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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市场乌托邦元年 (1)

书籍名:《晚来寂静》    作者:李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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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经楼由法律系和历史系共用,是苏共中央党校的复制品。仅此一端,匆匆过客亦可断定这学校成立于中共建国之后,中苏反目之前。进而,本校的趣味也不难想见。若问它有何传统,那么除了共产主义中国的传统之外别无传统。决非好学校,但我并不挑剔。我对一切都没什么意见。除了学生们热衷于武侠小说和阶梯教室里的香港录像片之外,对这学校我挑不出什么毛病。

  当时这学校的法学院还没有成立,只有法律系,全国排名二十名以外。课程与别处一般无二,公共课之外,由法律基础开始,先讲“法律是什么”,共有五条答案要背,最后一条是“法律是一面盾牌”,然后是刑法民法国际私法等等,渐进至模拟诉讼、速录技术一类的实务课程,按部就班,如木匠施以斧斤一般,用四年时间把学生们加工完毕。大三之前颇多思想类课程,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革命史纲要,等等,教师多半头发花白,老佛诵经一般喃喃自语。年轻老师们则精力充沛,不时脱离主题自由发挥一番,用今天的话说,便是“吐槽”,比如“如今在讲台上说句真话,容易吗?”如此,便可博得掌声和笑声。这时候,玩世不恭也是一种良心。

  法律神圣,何尝有人相信。校园生活只有三个主题:喝酒、打牌、谈恋爱。至于学术气氛,就只有一干男生颇为狂热地在宿舍里探讨判定强奸的三种学说数得上了。有人在法院实习,偷偷带回强奸案的卷宗,男生们便竞相传阅。对审讯员来说,询问强奸案的受害者似乎是种乐趣,问得极为详细,做笔录的书记员也颇为勤奋,笔走龙蛇,一字不漏。色情之外,也有凑趣的成分。总的来说,概括本系乃至本校的特色,便是把这世间的一切都当作屁一般的存在,尊重任何东西都会被视为迂腐低能。对于学业,差不多就成,乃是共识。

  反正所有待遇优厚的工作岗位都属于公家,要找到一个,关键在于关系,成绩则如太阳每到傍晚便会西沉一般不可置疑地毫无作用。一切现实被当作天经地义的事实接受。青年才俊们最叛逆的举动,便是聚众抗议食堂涨价,或者失恋之后把走廊里的灯泡逐一打碎。毕业时节,他们又对这生活甚是留恋,喝得吐出胆汁,哭得涕泗横流,与好友深情话别,与仇家言归于好,又约暗恋已久的女孩到某个黑暗的墙角,一不做二不休地大肆猥亵一番。随后,便带着“禽兽我也做过了”的罪恶感和满足感,以及“民法什么的我不是很懂,倒要看看你们能把我怎么样”的豪气,按系里的格言来说,“明法尚德,精益求精”去也。

  如今我二十一岁,读大四。度过不为人知、未入青史的岁月,或如置身于阳光照射不透的沉默之海,或如走过地图上尚未勘明的部分,大抵说来,普通生活莫不如是。几年中,无数的事情发生过了,慢慢说也不迟,甚至不说也罢,毕竟,真正重要的事情只有两件而已:冷战结束了,夏冲睡着了。

  我的确在睡觉,像个幼儿一般,每天饱睡九个小时。除此之外,大概没有任何引人注意之处。没有逃很多课,没有不跟别人讲话,没有论文得奖,也没有拿着斧子半夜爬上谁家的窗子。陡然间,内心的冲突平息了。年岁增长,心智成熟,性格也变得坚韧。好像一夜北风,动人心魄,我守得天明,走出门外,只见青春期的云翳已然散去,成年时代就像晴朗、透彻的冬天似的降临了。好一个空气冻得凝住了,连麻雀的叫声都像在固体中传递而格外清晰的冬天。

  我常去图书馆,读的书大约是周遭学生的五十七倍之多。书斋生活却谈不上。让我成为饱学之士,我万般不愿。读喜欢的书,而非为考取功名一般面对面目可憎的教科书,固然极有乐趣,可是读书一旦达到某种频次,便可以说是甘苦参半的自愿的苦刑。读书又确实会损伤其他平常的乐趣,比如说蠢话自得其乐的乐趣等等—既然浮生若梦,这就不能说不是损失。我向来严厉地喝令自己不可以做出蠢行,读书更加剧了这一趋势。因此,我虽说得上手不释卷,却漫无目的,读不出什么名堂来。只是优哉游哉度日而已。与人交往我也依照同样的态度,在少数朋友之外,对大多数人,自如地保持距离。我练成了又一种笑声,鼻腔共鸣,尽量不疾不徐,不矜不迎。这固然是装腔作势,可是运用自如的话,似乎并不令人生厌,相反给人以胸有成竹、凡事都不在意的印象。如此,也就可以自然地了结一段谈话,与人保持淡远的距离。

  这大约便是“不事王侯”的雏形,在二十一、二十二岁的年纪,这态度宛如底片浸入药水,渐渐显影了。

  这三年中我没有女孩陪伴,也没觉得有何不妥。正式的女友从没有过,元旦舞会之夜偶尔调情,乃至在游泳池里揩过几下油的,也一概没有。并非身体有什么毛病之故。不过,曾经折磨过少年夏冲的那种情欲似乎烟消云散,只留下清明的天空一角。我从没那么纯洁过,过去不曾有过,将来也决不再有。性对我来说如清风一缕,简直无可无不可。命运之手翻云覆雨。如今我茫然地睁着双眼,被颠簸着,忽然冲破了灰霾。阳光仁慈、温柔地普照着。无所依托,不可名状,升起了,我如一只水母迎向光明。

  对于西塞罗的《为弗拉库斯辩护》,读过法律系的人都耳熟能详。弗拉库斯在小亚细亚做过三年总督,公元前五十九年,被控告在亚细亚行省犯有强夺和镇压等罪行,西塞罗为他辩护说:

  在审理刑事案件时,睿智勇敢的陪审员们,总是会考虑国家的利益、总体的安全以及共和国的当前需要。噢,陪审员们,当给你们投票板的时候,你们的判决不仅仅关系到弗拉库斯一个人;它也将关系到将领们以及城市中的所有首领;关系到所有好人;关系到你们自己。

  恰好因为《为弗拉库斯辩护》,大二时,我和张大卫成了好友,友谊持续至今。我们碰巧相识,随口闲聊,意外地发现对方蛮有意思。我在法律系,却读过克劳德·西蒙的小说《农事诗》,虽然不解其意;他在中文系,却知道《为弗拉库斯辩护》,虽然也一知半解。“你太牛逼了!”此人赞美我说,“我们俩组合在一起,就是这学校的双子星座啊!”后来我才知道,此人的语言风格向来如此,任何事情经他一讲便会充满戏剧性。一来二去,我们混熟了。我曾陪他去听了一次中文系的课,听了半晌,才明白原来是训诂。中文系的学生都觉得这门课相当乏味,我倒觉得有趣—这就是在文字里破案。说起来,还是跟我们法律系的研究领域更接近些。

  张大卫是剧社的社长,我问他剧社都排过什么戏,他说,谁还真排戏啊,多累啊,我们只在意念中排戏。我说,什么意思?他说,社团嘛,你不懂?社团就是泡妞用的,每年新生入校,我们就去招新社员,同学们好,我们是剧社的,最近我们要排戏,《哈姆雷特》、《秃头歌女》、《等待戈多》,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差一个女主角了,大家有没有兴趣?大一的小女孩就来了。来了就行了,大家一起玩呗,今天爬山,明天坐在草坪上弹吉他,排什么戏啊?完全不排?我问。张大卫说,不至于完全不排,排过一个,还在本校的大学生艺术节上演了一次,是个极简戏剧。图书馆前边的广场上不是有个旗杆吗?在那旗杆底下辟出一个场子,耍把势似的把人吆喝过来,然后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另一个人拿条绳子把前一个人连人带椅子捆在旗杆上。我问,光捆?张大卫说,对,捆完拉倒。我说,这不是行为艺术吗?张大卫说你这么说也可以,反正剧社排过这么一出戏。我又问效果如何,张大卫遗憾地说,挺好的戏,让一个本校毕业的老师给毁了,那老师骑辆自行车,去买菜,路过,你说你买菜就买菜呗,多嘴多舌,说,还捆人呐?早在八五年我上学的时候就有人捆过了,也是在这旗杆底下!

  就这么着,这剧社的唯一一次演出落下了笑柄。张大卫却毫不介意,继续以艺术家的姿态四处招摇。《哈姆雷特》自然从没排过,奥菲莉娅们却被他潜规则了不少。当然只是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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