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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捡个小夫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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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阴暗的心

书籍名:《重生之捡个小夫郎》    作者:火光里的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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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楼上,苏御松开李初尧的手,走到一边,随意抽了一本账本放在手上看了起来。
  李初尧讪讪摸了摸鼻子,上前凑到人跟前,柔声道:“别气了,忘了你现在是两个人?”
  苏御抬起眼睛睨了他一眼,冷哼一声,“我没有生气。”
  李初尧叹了一口气,“还说没生气,嘴巴撅的都可以挂油壶了。”
  苏御瞪了他一眼,放下账本,一手捏住他一只耳朵,“都怪你招蜂引蝶。”
  李初尧:“……”
  耳朵上的手指没有用力,但苏御那副吃醋的小模样,只让人觉得可爱。
  李初尧弯腰将人抱起,随后一个转身,坐在苏御方才坐的椅子上,小心翼翼将苏御放到腿上坐着,才开口说:“那你可冤枉我了,我哪里去招蜂引蝶了,我一直都只有你。”
  苏御已经松了手,这会儿坐在人怀里,干脆捏着李初尧的手指把玩。
  “宋宁那副模样,分明就是想嫁给你。”
  “……”
  苏御侧着抬起脸,对上李初尧的下颚,他倾身亲了一下,又忍不住摸李初尧的喉结。
  “我不喜欢她看你的眼神。”那种势在必得,让他安心不下来。
  李初尧反握住苏御的手,拿到嘴边亲了一下,才说:“我也不喜欢。”
  苏御盯着他的眼睛,一时没有回话。
  李初尧目光落在苏御的肚子上,眼神又温柔两人许多,“宋家还有一个人没有露面呢。”
  苏御皱了皱眉,“你是说兰涓?”
  李初尧点点头,知晓了苏御回了京城,肯定会有所动作,很可能还是用下毒的那一套。
  想到苏御每次期待的摸自己的肚子,李初尧心中的担心,不由增加了许多。
  不怕敌人身在明处,就怕像只老鼠一样,活在阴暗的角落,连带着胸膛里那颗炽热的心,也是肮脏阴暗的。
  苏御抬手抚平李初尧眉间,不经意的蹙起的小山丘,他咧嘴一笑,“放心吧,有莫一在呢,我和孩子,肯定不会有事的。”
  李初尧将人抱紧了两分,“那也要注意,有些人,防不胜防。”
  苏御点点头,佯装生气,继续说刚才的事情,“那你打算怎么处理宋宁?”
  “让她先将今日的事情,带回宋家,现在这个关头,很容易然人误会,李家是为了皇商的位置,故意设的局。”
  也要让人同刀疤脸通个气,让人做好准备,毕竟外人的传言,比不过身边亲信的人。只要让宋府的人往李家别有用心的方向猜,李初尧就不信,两家还能联手起来,对付自己。
  苏御的手按在李初尧喉结上,感受着掌心下的热度,点点头,继续问:“宋晖人没了,宋家还能沉住气,你就不担心,宋宁在府中的地位?
  万一她说的话,起不了作用呢?”
  李初尧咽了咽口水,抓住苏御乱摸的手,扣在掌心,不让人动弹,开口道:“不会,还记得宋宁出现在沂南的时候,身边有几个丫鬟吗?”
  苏御点点头,当然记得,毕竟那天,宋宁已经对他产生了敌意,更是对李初尧有了兴趣。
  “身边留有那么多人,宋家绝对不会不在乎。我让刀疤脸帮我查过宋府,兰涓虽然不受宠,但是她的儿子宋默,聪颖的要紧,宋家主很看好他。”
  “难道宋家要把家业交给一个庶子?”
  “宋家现在的这位家主,也是庶出。”
  宋府的水很深,尤其是夺权这种事情。
  宋家一向秉承着,谁能力最强,办事最好,便把家主之位给谁。
  宋晖的能力不差,但是对比宋默,不管在同龄段中,多么出众,在宋默面前,也显得黯淡无光。
  可以说,兰涓之所以还能像现在这般,过的舒适安心,有一大半是沾了儿子的光。
  其他庶子表面上根本没有相争的能力,毕竟像宋默那般天赋高的人,只是少数。
  但如今宋晖死了,反倒是帮了兰涓和宋默的忙。
  “宋默现在没有对手了,岂不是更得意了?”
  李初尧点点头,“你忘了李舜维是怎么蛰伏的?”
  苏御瞪大了眼睛。
  李初尧笃定道:“宋默占着家主的宠爱,平时眼高于顶,对于同是妾室所生的庶子,不屑一顾,比宋晖这个嫡子,还要讨人厌。”
  “难保没有人在暗处筹划,只等着有一天,宋默功亏一篑,或者说——从天之骄子,跌进尘埃里。”
  苏御不由想起了柳秀,实际上,柳秀也是这样的人。
  不过她的优势在于,能顾抓住苏青山的心。
  李初尧同苏御用心有灵犀,一眼便能看进对方心里去。
  他继续说自己的想法:“我已经让刀疤脸,帮我查过了,宋家有个叫宋琅的庶子,野心不小。”
  苏御不由露出疑惑。
  “宋琅的娘亲,在他五岁的时候,便去世了,里面应该有兰涓的手笔,他虽然明面上,在宋家毫不起眼,但是私下的动作可不少。”
  比如将珠宝生意,经过了宋家的手,还能留下一部分,再倒卖出去。
  又比如,私下开了店铺,但宋家无一人知晓。
  这位可不是善人,能够在刀光血影中长大的人,注定不会平凡,更不会简单。
  李初尧相信宋琅会在合适的机会,提出合作。
  更重要的是,李初尧从刀疤脸那里,猜测出宋琅恨宋家。
  比起宋家这副不堪的躯壳,宋琅应该更喜欢,自立门户,重新打造一个宋家。
  “要是有需要帮忙的,我们向外公求助。”
  李初尧笑了笑,碰了碰苏御的脑袋,“好。”
  李府。
  李盛堂刚从书房出来,碰上满载而归的李初兰和周应雪,皱了皱眉。
  “老爷。”周应雪和李初兰率先行礼。
  “让你们去看看,怎么还买了东西回来?”
  周应雪上前抱住李胜堂的胳膊,李初兰非常有眼色的退下,毕竟这种事情,次数错了,也就习惯了。
  “老爷,我们也可以先用用窈遇的东西嘛,再说了,我们还能让人拿着产品,私下研究,万一我们成功了,就不需要被李初尧牵着鼻子走了。”
  李盛堂看了她一眼,敛眉陷入了让沉思。
  似乎是在思考,这样做的成效。
  “今天开业,窈遇的人可多?”
  周应雪点点头,等迈步进了书房,她先回答了李盛堂的问题,才说:“老爷,李澜可还有给你来信?”
  李盛堂皱了皱眉,“已有半月没有来信了。”
  自从他写了一封信,去质问李澜为什么李初尧到了京城,那边便没有再回过信。
  “今日,李初尧在窈遇隐晦的告诉众人,京城去了一个名叫李澜的人,想要他的命,还说邺城李家的李舜维,亲口说,他听从京城主家的命令。”
  “什么!”李盛堂瞪大了眼睛,没想到邺城李家,这么没有用。
  起初看到李舜维的保证,他还以为,这个庶子,多么厉害,现在看起来,也不过是个蠢材!
  忙帮不上,反而惹出麻烦来。
  早知道,当初就该让李初尧一起去陪李盛州,也好过如今这么岔子来。
  周应雪是个聪明人,她眉心蹙在一起,尽挑李盛堂喜欢的说:“老爷,当年要不是你仁慈,哪里会有这样的白眼狼。
  如果不是老爷你发现了李初尧那个兔崽子,指不定早就死了。
  你好心将人送去邺城,让邺城李家抚养他长大,他如今倒好,反倒是同李家作对了。”
  李盛堂从来不觉得当初有错,何况李盛州和方婉,死有余辜,要不是两人一直霸占的家主的位置,根本不给他们权利,又怎么会落得这个下场。
  当年的事情,一半是意外,一半是故意。
  他去的时候,两夫妻还没有死,但也只有一瞬间,救人的想法的一闪而过,随后干脆,不做不休,补了一刀。
  只要他们两人死了,李家就是他的了。
  李初尧这个孩子,纯属意外,他本没想让人活着,但想起方婉死不瞑目的模样,又觉得将人养废了,一辈子碌碌无为,被人欺凌,更让人振奋人心。
  不过这些,他不会告诉任何人。
  就像周应雪所说,他只是忍不下心,留人一命。
  “他还说了什么?”
  周应雪小心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
  李盛堂眉心皱的更加厉害,厉声道:“说!”
  “还说有不少人,觉得他长得像大哥大嫂。”
  “荒唐!”
  “老爷,我见过他人了,确实有八分像。”
  李盛堂袖中的手指攥紧,脸色黑沉,一副风雨欲摧的模样。
  当初他将人送到偏远的邺城,就是怕这小子长大了,像他的大哥。
  没想到,还真继承大哥的容貌,李盛堂眯了眯眼睛,除了亲缘,哪里会有如此相像的人,要是被越来越多的人,想起了李盛州,只怕会怀疑,他当初到底安的什么心。
  不过……当初方婉怀孕,除了李家的人,无一人知晓,就算认出来了,也可以往李盛州身上泼脏水,对外宣布是私生子。
  这样一来,当初李盛州和方婉一世一双人的盛名,也算是毁了。
  人都死了,哪里还有真人来解释这一切。
  到时候,他再好心将人接回李家,再借着方婉的名义,私生子不能继承李家,所有的一切,就还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