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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三女一男,个个有戏

书籍名:《大脚姥姥》    作者:王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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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姨长得像我姥姥。脾气性格也像。但命运却截然不同。单从寿命上来讲,她仅是姥姥的三分之一。她死在日本鬼子的屠刀下。留下个一岁男孩叫毛大发,孩子之所以姓毛,当然是因为他爹也姓毛,是个老红军。

  二姨长得比姥姥还漂亮,皮肤更白,只是个头矮点,但矮了这一点却成了最合适的身个。至于性格,却随了我姥爷金贵,是典型的内向型,因为模样俊俏,她被“二鬼子”,矿上的总工程师范德昭看上了,并最终娶她为妻。范德昭实际是东北人(那时是满洲国),有着一手好技术。解放战争初期,经当时的华东地区最高首长陈毅首肯,才没有被枪毙,作为“留用人员”而活了下来(姥姥就是因为到他家看孩子,才做了八路军的“卧底”)。

  老三就是我妈妈了。老实说,我妈妈是他们姐妹三人中长得较差的,但比起其它女孩来,仍是个俊妮,不然,我那新四军营长的父亲就不会宁受处分,也要转业了。转业干吗?与我妈妈结婚呗。当时,他们部队开他的玩笑,说他是“不吃大米啃煎饼,不要团长要美人,”因为有消息说,他马上就要升团长。这个安徽人的父亲使我和我的弟弟因此而有了“蛮子”的血缘(矿上的小孩统称南方人为“蛮子”)

  至于我的小舅,姥姥唯一的儿子,则从模样到脾气都随了我姥爷金贵。也许是命中定数,他这一生过得十分窝囊。因为他在朝鲜当了战俘。当时,他完全可以去台湾的。却因为一句“俺想俺娘”(被我方翻译翻译成“我想念我的祖国母亲”),而被押回国内。从此灾难不断……

  ……

  ……

  为了叙述上的节奏感,我还是先从我大姨说起吧,而且,故事仍然从缠足开始。

  大姨表现出自己的个性来,也是从缠足开始的(真是巧了)那个时候,同样是她四、五岁的时候。

  说到这个时期的缠足。有必要回顾一下民国政府关于缠足的政策。民国政府自然是比慈禧的满清王朝先进得多。对于缠足这样的陋习自然是在取缔之列。故在1912年3月13日,民国政府在刚刚成立之际,就由内务部发出劝禁缠足令:

  “……迅速通饬各省,当此除旧布新之际,此等恶俗必须首先革除以培养国人体质……”

  及至民国八年(1920年)再次发布放足令公告:

  “以期缠足陋习早日肃清,否则法律具在,实行从严惩处……”

  大姨是民国6年生人的(1918年),待到她缠足时,放足公告已发布了好几年了,按说就不该缠了,但问题就在这里,一是,民国成立之际,即是国内军阀混战之始,南、北两派忙于打仗,已经无暇顾及其它。二则是,在中国这块古老的土地上,任何新生事物推广起来都是十分艰难的。何况是有着千年惯性的缠足。所以,除了大城市外,中、小城市包括县城都实行得不甚理想,更不要说离着峄县县城还有着几十里的抱犊崮山区了。

  没办法,到了大姨那会,还是得缠!

  “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大姨自然也是坚决反抗。我金贵姥爷就死命地抱住大姨,让我姥姥缠。

  大姨则使劲挣扎:“疼,俺不缠……”

  姥姥一开始是哄:“过几天就不疼了,大妮乖……”大姨还是不乐意,“不疼也不行,俺还要上学堂来,要跑步、跳绳……”姥姥说,大姨从小就聪明、好强。看着别人家的女孩上学就嚷着上学堂。

  姥姥就大声呵斥:“老实点,小闺女家,哪有不缠脚的……”

  “你……你……不就没缠吗?”

  姥姥让堵得一愣,手不由地一松,大姨抽空一溜烟跑了。

  大姨可真够倔的,跑了就没再回来。到了晚上“喝汤”(即吃晚饭)时,仍不见人影。这下,两个大人急了,这毕竟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啊。他们一是怕孩子乱跑,跌到河沟、山崖里摔倒碰伤;二是怕山上的狼吃了;三是怕人贩子给别拐跑了。那时,刘家大叔、大婶都健在,也跟着满山满镇的找。结果是虚惊一场。

  ……

  ……

  到了晚上,大姨让人给送回来了。送她回来的人正是小学堂的国语教师李仲文。李老师一进门便开门见山:“民国政府已明令禁止缠足,你们还是不要强迫的好。”

  金贵姥爷一边泡茶一边嘟哝一句:“可咱这小地方……”

  “小地方也要跟大潮流。”李老师连连说茶好茶香:“什么叫大潮流,大潮流就是大势所趋,这么说吧,阳春三月的冰,没有不化的。孙(中山)先生早有讲话,男女平等。在南方革命军里还有女兵呢,都是大脚。”

  姥姥接上一句:“那不跟花木兰一样了。”

  李老师说:“就是花木兰,大脚的花木兰。南方在民国初年就放足了。”说着随手丢下一本广州新出版的时尚杂志《新妇女》,里边就有放足的内容。

  姥爷嚅嗫了一句:“这么说,非放……放不开?”

  “可以这么说吧,今天这事我要是不知道呢,也就算了,知道了就要管到底。你们要是硬要孩子缠足,可别怪我不客气,我可以告吴镇长(即吴四爷),告县府……”李老师将茶一饮而尽,又连连说好茶好茶。

  姥姥、姥爷一直送李老师到大街上:“好好,李先生,听你的,不再缠了。”

  李先生走出好几步了,又对我姥姥说:“大脚有什么不好的?站得正,走得直、跑得快。你这双大脚不是很好吗?”

  ……

  ……

  有了李先生出面阻拦,大姨缠足的事基本上就算黄了。当然,其间也有反复。

  那多是姥姥、姥爷在夜深人静,两人偎在一起说私房话的时候。那个时候自然是一天里最美的时辰了。辛苦了一天的小两口上床了。这个时候,姥姥总是把那双浑然天成、白白肥肥且又洗得(当然是姥爷给她洗)干净的大脚往姥爷怀里一塞,逼着姥爷说她的脚香:

  “香不香……”

  “香香……”姥爷还要使劲地嗅上几下,以示真香。

  “就是香……亲亲它……”

  姥爷就会当真地亲几下,说香是假的,但起码不臭。没有小脚那么臭。不知道各位有没有见到过小脚及缠脚的裹脚布的,那个奇臭呀,简直无法形容。这是因为裹过的脚除了大拇指还保持原形外,其余四指均被挤压变形,难以张开,更遑论清洗,多年汗垢积存其中,不臭才怪。故近代的中国有句全国通用的歇后语:老太太的缠脚布——又臭又长。

  “这么说,桂花就不缠了……”那个时代,女孩已经可以起名了。

  姥爷就说:“不缠行吗?要是有别人带头不缠就好了。”

  姥姥就轻轻地踹他一脚:“噢,让人家带头,你就不能带头吗?”

  就在姥姥、姥爷为了缠还是放而犹豫不决的时候。抱犊崮山区发生了一件震惊中外的“惊天大案”。这件大案的发生使得姥姥、姥爷彻底改变了缠足的态度了。遂使得大姨也有了双天然大脚(正是凭着这双大脚,大姨桂花才第一个当了“女八路”,受到了罗荣桓政委的表扬)。

  ………

  ………

  1923年5月6日,活动于枣庄抱犊崮山区的土匪孙美瑶(张敬尧旧部),在津浦线临城站附近,即现在的枣庄西站,劫持了一趟旅客列车,上有中外乘客三百余人,其中外国人19名(含女性乘客7人)。人质被劫后,均被掳往匪巢抱犊崮。后此案被史学家称为“民国第一案”。

  该案的具体案情,本人不再赘述,感兴趣的可自查资料(该案最终在多方斡旋下,和平解决,所有外人一律释放,匪首孙美瑶先被招抚,后又被官府设鸿门宴杀死。山东督军田中玉、兖州镇守使何锋钰等系列官员均被严肃查处)。现只想谈谈该案与吴村镇有关的故事。

  各位可能想像得到,既然这股土匪是枣庄地区的,会不会与吴村镇有干系?算你猜对了,他们之间还真有关系。诚如我在另一部长篇小说《百年匪王》里所写的那样,土匪并不都是些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的坏家伙,他们有时也讲义气,也有点人味,比如讲,他们一般都奉行“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在当地一般都还规规矩矩的,甚至还承担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即抗击外地兵、匪的袭挠。当然,当地的老百姓也要有所表示,不时地接济些粮饷,跟向官军纳税捐粮毫无两样。在这些粮晌中,富绅们拿大头,平民百姓拿小头。

  当然,对付土匪、流寇亦得有硬的一手。故吴村镇多年来,也养有一支民团。那时已有20多条步枪外加土炮、大刀、长矛,力量亦不可小觑。吴村镇的围子是当年为了抵挡捻匪于1858年(清咸丰八年)建的,也算坚固。这民团的总指挥自然是吴四爷,因为粮饷多是他出。再者,为了保吴村镇一方平安,吴四爷没有少费了心思。反正是包括孙美瑶在内的几股土匪从来没有袭扰过吴村镇。这次孙匪肇事,自然又少不了给吴村镇“派差”。这次是让吴村镇连着三天出夫10人10驴,给山上送水,回来还要捎回陆续释放的女眷(孙匪依谈判进程不断地放回女人质)

  不巧,姥姥家又被派了夫。按说这档子事应该由姥爷金贵出面。但由于金贵姥爷得了个怕驴的毛病,这差也就只好由姥姥出了。就是这次顺捎女眷下山,让姥姥开了眼界:这些女人质全是大脚!不管老的少。

  “哟哟,跟画报上的一样。”姥姥想起了李老师留在家里的那本《新妇女》杂志。

  “大脚,大脚,还是皮鞋……”

  “那双更大,那双更大……”

  大家伙议论纷纷,如同看见一西洋景。

  由姥姥负责照顾的是位20岁出头的“女学生”,留着齐耳的短发,穿着白绸上衣,下边是凡士兰黑布做的短裙,只是由于是阴历三月底,腿上穿着长统的线袜。

  闲聊中得知,这位女学生已经不是女学生了,而是吃皇粮的“职员”,一月工资15块大洋,是上海宁(人),住四层高的楼。女学生告诉她,她们所乘坐的“钢皮快车”(即火车客车)跑得比马都快,外国人不是猴子,也是人,而且要比我们中国先进。在上海、北平、广州这些大城市,外国人可以跟中国人结婚;城市里用上了电灯,不用火点,一拉就亮,还有电话、留声机;演戏的地方不是土台子,是两层楼,能盛好几百人……至于女人缠足,那更是老皇历了。

  出了一趟官差,让姥姥开了眼界,从此她再没提大姨缠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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