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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和你比起来还是差了点

书籍名:《风吹麦浪》    作者:经年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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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七和江续从徐家出来便准备去坐客车,不过路上江续突然说有个东西忘记买了,让常七先去坐车的地方等等,他马上就过去。
  江续说完就跑了,常七只好先去了站牌那里。大概过了十五分钟左右,常七看到江续抱着一个半人多高的毛绒玩具熊跑了过来。
  迎着常七好奇的眼神,江续微微红了脸:“给你的。”
  “给我?”常七有些惊讶,他并不记得自己有说过喜欢毛绒玩具,家里那只毛绒小熊还是买东西赠的,他之所以留着,是因为有时候在看书或想事情的时候,他习惯手里捏个东西,但是这么一大只就完全没必要了,而且江续肯定不知道他有那个习惯。
  常七:“为什么送我这个?”
  江续抿了抿唇,搞不懂明明睡觉时喜欢抱人的不是他,可是他此时却十分不好意思:“你……睡觉时抱着它会舒服一点。”
  江续说完头彻底抬不起来了,昨晚是常医生主动抱他的,醒来后两人都没提那件事,现在突然这么说,总感觉怪怪的。他为自己能知道常医生这点小癖好而兴奋,但常医生毕竟是个成年人,平时给人感觉很成熟,做什么都游刃有余的样子,现在突然被他知道了这件事,不知道常医生会不会不高兴,觉得有损自己的形象。
  他抬头瞄了一下常医生的脸色,果然看到常医生紧皱着眉头,嘴角绷成一条直线,看着他的眼神也复杂得很。他忽然有些后悔,自己是不是太莽撞了。
  “我睡觉不喜欢抱东西,送给我也是在一旁落灰,不如你拿回去自己用?”常七斟酌着词句,怕自己的拒绝会让小孩伤心,但这么大一只毛绒熊,他要了真的只能落灰,江续拿回去就算自己不用,也可以给江红或江俊,他们应该会喜欢。
  但他刚说完就让江续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他,随后又有些了然,急急地跟着点头:“恩恩,我知道你睡觉不喜欢抱东西,是我刚才说错了,你可以看书的时候拿它当靠垫用。”他觉得常医生肯定是好面子才不好意思承认,那他当然要顺着对方说了,“我睡觉的时候很老实,不习惯旁边有东西,这个放在我那里也是占地方。”
  常七挑了下眉,嘴角噙着笑:“哦,原来是这样。”这下他就明白江续为什么要把毛绒熊送给他了,这么自信自己睡觉老实,那肯定是觉得他睡觉不老实才会去抱着江续,常七想了想,江续的推测似乎还挺合情合理。
  “好。”常七笑着接过毛绒熊,在它头上撸了两把,毛很软,摸着还挺舒服。他看着江续亮晶晶的眼,觉得自己替小孩背这罪名实在有些不甘心,眸色动了动,他凑过去道:“这个毛绒熊的触感和你比起来还是差了点。”
  说完看着江续的瞳孔猛得睁大,他忽然有种赚回来了的感觉。常七迈步上了刚到站的客车,没看到江续通红着一张脸,羞窘无措地站在原地。
  两人从路口往回走,一路上常七发觉众人看他的眼神有点不对劲,以前他出门大家虽然也会打招呼,但没有像现在这样看他的眼神像是要把他灼个洞一样炽热。
  他偏头看了眼江续,发现江续似乎毫无所觉。回来路上,两人虽然并排坐着,但江续一直扒着脑袋往窗外看,他偶尔说句话,江续也只是点头或摇头,一个正脸都没给他。他虽然有点不在自,但觉得这可能是青春期的小孩间歇性思考人生,也就不打扰了。
  现在都要到家了,江续还是一副神游天外的样子,而且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好事,兴奋地耳尖都染了红。
  到了医院门口,常七一手抱着熊,正要跟江续说两句话,就见江续朝他匆匆摆了下手就往家跑了。他看着江续意气风发的背影,将毛绒熊的脑袋揉搓了一把也回了宿舍。
  到了上班时间,还不等他找人问问外面的人是怎么回事,李梓曼便一脸激动地敲开了他的门。
  “常医生你太厉害了,崔家那小孙子的左耳朵能听见声了!”
  “哦。”常七已经给崔壮施了七次针,算着日子确实应该能听见了,所以对这件事他并不意外。但他不意外不代表别人也能平静接受,大家一开始觉得他给崔壮治病应该也只是试试,毕竟崔家带着崔壮看过不少医生都没治好,而且在大家看来,耳朵聋了就是聋了,哪有还有治好一说,所以现在一听常七居然把人治好了,都觉得他厉害得不行,现在知道这件事的人都叫他“小神医”了。
  李梓曼见常七反应平平,心中对常七更加佩服了,只有对自己医术无比自信才能做到这么宠辱不惊,她突然觉得自己弟妹可能很快就能抱上孩子上了。
  两人正说着,崔壮一家就进来了。常七发现这一家人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喜色,之前他看见崔壮还觉得这个小孩有点怯懦,现在再看那份怯懦已经淡了不少,小孩腰背挺得很直,一进来就看着他笑,眼中充满神采。
  崔父手里拎着一箱杏仁露,常七见他要放下立刻上前阻止,两人几番推让之下,崔父发现常医生真的不收只好算了,他把儿子推到常七面前:“这次真是谢谢常医生了,不过小壮现在的左耳朵只能听到近处的声音,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完全恢复正常?”
  常七给崔壮把了把脉,又测试了一下听力,道:“以后三天来一次,再治疗一个疗程基本就能恢复原来的听觉了。”崔家人听完喜不自胜,不断地邀请常七去家里吃饭,常七面对这种朴实的热情有点无奈,眼神求助李梓曼,李梓曼看着常七一脸头疼的样子觉得分外好笑,不过还是上前将崔家人安抚下来并送了出去。
  崔壮这件事最开始只在附近人家中流传,但很快整个庙头村的人都知道了,一时间村里很多有陈年顽疾的人都来挂常七的号。这天下午一位五十岁左右的妇女走进常七的诊室,妇女叫黄燕春,一头酒红色的卷发,抹着红唇,脚下一双黑色高跟鞋,手里提了一个黑色小皮包,整个人看着有点富态。
  黄燕春说她过一段时间便会全身发痒,已经持续发病三四年了,吃过各种止痒的药,只能减轻却不能根治,最近听邻居说起医院里有个“小神医”,她便决定过来试试。
  常七把完脉,又看了看她身上的痒疹,最后把视线集中在黄燕春的头发上。
  “大姐头发的颜色挺好看的,看着像才染过不久。”常七嘴角带着浅笑,慢悠悠地说了一句。
  黄燕春听后拢了拢自己新做的发型,脸上现出几分满意:“这可是我闺女新进的染发剂,可贵着呢。”
  常七点点头,声音不急不徐:“原来大姐的闺女是开理发店的,怪不得您这病好几年了都没好。”黄燕春一听心中一紧,还不待说什么就听常七继续道,“但是您的皮肤不适合接触这种药剂,会过敏,您每次犯病应该都是在染发之后吧?”
  黄燕春一回想,确实能跟常七说的对上,因为自己女儿开的店,染头发不花钱,所以她时不时就要染一次,这也导致她的痒病发的比较频繁,但因为其它染发的人都没事,她也从来没怀疑自己对这东西过敏,每次都是吃点药稍微克制一下就不管了。
  常七告诉她病因便写了个药方,这种因药物刺激而导致的全身瘙痒,他以前接诊过一例,只不过过敏的源头不同,但治疗方法却大同小异,他开完方子去药房抓了三剂药,递给黄燕春:“回去将这药熬成汤喝了,每天一剂,三天就能痊愈。”
  “那我以后还能染头发吗?”黄燕春拿着药,不死心地问。
  “最好不要。”常七看着她时尚的打扮,语气中带着几分劝解,“虽然我开的药可以治疗您的病,但您本身对那些药物过敏,长期接触还可能会诱发其他的病,得不偿失。”
  “好吧。”黄燕春拿着药失落地离开了,她本身就是一个爱美的人,本以为女儿开了理发店,她可以随便折腾了,没想到居然会药物过敏。她叹了口气,看着手中的药,不知道自己来看病是对是错。
  李梓曼走门外进来:“那位大姐病得很严重吗,出去的时候怎么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常七摇摇头:“已经给她开了药,很快就能好,不过现在有了退路,说不准她会愿意继续得病。”
  李梓曼疑惑:“啊?”
  常七把黄燕春的病因跟李梓曼说了说,李梓曼听完后也是一脸赞同:“这还真说不准。”现在既然有了治疗的法子,而黄燕春又那么爱美,说不定还真会一边染发一边喝药,不过那就不是他们能管的了。
  “对了,江续那小孩是不是好几天没来找你了?”
  “是啊。”从县城回来后,他就没再见过江续了,以前江续常来的时候他不觉有什么,现在冷不丁地消失几天他还有点不习惯。难道是因为上次江续在医院闹了个乌龙,他说不让江续来找他,所以才一直没来?
  “听说他家的花生让人偷了。”李梓曼对江续家地里遭了贼的事还挺同情的,“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缺德,偷了他家整整一个畦。”李梓曼只是想起这件事来随口说了几句,说完便回去继续工作了。
  常七听后却不禁动了气,小孩辛辛苦苦种的花生就这么让人偷了,那贼实在可恶。
  白皙的手指在桌上敲出有节奏的声响,他想着该怎么安慰一下伤了心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