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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出府踏青

书籍名:《穿越之我是弃妃》    作者:玚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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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上马车,离开了蓝府,三人来到了城西的翠荣山。
  下了马车,望着眼前一碧千里的杨树林,蓝夜提鼻吸了一口新鲜无比的空气。嗯,这古代的郊外就是比现代的好,连空气都是这般的清新。
  “夜,小灵,咱们去树林里走走吧!”说着,袁媛率先走进了树林。
  “袁媛姐,等等我。”在后边喊着,蓝灵也跑进了树林。
  瞧着一前一后相续离开的二人,蓝夜蹙了蹙眉,迈步,也跟着二人一起进了树林。
  “这里的野花真多。”
  开心的走在树林里,蓝灵不时的,被树下那些不知名的小花吸引。
  走在凉爽的树林里,头顶上,有遮挡日光的大好树荫。树下,还静静开放着一些不知名的野花。虽然,不是什么名山大川,虽然,没有什么珍贵稀有的树木和花卉。只是一些很普通的白杨树和一些星星点点的小野花。但,走在这样一片,原生态的树林里,蓝夜却觉得很舒服。
  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前世是生活在2013的现代人,可能是因为,这个灵魂被那些钢筋水泥束缚的太久了。也可能是因为这个地方太宁静,太舒爽了。所以,在第一眼看到这片树林时,蓝夜便已然是莫名的喜欢上了这个树林,喜欢上了,这般悠然自得的在树林里散步的感觉。
  “唉,累死人了,我不走了。”
  因为树林很大,所以,刚刚走了一半,平日里养尊处优的蓝二小姐,便已经是累的走不动路了。
  看着坐在大树下,耍赖不肯继续往前走的那个人,蓝夜无奈的摇了摇头,也跟着停了下来。
  “好了,咱们坐下歇一会儿吧!”说着,袁媛也停下来,坐在了蓝灵的身边儿。
  看着坐在树下,擦汗的两位千金大小姐。蓝夜拧了拧眉。
  难怪这里的玉人会被人家称之为“小姐”。瞧瞧这两个弱不禁风,走两步路就喊累的大男人。哪有一点儿像个男人啊?
  “姐姐,你不累吗?”瞧着站在一旁沉默不语的姐姐,蓝灵轻声开口。
  “不累。”摇头,蓝夜表示自己并没有那么虚弱无能。
  “来小灵,喝口水吧!”说着,袁媛递过了水袋。
  仰头喝了一口水,蓝灵将水袋递给了站在一旁的姐姐。
  “你们喝吧,我不渴。”
  出来的匆忙,只带了一袋水,蓝夜自是不愿意,和那两个名副其实大家小姐争抢喽!
  况且,对于一个长期坚持训练,身体不知道比地上坐着的二人,要好出多少倍的蓝夜来说,走这么几步路,也的确是算不得什么。哪还需要坐下来喝水,歇脚啊?
  “唉,走的又喝又饿的,要是有只烤野兔就好了。”
  想到美味的烤兔子肉,蓝灵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以前,和杜大哥还有袁媛姐出门踏青的时候,家丁们总是会为他们打些野味,然后就直接在野外享用。至今,想起那美味的烤兔子肉还想流口水呢?
  “野兔来了。”
  倏地,一只肥嘟嘟的野兔,主动送上了门,奇异的出现在了蓝灵的眼前。
  “野兔???”揉了揉眼睛,蓝灵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怎么刚刚想到野兔,野兔就真的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呢?
  “野兔?真的是野兔。”伸出手,蓝灵小心翼翼的去触碰,那只被吊在眼前的野兔,却是惊讶的发现,那只兔子并没有消失。
  “姐姐你看,有野兔诶,真的有野兔。”拉了拉姐姐的衣袖,蓝灵一脸的兴奋。
  “出来,不要装神弄鬼。”
  蓝夜从来都不相信,这世上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更不可能相信,这天底下有掉死兔子的美事。瞪着那只很明显是被人有意挂在树杈上的野兔,蓝夜戒备的眯起了眼睛。
  “呵呵,别生气,我只是想逗逗小灵那丫头而已。”
  连忙赔笑,一身米黄色衣袍的杜仲,从大树后边儿走了出来。
  瞧着来到自己面前的那个男人,蓝夜有些无奈的拧了拧眉头。
  想来,这一切都是那个袁媛,事先看排好的戏码吧?
  说不定,自家那个妹子也是有份参与的呢?
  呵呵,出门踏青?是故意找机会,让我见这个男人吧?
  “表哥,我肚子也饿了。不如,你和夜去小河边儿把兔子清洗一下,我和小灵拾些柴,咱们烤兔子吃吧!”开口,袁媛笑着建议。
  “对呀,我也想吃。”连连点头,蓝灵随声附和着。
  瞧了一眼,自家那个馋鬼妹子,蓝夜没说话,迈步上前,摘下了挂在树杈上的死兔子,转身便朝着有流水声响的地方走去。
  “夜儿,等等我。”见蓝夜走了,杜仲急忙追了去。
  觑见二人一前一后的离开了,蓝灵和袁媛,交换了一个胜利的眼神。
  “袁媛姐还是你聪明。这下,杜大哥和姐姐终于是可以单独相处了。”
  听到蓝灵的赞美,袁媛扯起嘴角苦笑。他若真的有蓝灵说的那么聪明,那么,他也就不会一直为他人做嫁,独自饱尝失去所爱的艰辛与痛苦了。
  小溪边
  蓝夜刚刚弯下腰,将野兔放在溪边儿,杜仲便是急忙接手处理的工作。他可不想累到了他的夜儿。
  蹲在小溪边儿,看着从自己的手里抢过了兔子,拿着一把匕首煞有介事的,在那里剥兔子皮,笨手笨脚的男人。蓝夜的眼中升起了一些个不屑。
  连用匕首都不会,还要抢着料理野兔。唉,这种大门大户的公子哥啊,一看便是平日里养尊处优,被人服侍惯了的。
  “啊……”
  看着鲜血直流的手指,杜仲不觉拧起了眉头。早知道料理野味这么麻烦,就让家丁帮着料理好了。
  瞥了一眼,身边儿那个无用的男人,蓝夜从怀里取出了一块儿汗巾丢给了他,随即拿过了他手上的匕首和兔子。重新接手了料理的工作。
  虽然,不是专业的厨师。但,也毕竟是拿了十多年手术刀的主儿不是?
  只见一把匕首,在蓝夜的手中游刃有余、灵活自如,很快,一张兔子皮便被完好无损的拨了下来。
  拿起匕首,蓝夜勐力的将匕首刺入了野兔的肚腹之中,将其肚腹划开,取出了内脏,丢弃在了一旁。而后,便将料理好的野味放进了小溪流里,冲洗起来。
  “夜儿,你变了很多,你从前,从来不会碰这些血淋淋的东西的。”看着双手上早已染满了兔子血,此刻正在溪边清洗的人儿,杜仲悠悠开口。
  “人在不同的环境中,总是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的。大自然不可能去纡尊降贵的适应小小的人类,要生存,只能的人类去改变,去适应。”
  这是生存的真理,没有什么人是一成不变的。环境不会迁就着某人,因某人而改变。只能是人跟随着周遭的环境而改变,才能更好的去适应自己的生活。
  “夜儿……”
  听到这番精辟的论调,杜仲不觉瞪大了双眼,有些不敢相信,这些话是从那个文弱的人儿嘴里说出来的。
  “我记得,我曾经很认真的告诉过你。不要叫我夜儿。”板起脸,蓝夜冷声开口。
  “可是……”
  “无需可是,也不要再对我提起从前。今时今日的蓝夜,早已经不再是五年前的蓝夜了。那个性子柔弱、优柔寡断的蓝夜早已死去。此刻,站在你面前的人,并不可以与之前的那个蓝夜相提并论。因为,他们早已不再是同一个人。”
  杜仲,希望你能明白我的意思。你的爱人蓝夜早已经死了。我不是他,我也永远不可能成为他。所以,你最好还是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夜,我知道,你在皇宫里吃了不少的苦。我也听说,你曾经被人陷害,打入冷宫,在冷宫里被囚困了三年。我知道,是我无能,是我没能保护好你,所以,才会让你受了这么多的苦。可是,你放心,以后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等下月的殿试一结束,不管我能否金榜题名,我都会去蓝府提亲。到时,我要风风光光把你迎娶过门,一辈子保护你,照顾你。再也不让你受到任何的伤害。”凝着身边儿的爱人,杜仲一字一句说的坚定。
  “娶我?呵呵,取一个被君主罢免回家的废妃?你就不怕影响了你的前程?”
  古代人不是都很在乎功名吗?
  难道,这个杜仲就不怕我这废妃,毁了他的大好前程吗?
  “不,我不在乎。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在乎。”摇头,杜仲握住了蓝夜浸泡在溪水中的手。
  “可我在乎,成亲非同儿戏。况且,要堂堂的礼部尚书,接受一个残花败柳的废妃做儿媳,恐怕也不会是什么易事吧?”
  这个杜仲,是礼部尚书杜明军的独生子。杜老头可是对他期望极高的。况且,杜家是书香门第。世代都是文官。对于择偶的标准也是十分严苛的。像是他这种进过宫,侍奉过君主的人,恐怕是很难入得了那杜尚书的眼吧?
  “爹爹怎么看你,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我杜仲,今生非你不娶。”握着爱人的手,杜仲信誓旦旦。
  听言,蓝夜冷笑。很是绝情的抽回了自己的手。
  “说空话很容易,但真要做起来,恐怕就未必那么容易了。况且,我也并不是一个值得你为我舍弃一切的人。”
  富家公子和灰姑娘的故事。蓝夜见多了,也看多了。在那些个海誓山盟的背后,又有多少能够走到头的呢?
  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抗,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一个离了家,连自己都养不活的男人,又要怎样去照顾他的另一半呢?
  到最后,还不是得乖乖的回到家里去?
  瞧着那个对自己完全毫不信任的人儿,瞧着那双脱离了自己掌心的手,杜仲觉得有些心痛。
  “夜,你怎么这么说。从前,你是不会这般对我的?”
  “我说过,从前的蓝夜已经死了。现在,站在你眼前的这个蓝夜,已经和从前不同了。”
  “可你还是我的夜儿啊!
  难道你忘了,那年在这杨树林里,我们情定今生。一起看日出,一起看日落,一起看小月东升,难道你忘了,我们一起刻下的爱情誓言。难道你忘了……”
  “的确,你所说的那些风花雪夜,早已经不存在与我的脑海里了。我早已经忘的一干二净了。”
  呜呜,那些属于蓝夜的记忆,压根儿就没有在他的脑袋里存在过。
  “夜……”
  “杜仲,不要再把时间和经历白白的浪费在我身上。否则,你会错过你命定的爱人,抱憾终身的。”
  给出了最后的忠告,蓝夜便拎起处理好的兔子,起身离开了。
  “夜……”追着那个人,杜仲也离开了小溪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