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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1页

书籍名:《头狼》    作者:寻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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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馆门外,阿飘言语冷漠的冷不丁出声:“金光,不要忘记阿来的交代!”

        “我特么知道,不用你提醒,不给这群混蛋动点真格,他们好像以为我的枪不会响呢!”金光将枪口猛然往下一压,表情猖獗的“咔咔咔”再次叩响扳机。

        子弹将钱龙脚边的地板砖嘣的四处乱飞,荡起的火星子让人瞅着就心底发寒。

        一阵白雾过后,我看到几块弹起的地板砖碎片擦伤钱龙的脸颊,钱龙宛如一柄长枪似的插在地上没有移动半分,尽管额头上挂满了豆大的汗珠子,钱龙仍旧嘴硬的嘲讽:“你看我特么惧你不!”

        “嗖!”

        就在这时候,地藏终身一跃,一脚踏在我旁边一张椅子上借力,整个人宛如展翅大鹏似的飞向金光。

        金光闻声,下意识的想要举高手里微冲,可没等他完全舒展胳膊,两支一次性筷子已经精准无误的插在金光的手背上,与此同时,金光另外一只手握住五连发的枪管,横着顶在金光脖颈上,枪口直冲左边的墙壁。

        “咔咔咔”

        匆忙间,金光叩响扳机,子弹射在墙壁上,嘣的木头屑乱飞,窗户玻璃更是摧枯拉朽的片片尽碎,五秒钟不到,枪里发出“哒哒”的卡壳声。

        “喝!”地藏轻呼一声,左手握紧枪身朝反方向一扭,金光右手的食指还抻在扳机里没来得及抽出,就被“嘎巴”一声扭断,挂着血丝的腕骨直接从手腕子里戳出,呈一百八十度扭曲的耷拉下去,画面异常的可怖。

        被扭断手腕以后,金光先是一愣,接着发出“啊!”的一声惨嚎。

        “去尼玛的!”地藏轻盈的往后倒退半步,抬腿一脚踹出去,金光连人带轮椅顺着餐馆门口倒飞出去,恰巧跌倒在门外的阿飘脚跟前。

        阿飘睁大自己那双空洞的眼眸,很淡定的瞄了眼金光,然后没事人一般将轮椅重新扶起,单手提溜着至少一百四五十斤的金光扔到轮椅上,随即又从腰后摸出一把黑色的手枪,指了指地藏,又晃动两下手枪,那意思似乎是在恐吓地藏,只要敢追出来,她马上开枪。

        趁着两人对视的空当,金光那几个偷鸡不成蚀把米的跟班互相搀扶着小心翼翼的逃出门外,凑到阿飘的身后。

        地藏沉默一下,蠕动嘴角:“下次,我送你去整容医院。”

        阿飘回以一笑,苍白的脸颊,配上她猩红的嘴唇,看起来格外的渗人,最后她推起金光不慌不慌的转身离开。

        目送阿飘走远,可能是感觉危险解除,刚刚还宛如战神一般矗立的谢鸿勇一下子像是泄了气的皮球,身体虚软的重重跌倒。

        “阿勇,阿勇!你没事吧?”高利松连忙扶住自己伙计,声嘶力竭的叫喊。

        “别嚎了没用的嗑了,你让前腹后背的扎几刀看看有事没有,操!”钱龙一胳膊拨拉开高利松,将谢鸿勇的双手搭在自己肩膀上,迅速将他背起,同时冲我招呼:“朗哥,我先送人上医院,你赶紧报个警,别特么回头咱一个受害者,又莫名其妙的变成入室抢劫的暴徒,老高,你麻溜备车去,准备好医药费昂,咱亲归亲、友是友,医药费那玩意儿不能让俺家给你往里搭”

  3464  急眼的高利松

        一个多小时后,从巡捕局做完笔录的我,在地藏的带领下赶到罗湖区一家私立的贵族医院。

        某间病房里,我见到正在帮着谢鸿勇喂水的高利松。

        高利松还穿着之前遇袭时候的衣裳,银灰色的衣裳上沾染着斑斑血迹,左边裤腿裂开一条大口子,造型虽然狼狈,但是他脸上的表情已经完全平复。

        “人没啥事吧?”瞟了眼半睡半醒的谢鸿勇,我压低声音朝着旁边的钱龙发问。

        钱龙表情真诚的回应:“汉子!绝对的汉子!总共挨了十一刀,大大小小缝了将近二百多针,怕伤到自己的神经,愣是没打麻药,就那么硬挺过来的。”

        我押了口气,朝着高利松轻声道歉:“老高,这事儿整的,我属实有点不好意思”

        “屋里不聊这些,有什么咱们待会出去说。”高利松左手端着小瓷碗,右手摸着一枚精致的汤匙,无比耐心的往谢鸿勇的嘴边送水,同时叹了口气苦笑:“我这兄弟也确实太累了,这些年跟着我东跑西颠,都没来得及好好的休息一场,这次刚好趁着这个空当,让他舒舒服服的睡会吧。”

        即便嘴上没有说一句怪罪的话,但我能清晰感觉的出来高利松此刻的不满和愤怒,迟疑片刻后,点点脑袋道:“嗯,我在门外等你。”

        随即我递给钱龙一个见机行事的眼神,折身走出病房。

        贵族医院最舒坦的地方就是环境好,因为收费比较贵的缘故,能住进来的人基本非富即贵,所以整个走廊里除了一些形象姣好的医生护士以外,几乎看不到什么病人或者家族。

        我坐在住院部大厅的待客沙发上,眯缝眼睛边抽烟边盘算着刚刚小饭馆里发生的一切。

        大概三四分钟左右,高利松出现在我旁边,神色疲惫的朝我伸出手掌道:“给我来支烟吧。”

        “唰!”

        我直接将烟盒抛给他,然后又将打火机递了过去。

        高利松点燃一支烟,深深的吸了口,鼻孔朝外缓缓喷着白雾,沉默半晌后出声:“我刚刚想过了,要么你的地产公司晚点开业吧,我先把高氏集团的地产公司挂上牌。”

        “啊?”我愣了一下,迟疑几秒,又点点脑袋应承:“好,需要任何帮助,我这边都会通力配合。”

        高利松夹着烟卷,苦笑着摇头:“之前我问你为什么找我合作,你回答的含含糊糊,我也始终没有戳破,其实我知道这里头的缘由,因为比起来头狼,高氏集团确实要单薄不少,不论是你我的魄力对比,还是旗下的亡命徒数量,我们都要稍逊一筹,跟我合作,只要我不整出幺蛾子,你轻易不会对我动手,即便动手,你也能保证一击必杀对么?”

        “老高,平心而论,我认为多个朋友比多个敌人更划算,不论这个朋友的地位和价值。”我咽了口唾沫道:“我没什么文化,家庭条件也很一般,懂的的人情世故,一半是自学,一般是看儿时的我爸,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爸就跟我说过,再没用的朋友都得用三回,况且我们之间的差距并没有多明显。”

        “说实话哈,羊城战败,我狼狈逃开,曾经告诉过自己,这辈子没什么意外的话,我绝对不会再去招惹你王朗。”高利松咬着嘴皮,慢慢耷拉下脑袋:“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你狠辣,你敢随时随地的孤注一掷,而我总在想东想西,孰高孰低,明眼人一眼便知,这次你派出去钱龙,我既能感觉到你的诚意,也能理解你现在的尴尬位置,不然你不会将唯一一个青梅竹马的兄弟丢到郑市去当说客,尤其你那个兄弟还不是个天生靠嘴的混事儿的老油子。”

        “是。”我很坦白的点头承认。

        “在来的路上,我一直盘算,如何合作,谁来冲锋打响第一枪,不瞒你说,我想过不下三十种方式让你们头狼率先动手。”高利松咬着烟嘴,重重依靠着沙发,抬头茫然的看向天花板,嘴里就像是含着个核桃一般,拿舌头盯着内腮呢喃:“可这三十多种假设,全都在阿勇倒下的那一刻粉碎一地,我高利松可以将任何人玩弄于股掌,却没办法眼睁睁看着一个陪我从小到大的兄弟身中十几刀,这种时候我如果还在耍什么鬼心眼子,即便将来拿下整个鹏城,我都不会开心,所以我想冒失一次,鲁莽一回,希望你能为我保驾护航。”

        “好!”我毫不犹豫的点头保证。

        说罢这句话后,我俩再一次陷入沉默当中,并且持续了很久很久,我们都在思索着各自的心事和计划。

        “嘎巴嘎巴”

        直到高利松握着打火机又给自己点上第二支烟时候,我才回过来神儿,侧脖望向他。

        “朗哥,这次来鹏城跟你见面,我们高氏集团知道的人绝对不超过五个,除了我和阿勇以外,其他几位均是靠着我生存的长辈。”高利松莫名其妙的开口:“你是聪明人,多余的不需要我说,现实可能有时候很残忍,但咱不能因为残忍就不去面对,得过且过,只能让毒瘤变得越来越臃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