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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诱惑(3)

书籍名:《伊犁马》    作者:高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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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晨,天刚麻麻亮,我们爬上了汽车。整个营区是哭声一片,许多人哭得身子发软,上不了车,是被车上的人拽着,车下的人抬着,弄上车的。这个场面维持了约有半个小时,后来,所有的卡车一齐鸣号,起步了。

  连长骑着他那匹大青马,跟在卡车后边,一直跑了有五里,最后,站在一个沙包子上,他勒住了马。

  我坐在卡车上,突然看见,脸对脸儿,一个圆脸的小兵,正在对着我笑。我觉得他很面熟,但肯定不是我们连里的。我突然明白这是谁了,我刚张嘴问,她伸出一个指头,在嘴上按了一下,与此同时,望了一眼坐在她旁边的张来。

  原来,昨天晚上,趁我们在开军人大会的时候,小洋马就穿上了我的三号军装,躲在了车上。“你狗日的,行!”我打了张来一拳。

  9呼图壁的马肉

  对于小洋马来说,这大约就是小说中描写的那种“私奔”。她能采取这么勇敢的行动,她能这样跟上一个将要成为农民的人,这让人敬佩。至于以后的漫长的日月,将怎么度过,她大约并没有来得及考虑。后来,她做过许多错事,她抛弃了张来,她在我居住的这个城市的街头,沦落为一个下等的街头女郎,每一次,我都原谅她,并且劝张来也这样做。我说,一个女人,她能为你做出这种事情,那么你有理由原谅她后来的一切。

  那一年的春天真冷,已经到四月了,草原上还铺着厚厚的积雪。我们的大卡车,是从额尔齐斯河的冰层上过去的,卡车将穿过布尔津,穿过克拉玛依,穿过呼图壁,穿过石河子,到达乌鲁木齐,在乌市将换乘火车,然后回到我们的内地故乡。

  一路上相安无事。同车的人,不久就像我一样,发现了小洋马,张来这时候成了我们的英雄。尽管她现在属于张来名下,但是我们每个人,现在都感到幸福,我们没有丝毫的嫉妒心,我们把这看做是自己的胜利,把她看做是我们共同的俘虏。

  长长的车队在奔驰,我们像一群蝗虫一样,铺天盖地,掠过-个兵站又一个兵站。四周是一望无际的积雪戈壁,戈壁上到处是倒毙的马的尸体,饿鹰在天空威严地盘旋着,不时地一声长唳,俯冲下来。

  事情发生在呼图壁兵站。不知为什么,我们和兵站管理人员发生了口角。不是为小洋马的事,小洋马穿着军衣,戴着军帽,掩饰得很好。当然,可能是我们主动找碴儿,这些暴怒的士兵,这一团黄色的洪水,横冲直撞,到处惹是生非。

  一千多名退伍兵,黄蜡蜡地站了一院子,大家发着喊声,将兵站十几个肥肥胖胖的炊事员,全部打倒在地。送兵的头儿说,咱们不能再在这里过夜了,赶快上车往前赶吧。话声未落,大家卸下帽子,一人从食堂的大锅里,抓了一把马肉,放进帽子,又抓两个馒头,放在里面,然后跳上了车。

  马肉散发着一股腐尸的味道。这一定是草原上那些饿鹰吃剩下的残骸,被兵站以廉价收购回来,然后来喂我们这些退伍军人的脑袋。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他们不知是否知道,这黄蜡蜡的一片,正是一支前骑兵部队。也许,正是这一堆死马肉,是造成我们争吵的原因。那些兵站人员轻蔑地骂我们“黄萝卜”,我们则毫不客气地赏以老拳。

  马肉是和萝卜片混在一起炒的。萝卜片也有一些发霉。除了一股腐尸的味道以外,那马肉还有一种奇怪的酸味,记得《参考消息》上说过,当马这个人类的朋友,失去它作战的目的、使役的目的之后,也许它还会有一次辉煌,那就是它作为食用肉的用途。文章说,马肉味道鲜美,高蛋白也最少,它很可能取代牛肉,云云。我不知道文章是在讽刺人类,还是在赞美那高贵的征服,我想说,第一,马肉并不好吃;第二,将这高贵而美丽的动物,像猪那样地圈养起来,然后去吃它身上的肉,一边吃一边赞美它,这真有些滑稽。

  吃了这样的马肉,很多人都反胃、打嗝、呕吐,包括肠胃本来不好的我。

  卸掉帽子以后,小洋马露出了她的两根小辫。卡车疾驰了一阵,见后边没有追赶,就停了下来,有人要解手,有人要呕吐。送兵的部队首长从驾驶室里走下来,看见了圪蹴在路边呕吐的小洋马。小洋马的两根小辫让头儿吃了一惊,他刚想问,张来从车上伸出一只手,将小洋马拉上了车。头儿没有敢问,他也怕挨打,这个时候,最好不要惹这些摘去标志的“黄萝卜”们。头儿又回到驾驶室里去了,不过这事叫他觉得好蹊跷。

  在乌市改乘火车,风驰电掣,内地故乡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10伤心车站

  在西安火车站里,我们这一拨陕西籍退伍兵,全部下了车。我们将在这儿四散分开,有的人改乘慢车,有的人要搭汽车,有的人则步行,回到自己的村子去。火车站的月台上,一瞬间的工夫,横躺着的是麻袋,立站着的是退伍兵,黄腊腊的一片。

  小洋马坐在麻袋上,眼泪汪汪地喊叫口渴。火车上没有水,我们这些大男人,尚且不能忍受,更何况她了,加之又是呕吐,又是晕车,她被折腾得蔫蔫的。

  我们还要再坐几十公里的慢车,才能到达村子。送兵的劝我们不要出站,就在这里等着。我们倒不是那么听话,而是想急切回到自己的村子,所以安静地坐在那里。

  见小洋马可怜兮兮地坐在那里,我们没有丝毫的办法。我们开始感到自己的力量正在消失。张来救助似的叫了我一声“班长”,我为难地一摊手,说我也没有办法。

  这时候高高的电线杆上,一只喇叭响起来,喇叭中传出急促的女中音。这是车站的播音员在调度车辆。我顺着电线杆子望去,看见车站的一个角落,有一个玻璃房子,那女声,就是从那房间传出来的。

  “走,那里有水!”我指了一下,然后,领着张来和小洋马,跨过铁道,来到玻璃房子门口。玻璃房子很小,里面只有一张桌子,一个面孔死板的中年女人,正将胳膊肘子支在桌子上,对着话筒讲话,那桌子上,放着两只塑料皮热水瓶,还有一只包着一圈塑料绳的茶杯。张来张嘴要说话,我止住了他。我等那女人停止说话了,然后打了声招呼,有礼貌地说:我们要喝水。

  女人盯着我们,看了一阵。她的目光使我们发窘,我们意识到了自己的衣着的不合时宜。这里已经是暮春时间了,女人们已经开始穿上了裙子,而我们还是棉衣棉裤。尤其是我,我不但穿着臃肿的棉裤,而且两个膝盖上,拴了两个皮护膝,再加上因为骑马而变得有些罗圈了的腿,我那时候的样子,一定十分难看。

  一向大不咧咧的张来,在女人的目光的注视下,也有一些局促不安,“她要喝水!”他指了指小洋马,而我,又补充了一句,我说:“我们是退伍兵,我们现在回到了家乡!”

  女人眨了几下眼睛,看得出,她正在想着拒绝我们的话。她明显地有点鄙视这几个傻瓜一样的人,她大约觉得,拒绝比施舍更能显示出自己的高贵。

  盯着我们空荡荡的手,这女人终于想好了拒绝我们的理由。她首先问我们带没带茶杯,在得到回答以后,她说,壶里有水,桌上也有茶杯,但是,用别人的茶杯,不卫生!说完,她笑了笑,好像在为自己的谈话艺术得意。

  阅历已经使我们变得头脑简单,因此,我们琢磨了一阵,才听出这句话其实就是拒绝的意思。我看见,张来渐渐地涨红了脸,他的手向腰里摸去,他要抽出腰间的马镫革,抽打这个女人。在呼图壁的时候,他就这么干过一回,那是打那些肥肥胖胖的炊事员。

  我从背后抱住了张来,捉住了他的手。张来挣扎着,要我不要管他,他一定要教训教训这个小市民。小洋马在旁边,给这情景吓坏了。她带着哭声说,我不喝水了,咱们回吧!

  那女人突然对着高音喇叭,哭喊起来,说有三个复员军人,闯进她的工作室,在威胁她。这一手真厉害。高音喇叭把声音一送出,整个站台上,顿时混乱起来,那些手里拿着小锤子的检修工们,还有那些衣冠楚楚的铁路警察们,纷纷向这间玻璃房跑来。

  我们只得离开了。临走时,我挥舞着拳头,对这女人说:“如果我在边防线上,知道就是在为你们这些人爬冰卧雪的话,我真后悔自己!”

  当那些人赶到玻璃房的时候,我们三个已经钻进了退伍兵的行列中,这时候市郊车快来了,我们扛着麻袋,钻进了车厢。

  我们正在从马背上下到地上。这个小小打击仅仅是个开始,比起后来的一连串的遭遇,它显得多么地微不足道。不就是不让你喝水么?多么微不足道的一件事情。她有理由不让你动她的杯子,你也许有口蹄疫。

  11婚礼

  火车在一个小站停下来。停车时间是三分钟。我们先把麻袋扔下来,然后自己跟着跳下来。刚跳下车,火车就开走了。这时天已经是黄昏。小站的候车室只是象征性的一间小屋,空荡荡的。我们没有停留,彼此招呼了一声,然后三三两两的,向自己的村子走去。

  我和张来是一个大队,我们可以一起相跟到村口。火车路旁边的一个村子,有张来的一家亲戚,他从那里借了一辆架子车,拉上我们的麻袋。小洋马是辛苦了。这使张来很有一些心疼,在亲戚家里,他伺候小洋马,灌饱了水,现在,当架子车在路上行走时,他让小洋马坐在了车上。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夜走在故乡田野上的感觉,湿漉漉的空气,鸡鸣狗吠的声音,带着青苗气息的小风,起伏着的麦浪,快要开花的油菜。我们张开肺叶,贪婪地呼吸着,承受着这一切,眼泪花花在眼眶里打转。

  除了大自然,故乡的其他的一切,对我们的归来,似乎并没有太多的好感。人们麻木地看待着我们,几年前送出去了几个兵,几年以后他们又灰塌塌地回来,一人扛着一个麻袋,还是半夜回来的,活像个贼。这就是全部。左邻右舍的男人们,当然也会过来闲聊,直到抽光你带回来的烟,门前也就冷落了。与你同年等岁的小伙子们,有时会脖子上架着个孩子,从你门前走过去,“你把两个孩子耽搁了!”他冲你说。

  “张来这一趟兵没白当,他从外边拐了个大姑娘回来!”这是人们对这件事的评价。这毕竟是一件新鲜事,因此,那一阵子,他红火了几天,连邻村的大姑娘小媳妇们,也赶来看热闹,直到见到这小洋马,和她们自己一样,也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睛,这事才慢慢冷下来。

  张来的父母,希望儿子能赶快举行婚礼,把这媳妇拴住,他们担心夜长梦多。婚礼是在我们回到家乡以后,一个月之后进行的。我们居住在附近的退伍兵们,能来的,都来了,大家不光为张来,也为我们的小洋马祝贺。

  婚礼举行的前一天,我赶到张来家里,为他帮忙。两个新人,都处在喜悦之中,家里的人,村上帮忙的人,都为他们,在忙得团团转。那时关中农村的生活,还是相当贫困的,而封闭又充满庸俗气氛的生活,令人窒息。我不清楚,小洋马对她将要开始的新生活,做好心理准备没有。我想问,但是看见他们那喜悦的样子,我明白自己还是少开尊口为好。

  婚礼举行得很热烈。层出不穷的农村风俗,再加上我们退伍兵的捧场和起哄,使这个贫穷而凋敝的村子,出现了短暂的难得的热闹。小洋马的娘家,自然没有人跟来,因此小洋马请我和我们这些退伍兵,充当一回她的娘家人。她的话令人感到亲切,而我和他们,也就义不容辞地担当了这一角色。

  婚礼结束了,小村突然变得那么宁静,接着就是小麦开镰的季节了。我到张来家去辞行,我说我得回城,找我的父母去了。小洋马正在磨镰刀,准备上工,听说我要走,她在一瞬间,流露出了一种依恋的情绪,神色也有一些恍惚。我问她给她哥哥写信了没有,我说,不管怎样,她应当给她的哥哥、我的连长去一封信,把她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连长,当然,最好是她和张来两人合写。

  小洋马答应写信。小洋马还希望我不要走,她说,原来她不觉得什么,现在我一要走,她突然怕起来,她不知道,能不能在这个陌生的村子,守住。

  我苦笑了一声。我说,现在我们的脚,才离开马背,正儿八经地踩在地面上来了。生活就是这样的,一代一代的女人,都是这样过来的,生个娃娃,成一家人,慢慢地撵日子吧。

  12在地上

  我的骑兵的罗圈腿,在城市的水泥地面上,整整走了十年,才重新变直。我的被漠风吹得发黑发干发皱的面孔(一位崇拜过我的姑娘把我那面孔叫“斑驳面容”),在退过许多层皮以后,才重新变得红润。我身上那一股羊膻味和马臊味,在肠肠肚肚里的东西被换过无数次以后,才渐渐消失。

  我努力地使自己服从于周围的环境,削足适履,委曲求全,我努力地使自己变得和大家一样,但是在经过漫长的努力之后。我发现我的想法是幼稚的,有一些渗入灵魂中的东西,我将永远无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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