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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姓男人绷着脸,呆板的挤出八个字:压下暴戾,学会内敛。
说完以后,他转身就走,不给我任何咨询的机会。
就这样,我一个刚在丛林里当了个几天野人的倒霉蛋正式转职成为后厨里的帮工,而且还最底层的那种。
络腮胡子找人帮我处理了一下身上的伤口,我不放心,又让医生给我扎了几针狂犬疫苗,之前被土狼抓了几下子,我生怕留下什么后遗症。
给我安排进集体宿舍以后,那个络腮胡玩味的问我:小弟,你是得罪朱厌了吗?他很少亲自安排人干什么。
朱厌?是刚刚那个保安大哥吗?我抓了抓后脑勺反问。
保安?千万别小看他,他跟咱们酒店的老板是亲戚,明面上是个保安队长,实际上店里的大小事情都归他管,连经理老板都得对他点头下腰。络腮胡从兜里掏出一包烟,递给我一支后,吧唧嘴巴道:咱们诚意大酒店的后台老板可不简单,来咱这儿消费的都是市里面的领导和大老板,以后在后厨帮工,手脚一定要卫生。
戴着眼罩和耳机睡了一路,一觉醒来,我已经出现在这里,所以我根本弄不清自己站在的位置,压了压嗓子问:咳咳,大哥这儿是哪啊?
呃?老弟你不识字的么?络腮胡懵了一下子,咧嘴露出两颗被烟草熏的焦黄的门牙道:这里是青市的市南区,我们在的这条路叫金光大道。
哦。我舔了舔嘴皮,没再继续多问啥。
络腮胡从一张高低床的箱子里翻出来一件白色的厨师服递给我,拍了拍我肩膀道:也不确定你具体会干几天,我就不帮你申请工作服了,好好干,有什么困难随时找我,我姓何。
好的,何哥。我挤出一抹笑容。
不多会儿,我俩再次回到后厨,络腮胡将我安排给两个面皮白嫩的小青年,就背着手去忙别的了。
透过刚刚跟络腮胡的简短聊天,我大概弄明白了我现在所处的环境,我在山d省的青市,一家颇为高档的酒店里,而林昆毕恭毕敬的那个男人叫朱厌,是这家酒店的负责人,而我目前要做的就是以帮厨的身份在这里挺几天。
帮厨的工作特别繁琐,听起来职位好像挺高大上,实际上就是个杂工,后厨所有的脏活和累活都归帮厨干。
两个白白净净的小师傅带着我熟悉一下厨房的关键后,就让我正式上岗,开始摘韭菜,面对一大筐子绿油油的韭菜,我有些哭笑不得。
曾几何时,咱也是当老板做大哥的人,别说特么摘菜洗菜,吃完饭我连碗筷都没收拾过,结果林昆是真不拿我当外人看,直接给我丢这块当杂工。
韭菜刚摘到一半,旁边就有人喊我:小王啊,去把馊水倒掉。
诶!我甩了甩手站起来,拎起一大桶馊水,朝着一个厨师问:这玩意儿倒哪里啊?
那厨师不耐烦的熊科我一句:眼瞎啊?出了厨房,往东一直走。
你不会好好说话啊?骂人干鸡毛。我皱着眉头一下子不乐意了。
那人扶了扶脑袋上的厨师帽,蹭着我身体就走了过去:自己干啥吃的心里没数是咋滴?跟你说两句话,我少干多少活,你负责吗?
我被撞得往后一踉跄,馊水桶漾起两朵水花溅了我一裤腿,我瞪着眼珠子想骂街,又硬生生把火压了下去。
平心静气,平心静气!我深呼吸两口安慰自己,一点不夸张,刚才那货跟我龇牙咧嘴叫嚣的时候,我脑海中竟然生出拎起菜刀剁了丫的想法。
说实话,我自己当时都被这个想法给吓住了,以前的我虽然情绪也暴躁,但绝对没这么凶残。
我拎着馊水桶边走边嘟囔:一定是在丛林里留下的后遗症,难怪便宜师父说我变暴戾了。
将馊水倒掉以后,我又趿拉着脚步走回厨房,此时可能是到饭点了,后厨里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一个厨师朝着我吆喝:那谁那个小王,抓紧时间把韭菜摘出来。
诶。我无精打采的应了一句。
屁股还没坐稳,又有人扯着喉咙喊:帮厨的,赶紧把碗碟收拾出来。
络腮胡子系着围裙,皱着眉头极其不满的呵斥我:小王,你干什么呢?这都开始上人了,怎么还磨磨唧唧的没摘完韭菜。
我舔了舔嘴唇,也有上火的解释:我就两只手,你们一会儿让我干这一会儿干那
络腮胡子烦恼的打断我:行了,别废话!赶紧把碗碟收拾起来,做事利索点,别特么总走神儿!
我擦!我咬着嘴皮低吼一句,强忍着的冲动,死死揪住自己的裤边嘟囔:平心,静气。
忙忙碌碌的午就这么过去了,期间我至少有八九次想发火,最后都硬压下来,吃中午饭的时候,络腮胡子把我喊到一边,说是朱厌找我,我迷迷瞪瞪的端着饭盆走出了厨房
818 丢人丢到了街上
刚一走出厨房,我就看到那个名曰朱厌的男人,身穿一套深灰色保安服,站姿笔挺的杵在门口的走道里,他腰上的武装带扎的整整齐齐,脚上铮亮的皮鞋更是擦的能晃出人影。
我大口扒拉两下饭盒的米饭,含糊不清的跑到他身边低头打招呼:朱哥,您找我啊?
累么?他脸上就像是罩着一层面具似的,无比的呆板僵硬。
我想了想后摇头回答:不累。
真的?他嘴角上扬继续发问。
嗯。我使劲点点脑袋,吸溜两下鼻子后干笑:就是憋屈的慌。
他歪头沉默片刻后又出声:走走?
好!我毫不犹豫的将手中的饭盒放到窗户台上,然后又脱掉身上的白大褂,抖落两下后,跃跃欲试的朝着他道:咱走吧,朱哥。
他眨动几下眼睛,指了指我刚脱下来的厨师服努嘴:穿上。
昂?我懵了几秒钟,随即慢吞吞的又将已经沾上油渍的大褂子套上。
他又指了指脏不拉几的厨师帽道:还有这个。
我。。我尼玛。我咬着嘴皮小声嘀咕两句,心不甘情不愿的将帽子也给罩上。
之后,他没再多言语什么,转过身子,就跟哨兵巡逻似的往前带路。
我俩从后厨出来,先是绕到前面的大厅,此时大厅里熙熙攘攘,全都是食客,我俩一个保安加一个厨子还不太显眼。
从大厅里出来,他又带着我径直走上了街头。
这条街应该类似一条商业街,街面上人头攒动,放眼望去全是人影。
我舔了舔嘴皮讪笑:朱哥,咱穿这身衣裳遛弯,是不是有点丢脸。。
年轻人有几个不在乎面子的,即便这地方我人生地不熟,并没有任何熟悉面孔,但一点不妨碍我那点可笑的虚荣心作祟,尤其是看到光鲜亮丽的同龄人或者是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小姑娘打量我的时候,我就觉得无比的埋汰。
他转过来脑袋,磕磕巴巴的反问我:啊就。。脸。。啊就。。很重要吗?
我不假思索的回应:肯定重要呗,咱又不缺那点换衣裳的时间。
哦。他没再搭理我,背起双手,就跟消食儿的老头似的怡然自得的朝前迈着大步。
瞅他不想说话了,我也没好意思继续墨叨,很是窘迫的跟在他身后,尽可能的避开别人看笑话似的眼光,其实光是穿件厨师袍也没啥,关键他还逼着我必须带上帽子,所以走在大街上,我的回头率比特么高。
逛街也就算了,朱厌好像是在诚心耍我,还总故意领着我去一些高档的商场写字楼里转悠,反正就是哪人多往哪扎,各种无情的碾压我那点自尊心。
一点不夸张,在原始森林里藏一天我可能都没现在陪着他逛街出的虚汗多,我这个年纪的男人正处于脸比命重要的阶段,尤其是当一些长得不错的小姑娘嗤之以鼻瞅我的时候,我就觉得格外窘迫,更有甚者还特么嫌弃似的捂着鼻子嘴巴。
从一家大商场里出来,我恨恨的小声嘟囔:草拟爹得,自己就长得跟个猪头焖子似的,还尼玛膈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