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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疯狗

书籍名:《杂种》    作者:西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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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下我是真的笑了。
  唐晓婉想要什么?
  她想要林染笙的全部,她想要那么个冷冷清清的人为她生为她死?
  你野心够大的啊姑娘!
  我那么放在心尖上的人,恨不能绞尽脑汁摇尾乞怜自作自贱就只为换他个笑脸。
  你可以站在他身边,和他十指交握,和他两两相望,拥有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一切,这些对你而言都只是个挑战?
  我拈起她的一缕长发,放在鼻尖嗅了嗅,望向窗外的黑夜淡淡地说:“看不出来,你还挺疯的。”
  她抽回身,笑了笑,倒是对我这句话不置可否。
  疯好啊,正和我意。老子还真怕你是个纯善的良人,连个缝儿都没给我留呢。
  既然这么喜欢疯,那就让我陪你疯好了。
  至于我哥,你一个指头都别想碰。
  林染笙走进家门的时候,我和唐晓婉正坐在沙发上相谈甚欢,因为聊得太高兴了我们已经喝掉了两瓶红酒。
  他看到此情此景是个什么心境我是懒得揣测了,反正当着唐晓婉的面,他当然不会撕破那副苦心经营的皮相,甚至还为没能赶回来陪我们一起吃饭稍微表示了一下遗憾。
  我笑着说没关系呀哥,有我在呢,我陪唐小姐聊得好着呢。
  反倒是唐晓婉有些不好意思地站起了身,坐到了对面,柔声细语地询问了他一番旅途劳不劳累啊,演出顺不顺利之类的暖心话。
  林染笙看着她,面带微笑一一作答,全程连眼角的余光都没分给我半毫。
  不服不行,这差距立时就显现出来了。
  想想也是,任谁辛苦劳累了几天回到家后,都不会想看到一个可着劲儿拱自己家后院的狗东西吧?
  ——况且还是花着他的钱拱的。
  聊了几句后,夜色便深了,唐晓婉也没说要走。我寻思这么情深深雨濛濛的要不干脆你留人家住下啊。怕林染笙碍于面子我还帮着他客套了几句。
  可他偏不,于是刚刚还一遍遍说着有些劳累了,这会儿又非要不辞辛苦地亲自把人送回家。
  等两人你侬我侬地出了门,我便站起身把满桌子的剩菜,唐晓婉碰过的餐碟、碗筷、杯子连同家里所有藕荷色的餐具统统都扔进了垃圾桶,顺道还把鸡汤热了一下,然后便不慌不忙地坐在客厅里——等着。
  一个多小时后,林染笙终于回来了,带着一身的怒气。
  我走到他身边,笑着跟他说:“哥,我给你炖了鸡汤,炖了好久,可香了。要不要尝尝?”
  他拎着我的衣领一把将我撞在了墙上,那双本该如冰一样淡薄的眼睛此刻却泛着火光,他厉声质问道:“林落!你闹够了没有?”
  大概是坐在同一辆车子里的缘故,他身上沾了些令人厌烦的花香气。这让我本来挺平静的心情突然就变得有点不平静了。
  他离我那么近,我忍不住便往前探了下身子,蹭了蹭他的耳垂,叹了口气后把头埋在了他的颈窝里,轻声地撒起了矫:“哥,唐晓婉……对你真的就那么重要吗?”
  他没有回答我,我其实都做好准备让他再打一顿的,可他却只是站立了片刻,突然转过身就要走了。
  我说了我这会儿不太平静,所以当我发现自己把他摁在沙发上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刚才到底都使了多大的劲儿。
  他的双手都被我拧到了身后,额头浮出了一层冷汗,嘴唇也有些泛白。这让我有点心疼了。
  我想着那就放开他好了,可忍不住又想亲他一下。
  于是我试着靠近他,但他却开始拼了命的挣扎,一不小心我的牙齿就撞上了他的下巴,苍白的皮肤上猛然涌出了一线血迹。
  一定很疼吧,可他只是紧绷着脸怒视着我,连哼都没哼一下。
  我却心疼坏了,伸出舌尖把那串血珠轻柔地舔了去。香甜的血腥气在我的齿间蔓延开来,如一股烈焰瞬间在体内炸裂,疯狂的渴望一点点吞噬着我,所有的理智都不作数了。
  我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手,一把掐住了他的脖颈,在他几欲窒息的时候,倾身压上了他的唇。
  出于生存的本能,他自然要张开嘴迎接我,甚至还把舌尖乖乖地送入了我的口中。
  这完全不能算作是一个吻,这是一场在杀戮边缘的掠夺。我撕破了他的嘴唇,划伤了他的舌头,勒紧了他的咽喉,用力地吸允着他的血液。
  那原本单薄苍白的唇片被我啃食得如同肿胀爆浆的野果一般,低垂着,顺着开裂的缝隙淌出了一股股粉色的汁液。
  唐晓婉说得对,林染笙太有挑战性了,我想浅尝却未能辄止,一步步地便想要索取更多。——我想我可能比这世上的任何一个人都更想要他的命。
  我当着他的面,将他唇畔上的血液统统卷进了口中,一滴都没有剩下。
  大概是被吓到了,也可能是怕再一次激怒我。他这会儿乖得很,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狭长的眼睛被浸染得一片赤红。
  那目光,我想,大概像看只疯狗一样吧。
  第二天,林染笙起得很晚,直到过了中午才下楼。
  他脸色很苍白,眼底发青,一看就知道没睡好觉。
  这还不算什么,最惨目忍睹的就是嘴唇,青青紫紫肿得像个硬拼起来的核桃,下唇还被撕开了一大块,到现在还露着粉色的血肉。
  我垂下眼跟他说,“哥,早啊。”结果又不小心看到了他喉结处那几个青得泛紫的爪印。
  他没有理我,不知道是伤得太严重说不出话了还是已经对我无话可说了。
  我坐回沙发上把手里的杂志翻得哗哗作响,心里忍不住骂道我他妈可真是个畜牲。
  他在厨房的冰箱里翻动着什么,我猜大概是在找冰块之类的吧。应该挺好找的,他下楼前我已经拿软毛巾都包好了,就放在冰箱的最上层。
  我知道他今天下午有一场彩排,明天晚上有一场演出,演出完毕后还得出席一场宴会。
  算算时间,就是这会儿赶到也有些迟了,他怕是又要来不及吃饭了。
  可惜那锅鸡汤已经坏掉了,早上起床后我便连同锅一起,拿出去砸了个稀碎。
  他在厨房里待了很久,之后又回到楼上换了件立领的衬衫,这才拄着拐杖朝门口走去。
  他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我正在给唐晓婉发微信,约她一起去看明天的演出,顺便提醒她要陪我哥去参加宴会。
  在林染笙即将关门的一瞬,我非常好心地转头通知了他这件事情,并且给出了真诚的建议:“哥,你可以跟唐晓婉说,这些……”
  我舔了舔唇角,“……都是被狗啃的。”
  作者有话说:
  唉-_-||十万字了啊,我好愁哟……怎么越写越长咧,连大纲都还能跟着长个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