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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向明不服气。
一个曾经被他打得满地打滚的女人,不过去学了一点三脚猫的功夫,就想把他欺压在脚下。
施向明接连吃了亏,心里也有了警惕性。
他还是想站起来。
真正打起架来的话,如果被打倒在地上,就处在劣势了,是要吃亏的。
可是像之前一样,他刚刚站起来,还没有站稳,也没有反应过来,他就再一次被踢翻在地上,这次不同的是,同时,他被打了一个耳光。
如此反复几次,施向明一共被踢倒了六次,被打了六个耳光。
最后,他放弃了无谓的挣扎,趴在地上不敢再起来。
陶桃走向他,他不由自主的缩了缩身体。
“陶桃,别打了,别打了,五万块钱我不要了,孩子也不看了,你饶了我吧!我走。”
陶桃看着脸肿得像猪头一样施向明。
“算你识相,你记住了,这辈子再不要让我看见你,见你一次打一次,这次算是轻的,但是也够你在床上躺一个月了。如果不长记性的话,下一次,就让你躺床上两个月好啦!”
陶桃见他还趴在地上,知道他被打怕了,不敢再站起来。
陶桃指了指后院的一道小门。
“你就从那道小门那里爬出去吧!”
施向明不敢再爬起来,他已经接连站起来六次都被踹倒在地上,同时还挨了耳光,屁股都快要被摔成八瓣了。他已经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面积。
所以陶桃让他爬着出去,他只能爬着出去,还好,从他所趴的位置到那个小门,也不过几步路。
施向明爬出了小门,快速站了起来,赶紧溜了。
跑出很远,见陶桃没有追出来,他才放慢了脚步。
此时此刻的施向明,感觉浑身疼得快要散架了。
他硬撑着去了派出所,告陶桃打她。
半年前,他把陶桃的肋骨打断了一根,陶桃把他告到了派出所。
现在,他要让陶桃也尝尝进拘留所的滋味。
施向明鼻青脸肿,没什么说的,一看就是被打的。
警察上门来带陶桃的时候,陶桃就告诉老爸,不要担心,他只是去做一个笔录,很快就会回来的。
在路上,陶桃就口齿伶俐的把她远嫁,被丈夫毒打,打断了肋骨,所以才离婚的事说了出来。
陶桃说:“警察同志,这些都是派出所有记录的,现在联网了,垮省的档案,你们也应该查得到吧!”
“你们看,我被家暴,才离婚的,现在都离婚了半年了,他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说我打他,把他打得鼻青脸肿,你们信吗?我有能够把他打得鼻青脸肿的本事,何至于当初被他打断了肋骨。”
警察虽然同情陶桃的遭遇,但是目前,是施向明来报警,说他被前妻打了。他们例行公事也不得不受理。
133.远嫁的女人
133.远嫁的女人
到了派出所,陶桃把她带来的一堆证据拿了出来。
派出所的民警办案多年,还是第一次看见被请到派出所的人,会带着一堆证据来证明自己,甚至把离婚协议书都带来了。
这些证据是,六年前的肋骨断裂的医生诊断结果,派出所调解结果,还有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上注明,是因为施向明的家暴导致了他们的婚姻破裂。
而六年前的派出所调解意见书,起因就是施向明的家暴。
这一切都证明了,陶桃一直都是一个受害者,现在,这个受害者却被前夫报案,说她打了前夫。
陶桃道:“警察同志,你们想想看,我如果有本事把他打伤,自己还毫发无损,之前还会被他打得肋骨断裂吗?这不符合逻辑呀!”
施向明没想到在他眼里一直挺老实的陶桃现在竟然会撒谎狡辩,他气急败坏的喊:“我身上的伤,不是你打的,哪来的?”
陶桃一脸无辜,“那我怎么知道?”
警察也觉得这件事情很蹊跷,问施向明,“你说你身上的伤是陶桃打的,有人看见了吗?”
“当时她爸就在旁边看着呢!”
“我们刚才问过了,陶桃的爸爸说没有看见女儿打你。”
施向明急得跳脚,“他们是父女,当然不会说实话。”
“除了她爸,旁边还有谁看见了?”
“因为是在她的家里,除了她爸,没有旁人。”
“你确定是她一个人打的?没有其他人?”
“是她一个人打的。”
“她是怎么打的你?你没有还手吗?”
“她把我踹倒在地上,甩我一个耳光,我每次刚爬起来,她就把我踹倒,同时给我一耳光,就这样反复好多次了,一直到我趴在地上求饶,她才罢手。”
施向明一边说一边感到羞愧难当,自己一个大男人,竟然被一个他从来没有放在眼里的女人打成这样,真的是憋屈,更让他无地自容的是,因为一时气愤,他竟然报警了。
当时报警的时候,他只想让警察把陶桃抓起来,替他出气,现在说起来,才发现自己的脸面都因为这件事情丢尽了。
现在冷静下来,他才觉得奇怪,陶桃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厉害,别说警察不相信,他自己都难以相信。
一个弱女子竟然把他这个又高又壮的男人给打趴下求饶。
所以,当警察再次问他,真的是陶桃把他打得鼻青脸肿的吗?
他因为羞愧,语气有些支支吾吾起来。
“施向明,你看陶桃曾经被你打得离婚了,肋骨也被打断,后来因为她出示了谅解书,你才避免了牢狱之灾,现在,你说她把你关注她的家里把你打成这样,而她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损伤,你又拿不出证据来,这能让人相信吗?”
“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能耐,可能是回来的这半年时间,她学了武吧!”
民警看向陶桃,她细皮嫩肉,身体瘦弱,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而施向明,长得牛高马大,怎么看都让人无法相信,前者会把后者打得鼻青脸肿,而自己什么事都没有。
“施向明,指控别人要讲证据,你说她打你,你没有证据,我们也不能随便抓人。”
施向明有口难辩,急道:“她用我的信用卡刷了五万块钱。”
陶桃:“你污蔑我用你的信用卡刷了五万块钱,你可以去法院告我,没有必要绕这么大的一圈,说我打你,能不能编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施向明被怼得面红耳赤,他本来就不是善于言辞的人,之前在跟原主生活的时候,解决问题的方式简单粗暴,常常一言不合就打人。
他想告陶桃打人,想告陶桃刷了他的信用卡。
但是他拿不出证据,从常理上来说,警察也不相信陶桃打了他。
至于刷信用卡的事,不归警察管,他们让他去法院起诉陶桃。
所以,陶桃平安无事的回去了。
施向明垂头丧气的从派出所出来,在警察的指点下,他只能去找律师咨询。
关于陶桃刷信用卡的事情,律师摇摇头,说这件事情挺不好办的。
无论这钱是陶桃刷的,还是施向明刷的,都是结婚之前的钱,离婚的时候没有提到这笔钱,那就默认了由施向明来偿还。
如果说这钱可以通过各种证据证明确实是陶桃瞒着施向明刷的,施向明对这件事情一点也不知情,陶桃如果把这笔钱说成了是施向明给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他也没辙。
两个孩子,五万块钱的抚养费不多只少,法官只会把钱判给女方。
律师劝施向明,“算了吧!不过是五万块钱,她带着两个孩子呢?如果你有点良心,就不要跟她斤斤计较了。之前你把人家打伤了,精神损失费都不止这些。”
“如果不是为了得到她的谅解书,我不会同意把两个孩子都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