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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的运气好。因为他的母亲成了陈应的小妾,于是,他就成了陈应的养子。陈立秋其实也是传统的男人,并不希望他的母亲改嫁成陈应,所以,在参军以后,一直求战欲望非常强烈,一直愿意到最危险的地方,好想死了一了百了。
结果就是,他越是越死,越是死不了。反而多次立功,短短几年之内从一个小兵,升成少校团长。
这次新华省成立,他就自告奋勇,请求来到新华省。
严文驯看着那一颗颗比他的腰还要粗的大树:“我们流放到这里,就是为了干这点活?”
“你说呢?”
陈立秋没好气地道:“当然!难不成你们认为我们不远万里把你们送到这里来是请你们来旅游度假的?还是以为,让你过来继续当你的公子哥?”
“老子不干,凭什么?”
陈立秋懒得理会严文驯,扭头告诉身边的士兵:“盯着他,完不成任务,今天不给饭吃!”
机会摆在每个人的面前,只要看能不能抓住。
就像路振飞,毕竟是做过吏部尚书,太子太师的大佬。他自知自己家的事情,如果让他干活,他肯定不如一个年轻人。
毕竟,他现在都四十多岁,快要五十岁了,在明朝已经算是老人家了。他看着沈陆亲笔题写的沈陆县这三个字,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拍着沈陆的马屁,然后不着痕迹地说,这字太差,有些丢人。
沈陆也是自家知道自家的事情,他与路振飞不一样,路振飞是传统私塾出身,字是门面,写字决定能不能考上秀才和举人。
但是,全氏那边却不要求,毕竟,他们这些全氏学子,需要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字,只要写得工整既可,好不好,有没有风格,有没有艺术性并不重要。
在与沈陆的交流中,路振飞用他的博学多才,轻易就征服了沈陆,沈陆也看出这个小老头应该是当过大官的人。
路振飞也没有隐瞒,只需要沈陆来调查他的资料,他的履历和资料都掌握在沈陆手中,他坦诚得承认:“老夫做过御史,总督过漕运……”
沈陆肃然起敬。
当过太子太师和吏部尚书的人,没有被处斩,还有机会流放,这说明这货肯定有过人之处,整个南明小朝廷,被全旭赦免的人并不算多。
路振飞就地被沈陆任命为沈陆县丞,但是路振飞决定让沈陆继续钻大明律法的新空子。
沈陆县为什么不能成为新华省的沈州?
大明虽然是省、府(州)、县、镇、保、甲六级行政建制,可府已经取消上上府、中府和下府,就近的府会合并,但是州和府的区别,大体是四级市和三级市区别。
衡量州的批标,包括人口、经济、教育和百姓收入问题,在路振飞看来,这一切都不是问题。
沈陆县,拥有着成为沈州的一切地理条件,这里有一座码头,也是新华省与大明联系的枢纽,怎么可能只是一个县呢?
光海运运输这一块的利益,足以让沈陆县快速富裕起来。
在路振飞的提醒下,沈陆感觉有道理。
说干,那就开始干。
城池规化马上扩充,目前规划的县城区域,全部扔给了港口区域,城市选址继续向内陆迁徙,首先要保证,这个沈州城不被海军的舰炮袭击到。
于是,向西北方向挪动了十五公里,那里正好是森林的边缘。虽然在那里建造城市比较困难,毕竟,十五公里也就是三十里的距离,会让接受物资更加困难。
不过,他们还有一条天然的河流,这条河被陈少将抢先标准为陈河。
好吧,这都是先期移民的条件。
你可以命名这条河,我可以命名这个地方,甚至刚刚探索出来的地方,有一座莫约一百多米的土质山,也就是丘陵。
则为一名百姓命名为馒头山。
新的沈州城,则是沈陆的指挥下,开始动工修建,修建沈州城的同时,陈河岸河也建造了一座简单的码头,这个码头可以通过水路联系沈陆县的港口。
总之,移民们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
不适应又能怎么办呢?他们也游不回大明。
第八一八章惹了不该惹的人
第八一八章惹了不该惹的人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这是传统大明文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比如说现在新华省,他们无论再怎么落魄,还硬拿着读书人的气节和风仪,像伐木,挖掘壕沟,打造围栏等粗活、脏活、累活,他们是不屑干的。
比如说严文驯严大公子,就是一个典型的读书人,既古板又愚蠢。他难道就不看报纸,就不知道全氏新大明与朱氏大明完全不一样吗?
在全氏大明,拥有政治地位的人不是某个阶级,也不是某个出身的人,既是军人,全旭虽然是提高了军人的地位,但是军人也受到法律的约束。也不能依靠自己的身体素质强悍,可以恃强凌弱。
更不能因为自己为国家立过战功就为非作歹,胡作非为。
严大公子等一批公子不愿意干活,反而与负责管理移民的管理人员发生了冲突。
“不干活就没有饭吃!”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愚蠢,笨蛋!”
“你怎么骂人!”
“骂得就是你这种蠢蛋,书呆子!”
“士可杀不辱……我跟你们拼了!”
从最开始的谁都看谁不顺眼,慢慢演变成了口角,接着就变成了群架。
很显然,论打架,大明文人的战斗力是相当不错的,当然,那也只是菜鸡互啄,他们与农民打起来,结果就变成了一边倒。
很快负责的士兵赶过来,制止了这场大乱斗,虽然混乱的时间不长,可是那些农民却下手黑着呢。包括严文驯在内,很多读书人都变成了熊猫眼。
严文驯从小到大锦衣玉食,没有挨过饿,就算家产被抄,在大牢里关了几个月的时间,随着全氏大明的经济发展提高,就算是大牢内,也能保住吃饱,然吃得差点点。
不愿意干活的严文驯等公子哥,就这样被饿了起来。
一顿饭不吃,只是有些难受,还没有什么大不了,可是到了晚上的时候,他们就受不了了。
挨饿的滋味非常酸爽,仿佛身体里有一万只蚂蚁在啃食着他们的身体,到了第二天一大早,工地让开工,严文驯也顾不得什么体面和风仪了,仿佛像饿狗抢食,扑向集体食堂,准备抢饭吃。
当然,周围的移民百姓,还有负责管理移民的管事是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的,非但没有抢到食物,还挨了一顿揍。
就在严文驯饿得像一只狼一样的时候,就看着一名与他一样,身材瘦弱的公子哥,就在薅一把青草,把青草往嘴里塞。
严文驯走过去:“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免贵姓侯,名方域,字朝宗!”
侯方域一脸期期艾艾地望着严文驯道:“兄台是……严……”
“侯兄,我是文驯啊!”
昔日复社四公子之首的侯方域此时简直如同一名乞丐,侯方域可以活下来,多亏了侯恂,因为他在大明根本就没有出仕,而且他最擅长的则是文材,虽然侯恂的很多公文都是侯方域写的。
可关键是,他没有当官,所有的罪行都被侯恂自己承担了,也算给侯方域一个活命的机会。
侯方域虽然活着,但是他却失去了一切。
他其实来到新华省的时候,比严文驯主动多了,主动向沈陆提出自己能诗擅赋,可以在沈陆身边充当一小吏。
然而问题是,在大明的其他地方,能识字的人都是抢手的人才,但是在新华省却不是,不是说这里的人大都素质高,而是江南士绅的子弟大都被流放到了这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里的十个人恐怕至少四五个人都是有功名的秀才,或者是举人,有些甚至是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