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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4章 死神降临,100好感度到手

书籍名:《我有无数神医技》    作者:江边鱼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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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在手中,这部古旧的医书很有份量。
  说明这部医书至少在材料上没有弄虚作假。是真迹的可能性极高。
  翻开封面,一股厚重的历史气息扑鼻而来。
  首先,书写的墨水,用的乃是比普通墨水珍贵千百倍的金墨。
  要知道,即便到了清朝,古人们写字时仍然喜欢用墨砚磨制墨水。
  那时候的读书人做事情很认真,特别是写字、磨墨这些事情,他们特别用功。
  金墨的出现,应该是宋朝。
  听说还是亡国皇帝宋徽宗赵佶研制出来的。与唐朝的亡国皇帝李煜一样,宋徽宗赵佶在治理国家,行军打仗方面就是个草包。
  软懦无能,毫无尊严与底线。
  即便把自己的公主、皇后献给金兵欺辱至死,他也能够一直苟下去。换作稍有血性的一个普通百姓,绝干不出这种耻辱之事。
  但是宋徽宗赵佶在文娱方面,展露出了绝佳的天赋。
  传说这位皇帝不但能歌善舞,而且写得一手好字。他的书法虽然比不过柳公权、颜真卿这等书法大家,但是一手毛笔字着实写得不赖。
  皇帝嘛,特别是昏庸皇帝,甩手把朝务全部交给手下大臣们处理。时间多得闲到蛋疼,然后又有着支配各种宝物、高级资源的权力。
  再加上有着书法爱好。
  这下不得了。
  在书法字迹方面比不过颜、柳这等书法大家。宋徽宗赵佶就从别的方面打主意。
  什么方面可以超过别的书法大家呢?
  思来想去,如果是书写的纸张方面下文章  ,容易被人骂他没品味。
  于时就开始在墨水方面下功夫。
  嘿,还真别说。
  这位昏君宋徽宗赵佶,用珍珠、金、银等研磨成粉,然后加到墨水里面。用来写字。
  最终被他用土豪式的办法,整出了金墨。
  那个年代,皇帝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
  宋徽宗成功制出了金墨,并且发现写出来的字,格外带劲,他开始大送‘墨宝’给大臣们。
  一时间,还真引起了轰动。
  然后大臣们觉得皇帝赏赐给自己金墨写出来的字,特别荣耀。他们少不了拿着这些‘墨宝’四处炫耀显摆。
  百姓们一时间都觉得金墨写的字帖、对联,格外尊贵。
  都想要买上一两幅,裱起来挂在家中最起眼的地方,以示自家很有能量。连皇帝佬儿的字画都能搞到手。
  金墨也就是从那个时候掀起来的,并且流行了一阵子。
  直到宋朝灭国,最后金国的统治者把这股风气给按下去了。
  因为金国有一个金字,你拿金墨写字,这不是想要把金国磨碎成粉,然后用来写字吗?
  这还了得。
  于是,在金国统治者的残暴压迫下,金墨最终消声匿迹。
  李权现在拿的这本医书,居然是用金墨写的,足以说明这本书的作者,经济应该相当宽裕。
  还有一种可能。
  如果这本书真的是叶桂所写,说明叶桂对这本书非常重视,想要当作传家宝。
  所以才会下血本,用金墨来书写。
  “叶氏祖训,行医者心必仁爱……”
  第一句话,就让李权感受到了医道大家的高尚品德。
  叶桂叮嘱叶家后人,必须保持一颗仁爱之心。
  这个词语用得很有意思。
  不是仁慈,而是仁爱。
  仁慈有点烂好人的意思,其实是不适合医生的。
  当过医生的人都知道,有时候好心好意为患者考虑,结果反倒挨骂,甚至有可能被医院处罚。
  医生保持一颗仁爱之心是最合适的。
  心怀仁念,关爱患者。
  既能保护好自己,又能让患者受到最好的治疗,两全其美。
  李权捧着这本医书,开始试着阅读。
  谁知这一读,就读上了瘾。
  叶桂被人称之为叶天士,他的医术本领自然是极为厉害。
  特别是在时疫与痧痘等症。
  他著作的《温热论》,几乎囊括了所有的温热病治疗方案与原则。
  这些领域的中医知识,李权几乎是一片空白。
  叶桂提出的一些治疗疫病的方法,更是脑洞大开,让李权耳目一新。
  比如当时在一个县域出现的鼠疫,以极快的速度蔓延,并且死了很多人。
  面对这种可怕的疫病,其它医生们,包括皇宫派出的御医,皆是束手无策。叶桂采取一个当时被人们称之为大逆不道的办法。
  所有感染鼠疫而死的病人,包括那一整个区域死亡的人,不管是什么原因死亡。
  老死、病死、上吊死等等,只要属于疫区人员死亡,全部火葬。
  要求必须堆三尺高的干柴,将尸体置于上,官府的公差亲自点火,并且监督。
  直至尸体烧成了灰,官差方许离开。
  对于那些染病未死之人,叶桂开了一些叶药药剂,帮助他们治疗、恢复。
  同时封锁整个疫区,里面的人员不进不出。
  各个路口,甚至是一些小道,皆有手持锋利长枪、弓箭的军兵把守。只要有人敢偷跑出去,格杀勿论,当场射杀。
  如此一来,还真被他成功控制了一场可怕的疫病。
  那一年,传闻欧洲也有人感染这种鼠疫,而且引起了大爆发。差不多死掉了四分之一的人口。
  华国的百姓有人感染这种鼠疫,结果爆发范围仅仅局限在一个县城,这在当时来说,简直就是医学上的一个奇迹。
  也许,这就是最早的封城式防疫。
  毕竟在那个封建社会,封锁一座县城,这可是极少发生的事情。
  面临的阻力,也不会小。
  当地的贵族阶层,肯定不愿意配合,会想着出逃。
  只要有一个人出逃,就有可能前功尽弃,造成鼠疫大爆发。
  叶桂想要安抚住那些地主、权贵们,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却做到了。
  这也说明他把仁爱两字,完全参悟透彻。
  李权津津有味的阅读着叶桂写的这本医书。更像是叶桂一生的医学总结。
  把一生的治病经验,都分享给自己的后人。
  时间过得极快,一阵乏意袭来。
  李权的脑袋开始变得昏沉,书都没来得及放下,他便倒在床上再次陷入昏睡。
  随着发病的次数增多,从感觉到困意,再到昏睡的时间也是越来越急。
  留给李权的时间,也是越来越少。
  现在基本可以肯定,这部医书是叶桂的原著。更像是叶桂留给后人的一本手札。
  把它读完,李权有极大机率可以获得叶桂的一百点好感度。
  这也是他最期待的。
  另外,叶桂的这本书中,记载了大量关于疫病、温热病的治疗病例与方法。叶桂的神医技里面,出现瘟病专治的可能性极高。
  现在要做的,就是尽最快的速度把这本书读完。
  可惜李权每天只有晚上十二点到凌晨五点这段时间是清醒的。等于每天只有五个小时用来研读医书。
  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么久。
  因为他醒来后,需要吃饭,上厕所,还有其它的一些事情。
  每天能有四个小时用来读叶桂的医书,就算很不错了。
  ……
  时间过得极快,日子一天天过去。
  眨眼就是三天时间过去了。
  李权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他已经开始感到皮肤到处发痒。
  根据那些比他更早感染未知真菌的人,病情进展的情况来判断,李权知道,最多再过两天,自己就会像霍金教授等人一样,疯狂的自残。
  全身皮肤不断龟裂,然后忍受不了那种非人的疼痛,拼命惨叫,拿头撞东西。
  以此来减轻痛苦。
  真等到那一天来临,李权就再也没机会看书了。
  到时候,他的神医技再厉害,也只能死去。
  霍金教授与他的儿媳妇、孙女,早已经用上了李权开出的发烧药。
  这也是唯一能够阻止病情继续恶化的办法。
  即便只能缓解三天时间,那也是好的。
  李权阅读叶桂的这本手札,已经有将近四天时间了。
  在他的疯狂研读下,已经只剩下最后的五六页没有读完。今天,只要不出意外,肯定能够把它读完。
  到时候,100点好感度也就到手了。
  “院长,我感到皮肤好痒,像是被蚊子咬了一样。你说我会不会也变成那三名古董商人的模样,全身表皮活生生脱落,变成一个丑八怪……”
  叶茹与李权的症状差不多,很可能两人是同一天染病。
  她倒是没有与霍金教授有过握手之类的接触,但是与李权有着较为密切的接触。
  特别是给李权当助手,更是少不了一些肢体接触。
  这也是她被感染的原因。
  时间已经过去了多日,对这种病的治疗,专家们仍是一筹莫展。
  他们已经用尽了几乎所有的手段,甚至就连一些还没上市的新药,都拿来试用了。结果还是没什么显著效果。
  那三位最早染病的古董商人,暂时还没有死。
  不过比死亡更惨。
  他们的表皮先是龟裂,露出里面的红肉,然后龟裂不断增多,裂纹扩大。
  仅仅只用了几天的时间,他们的表皮就已经脱落了一层。
  现在,全身已经基本上看不到表皮了,全是鲜血淋淋的嫩肉。
  比全身重度烧伤的病人还要更可怕。
  因为烧伤的病人,皮肤表面好歹有一层痂,但是感染这种未知真菌的病人,表皮脱落以后,丝毫没有结痂的迹象。
  真的如传说的那样,皮肉将会一层又一层的龟裂脱落,最终只剩下一个骨头架子。
  病人将在极度痛苦中死去。
  “叶茹,你看着我的眼睛!”李权的表情严肃,他的时间极为珍贵。随着发病的次数增加,病情恶化,他现在清醒的时间正在不断缩短。
  昨天清醒的时间,仅有四个小时左右。
  今天,肯定会更少。
  所以,他必须用最快的速度,安抚叶茹。
  “信我吗?”李权盯着叶茹的眼睛。
  她有些羞赧的低下头,然后点点头。
  “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我最信任的人就是您。”叶茹说完后,勇敢的抬头看着李权。
  两人的目光相互对视着。
  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李权就是要与她交换心灵,取得她的信任。
  想要战胜任何一种疾病,首先必须有足够强大的自信心。
  “我一定可以治好我们感染的病。”李权一字一句的说道。
  “可是那么多专家、教授都治不好……”叶茹知道李权有着很大的本事,但是她绝不认为李权比所有的专家都厉害。
  “我说过大话没有?”李权不答反问。
  “没有!”
  她咬着鲜红的唇,摇头。
  “我说能治,就一定能治。”李权再次说道。
  “行,我相信您。”叶茹这次用力点头。
  李权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抓紧时间看书。他的时间是真的宝贵。
  “李院长,对了,这本医书是那位姓饶的老人送来的。说是吴塘的医书。”管床的护士指了指李权的床头柜上堆放在最上面的一本医书。
  看起来,就是最常见的那种古代书籍。
  泛黄的书页,秘籍风格的厚厚封面。
  整本书,透着浓浓的清朝旧书气息。
  “好的,谢谢你!”
  李权看了一眼,点点头没有动手去拿那本书。
  他继续抓紧时间阅读叶桂的医书。
  接近凌晨四点的样子,终于读完了最后一行字。
  写在最后的,其实就是叶茹说的那种名为鬼揭皮的怪病。
  书上清晰的记载了,一个盗墓贼潜入一座古墓,盗窃墓内陪葬物品时,意外发现棺椁内躺着一具栩栩如生的年轻女尸,而且非常漂亮。
  一时色心大起,对尸体做出了苟且之事。
  那个盗墓贼回家后,过了几天,突然开始发病。白天昏睡,晚上苏醒。最后就不必说了,病情一步步恶化,全身皮肉一层层脱落。
  他最终死亡时,真的只剩下一个骨头架子。
  叶桂想尽了办法,也没能治好这位病人。
  由于那时候科技落后,封建迷信思想极重,叶桂甚至认为有可能是女尸缠上了那个盗墓贼。
  然后用邪恶手段,一层一层剥掉那名盗墓贼的皮肉。
  这是那具女尸报复。
  对此,李权自然不信。
  现代医学科技发达,已经检测出,是一种未知真菌导致的这种疾病。
  从这一点来说,叶桂对这种病的理解完全是错误的。
  【你成功读完了叶桂的家书,获得叶桂的好感度+100.】
  当李权读完最后一句话,他的期望终于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