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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人狼情未了(1)

书籍名:《狼的故事》    作者:刘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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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由丛林迁徙到平原和草场,入侵了狼的家园,狼和人那不可调和的矛盾展开了。

  不论是在东方或西方,假如让世界各国人们选出他们心中最憎恨的动物,狼无疑能当选。无论是古希腊伊索寓言中的《狼和小羊》;还是中国古代寓言中的《中山狼传》,都是人类妇孺皆知的启蒙故事,千百年来广为流传。

  狼为何如此地遭到人类的憎恨呢?论厮杀能力、突袭能力,及对人类生命的威胁程度,狼远比不上狮子、老虎。为什么人类对它们的敌意反不如狼,甚至于还有些敬意呢?

  人们认为狼是人类财富的劫掠者。当人类还处在茹毛饮血时代,狼并不是人最可怕的敌人。当森林和草原中还有足够的小动物可供捕捉的时候,狼也不会主动招惹人类。可以想象,野生的狼群和氏族人群遭遇的时候,双方很可能是相互警戒对峙一段时间后,各自离去。人类和狼都不愿冒伤及自身的风险彼此厮杀。

  自然界当中的狼对人的生命威胁程度与社会中人对狼的仇恨是很不对称的。一个成年人面对一条饥饿的狼的时候,未必会成为狼的美餐。但是,倘若他遇见的是一只饥饿的狮子或一只饥饿的老虎,恐怕他逃生的机会就很少了。既然如此,可是为何人们对狮子老虎这类更凶猛的动物反不如对狼这么憎恨呢?通常情况下,狮子老虎都活动在远离人类居住区的地方,它们很少主动入侵袭击处在村落中的人,而饥饿的狼群却常常主动袭击人的散养或圈养的家畜。因此,遭遇狮子老虎袭击的人通常被人们认同为倒霉,甚至于被判定为咎由自取。况且狮子老虎令人敬畏的力量和速度以及占山为王的霸气,激发了封建社会及其以前人们的模拟与崇拜感,特别是对终日生活在战争与冲突中的男人来说,狮子老虎成了激发他们勇气奋勇杀敌的榜样。由于中国本土无狮子活动,于是人们的敬畏之情全到了老虎身上。

  人与狼的剧烈冲突是从人类走出丛林,占有草场和开发耕地引起的。平原和草场一直是狼群生息繁衍的地方,称得上是狼的故国和家乡。尤其在缺少狮子的欧洲和东亚,狼就成了平原和丘陵地带自然界的主宰。

  学会使用火和其它工具的人类,感觉自身已经强大到足以挑战其它猛兽的时候,便开始走出赖以避险的丛林。在江河附近的平原和草场定居下来。如果事情仅仅到此为止,那么狼与人之间还不至于闹到你死我活的程度。原因是狼对牧民和农民最重要的财产——家养动物垂涎三尺。

  人类由丛林迁徙到平原和草场。不仅入侵了狼的家园,也入侵了其它野生食草类动物的家园。人们一方面利用越来越先进的狩猎工具对野生食草类动物进行大屠杀;另一方面庇护家养的动物大肆侵占野生动物的草场。在这种野蛮的双重迫害下,野生食草类动物的数量急剧下降,赖以为食的狼在饥饿之中,不得不把血红的眼睛转向人类的牛羊。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狼和人那不可调和的矛盾展开了。

  在人类“进化”的漫长岁月中,“财产”的观念逐步强化,保护自己的财产也逐渐成了与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的事情。私有制确立之后,劫掠与偷窃私人财产,就成了人类社会必须严惩的重罪之一。积累与保卫自己的财产成了“人类文明”演变的最基本的动力。于是人们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信条也强加到了狼的头上。

  狼侵吞“他人财产”的恶行,以及它们蜂拥而上围攻羊群的执著劲头,让家畜的主人绝望。

  美国研究野生狼的专家这样描述狼群捕猎的场面:

  观看狼群捕猎无疑会让人心潮澎湃,通常它们采用俯冲的姿势。成年的狼会选择较高的地势,一来可以进行俯冲,二来可以更好地进行观察。野生食草动物如果忽然遇到3~4头灰狼从树林中冲出来的时候经常会不知所措地乱跑一气,狼的爪子异常的锋利,在搭到猎物时候所爆发出来大得惊人的力量足以撕开动物的皮肉。又因为有满口雪白的獠牙,所以3~4头野狼的联合作战成功率极大,它们便很快又重新统治了这块土地。当然它们仍然有袭击当地土著居民家畜的行动,圈栏内的牛羊一被狼群发现便成了瓮中之鳖,即使是由牧羊犬看护着在野外放逐的家畜在遇到狼群袭击时也毫无逃生的可能,惟一能做的只是牺牲掉它们中间的弱者。

  狼又有它的特殊本性,狼在吃羊的时候,不仅仅是为了吃,也有相当大的游戏成分,它在袭击羊群或牛群的时候,往往要咬倒一片,而吃的很少,所谓的狼害,很大的成分也在于此。这引起农牧民的强烈愤恨,他们除了用各种武器对付狼之外,也用各式各样的文本控诉狼的暴行,借以宣泄自己的愤怒和恐惧。

  1人眼中的“狼图腾”

  从自然历史的进化来看,狼也是世界上发育最完善、最成功的大型食肉动物之一。它具有超常的速度、精力和能量,有丰富的嚎叫信息和体态语言,还有非常敏锐的嗅觉。并且它们能够友好地相处。

  许多人都觉得狼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动物。人人都知道狼,但并不了解狼。其实狼是很可爱的动物,关键在于我们要去了解和研究。人和狼一直有着一种密切的联系。

  蒙古族的狼崇拜

  布尔贴·川(苍狼)是成吉思汗的祖先。到后来蒙古族将苍狼视为自己的图腾。图腾是某个民族的崇拜物。就像汉民族的图腾是龙一样,蒙古部落自古是游牧民族,认为狼是草原上万物之灵,是一种力量的象征。因为狼面对强者从不退缩、毫不畏惧、有着坚韧的毅力、冲天的斗志。

  哈萨克族的狼崇拜

  历史上的古代乌孙人被认为是哈萨克的族源。汉文史籍曾记有狼救助乌孙幼主的传说。这种对狼的图腾崇拜又同对腾格里的信仰结合在一起。于是在哈萨克民间又把狼看作是腾格里神的宠物,由此时至今日仍沿袭着一些相关的习俗。

  维吾尔族的狼崇拜

  古代维吾尔人有一种狼图腾的崇拜。在维吾尔古典文学作品和民间传说中,狼被视为能给人以生机、维护安宁、驱邪降福的吉祥物,是人们的护身符和民族的守护神,已经不再有往日的凶残,成为扬良惩恶的动物。

  朝花夕拾

  “特入空门问苦空,敢向禅事问禅翁;为当梦是浮生事,为复浮生是梦中。”这是怎样一种洒脱,人们的生活在觉悟人眼里,就如同一场大梦。那么梦中又何必与人相争?对人间是非斤斤计较呢?

  有人推崇狼,有人憎恨狼,就让他推崇憎恨好了,这些都不会影响狼的本性,因此又何必一定要判断狼的善恶呢?

  2人对狼的“妖魔化”

  人对狼的“妖魔化”,一方面是在把对难以防范的人类财富劫掠者的愤慨和恐惧予以发泄;另一方面是由此可以毫无忌惮地对狼进行屠杀。

  梳理一下相关的文学作品和民间传说,人类主要采用以下一些手段对狼进行“妖魔化”。

  突出狼的“残忍”

  在人类的眼里,狼简直就是“凶残”与“恐怖”的象征。在西方,《狼外婆》的故事不知在多少代儿童的心灵里撒下了仇恨与恐怖的种子;在东方,借助《中山狼传》之类的寓言,“打豺狼”成了千百年来出现频率最高的关于“死敌”的隐喻。即使到了近现代,人们对狼的憎恨仍然无法消除,在鲁迅的小说《祝福》中,又出现了吞食阿毛的狼,并且成了祥林嫂悲剧发生的重要环节。

  但是实际上,所谓“残忍”的价值尺度,完全是以人为中心的情感成分确定的。举例来说,如果一条狼杀死一个成年男子,其残忍指数是3的话;那么杀死一个妇女便会达到5;以此类推,杀死老人是6;杀死病人是7;杀死儿童可能是8;那么杀死婴儿就是10。显然,袭击缺乏自卫能力的人,被视为一种残忍。但是在自然界的“森林法则”里,“老弱病残”却会遭到自然界无情的淘汰,只有成年动物的护幼行为与人类社会接近。人类袭击缺乏自卫能力的人只能体现出其懦弱中的残忍,袭击者想以此逃避风险与惩罚,但是这有异于狼的捕食行为。狼没有人类那样的专啃硬骨头的“英雄精神”,愈是容易下嘴的对象,狼愈是不肯放过。人们用自己的价值观念强行把这两种行为扯在一起,从而将狼置于极恶的人人皆曰可杀的境地。

  中国俗语中的“白眼狼”是个让人倒吸一口凉气的词。结果被大众意愿钉在这个耻辱柱上,那个由于隐喻而被缠绕的人几乎就成了人人皆可诛之的怪异群。而得志便猖狂的“中山狼”,经由《中山狼传》和《红楼梦》的张扬,则集中体现了小人得势后行为的卑劣。

  提防狼的狡诈

  处于自然界的狼,似乎也不比其它的野生动物聪明到哪去,但世界各地的人们对狼如何狡诈总是传得沸沸扬扬。大概除了狐狸以外,狼是人们认定的最狡猾的家伙了。狐狸虽然狡诈,但不敢害人,它的狡猾主要是为了逃生,这样反而增加了人与它周旋的乐趣。而狼则不同了,它的狡诈可是建立在可怕的致人于死地的爪牙基础上的。特别是在一些文学作品中,有关狼如何狡诈的传说不胜枚举。

  曾经有一个关于狼如何捕食猪的故事,让人感受颇深。狼窜进猪圈,一口咬住肥猪的耳朵,然后用尾巴抽打肥猪的屁股。一百多斤重的肥猪就乖乖地跟着狼走了。因而也出现了这么个提醒:如果背上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千万别回头,狼常常这样干,你一回头刚好把自己的喉咙对着狼嘴。类似的故事相信在民间到处流传。

  就因为这种放大的隐喻,狼便成了防不胜防的专门害人的恶魔。因而能够战胜狼的人就成了英雄。

  声讨狼欺凌弱小

  狼捕食小型食草类动物,本来是自然界生物链的一部分,但是人却强搬人类社会的道德法则来审判狼的自然行为。在对狼的宣判中,人似乎是为自然界弱小动物向残暴的狼进行控诉。用悲天悯人的方式,声讨狼对弱小动物的迫害。在人类对所有野生动物持续不断的大屠杀行为当中,这实在是一件不能再滑稽的事情。这已经不是五十步笑百步;而是一百步笑五十步了。“残暴”的狼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残暴造成任何一种动物的灭绝(反而是它们自己正濒临绝境);而“仁慈”的人却把从弓箭到猎枪的所有手段利用起来,灭绝了成百上千种野生动物。从来没有任何一种动物像人的肠胃那样,几乎消化、吸收过所有种类的野生动物!

  《狼和小羊》的故事,已经成为人对狼千年诉讼的终审判决。在处理羊与狼的关系上,人显得极为虚伪。人把对羊的怜悯,对狼的仇恨,强行用“同情弱小,憎恨强梁”来试图掩盖自己的伪善。

  事实上,羊真的弱小么?

  单个的羊与单个的狼相比,羊的确弱小,可是人们却将处于庇护下的“羊”与自然状态下的羊予以等同,因而导致了在面对狼时“原告”、“法官”集于人一身的局面。

  于是,狼被赶尽杀绝成为理所当然。据说在1884年至1918年之间,美国仅蒙大拿州就有8万条狼被枪杀或毒杀,残存下来的只是明尼苏达北部的很少数。黄石国家公园的狼也在这个时期完全绝迹了。

  人们对狼的搜捕与屠杀,到现在也没有停止。

  1999年开春,内蒙古苏尼特草原上大量牲畜遭到狼群的侵扰,牧民的损失与日俱增。身肩保一方平安重任的苏尼特左旗公安局决定打一场特殊的战斗。在向旗委、旗政府领导汇报请示后,迅速成立了猎狼小组。

  猎狼小组找来了当地的牧民,详细地询问了狼害的情况,使心中真正有底。第二天清晨,三位全副武装的民警及向导向狼害最重的查干宝力格嘎查出发了。民警们知道狼害最重的地方肯定有最狡猾、最凶残的“对手”在等待着他们。果然,两天后的午夜,一条肆无忌惮的老狼倒在他们的枪口下。

  在以后的几天里,其他作恶多端的野狼也没有逃出三位猎手的手心儿,9条为害一方的野狼被消灭,草原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打狼对内蒙古人来说并不陌生,早在五六十年代它就被看成是一项政治任务,政府鼓励,基层组织,牧民参与,而且每年还要评出打狼英雄,披红戴花。也许正因为这两方面的原因,内蒙古人认为打狼无可厚非,天经地义。

  人自定为自然界大法官,控告狼摧残“羊”(其实是“人的羊”,而非野生的羊);控告狼劫掠人类的财产;控告狼滥用暴力;控告狼非法侵入他人领地,如此多宗罪状足以判处狼死刑。为了这种持续了数千年的指控,人类在文化隐喻的意义上把狼定格为杀无赦的“恶魔”。

  大批的“人的羊”在人的护卫下,大量地涌进狼和其它野生动物的家园。饥饿的狼群在不断的被屠杀与驱赶中,一步一步走向灭绝。

  面对这严峻的情形,许多有识之士已开始关注不断下降的狼群数量问题,《国际濒危物种公约》已将狼列入其中,我国也将狼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1930年美国西部的灰狼已经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来自加拿大北部的北美灰狼会零星地进入蒙大拿州和伊阿华州,但是它们无法生存到来年的繁殖季节而导致数量急剧下降。而且在那里人与狼之间的战争十分残酷,狼变得十分凶残,不仅袭击牲畜而且攻击人类,而人类的反击也极尽杀伤之能事,到70年代相互间的敌对才由于狼群的消失和人类态度的转变而缓和。一道保护濒临灭绝动物的法律在1973年也得以出名。80年代初,灰狼再次成功地返回了曾经属于它们的家园——蒙大拿西北地区,重新过上安定舒适的生活。

  朝花夕拾

  “心如大海无边际,广植净莲养身心,自有一双无事手,为作世间慈悲人。”人对事物的看法,善恶全凭一念,迷悟就在瞬间,犹如大海般,谁也看不到心灵的边际究竟是好是坏。

  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经验和传说对世人影响巨大。大多数人活着,都被外界的力量支配,如对狼的憎恨,可能一辈子都未曾见过狼,可一谈到狼,马上想到的是凶狠,是狡猾,这是何等的悲哀。更可悲的是,我们还在将这种观点往下沿续,悲欢哀哉!世人何日才能用美好的态度面对世间一切。

  3人对狼的误解

  人类总是对如狼一些动物予以冤枉。在从狼狈为奸等众多成语中就不难看出人类对狼的贬低。但还是有个别有识之士能体察出真相,以推翻强加在狼头上的不实之词为己任。

  动物行为学开山祖师劳伦兹《所罗门王戒指》中一场记录狼战斗的故事,从中可体会到狼的自律,狼的善心和狼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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