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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烟雨楼台(2)

书籍名:《补天裂》    作者: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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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宽一边感叹着陈年往事,一边修剪着莞香树苗,忙了一阵,有些累了,便直起腰来,喘了口气。这时,却看见脚下的山坡上,一顶轿子正沿着松林径颤颤悠悠地抬上来。

  “嗯?牧师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阿宽心里疑惑,连忙丢下剪刀,跑去打开镂花的铁门,准备迎接主人。

  轿子走近了,他才看清,这是一顶四人抬的轿子,轿篷的装饰也比林牧师的那顶私家轿更讲究。轿子在翰园门口停稳了,下来了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那人头戴太阳盔,身穿一套笔挺的乳白色西装,打着黑色领结,虽然是一副华人面孔,却俨然洋人派头,气宇轩昂,红润的脸上架一副金丝眼镜,上唇蓄着翘翘的西式八字胡,手里捧着一束鲜红的玫瑰。

  阿宽认得,这个人就是三天两头打发下人来给倚阑小姐送花的迟孟桓,不禁纳闷:他今天怎么亲自上门了?心里寻思着,迎上前去,恭敬地鞠了一躬:“迟先生……”

  “阿宽,牧师今天好像不在家吧?”迟孟桓似乎有所准备地问他。

  “是的,先生,”阿宽答道,“牧师今天有重要的事情,到码头迎接新总督去了。”他有些疑惑地望着迟孟桓,“像迟先生这样的头面人物,怎么没去呢?”

  “呃……”迟孟桓有些尴尬,眉毛微微皱了皱,说,“当然,那件大事,我本来也要参加的,因为我dad已经去了,我就可以免了。阿宽,我……是来见你们小姐的!”说着,他把手里的花束举了举。

  “噢,迟先生亲自来给小姐送花?”阿宽这才慢吞吞地说,其实他早就看见了那束花,“你事先跟小姐约好了吗?”

  “送花还用预约吗?全世界都没有这样的事!”迟孟桓斜睨了他一眼,觉得这个佣人管得太多了,不悦地抬起脸来,望着庭院深处的小楼,“你们小姐在吗?”

  “迟先生请进,”阿宽知道这个人不可得罪,赶紧低眉顺眼,把他让进来,却没有回答他的问话,既没说“在”,也没说“不在”,只说,“我到楼上看看小姐在不在家。”

  楼上书房里,易君恕正在给倚阑小姐授课。上次讲的李太白的《静夜思》,今天让她背诵,寥寥二十个字,她竟然背不全,把“疑是地上霜”背成了“疑是地上雪”。

  “错了,”易君恕说,“这首诗的‘光’、‘霜’、‘乡’三字,都在‘七阳’韵部,如果换成‘雪’字,就不押韵了。而且,雪和霜是不同的,月光洒在床前,像是薄薄的一层霜,大雪怎么能下到床前呢?”

  “先生,这不怪我,”倚阑分辩道,“香港这地方,没有霜,也没有雪,我连见都没见过,这两个字的样子又像是孪生姐妹,哪里分得清楚噢?”

  易君恕耐着性子,待要给她详细解释“霜”“雪”之分,阿宽上楼来了,站在书房门口,说:“小姐,有客人……”

  “谁?”倚阑转过脸问,眼睛里闪过一丝兴奋,这正是借故逃学的好时机。

  “是迟先生,”阿宽说,“他来给小姐送花……”

  “噢,迟孟桓啊?”倚阑那一丝兴奋又消失了,她对那个没完没了地送花的迟孟桓并没有多大兴趣。

  “小姐的意思是……”阿宽观察着她的表情,试探地说,“要是不想见他,我就替小姐回了算了……”

  “不,你告诉他,我马上下楼。”倚阑却又改变了主意,站起身来,朝易君恕歉意地说,“对不起,易先生,我去去就来。”说完,匆匆走了。

  易君恕不禁心头火起:这位李太白也实在太倒楣了,随便一点儿什么事情就可以把他拦腰斩断,这样授课,还不如停了它!

  倚阑匆匆回到自己的房间,换了出门穿的衣服,打开她那“丁丁冬冬”的八音盒,选了一条去年流行款式的项链,对着镜子重新涂了口红,描了眉毛,自我端详了一阵,觉得满意了,这才去见客人。这一切并不是为了客人,而是为了自己,翰园的小姐抛头露面,必须保持与她的身份相称的仪表、风度。

  倚阑小姐迈着沉稳的步伐,一手提着裙裾,缓缓地走下楼梯,脸上挂着浅浅的微笑,长长的睫毛微微低垂,眼神中流露出五分高傲、三分庄重、两分礼貌。

  迟孟桓已经站在客厅里等她,太阳盔摘下来捧在左手里,右手握着那一束鲜红的玫瑰。

  “林小姐,你好!”迟孟桓眼睛一亮,向她迎了过来。

  “你好,迟先生!”倚阑停住了脚步,静静地立在地毯上,等他走近了,才伸出右臂。

  迟孟桓向她鞠了深深的一躬,把花束放在太阳盔上,腾出右手,握起倚阑小姐那纤纤玉手,送到唇边,轻轻地一吻。然后再举起花束,恭恭敬敬地献给她。

  “噢,thank you!”倚阑接过花束,轻轻叫了声,“阿惠!”

  阿惠应声走进客厅,接过了小姐手里的花束,放在茶几上,顺手把花瓶端起来,那里边的花是前几天迟孟桓派人送来的,已经有些败了,便把它拿走,准备更换。

  “请坐,迟先生!”倚阑说,“喝杯咖啡,还是威士忌?”

  “噢,谢谢,”迟孟桓坐下来,答道,“咖啡。”虽然他酷爱威士忌,仍然选择了咖啡,似乎这更能给人造成文雅的印象。

  “阿惠,两杯咖啡!”倚阑吩咐道。

  “是,小姐!”阿惠端着花瓶走进了通往餐厅的侧门。

  客厅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林小姐从皇仁书院毕业,是哪一年?”迟孟桓问。

  “去年。”倚阑答。

  “噢,我也是那里毕业的,不过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我们也算是校友嘛!”

  这样的开场白,显然是没话找话。两人保持着一英尺的距离,并排坐在长沙发上,互相彬彬有礼地审视着对方,考虑着下面该说些什么。迟孟桓连续一两个月孜孜不倦地往这里送花,今天又亲自登门,当然有他十分明确的目标,而倚阑小姐也不可能猜不到对方的来意,但进攻的一方并不打算早早地把自己的意图挑明,防守的一方更不会在朦胧状态就去点破,双方每说一句话都要经过深思熟虑,力求含蓄,无棱无角,虚与委蛇,顾左右而言他。因此,谈话便无味而缓慢,很像是生意场上那种根本不可能成交而又不得不应酬的商业谈判。

  阿惠送上来两杯咖啡。

  “请,迟先生!”倚阑说。

  “谢谢!”迟孟桓说。

  迟孟桓用小镊子取了两块糖,丢进杯子里,拿起小勺轻轻地搅动着,一边凝神思索着下面该说些什么。咖啡已经搅匀了,他把小勺抽出来,没有任何响声地放在盘子的边缘,还没忘了把背面朝上,露出人家的家族标记。

  倚阑好似漫不经心地往那儿瞟了一眼,看到了她所珍视的族徽,才把视线收了回来。这位客人虽然引不起她的太大兴趣,但看来还是个有教养的人,不至于让她反感。

  阿惠把腾空了的玻璃花瓶端来了,里面盛注着半瓶清水。她把花瓶放下,然后解开迟孟桓送来的那束鲜花,一朵一朵地插进瓶里。她有意把动作放得很慢,这样就可以不露痕迹地留在客厅里,守着小姐。她知道小姐不喜欢这位迟先生,“德律风”打过来好多次,小姐都没亲自去接,迟先生请她去跳舞啊,参加party啊,也都让佣人替她回绝了。可是,小姐为什么还有耐心陪着他在这儿闲扯呢?干脆告诉他,自己有别的事情,或者说有点儿不大舒服,把他打发走了,不就完了嘛!

  可是小姐并没有这么做,这就是阿惠弄不明白的了。

  “林小姐,”迟孟桓指着瓶里的花,即兴想出来一个话题,“我送给你的花,你喜欢吗?”

  “谢谢,”倚阑说,“玫瑰是英国的国花,我当然喜欢。”

  “可是,英国的国花不仅是玫瑰呀,”迟孟桓微笑着说,“还有月季和蔷薇,而你最喜欢的却是玫瑰——我送给你的玫瑰,敝人不胜荣幸之至!”

  “迟先生,”倚阑却平静地说,“你知道吗?在我们英国,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国花’,英格兰是五瓣玫瑰,苏格兰是三叶苜蓿,爱尔兰是酢浆草,威尔士是黄水仙。我的家乡在英格兰,所以最喜欢玫瑰,这是理所当然的!”

  “噢,”迟孟桓好似恍然大悟,做出夸张的表情,“原来如此!这和送花的人并没有关系,我岂不是自作多情了?”

  他侧眼看着倚阑,“自作多情”这四个字,是一个试探,且看对方将如何反应?

  “不,不,迟先生误会了,”倚阑歉意地笑笑,本来有意和对方保持距离,却又怕得罪人家,只好再作修补,“我刚才说过了,谢谢迟先生!”

  “不客气了,”迟孟桓笑了,“能为林小姐效劳,迟某求之不得,心甘情愿!”

  楼梯上响起一串脚步声,易君恕下楼来了,两道剑眉紧锁,脸色一片阴沉。他的学生一去不回,他在书房里等得不耐烦,便索性不等了,想到院子里去走走,舒一舒胸中的闷气。他踏上楼梯,便一眼看见倚阑小姐正在这里接待客人,立即意识到不妥,自己此时在这里露面是极不得体的。但是,倚阑小姐和客人已经看见了他,如果再退回去,就更不妥了!想了想,只好硬着头皮走完了那十几级楼梯,朝客厅的大门走去。他的眼睛余光看见,那位客人朝他望了一眼,这时他想,如果倚阑小姐向客人介绍他,是不是应该打个招呼?然而倚阑小姐并没有介绍他和那位客人认识的意思,竟然停止了谈话,看着他从面前走过去了。直到他走出客厅的大门,才听见身后的对话又在继续:

  “林小姐还有别的客人要接待?”这是那位客人的声音。

  “不,那是我的汉文老师。”倚阑小姐的声音。

  “噢,家庭教师啊……”又是客人的声音。

  易君恕快步向前走去,突然觉得自己在翰园和阿宽、阿惠也没有多少差别了!一股失意的凄凉袭上心头,他不禁打了个寒战,天空阴云密布,院子里有些冷了。

  “易先生……”阿宽手里提着那把大剪刀,佝偻着腰向他踱过来,那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像是有话要跟他说。

  易君恕就站住了,无声地望望阿宽。

  “易先生,你看,翰园里什么花没有,还稀罕他送?”阿宽声音虽然不高,却是一股忿忿不平之气,举着手里的大剪刀朝客厅一指,“小姐在那里一本正经地接待他,同这种人有什么好谈的?”

  易君恕还是第一次看见阿宽发火。他本来以为阿宽只会低头哈腰地说:“是,牧师!”“是,小姐!”没想到他也有发火的时候,虽然只是背后发发牢骚,倚阑小姐也听不见,但毕竟让易君恕看到他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任人操纵的木偶了。

  “阿宽,那是个什么人?”易君恕问。

  “迟氏万利商行的少东家,他爹是董事长,他是总经理。”

  “他们是干什么的?”

  “香港的生意,没有他不做的:地产、股票、船运、布匹、五金、百货,腰缠百万资产!”

  “噢,”易君恕冷笑道,“只不过是个阔商罢了!”

  “易先生,你这读书人,一说话就外行了!”阿宽摇摇头说,“香港这地方和内地不同,内地还是老脑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士、农、工、商,把商人排在老么的地位。香港可不是那样,这里别的不认,就是认钱,有钱能使鬼推磨!迟孟桓父子两人仗着财力雄厚,从百万家产里舍出九牛一毛,修缮庙宇,办慈善事业,在华人当中买了个‘积善人家’的名声,大出风头。这还不算,人家又用大把的金条结交官府,买通英国人,他爹当上了太平绅士!”

  “太平绅士?”易君恕没听明白,“绅士就绅士嘛,怎么还叫个‘太平绅士’?”

  “就是英国的治安委员,在香港叫‘太平绅士’,”阿宽解释道,“是由总督任命的,本身在港府有官职的叫‘官守太平绅士’,那些没有官职的富商名流进了这里面,就叫‘非官守太平绅士’。早年的太平绅士都是英国人,后来才有了少数华人富商。”

  “这种太平绅士管什么?”

  “管治安。这个权力也是不得了的!”

  “噢?”易君恕倒觉得奇怪,“香港是英国人的天下,华人怎么还能占上这个位置?”

  “能当上太平绅士的华人没有几个啊,先生!都得是顶尖的富豪,而且是英国人信得过的人。”阿宽朝客厅那边瞥了一眼,压低声音说,“迟孟桓的老爹迟天任,其实当年只是个在水上漂流的登户,在大清国算是下九流的贱民,疍户的子孙不准参加科举考功名,在岸上没有立锥之地,全部家当就是一条小船。五十八年前,英国人攻打虎门,香港这一带炮火连天,迟天任冒着枪林弹雨,驾着他的小船,两岸穿梭,从大陆贩运粮食,卖给英军。那可是雪中送炭啊,英国人给了他大价钱!迟家就是从那时候掘得了第一桶金,发家致富。鸦片战争结束之后,就不做疍户了,港府便宜卖给他一块地皮,就上岸定居,在洋行里当买办,自己还做着地产生意、鸦片生意,往美国的金矿贩卖中国苦力,很快就暴发起来,几十年光景,成了今天的气候!”

  “靠发国难财起家的暴发户!帮助洋人攻打自己的国家,坑害自己的同胞,想不到世间竟然还有如此无耻的人!”易君恕那两道剑眉锁紧了,愤然道,“他到这里来干什么?”

  “唉!”阿宽摇摇头,叹息道,“俗话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迟孟桓坐拥金山,花天酒地,家里一妻二妾,还养着不知几个外家,这两个月又三天两头往这里献花,不知道打的是什么主意!”

  易君恕心中猛地一震:“倚阑小姐她……”

  “小姐太年轻了,不知道这世间的险恶啊!”阿宽抬起头,忧心忡忡地望着草坪尽头的客厅大门。

  客厅里,宾主的谈话正进行到中途。

  “迟先生,”倚阑说,“你做着那么大的生意,事情一定很多,今天百忙之中到我家来做客,还亲自给我送来了鲜花,谢谢了。”说着,把手里的咖啡杯放在茶几上,“我看,以后就不必这么费心了!”

  阿惠听得出,小姐这是在婉转地提醒客人该走了,像送花这种事儿以后也就可以免了。

  “哎,林小姐太客气!”迟孟桓却完全没有告辞的意思,坐在那里不动,脸上热情不减,“这有什么?一束鲜花,虽然花费不多,它却表达了我真诚的友谊,美好的祝愿!舍下就住在云咸街,离府上又不远,我会经常来看望林小姐的……”

  倚阑心里一阵踌躇:这个人怎么不知进退?连这么明显的意思都听不出,以后还要“经常”来?未免有些讨人嫌了……

  迟孟桓观察着她的神色,却又不为她的情绪所左右,继续说:“林小姐方便的时候,也不妨走动走动,上次我请林小姐参加party,你就没有赏光,也太难请了嘛!”

  “哦……”倚阑想起父亲和易先生一起回来的那天晚上,她让阿宽替她回了迟孟桓的邀请,自己连“德律风”都没接,现在人家当面提起,心里多多少少有些不好意思。但她并不想向迟孟桓表达一丝歉意,完全用不着,就让对方觉得她高不可攀好了。于是淡淡地一笑,说:“迟先生太不了解我了,我这个人不擅交际,也不喜欢参加社交活动,那么多人也不管认识不认识,乱哄哄地聚在一起,说些言不及义的客套,还有那些繁琐的礼仪应酬,也实在俗不可耐!”

  “林小姐这话只说对了一半,”迟孟桓微微一笑,“我也是常常被俗人、俗事缠绕,一些小本经营的商人请客、送礼,无非是要我给他们在生意上一点照顾,还有一些连想都想不起来的远房亲戚也找上门来,攀亲叙旧,告借求援,这都得花费时间去应酬,确实烦不胜烦!不过话又说回来,人在俗世上生活,谁也不能免俗,就连出家的和尚、尼姑都要联络一些家道殷实的施主,不然,庙里无隔夜之粮,就得托钵化缘了。迟氏的生意兴隆,从香港做到中国大陆和亚、欧、美三洲,也要靠商界同仁的支持,社交是免不了的。上次我在香港大酒店举行的那个party,本港的洋行大班、商界名流,凡是数得着的都来了,还有法国服装大师斯卡隆小姐、美国钻石大王罗伯逊先生和夫人、瑞士钟表巨擘诺曼先生和夫人,也应邀赏光,大家聚会一堂,玩得好开心,我赠送女宾每人一条钻石项链,男宾每人一块金表,交朋友嘛!可惜美中不足的是林小姐没有光临,好像王冠上缺少了一颗明珠,真是令人遗憾!”

  迟孟桓是商场的健将、社交的高手,说起这些,口若悬河。他那么毫无掩饰地炫耀迟氏的富有和出手阔绰,倚阑不免有些反感,想到自己闺房里的服装没有几套可登大雅之堂,首饰没有几件是足金实钻,还都是精心计算了之后才置办的,香港上流社会的女士、小姐出入社交场合,最忌讳“撞裳”——一套服装在不同的场合重复出现,倚阑哪里有那个实力一天一换、一天三换?心里被隐隐刺痛!而当迟孟桓摆阔斗富到了淋漓尽致,却又话锋一转,把她捧到“王冠明珠”的宝塔之尖,却又怦然心动,暗暗地自怜自叹,以小小的翰园和父亲两百英镑的年薪,她这颗明珠又待何日才会有令世人瞩目的机会?

  “唉!”倚阑不觉轻轻地叹了口气,嘴张了张,却又停住了,自己心里的那些苦闷,在客人面前怎么能够流露?要让人家尊重自己,首先得自尊!于是话到舌尖转了个方向,说:“其实,我也并不是完全拒绝社交,只不过范围有限,和知识界的朋友来往较多。前几天我们在皮特家聚会,他父亲邀请来不少名流,剑桥、牛津的几位博士都出席了,大家轮番朗诵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玩得好开心噢!”

  迟孟桓吃了一惊。他听得出,倚阑小姐这是在向他“示威”,以“知识界名流”来压他的“商界名流”,开口“剑桥、牛津”,闭口“莎士比亚”,这气势也非同小可!何况又扯出来一个令人妒忌的皮特……

  “皮特是谁?”他不禁问道,心里酸酸的。

  “皮特·史密斯,比我早两届的同学,你恐怕不认识他,”倚阑说,“不过,你可能听说过他父亲吧?威廉·史密斯先生,著名的建筑大师,英国皇家艺术学会会员,香港的许多宏伟建筑都是他设计的,他自己的房子建在太平山顶……”

  “噢,对,对,史密斯先生,大名鼎鼎嘛,”迟孟桓生怕在倚阑面前显得自己孤陋寡闻,赶紧说,“我们迟氏万利商行的大楼就是他设计的,以后我在房产上的生意还会和他继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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