟儿跑了。

  她三天没去医院。她也用不着去了,因为她已经好了。可第四天她又去了,还找孙大勇,还让他捏肩膀儿……

  下面的事儿不说也清楚,俩人要好了。

  由一个在医院里臭了街的万人嫌,变成幸福的未婚夫,孙大勇的心能平静吗?能不感激郑柏年吗?

  他现在正在大街上走着,他要去找秀芬,一块儿去买点儿结婚的用品——眼下的年轻人,认识两个月就结婚,并不算快,因为正处在火箭上天的时代。袁静雅的犹豫、榜徨,那叫跟不上时代哟——他脚步轻快,心情舒畅,因为他正站在明天的大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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