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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十四的奋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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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康熙的态度

书籍名:《清十四的奋斗史》    作者:初吻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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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本来要迈步的脚停下来了:“这是内务府送来的东西?”
  内务府这次来的人,是特意挑出来的,没啥见识又素质低下,根本不认识康熙。
  本来是故意让人来恶心十四贝勒的,结果没想到,会遇到康熙。
  这几个人来的时候都有上司吩咐过了,只管放肆,十四阿哥还能因为这点东西,跟内务府闹翻了啊?
  那以后恐怕送去的东西,就更不能看了。
  “当然,不然谁家会那么大手笔,整整送了五大车东西。”领头的鼻孔都要朝天了:“这不是你们一群商人能看的,赶紧走。”
  康熙面无表情,李德全想上前说道说道,被康熙一把拉住了。
  正好,十四贝勒府的门开了,将车子迎了进去,康熙就跟着进去了,开门的是马连英,他认识康熙啊!
  刚要见礼,就被李德全给拉住了:“我们就看看,内务府给了十四贝勒什么好玩意儿?”
  马连英苦笑了一下:“不给破烂就不错了。”
  他偷偷地说了内务府前几日来跟他们谈论冬季蔬菜大棚的事情,内务府的意思是想“买”下十四阿哥的冬季蔬菜大棚。
  或者是要十四阿哥的人去指点一下内务府的暖室跟火窖。
  内务府牛逼就牛逼在,他们伺候的都是皇亲国戚啊!
  以前火窖里种出来点黄瓜都不错了,而十四阿哥这里,瓜果都有,还挺大个儿的,一比起来,内务府每年花费那么多钱搞起来的火窖和暖室,就不够看了啊。
  所以内务府才会来找茬儿。
  又想给十四贝勒府一个教训。
  给十四贝勒上一上眼药,让他看看清楚,这是个什么形势。
  车子进了院子里,府里的下人开始往下卸车,康熙就站在那里看着,马连英揉了揉鼻子,亲自上去交接。
  这里给的东西其实还挺多。
  皮毛一百张,其中狐皮二十张,嗯,糟烂的狐狸皮,掉毛了都。
  兔子皮五十张,这个倒是好的。
  貂皮十五张,有白色的、黑色的和灰色的三种,各五张。
  貂皮本来就少,这么点东西,也就够镶嵌个帽檐、缝个领子的,要是十五张一个颜色的,还能做个小褂给十四爷穿。
  狼皮十五张,也是陈年的皮子,还有两张都被虫蛀了!
  剩下的羊皮,也都是老羊皮子,明显死做了衣服只能给下人们穿的那种。
  一张羊羔皮子都没有!
  两车皮子尚且如此,过年做新衣服的布料,更是颜色阴沉暗淡,花色老旧,而且连绸缎都是失去了光泽的货底子。
  还有一车是各类补品。
  燕窝发灰,海参长毛了!
  给的人参都是小个头的高丽参。
  高丽参跟长白参能一样吗?
  鱼翅更是陈货,一摸都掉渣儿。
  马连英拉长了脸:“这是给我们贝勒府的东西?”
  “就是给你们准备的,接着吧,这可是万岁爷的意思,晓谕内务府,给各王宫贝勒、贝子等家准备年礼,皮子百张,布匹若干,补品若干。”来人的小人作态实在是气人得很。
  但是他搬出来“圣谕”,这就让人有火都没地方发。
  “圣谕可没让你们拿这些破烂给十四贝勒。”康熙看着东西,脸色阴沉的都要滴水了。
  “你什么人啊?这儿轮得到你说话吗?内务府就这样的东西,爱要不要,不要就是抗旨不尊。”大帽子一顶一顶的盖过来,他们以前在外面都狐假虎威习惯了。
  内务府要给十四阿哥上眼药,结果却成了十四阿哥给内务府在康熙的面前上眼药,也不知道最后这眼药,谁更胜一筹。
  “那就抗旨不尊吧!”康熙气的都懒得跟他们说了:“李德全,你去处理一下,以后不要让人再看到他们了,还有,去内务府传旨,免了凌普的大总管之职,当个管事的就行了,专门负责跟毓庆宫对接,其他的不用管了,他也管不好,内务府管理仓库的人全都换了吧,一个个尸位素餐。”
  康熙说完就进去了,留下李德全招唿人,把这些东西连带着这些人,都带上,随他去内务府吧。
  康熙进了门,听说十四贝勒在书房,他就直接去了书房。
  十四阿哥的书房,比宫里的都大,桌子上铺着一张很大的宣纸,十四阿哥正拿着一只秃了笔头的毛笔,蘸着墨水艰难地在上面写着一些小字。
  那毛笔一看就是内务府进上的东西,但是秃了笔头……康熙回头又吩咐人:“让人去打凌普二十大板!”
  给十四阿哥的都是什么东西?
  以往是他太惯着内务府那帮人了。
  “是!”一听万岁爷这是来气了啊!
  “还有,乌雅家谁在内务府任职呢?”康熙问身边的人。
  “乌雅家还有乌雅岳色在内务府。”
  “传旨,升乌雅岳色为内务府副总管。”康熙道:“告诉乌雅岳色,以后擦亮眼睛,再有这种事情,朕打发他们乌雅全族去东北老家。”
  “是!”那人赶紧去传旨,这可是大事,内务府要变天了。
  康熙说话的时候,十四阿哥就知道他来了,抬起头看到他的时候笑了一下:“皇阿玛!”
  “你呀,你呀!受到了欺负为什么不跟皇阿玛说呢?要不是我今天来了,都不知道内务府那群奴才,要翻了天。”康熙很生气,自己心爱的十四儿子受到了欺负,还是凌普那个奴才。
  哪怕他是皇太子的奶爸,那也是奴才。
  康熙就是这样,他尊重你的时候,你就是宝贝,干什么都对;一旦他对你失去了耐心,你干什么都是错的。
  大概这就是当皇帝的通病。
  “儿臣没有时间跟他们计较。”十四阿哥竟然将他的那张大纸拿给了康熙看:“皇阿玛,您不是说,我们大清到处都是天灾人祸吗?我弄了个表格出来。”
  这是十四阿哥跑去户部,找了四阿哥,借阅了康熙初年一直到现在,每一年上报户部的受灾之地。
  “你弄这个干什么?”康熙没想到十四儿子还有心情弄这个:“不是在整新年礼物吗?”
  “有准备啦!”十四阿哥很随意的挥了挥手:“但是这个更有意思,皇阿玛,我发现我们大清好神奇。”
  “大清怎么……神奇了?”
  “我们大清东边日出西边雨啊!”十四阿哥笑着道:“您看,这是山东夏月湖,据说因为那里乃是济水所汇,菏水所出,连通古济水、泗水两大水系,唐更名龙池,每年都要发大水的,以至于那里民不聊生,可是在与它相连的济宁府,却每年风调雨顺,那里乃是曲阜所在地,孔庙、孔府以及孔林都在那儿,据说是因为圣人庇佑。”
  扯淡呢!
  这边发大水,隔壁风调雨顺?
  而十四阿哥所说的夏月湖,其实就是日后的菏泽。
  那里是在雍正十年的时候才叫菏泽的,现在叫夏月湖。
  朝廷几乎隔三差五的就要给那边赈济灾民,不是发大水,就是涝了个颗粒无收的下场,那里的百姓背井离乡,田地都卖掉了。
  自己当佃农或者出门去做点小买卖,或者干脆卖身为奴。
  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关键是隔壁竟然好好地,而且夏月湖那里大水弥漫,隔壁挨着的竟然上报了干旱。
  朝廷不止要免税,还得发粮食赈灾。
  有的时候还要发钱,买耕牛农具,好安民心。
  因为这都是分批报上来的,康熙也没有个秘书帮着弄个能一目了然的表格。
  现在好了,让他十四儿子整出来了。
  康熙不信邪的看了半天,可不是么!
  “这群欺上瞒下的狗贪官。”康熙脸都红了,气的。
  “皇阿玛不要生气。”十四阿哥道:“以后我们就用这样的表格吧,给您一个人用,看看上头,各个省府,县府都有标注,以后他们想要煳弄您,没那么容易。”
  康熙深吸一口气:“还是你聪明。”
  他看到了十四阿哥给的计划书里头的表格,就觉得有用,但是他才接触表格,不知道怎么运用呢,十四阿哥这边就给了他一个惊喜。
  “皇阿玛,走,儿臣带您去看看,儿臣准备的年礼。”十四阿哥赶紧带康熙走人,怕他皇阿玛这么一怒一气的再有个好歹,还是做一些快乐的事情,分散一下注意力的好。
  “去看看吧!”康熙也不想继续让自己心情郁闷下去,就跟着十四去了后头,十四阿哥的住处。
  一进门就发现他的西边房间改了,改成了临时的暖房,屋里头放了好几个矮墩墩的陶缸,里头种满了植物。
  “这么多狼桃啊!”康熙看到了满屋子翠绿色里,那颜色纯正的果实。
  西红柿原产秘鲁森林,原名叫“狼桃”,因其艳丽诱人,人疑有毒,只观赏而不敢吃。
  十六世纪,被英国一个公爵带回欧洲,仍只作观赏用。过了差不多二百年,法国一位画家冒险一试,发现既可口又营养丰富,于是广为传播。
  西红柿和辣椒一样,也是哥伦布发现美洲以后的舶来品,它传入中国的时间和辣椒差不多同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它都是花园里的观赏植物。西红柿之作为蔬菜和水果被人们食用,是欧洲人在十九世纪首先开始的,晚清光绪中,才以食用名义,选择了较好的食用品种引入。
  在此之前,西红柿在中国,只是观赏植物。
  第一个记载西红柿的文献见于明朝赵函的《植品》一书。
  赵函在书中提到,番茄是西洋传教士在稍早的万历年间,和向日葵一起带到大明来的,作为观赏植物,而不是蔬菜。
  而经过长时间的培养,如今的西红柿,已经有红色、绿色和黄色三种颜色的品种。
  汁水饱满,味道酸甜。
  十四阿哥已经种了三个大棚子的西红柿,分为红色、绿色和黄色。
  因为西红柿这个东西,当菜吃可以,当水果吃也行啊!
  主要是颜色靓丽,摆盘好看。
  “皇阿玛,屋里的这些番茄都是可以吃的哦,儿臣特意让人种了好多,过年的时候可以吃。”十四阿哥得意了:“而且当菜炒,当水果吃完全没问题。”
  “你怎么知道没问题?”康熙见过狼桃,宫里的花房那里培育出来的狼桃,各个艳红似火,色如黄金,或者碧绿如玉。
  他也观赏过,但是从来没想过吃!
  “儿臣吃过,偷偷地吃过。”十四阿哥没说,他吃完了之后,被大嬷嬷发现了,大嬷嬷那仿佛天塌了一样的表情。
  他安慰了大嬷嬷许久,甚至大嬷嬷自己也吃了狼桃,还很喜欢吃。
  十四阿哥就跟康熙说了,不止自己吃了,家里人都吃了,尤其是大嬷嬷,三色的狼桃都吃了。
  把康熙逗得哭笑不得:“你这是……幸亏没事。”
  十四阿哥揉了揉鼻子:“那什么,皇阿玛您坐着,儿子亲自下厨给您露两手去。”
  “去吧!”康熙低头看了看这些狼桃:“用这个做。”
  “嗯!”十四阿哥点头,自信满满的去了厨房。
  他也没做什么麻烦的东西,就一个打卤面,厨房的白案师傅麻利的切了手擀面下锅去煮,十四阿哥则是摘了七八个红色的西红柿下来,又挑了几个鸡蛋,做了个西红柿打卤面。
  又快又简单。
  分分钟完事了就亲自端着给康熙送来了:“尝尝,儿臣非常喜欢的手擀西红柿打卤面。”
  不过十四阿哥没有直接给康熙吃,而是自己从盆子里头挑出来面条,放在碗里后,又从大碗里头盛了卤子出来,自己拌了拌,稀里哗啦的吃了个干净:“好吃!”
  康熙看他迫不及待的样子都笑了:“那皇阿玛也来一碗。”
  闻着倒是不错,不知道味道如何。
  康熙吃了一碗,觉得还行:“这东西能吃,不错,不错!”
  明显心情好了很多。
  十四阿哥不太明白了:“皇阿玛,一个西红柿而已,您这么高兴啊?”
  “当然高兴了,多了一样吃食,老百姓也能多一点吃的东西。”康熙又给自己盛了一碗:“今日应该是高兴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