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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莲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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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6)

书籍名:《雪莲之死》    作者:九月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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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县城往东南方向,海拔越来越高,气温越来越低。车出城二十多公里后,车窗外面已经看不到大地的痕迹了,只有大片大片的冰川和雪原,一些陡峭的岩壁和冰峰在夜幕中一晃而过。梅兰冻得有些哆嗦起来。

        司机是一位同龄人,不大爱说话。他见梅兰开始打着哆嗦,笑着搭讪道:

        “你没有走过这条路吧?这条线上,山下是秋末,山腰是初冬,要到山顶才算是严冬哩!现在算什么,要真到了山顶,那才真正完全是另外一种季节了!你们沙老师常坐我的车,他知道的。对了,他还曾写过一首诗专门赞赏这儿呢。我们把他写的诗抄在车队宣传栏里。那诗头一句是……是……”

        一只小动物突然出现在车灯前,它傻傻地只顾盯了车头那强烈的灯光**,竟站在车前不走了,眼光亮晶晶地发着绿光!司机只得往左边打弯,慢慢绕了过去。

        “这条路上经常会有一些野物出没的。我刚才说……说的是沙老师写诗,他的诗是:‘山顶山脚一日行,忽报窗外物葱茏,身着棉袄觅雪迹,人间遍地已春风!’从山上写到山下,这诗怎么样?”

        “不怎么样!”

        “可我们喜欢。我们队长说,这诗写得绝了,太好了!写出了我们所有人的心里话呢!”

        梅兰是想说,他这诗有些不伦不类,格律诗不是格律诗,自由诗不是自由诗。但他忍了没说。他知道这只是沙岩一时信口胡诌的打油诗而已,真要写一首绝句,他哪能不懂平仄呢!

        司机今天高兴,话也多了。他问梅兰道:

        “梅老师认不认识阿依古丽呀?”

        “这条路可以通到鹿鸣峰吗?”梅兰不正面回答,却反问道。

        “从刚才那条岔路往左拐,下到山脚,再往上游走二十多公里,就到了鹿鸣峰乡了。你还没回答我的话呢?”

        “你呢?”

        “认识呀!我们车队谁不认识。她的哥哥和沙老师是结拜兄弟。沙老师艺高人胆大,讲义气够哥们,什么官儿都敢碰的,我们大家都钦佩他。他那一天就敢那样挖苦那县长大人,当天就在全县传开了。我们东江县有这样的一个人,多棒!人们说,他如果当县长,那才叫绝呢,一定是个从未有过的大清官!车队的人都说,阿依古丽和沙老师……”

        “我有一个疑问,在我们新疆,所有当县长当专员当省长的,都青一色地全是少数民族干部,只有书记是汉族,可东江县却县长书记全是汉族人。”

        “你怎么就肯定尹德发是汉族人?他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维族人!档案上明明白白写着的。”

        “……那……那名字……我是说……”

        “他的父亲姓尹,但他母亲是维族呀!”

        “原来这样……所以他的民族就填了个维族——是为了当县长吧?”

        “那还是以后才改的呢,这不很正常吗?”

        “你怎么知道的?”

        “我们车队里好多维族司机啊,谁不知道!”

        “小心前边!”

        “对于他的这个县长……”

        一个危险弯道的标志在前方竖着,司机不敢大意,小心翼翼地把紧了方向盘,把要说的话咽到肚子里去了。

        到达玉矿时,已是深夜十一点多钟了。梅兰隐约记得,肖伟臣似乎曾和他讲过,她的哥哥家在一个叫“七道班”的地方。司机说,七道班离玉矿还有四公里多一点。

        玉矿规模不大,只有七百多职工,但在这样的山沟里,也已是气象可观了!家属区就在公路边一排排地立着。整个矿区像一个小小集镇。

        他无心观赏这儿的夜景,找一个小小招待所住下,准备明天一大早出发行路去肖伟臣她哥哥家。

        夜已经很深了,尽管一路颠簸,梅兰感觉很累很疲惫,但他却怎么也睡不着!千条万绪,一齐涌上心头……

        据已掌握的事实分析,罗大鹏肯定是无罪的,顶多也就是违犯了校纪。校纪是什么,了不起不在学校呆下去!我们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他和一个并非**的女孩在一起,双方自愿,该做什么做什么,谁也无权干涉!相反,那是他们的隐私,过问的权力都没有!显然,他这个案子弄到今天的局面,完全是有人故意在制造人为的混乱!当然,按照学校的校规校纪条文,罗大鹏与肖伟臣二人属于师生关系,他们在恋爱的问题上是走远了那么一点点儿。这就不能说人家挑你毛病的人完全是空穴来风,是毫无任何根据的了。也就是说:罗大鹏在与自己的学生肖伟臣那个时,即使肖伟臣当时不反对,或者说完全自愿,但事后她反悔了,她对他毫无感情基础,那么,只要她坚持控告,你罗大鹏就只剩下“说不清”三个字了!

        我们的法律,还不是一般的不健全,而是根本不健全,它的伸缩幅度是很大的,而且人治的权威往往要大过法治。在中国,谁都否认不了这样一个事实:当政策,当某种“政治需要”不得不与法律发生冲突时,法律往往会丧失一切应有的起码稳定性而不得不给“政治需要”让步  !这就是中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号称法制逐步健全了的法律现状!

        我们固然无意去危言耸听,大谈特谈什么中华民族一切悲剧之根源。或者只看阴暗面不看主流。但是我们起码不能蒙了自己眼睛唱高调,自欺欺人。

        这几个月来,梅兰也读了不少有关法制内容的文章,可那几乎是千篇一律的,对那些所谓为蒙冤者平反昭雪的“青天大老爷”的歌功颂德,一些空洞的褒誉之词,让人读了只感到一阵阵恶心倒胃!这就是中国的政法现实!是国情!

        前几年那么大张旗鼓地提倡抓纲治国,什么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治什么,真有效果了没有?后来大喊改革开放,搞四化建设,改什么,建什么,有没有人去呼吁健全法制!坚持党的领导到底坚持了什么?坚持继续搞文化大革命,搞阶级斗争?还是搞残酷斗争,无情打击?

        中国的事,有哪一件是真正做在了实处!多少超凡脱俗的“青天”来,恐怕一时也改变不了一个这样长期没有健全法制可言的社会。

        罗大鹏的悲剧,发生在罢教期间,这无疑是那种所谓的“需要”和法律又挂上钩了。单纯地去只顾诅咒某些人如何卑鄙,是无济于事的,每个当事者都必须明白,加强自身的素养是何等的必要!不然,就要正如刘怀中老师所说的那样,还未等到你进攻别人,你自己可能早就要陷入泥淖之中不得自拔了!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需要”上,梅兰都有尽全力为罗大鹏澄清事实的必要!四五十位罢教老师正眼巴巴地在等着这次出师的结果!

        这是双重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