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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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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4页

书籍名:《我在明末有套房》    作者:tx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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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绝对的火力优势之下,袁枢丝毫不担心洪承畴麾下造反。

        全旭点点头道:“收拾一下,咱们回京!”

        并不是全旭想海伦娜了,也不是因为蓟县的事情处理完了,而是因为秦良玉进京了,对于这位历史上有名的女将军,全旭还是非常重视的。

        能让全旭佩服的人不多,秦良玉绝对算是一个。

        她的丈夫马千乘是汉伏波将军马援后人,世袭石柱宣慰使(俗称土司),马千乘被害后,因其子马祥麟年幼,秦良玉于是代领夫职。秦良玉率领兄弟秦邦屏、秦民屏先后参加抗击清军、奢崇明之乱、张献忠之乱等战役,战功显赫,被封为二品诰命夫人。

        当然,在这个时空,因为全旭的出现和卢象升出现,让秦良玉也没有像历史上四次勤王,她在崇祯七年和崇祯十三年的出山,则在全旭的影响下,取消了她的行动。

        这次北上京城,秦良玉就是与全旭商量川军的问题。

        秦良玉对大明忠诚,但是却真看不上江南的小朝廷,江南的小朝廷可没有忘记拉拢她,对她开出的价码可不低。

        这可不是正二品的诰命夫人,而是太子太保、武官正一品的左都督,四川省总兵,无论职衔还是待遇,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只不过,她却直接带着侄子秦翼明马祥麟,以及三百余名川军来到了北京。

        不过,她的亲兵三百子弟兵抵达北京,也算是为了充充脸面,挑选的都是精壮,装备也是最好的。

        可是,与京城的皇家近卫军一比,他们简直就是叫花子,只有将领级别,也就是秦良玉、秦翼明、马祥麟三人才有一副铁甲,这三副铁甲也不知道传了多少代了,甲叶普遍比原来薄了一半,这都是擦铁锈擦的。

        普通士兵连皮甲都没有,就一套战袄,原本红色的战袄现在洗得发白了,上面满是补丁,只比乞丐强那么一点点,很难相信这就是明军的精锐部队,十几年来一直守卫关门,立下汗马功劳的关门川军!

        川军的军容虽然不怎么样,但是面貌却让人眼前一亮。这些川军将士普遍不算高大,但很壮实,手里拿着一杆用白蜡木作枪杆的长枪,长枪上有钩镰,还有一个圆环,在必要的时候,川军战士可以用长枪穿过这些圆环,搭成一道极简易但绝对实用的梯子,爬上悬崖峭壁,他们擅长山地作战嘛。

        这杆长枪是他们主要的武器,军官还会有一把腰刀,普通士兵则什么也没有。

        川军抵达了京城,受到了高规格接待,虽然没有让他们进入京城城内,却在城外的军营里居住,这个军营,当初还安置过南下军团的士兵们。

        军营是采取活动板房建造而成,不过当时是夏天,地面用的是水泥地坪,地下还铺着火坑,进入屋顶,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寒冷。

        当然,他们也用不着害怕寒冷了,来到京城,看着川军身上甚是单薄,全旭就指示总后勤部紧急调拨一部分皇家陆军的棉衣、棉裤、和羊皮靴子。

        躺在温暖的床上,这些川军士兵看着自己身上崭新的棉衣,有些难以置信,多少年了,他们也不止一次北上勤王,可是朝廷什么时侯对他们这么好了?

        特别是吃饭的时候,这些川军更是大开眼界。

        不锈钢的大盆,装得满满当当一大盆,有热气腾腾的土豆鸡块、红烧西红柿牛肉,猪肉炖粉条,还有红烧带鱼、冬瓜炖肘子,紫菜蛋花汤。

        望着香气扑鼻,让人食欲大增的菜肴。

        众川军将士感慨:“为了这一顿饭,就算死了也值了!”

  第七八三章朕就是昏君

        第七八三章朕就是昏君

        秦良玉望着狼吞虎咽的子弟们,心中感慨万千。

        早在万历二十七年的时候,时年刚刚二十六岁的她,就与丈夫马千乘率军镇压杨应龙之乱,哪怕后来,她丈夫被诬告,含冤而死。

        她对朝廷的的忠诚,却丝毫不减。

        天启元年九年,奢崇明在重庆造反,朝廷命其率军镇压,历时两年多秦良玉终于平定了奢崇明之乱。

        崇祯二年,后金入关,随后秦良玉亲自率领数千石柱子弟们北上勤王。

        崇祯四年,镇压河南叛军。

        崇祯七年,与张献忠在重庆大战。

        她承受过数千石柱子弟在浑河畔与戚家军一起全军覆灭的痛苦,更遭受过丈夫被冤杀的悲怆,但她都挺过来了,那么多子侄战死沙场,对大明忠心耿耿的丈夫冤死在自己人的屠刀之下,她依然对大明忠心耿耿,哪怕已经白发苍苍了,依然领着石柱子弟兵在大明的千山万水之间浴血奋战,从无怨言。

        她战功显赫,品行高洁,她的部队纪律严明,虽然做不到饿死不抢粮,冻死不拆屋,但也从来没有抢掠过老百姓,以至于她的政敌就算想找借口攻击她都无处下手。

        就连心性多疑、刻薄寡恩的崇祯,对这位女将军也十分敬重,多次封赏,极尽尊荣。

        她曾想过舍身报效崇祯皇帝的恩,事实上,在对她的恩,远小于刻薄。

        哪怕崇祯三年抵达京城,因为全旭的出现,她并没有像历史上一样,参加收复永平的战役,所以,这支军队非但没有像历史上受到重视,就连犒赏军队的粮食,也是陈年杂粮,别说酒肉,就连咸菜里都有虫子。

        身边的侄子秦翼明拿着馒头,擦着盘子上的油汤,一点都不舍得浪费。

        一名负责招待他们的一行的全家军少校军需官看到这一幕,随即摆摆手:“按照六百人的定量,再准备饭菜!”

        现在的大明皇家陆军,对于粮食的消耗,已经远远低于数年之年,军队后勤部门对于每个士兵的粮食补给从最初的每个月八十斤粮食,一步一步缩减,直到现在已经缩减到了三十六斤,每天仅仅一两多点。

        毕竟,部队的伙食好,油水多,普通士兵可以通过菜肴和肉食补充所需要的能量,大米饭和白面馒头已经不是将士们最喜欢的食物了。所以,按照皇家陆军的定量,所做出来的主食似乎有些不够了。

        成车成车的冒着热气的馒头、软糯糯的米饭,以及奶茶、送到营中,就连秦翼明也有些奇怪:“不是刚刚吃过饭吗?”

        “是卑职考虑不周,怠慢了石柱兄弟们!”

        经过少校的解释,秦翼明这才知道闹了一个乌龙。

        秦良玉习惯性了粗茶淡饭,对于这样大鱼大肉反而有些不习惯:“太破费了!”

        “秦老将军明鉴,这真不是破费!”

        少校笑着解释道:“这只不过是皇家陆军三级战备餐!”

        当然,三级战备餐其实是最丰盛的,也就意味着战斗还不够紧张和激烈,将士们完成可以像平时演习一样,按部就班的吃饭。

        像二级战备和一级战备餐,则是半冷半热,以午餐肉、自热食品为主。

        等着少校将最后一批奶茶、青茶、干果和零食送到军营,就向秦良玉告辞。

        马祥麟翻看着一袋用厚牛纸包装的干果,这里面的干果分别是核桃、葡萄干、开心果干、红薯干等等,这种烘干的干果,口感非常不错,对了每个人还拥有一包大约十几颗水果粮,十几颗的奶糖。

        马祥麟有些难以置信的道:“他们也……太奢侈了吧?”

        秦翼明叹了口气道:“当年我在河南的时候,有幸与全家军的袁宗第打过交道,他们的装备,让更让人嫉妒!”

        “嫉妒吗?”

        马祥麟有些不解的道:“他们的着甲率不高啊?”

        “少将军有所不知,全家军已经淘汰了铠甲!”

        秦翼明指着营外执勤的皇家陆军哨兵道:“他们手中的枪,可以打一千步远,所以,他们已经用不着穿铠甲了,因为,没有人可以冲到他们跟前!”

        马祥麟还想反驳。

        秦良玉缓缓睁开眼睛:“全家军装备之良,天下罕见。”